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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新突破

时间:2022-07-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市委书记郭德文,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学保多次听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专题汇报,并亲自研究部署这项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了社会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听取综合治税办公室和各行业综合治税小组工作汇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税收征管中出现的问题。2011年以来,共编发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简报6期,有力宣传和指导了新泰市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山东省新泰市财政局 董仲华 杨敏 朱政

2010年以来,山东省新泰市以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为目标,按照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要求,开拓进取,创新举措,加强领导,强力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有效堵塞了征管漏洞,强化了税源控管,构建起“政府领导、财政牵头、税务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支撑”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体系,有力促进了税收收入稳步增长。2010年,全市实现工商税收139493万元,同比增长22.84%;2011年1~6月份,全市实现工商税收98702万元,同比增长28.79%。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新泰市委、市政府对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挖掘税收潜力、改善收入结构、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提高财税管理水平。

1.强化组织领导

2010年,新泰市委、市政府把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召开了全市财税工作会议、全市三产服务业税收征管工作会议、全市税源清查工作会议三个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专题会议;2011年上半年,又召开了全市财税工作会议、一季度综合治税工作调度会和全市财税工作调度会议三个会议,安排部署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市委书记郭德文,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学保多次听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专题汇报,并亲自研究部署这项工作。2011年,新泰市委将社会综合治税确定为全市重点工作,以新发[2011]2号文件调整完善了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各副市长为副组长,财政、国税、地税、工商等全市42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组织开展;在市财政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综合治税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的督促指导。同时成立了由副市长任组长的批发零售业、餐饮服务业、制造业、煤炭业、交通运输业、建筑房地产业6个行业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分行业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由主任、镇长挂帅,成立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机构,组织开展辖区内综合治税工作。通过领导机构的调整完善,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单位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证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完善工作机制

为规范和激励各级各部门单位落实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市政府以新政发[2011]17号文制定下发了《新泰市加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以实施方案为依据,相继研究制定了《新泰市社会综合治税和非税收入考核奖惩办法》、《加快推进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起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规范体系。同时,建立健全了社会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听取综合治税办公室和各行业综合治税小组工作汇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税收征管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府把社会综合治税纳入重点政务督察范围,由市政府办公室联合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项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单位开展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责任感和压力感。

3.加强工作调度

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总结、一季一通报”的督导模式,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及时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和实时动态,并通过工作简报的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领导通报工作进展。2011年以来,共编发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简报6期,有力宣传和指导了新泰市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为加强对行业综合治税情况的督导,要求每个行业治税工作组办公室主任为召集人,负责处理工作组日常事务,定期召集工作组会议;每组设立一名工作信息联系人,负责汇总各工作组工作信息,上报工作组办公室,并定期上报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报信息,分析行业治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解决措施,并及时反馈给各工作组,更好地指导行业综合治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行业,实行重点推进

社会综合治税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工作安排上,新泰市每年都确定治理的重点行业,力争做到年年有新内容,年年有新突破。

2010年,新泰市把三产服务业税收征管作为重点工作。先是组织开展三产服务业税收情况调研,抽调财政、国税、地税、工商、房管等部门的42名业务骨干,划分为6个调研组,对三产服务业税收情况进行为期7天的调研,掌握了全市三产服务业税收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市政府于2010年8月27日召开三产服务业税收征管会议,制定下发了《新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产服务业税收征管的通知》,组织开展了三产服务业税收专项整治。以乡镇、街道为工作重点,对第三产业生产经营业户进行全面清查,摸清税源底数,建立健全分户征管档案。开展典型调查和评估测算,确定出同水平经营户核定额,确保税负的公平、公开、公正。加强个体重点税源税收征管力度,严格未达起征点纳税人的认定,切实加强管理。对不同行业、企业等税源单位实施分类管理、专项评估和综合治理,重点抓好对餐饮、金融保险、建筑房地产业、煤炭销售等行业的整治。加强发票监管,全面推行税控机,努力实现“以机控税、以票管税”。强化税收稽查,在加大日常检查的同时,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集中力量对征管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和重点整顿,严厉打击偷漏骗税行为,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通过专项整治活动,2010年实现三产服务业各项税收90102万元,同比增长38.7%,提升了三产服务业税收征管质效,有力推动了财政增收。

2011年,新泰市委、市政府将批发零售业、餐饮服务业、制造业、煤炭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与房地产业等6个行业作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重点行业。成立了6个行业综合治税工作组,各工作组按照全市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各行业治税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行业综合治税工作。围绕制造业综合治税,新泰市研究制定了《加快推进企业剥离非核心业务工作实施方案》,选定了10家企业,通过“试点先行、典型引导”的方式,积极推进二三产业分离,引导和鼓励企业在不增加负担的基础上,加大剥离力度,把条件成熟企业的研发机构、仓储运输、售后服务等服务功能分离出来,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使服务业资源走上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发展轨道,优化企业结构和税收构成。

围绕餐饮服务业综合治税,2011年5月,新泰市组织开展餐饮服务业税收蹲点调查工作。抽调财政、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120人,分成20个蹲点调查小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青云城区内所有服务业纳税人进行全方位的入户蹲点调查,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经营状况,核实其营业额,规范服务业税收。截至6月15日,蹲点工作圆满完成,共蹲点调查930户经营业户,清查出漏征漏管户数548户,5月份当月新增税款121万元,预计全年新增餐饮服务业营业税600余万元。

围绕建筑房地产业综合治税,开展了房地产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抽调财政、地税、税务师事务所和税收稽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截止2011年3月底已完工的2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土地增值税清算为主,采取封闭式调账检查方式,各税统查,获得详实的应税数据,避免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目前已聘请3名中介机构专业人员,与4名税收稽查人员组成2个检查组,调取3家房地产企业的3个完工项目进行了清算检查。

围绕交通运输业综合治税,引导个体运输户通过入股、合作、联合等方式组成运输联合体,或依托本地物流企业,将本市闲散车辆、外挂车辆、外地在本地运输车辆等运输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合理划分货源,形成运输资源和货源的有机搭配。在各乡镇设立运输联合体,把粮食加工、建筑材料、煤炭及其他货物运输等物流业务兼收并包,实现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统一管理、统一纳税,实现以“货源”控“税源”,规范交通运输业市场,提高税源控管能力。

2011年上半年,全市批发零售业税收完成31453万元,增长68.6%;餐饮宾馆金融等服务业税收完成21124万元,增长34.4%;煤炭业税收完成84310万元,增长8.9%;制造业税收完成60592万元,增长39.5%;交通运输业税收完成2893万元,增长26%;建筑房地产业税收完成27368万元,增长97%,对财政工作“双过半”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把握关键环节,狠抓专项整治

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针对这一实际,新泰市瞄准税收征管薄弱环节,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入点,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深入开展。

1.开展全市税源清查

为彻底托清税源底数,查找税源监管薄弱环节,提高税收征管质效,在三产服务业税收征管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2010年10月,新泰市召开全市税源清查工作会议,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税源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从事经营活动的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摸底清查。以三产服务业尤其是煤炭经营、物流运输、餐饮商贸、休闲娱乐、中介服务、建筑房地产及其它新兴服务行业为清查重点,采取“逐村、逐户、逐街、逐路”的清查方式,对生产经营业户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清查,按照《税源清查情况表》的项目,对经营业户的户源资料、税种情况和生产经营信息逐条核实,将收集的登记信息与工商、税务信息资源共享和比对,认真清理漏征漏管户,对税源数据库信息进行更新、调整和补充,充实完善纳税人的基本资料,建立起翔实准确的税源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以税源户籍管理机制、以票控税机制和监控稽查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税源清查工作长效机制,有力加强了全市税源的控管。通过对22000户经营业户的清查,清查出未工商登记的业户3475户,新增纳税业户1335户,查补税额496万元。

2.清理和规范无照经营

工商营业执照是合法市场主体的“身份证”,也是税务登记、实现税源控管的前提。2011年3月,由工商部门牵头,制定了《全市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全市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引导规范一批、政策帮扶一批、严厉打击一批的思路”,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综合运用责令改正、限期办照、查处取缔等手段,实施分类管理,综合整治。对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对不能取得前置许可手续且无法满足工商登记条件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截至5月中旬,全市共清查出无证或证照不全经营业户3286户,新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5户,取缔非法经营业户301户。

3.做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为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1年年初,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开展了重点工业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针对企业会计信息存在的问题,采取专职人员与聘请中介机构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实施集中调账和集中地点检查的办法,对部分重点工业企业201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全面掌握企业会计信息状况,完善会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从源头上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情况,为税收征管提供基础依据。通过重点工业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共检查出56户企业的违规资金1600多万元,其中涉税金额700多万元,已补交入库300多万元。

4.抓好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地方财政收入长期、稳定的税收来源。立足全面掌握土地使用税税基存量详细情况,有效核实纳税人应税土地面积,澄清查实漏征漏管应税土地,2011年3月,由市财政局牵头,联合地税、国土等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清理整治活动。市政府制定了《新泰市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以各镇、街道、开发区为主体,依据国土部门的航拍图、地籍调查资料等土地信息,结合本辖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的实际情况,对占用土地逐一进行实地拉网式清查,丈量、核查经营业户土地使用税应税面积,重新核定应税土地面积、纳税人和适用税额,建立完善税源数据库,及时追缴欠款,探索建立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的长效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确保了城镇土地使用税依法依据足额征收。通过清查,1~5月,共新增应税土地面积159万平方米,新增入库城镇土地使用税1317万元。

四、强化信息管理,管好零散税收

涉税信息的采集、传递、分析和利用是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加强税源监管的基础。2010年以来,新泰市从加强涉税信息管理入手,切实抓好了零散税收控管。

1.完善信息报送机制

各涉税部门按照在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承担科室,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加强对本行业、本部门涉税信息的收集传递,利用社会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提报工作。严把信息质量关,各涉税部门在信息上报前,仔细核对信息来源、关键数据等内容,确保上报信息准确可靠。拓宽涉税信息采集渠道,紧盯涉税项目多、税源大的重要部门、重要单位和重要区域,重点采集涉税信息。将医保刷卡、重点企业用电用水等信息、起重设备特检、煤炭经营许可等纳入采集报送范围,提高涉税信息采集覆盖面。各涉税部门间加强协作,通过信息共享,有效监控税源变化,堵塞了征管漏洞。2010年,全市33个部门、20个乡镇办事处共上报相关信息9525条,其中涉税信息2124条,新增入库税款2529万元。

2.加强信息管理和利用

市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信息管理工作,通过工作简报的形式,每月通报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和综合治税工作进展,每月15日通过综合治税信息交换平台及时报送当月工作信息,每季度末的下月10号之前,提报上季度的综合治税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部署提供参考。税务部门把采集到的涉税信息与税务登记等信息进行比对分析,找出所采集信息与税务机关管理户数、税源监控范围的差异,有针对性地加强税源控管。对传递利用的每一条涉税信息自下而上实行跟踪问效,督促基层征收单位准确、及时反馈信息利用、征收管理情况,确保了各项征收信息落实到位,真正将涉税信息变成了控制税源、组织收入的依据。建立涉税问题处理跟踪制度,对发现的所有涉税问题,认真检查,跟踪处理,及时反馈,做到信息分析比对及时、情况处理及时、管理监控及时。同时,强化数据的安全管理和保密管理,维护信息报送部门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3.加大零散税收征管力度

立足有效控管税源,建立完善了涉税部门配套联动机制,有效提高了税源监管水平。按照“先证后审”、“先税后证”的原则,公安局加强了机动车挂牌和年审环节的税收控管,对未交纳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的,不发放机动车行驶证,不进行车辆年审;国土局加强了土地交易环节的税收控管,对不能提供耕地占用税、转让无形资产税收完(免)税凭证的,不办理权属登记;房管局加强了房产交易环节的税收控管,对没有销售不动产发票的不办理权属登记,在房产交易二级市场代征契税、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等税收,对没有税收完(免)税凭证的不办理权属登记;各金融机构负责房屋按揭贷款发放环节的税收控管,贷款人提供的首付款凭证必须为地税部门发售的《山东省泰安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否则不发放贷款。着力推行委托代征,堵塞零散税收征管漏洞。2011年2月24日,召开全市委托工商部门代征税收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委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代征有关税收的通知》,财政、地税、工商三部门积极协同、密切合作,认真做好对租赁环节和股权转让环节税收的委托代征的工作。2011年3月31日,委托代征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截至2011年6月底,已代征该项税款75万元。进一步拓宽委托代征范围,积极协调地税局与文广新局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委托文广新局代征网吧业税收,对纳税人实行核定征收,季度申报,充分提高纳税人纳税积极性,有效增加税收,预计全年可实现税收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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