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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农民增收

时间:2022-08-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依托公路建设 促进农民增收宁夏交通厅公路处发展劳务产业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加速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战略部署,也是从宁夏实际出发,帮助农民特别是帮助贫困落后地区农民增加收入、脱贫致富的现实选择。宁夏交通厅立足大局,情系农民,加强领导,找准抓手,强化措施,规范管理,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作,有力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依托公路建设 促进农民增收

宁夏交通厅公路处

发展劳务产业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加速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战略部署,也是从宁夏实际出发,帮助农民特别是帮助贫困落后地区农民增加收入、脱贫致富的现实选择。宁夏交通厅立足大局,情系农民,加强领导,找准抓手,强化措施,规范管理,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作,有力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从2003年开始,依托公路建设,发挥行业优势,每年安排农民工2万多人次,发放农民工工资5000多万元,到2007年底已累计安排农民工10万人次,发放工资3.2亿元,使广大农民得到了实惠,促进了劳务产业发展,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交通部的充分肯定。

一、高度重视,将农民工使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农民工是交通部门修路架桥的重要依靠力量。做好农民工工作,对及时完成各项公路建设任务、帮助农民增加收入都具有双重作用。对此,宁夏交通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从2003年开始,将农民工使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每年列为为人民群众办的实事好事之一,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实行年初安排布置,年中督促检查,年终考核验收,并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完善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全力将这一为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二、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规范农民工使用管理,是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章立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对农民工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备案核查等有效措施,依法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使用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出台农民工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了农民工使用管理工作

2004年,交通厅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宁夏交通厅农民工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民工的吃、住、行、培训、安全、工资支付等作了具体规定,对施工企业违反规定截留、克扣、随意拖欠行为进行惩戒,建立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度,规范了农民工使用管理工作。

(二)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强制性条款,确保了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要求投标单位明确工程项目农民工使用及工资支付的有关内容,并单独在工程量清单中列出支付账号,约定工资标准不低于《宁夏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人工费标准。对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且施工单位不能及时解决的,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可在工程费中直接扣除,用于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对使用农民工实行合同管理,确保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要求施工单位招用农民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督促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加强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管理,并作为月度、季度和年度工程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杜绝采用欺诈或胁迫手段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禁止向农民工收取任何形式的风险金、抵押金、保证金或抵押物,确保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使用农民工实行登记造册、备案核查,保证了农民工有效监管

建立农民工使用管理的统计上报制度,要求公路建设管理单位统一制作农民工使用管理统计表,督促中标施工企业对农民工使用及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登记造册,每季度报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审核、交通厅备案。同时,明确专人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农民工考勤和工资报表制度,书面记录农民工的出勤情况,支付工资时由农民工本人签字领取,并将书面记录上报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审核备案。

三、加强监督管理,改进和完善农民工使用和管理工作

农民工使用管理是一项崭新的社会性工作,可学习和借鉴的经验办法不多。交通厅结合宁夏公路建设实际,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管理,努力在实践中发现问题,在分析问题中改进管理,在解决问题中完善措施,推进了农民工使用管理工作不断上台阶。

(一)加强源头管理,坚决杜绝违法分包和转包行为

违法分包和转包行为是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重要原因。交通厅注重加强源头管理,加大对中标单位的施工全过程监督,认真核对中标单位到场的技术人员、机械设备和流动资金情况,禁止施工单位将工程发包给无用工资质的个人、组织及“包工头”,加大违法分包和转包行为督查力度,规范劳动用工和劳务分包行为,对因分包、转包工程造成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由中标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负责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实行督查制,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交通厅每年都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农民工使用统计情况,结合工程质量、进度检查,对施工单位使用和公路建设管理单位管理农民工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施工单位与农民工不及时签订劳务合同、农民工工资代签代领、部分施工单位内部资金管理不善以及对农民工使用管理认识不到位、以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名义变相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督促公路建设管理单位加大查处力度,为农民工办理工资卡,由施工单位提供工资表,直接打入银行卡发放工资。同时,邀请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加大巡查力度,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采取罚款、责令停工停产等强制措施,确保了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三)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查处农民工使用中的违规行为

对存在截留、克扣、随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多次协调、督促解决无果的情况下,采取惩戒措施,取消该企业两年内在宁夏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资格。

四、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工使用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探索建立农民工使用和管理的长效机制,是促进农民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保证。交通厅注重从建立健全制度着手,在理顺体制机制上下工夫,努力形成交通厅牵头、公路建设管理单位主抓、施工单位配合、劳动监察部门监督的长效机制,促进了农民工使用管理工作不断上台阶。

(一)加强宣传,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利用公路工程质量专项督查等机会,加强宣传,向公路施工单位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宣传交通部和交通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使用农民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提高施工单位的责任意识,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部门联合,形成内外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与自治区总工会联合开展了向农民工“送技能、送法律、送文化、送健康”活动,与各级地方劳动监察部门联合开展了清欠农民工工资专项督查行动,加强与工会、劳动监察部门的日常信息沟通,形成内外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保证了公路建设领域使用农民工规范运作。

(三)加强培训,强化农民工主动维权、依法维权意识

针对农民工的文化水平和特点,要求施工单位开展就业前和在岗培训,切实提高农民工劳动技能。结合公路建设安全生产实际,选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对农民工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能够真正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和主动维权、依法维权意识。

近年来,交通厅依托公路建设,安排沿线农民就近务工,促进了劳务产业发展,有三点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

第一,加强领导,是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抓手。安排农民工就近务工是解民忧、兴民利、乐民心的民心工程,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是关系社会安定和谐的大事。宁夏交通厅把加强领导作为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抓手,将农民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取得了显著效果。

第二,健全制度,是做好农民工使用和管理的保证。制度是做好农民工工作的保障和依据。交通厅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建设管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将这项利民、支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和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交通部肯定。

第三,宣传教育,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宣传教育,促使施工单位规范农民工使用管理,提高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既积极引导施工企业按合同办事,约束和规范企业行为,同时也让农民工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主动性,有效预防了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受到农民群众欢迎。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交通部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下,在交通行业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公路建设领域农民工使用和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实现了公路建设任务顺利完成和广大农民增加收入的“双丰收”,没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交通部的充分肯定。但农民工使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正如不断延伸的公路一样,尚未竣工,需要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虚心学习借鉴兄弟省区的有益经验,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的有效措施,建立农民工使用管理长效机制,为广大农民工依托公路建设增加收入、脱贫致富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加快交通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执笔人:郝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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