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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与服务贸易的区别与联系

时间:2022-07-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服务与经济服务化1.服务的概念与特征服务的一般定义。即服务的生产者与服务消费者之间并没有所有权的转让。②全球服务业就业份额持续稳步上升。⑤服务业与制造业关系不断加强。根据WTO《年度报告》和联合国《统计月报》的记载:1981~1999年间,国际服务贸易平均增长率为6.75%,同期国际货物贸易增长率为6.02%;1986年GATT第8轮谈判开始以后国际服务贸易平均增长率为8.72%。

(一)服务与经济服务化

1.服务的概念与特征

(1)服务的一般定义。服务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其表现千姿百态,涉及范围大小难以界定。迄今为止尚未有一个权威的定义能够为人们普遍接受。1960年,美国市场营销协会(AMA)最先给服务定义为“用于出售或者是同产品连在一起进行出售的活动、利益或满足感”。这一定义在很长时期里被学者们普遍采用,但其缺点是未能将有形产品与无形服务区分开,因为有形产品也是用于出售并使购买者获得利益和满足。1984年,美国市场营销协会对1960年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将服务重新表述为:“服务是可被区分界定,主要为不可感知,却可使欲望得到满足的活动,而这种活动并不需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的出售联系在一起。生产服务时可能会或不会需要利用实物,而且即使需要借助某些实物协助生产服务,这些实物的所有权将不涉及转移的问题。”

(2)服务的特征。尽管对服务的定义莫衷一是,但对于服务特性却基本得到认同。一般来说,服务具有五个基本特征:①无形性。同有形产品不同,服务在很大程度上是无形的和抽象的。服务多为一种行为、过程,不可触摸;服务产品不易展示和沟通;服务不涉及物品的所有权转移。②差异性。差异性是指服务不像有形产品那样有固定的质量标准,具有较大的差异性。服务商品的最终形成与不同顾客有关;服务生产与顾客满意和员工的行动有关;服务质量受许多不可控因素有关;服务生产难以按计划执行。③不可分离性。该特征是指服务的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同时进行,顾客只有加入到服务的生产过程才能最终消费到服务。因此,顾客参与并影响交易,员工影响服务的结果,顾客之间相互影响。④不可贮存性。由于服务的无形性和不可分离性,使得服务不可能像有形产品一样贮存起来,以备未来销售。因此,服务无法在消费之前生产与储存,导致供应和需求矛盾较大。⑤缺乏所有权。即服务的生产者与服务消费者之间并没有所有权的转让。

2.经济服务化理论与概念

根据配第—克拉克定理,随着经济发展,即随着人均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劳动力首先由第一产业向第二产业移动,当人均国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时,劳动力便向第三产业移动;劳动力在产业间的分布状况为第一产业将减少,第二、第三产业将增加。库兹涅茨在继承克拉克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国民收入和劳动力在产业间的分布两个方面,对产业结构变化作了分析研究,结论如下:首先,农业部门实现的国民收入在整个国民收入中的比重以及农业劳动力在全部劳动力中的比重,随着时间的推移处于不断下降之中。其次,工业部门的国民收入的相对比重,大体是上升的;而工业部门劳动力的相对比重,大体不变或略有上升。最后,服务部门的劳动力相对比重几乎在所有国家都是上升趋势。但是,国民收入的相对比重却未必和劳动力相对比重的上升同步。早在20世纪60年代,富克斯就宣称美国在西方发达国家率先进入服务经济社会,并认为该转变和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转变一样具有革命性意义。如果服务业就业比重超过50%,该社会就进入了服务经济社会。

由此产生了经济服务化。所谓经济服务化就是经济活动中服务性要素逐渐增多并发挥主导作用的过程及其造成的经济和社会结果。经济服务化具有深厚内涵,主要表现为:经济服务化是一个过程,产品型经济逐步转向服务型经济;经济服务化也是过程造成的结果,其表现形式是服务业逐渐成为主导产业;工业为服务业提供坚实的基础,服务业为工业发展提供动力;经济服务化的根本原因在于技术进步导致的社会分工深化等。

3.经济服务化主要表现

(1)服务业经济作用加强。从17世纪工业革命开始到20世纪中叶,制造业的发达程度一直是衡量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随着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服务业在一国国民经济和日常生活中作业日益增强,并且关系到一个国家在全球竞争中的地位、成败和兴衰。服务业经济作用加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服务业的产出创造了大部分GDP。根据世界银行近年的世界发展报告等资料显示,全球世界服务业产出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已经从1980年的56%上升到2003年的69%,部分发达国家早在1997年就已经超过或接近70%。②全球服务业就业份额持续稳步上升。1990~2001年间,发达国家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日本、英国和美国服务业就业比重分别平均为72.5%、75.0%、71.4%、65.5%、61.5%、74.5%和77.4%。③服务业在吸引投资方面居于主导地位。据联合国统计,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英国、联邦德国和日本三个国家服务业固定资本投资都占60%以上。④服务业满足了现代消费的多样化需求。随着人类进入信息时代,社会国家发达,科技更加进步,人们更加追求多方面的需求,除了需要实物形态的产品,还需要非实物形态的服务。⑤服务业与制造业关系不断加强。这种关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服务业和制造业界限模糊,在市场交换中有时很难将有形产品与无形服务分开;二是服务业对于制造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三是制造业企业活动外置带动新兴服务业的发展。

(2)国际服务贸易增加迅速。根据WTO《年度报告》和联合国《统计月报》的记载:1981~1999年间,国际服务贸易平均增长率为6.75%,同期国际货物贸易增长率为6.02%;1986年GATT第8轮谈判开始以后国际服务贸易平均增长率为8.72%。全球国际贸易额中的服务贸易额和货物贸易额相比,1970年大概是1∶10左右,1980年约为1∶6(1981年是:8 250亿美元/40

124亿美元),1990年以后接近1∶5(1991年为:16 686亿美元/69

816亿美元;1999年为:26 750亿美元/114

850亿美元),2000年发展到1∶4左右(2001年为:28 700亿美元/125

012亿美元)。2007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为3.26万亿美元,占世界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增长到近1/5。

(3)国际直接投资流向服务业。2004年9月22日,联合国贸发会议发表了《2004年度世界投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出当前外国直接投资的一个重要趋势是转向服务业,并以此作为该报告的封面标题。据统计,2001~2002年间,服务业占到整体FDI流入总量的2/3,约为5 000亿美元,而在1989~1991年间仅占54%;服务业在世界外国直接投资存量中的比重由20世纪70年代初期的1/4、90年代的不到一半发展到2002年的60%,估计约4万亿美元,表明了服务业已经取代制造业,成为FDI结构中的主流。

(4)服务贸易自由化、制度化。美国国会在其《1974年贸易法》中授权总统就服务贸易问题与其他国家进行多边谈判以寻求“更公平的贸易”。美国认为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将和商品贸易的自由化一样,对所有国家都有好处,从而对全世界都有好处。服务贸易自由化符合美国的利益,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服务贸易在美国的国际收支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以1984年为例,美国的商品贸易有1 140亿美元的逆差,而服务贸易却有140亿美元的顺差。②服务业在美国国内生产总值和就业中所占的比重均超过65%。③美国的国内服务业市场已实现了对外开放,美国强烈要求其他国家也开放自己的国内市场,而美国在服务业上又具有相当大的比较优势,进入别国市场。④服务贸易自由化符合美国跨国公司的利益。跨国公司是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角,而美国的跨国公司在全世界又占有领先地位。美国国会在《1984年贸易与关税法》中授权政府就服务贸易、投资和知识产权进行谈判,并授权对不在这些问题上同美国妥协的国家进行报复。欧共体起初对美国的提议颇具戒心,但经过对自己12国服务业的调查,发现欧共体的服务业出口是美国的3倍,进而成为美国的坚强支持者。日本从一开始就积极地支持美国的服务贸易自由化主张,这很大程度上在于日本对美国和欧共体一直存在巨大的商品贸易顺差,日本此举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缓解美欧的政治压力

当美国开始提出服务贸易问题时,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坚决反对进行服务贸易多边谈判。其理由是:①服务业中的许多部门,如银行、保险、通信、信息、咨询、法律事务、数据处理等,都是资本、知识密集型行业,在发展中国家里,这些行业是非常脆弱的,不具备竞争优势。②发展中国家的服务部门尚未成熟,经不起发达国家激烈竞争的冲击,过早地实行服务贸易自由化会毁坏和断送其不断增长的服务业前程。因此,他们坚决主张在本国的“幼稚服务业”没有获得竞争力以前,决不会开放他们的服务市场。③有些服务行业还涉及国家主权、机密和安全。随着发达国家在进行服务贸易谈判问题上的认识逐渐统一,发展中国家不愿意谈判的立场也有了改变。首先,一些新兴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因在某些服务业已经取得相当的优势,如韩国的建筑工程承包业就具有相当强的国际竞争力;新加坡的航空运输业在资本、成本和服务质量上也具有明显的优势。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态度是希望通过谈判来扩大本国优势服务的出口。其次,大部分发展中国家,一方面迫于来自发达国家的压力,另一方面也认识到如果发展中国家不积极参与服务贸易的谈判,将会形成由发达国家制定服务贸易规则的局面,这是极其被动的,且在谈判可能产生具体规则的前景下不参加谈判,也可能会损害已取得的货物贸易利益。因此,其他发展中国家也先后表示愿意参加服务贸易的谈判。

在1986年9月关贸总协定缔约方部长会议上,服务贸易被正式列为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议题。1994年,在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一揽子协定的基础上而最终形成WTO的法律框架中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从而使得服务贸易逐步向自由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国际服务贸易概念

虽然服务业作为一个传统的产业部门已经有数千年的发展史,但是“服务贸易”(Trade in Services)这一概念的提出相对于古老的货物贸易而言,则是一件并不遥远的事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进行各国国际收支统计时一直把服务贸易列入无形贸易(Invisible Trade)一栏中,这种情况直到1993年才做出了调整,而中国过去一直把服务贸易称作劳务贸易。在1986年9月发起的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之前,服务贸易只是在发达国家的有限范围内展开,还谈不上作为国际贸易的普遍问题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

据文献记载“服务贸易”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1972年9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出的《高级专家对贸易和有关问题报告》中。1974年,美国在其《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中首次使用了“世界服务贸易”的概念。

目前,由于服务的界定本来就很复杂,此外不同的国家和研究人员从各自的立场出发有不同的视角,因此关于国际服务贸易,各国统计和各种经济贸易文献并无统一的、公认的概念和定义。下面仅介绍几种代表性定义。

1.联合国贸发会议定义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是联合国处理有关贸易和发展问题的常设机构。它从过境这一视角来阐述国际服务贸易,将国际服务贸易定义为:货物的加工、装配、维修以及货币、人员、信息等生产要素为非本国居民提供服务并取得收入的活动,是一国与他国进行服务交换的行为。

狭义的国际服务贸易是无形的,是指发生在国家之间的符合于严格服务定义的直接服务输出与输入活动。而广义的国际服务贸易既包括有形的劳动力的输出输入,也包括无形的提供者与使用者在没有实体接触的情况下的交易活动,如卫星传送与传播、专利技术贸易等。一般人们所指的服务贸易都是广义的国际服务贸易概念。

2.《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服务贸易的定义

《服务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s on Trade in Services,GATS,1994年4月15日)将服务贸易的概念定义为:跨越国界进行服务交易的商业活动,即服务提供者从一国境内向他国境内,通过商业或自然人的商业现场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并取得外汇报酬的一种交易行为。这个定义已为各国所普遍认同,该定义包含着服务贸易的以下4种方式:①从一成员国的国境内向另一成员国的国境内提供服务,即过境交付(Cross Border Supply),这种服务不构成人员、物资或资金的流动,而是通过电信、邮电或计算机网络实现的服务,如视听、金融和信息等;②在一成员国的国境内向另一成员国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即境外消费(Consumption Abroad),如接待外国游客、提供旅游服务,为国外病人提供医疗服务,为国外客户提供医疗服务,接收外国留学生等;③通过一成员国提供的服务实体(法人)在另一成员国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即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它是一国的企业或经济实体到另一国开业,提供服务,包括投资设立合资、合作和独资企业;④由一成员国的自然人在另一成员国境内提供服务,即自然人流动(Movement of Personnel),如一国的医生、教授或艺术家到另一国从事个体服务。

同时,GATS对服务贸易的判别有四个标准,即服务和交付的过境移动性;目的具体性;交易连续性;时间有限性。从而可以较为有效地鉴别与理解服务贸易。

3.《美国和加拿大自由贸易协定》(FTA)对服务贸易的定义

作为世界上一个在国家间贸易协议上正式定义服务贸易的法律文件,其基本表述为:服务贸易是指由或代表其他缔约方的一个人,在其境内或进入另一缔约方提供所指定的一项服务。这里的“指定”包括:①生产、分配、销售、营销及传递一项所指定的服务及其进行的采购活动。其基本类型为:农业和森林服务(Agriculture and Forestry Services)、矿业开采服务(Mining Services)、建筑服务(Construction Services)、分销贸易服务(Distributive Trade Services)、保险和不动产服务(Insurance and Real Estate Services)、商业性服务(Commercial Services)和其他服务(Other Services)。②进入或利用国内的分配系统,即要受到缔约方国内分配制度的约束。③形成或确定一个商业存在(Commercial Presence),为分配、营销、传递或促进一项指定服务,这里的商业存在,并非是一项投资,而是综合的过程。④根据国际投资法的规定,任何为提供指定服务的投资及任何为提供指定服务的相关活动。比如,公司、分公司、代理机构、代表处和其他商业经营机构的组织、管理、保养和转让活动;再比如,各类财产的接管、使用、保护及转让,以及资金的借贷等活动。这里的一个人是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从以上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可看出,其基本表述为说明性的,而非规范性的;同时,也窥见服务贸易活动的复杂性。

(三)国际服务贸易发展

1.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概况

古代服务业主要包括古代商业、古代交通运输业和古代旅游业,另外还包括古代各国之间的文教、卫生、科技活动的交往。早期的服务贸易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奴隶社会早期,但具有一定规模的国际服务交换始于15世纪世界航运事业的兴起和新大陆的发现。在当时,狭义的劳务输出和输入是服务交换的主流。19世纪初,欧洲的金融和运输网络已经初具规模。国际服务交换的内容和形式更加丰富。到了19世纪,资本主义进入自由竞争时期,世界商品市场的范围不断扩大,国际服务交换的范围也扩大了,科技革命改变了传统服务业的内容。铁路、海运、金融、通信和教育等服务的基础设施得到加强,也发生了革命性的质的变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服务市场逐渐从世界商品市场分离出来,并随之显现其独特的功能,即为世界市场内部其他组成部分提供服务。

2.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阶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大致经历以下阶段。

(1)作为货物贸易附属地位的服务贸易阶段(20世纪70年代之前)。这一时期,世界各国还未意识到服务贸易作为一个独立实体的存在,在实际经贸活动中,服务贸易基本上是以货物贸易附属的形式进行。如:仓储、运输、保险等服务。因此,当时尽管事实上存在着服务贸易,但它却独立于人们的意识之外,所以对服务贸易缺乏具体的数量统计。

(2)服务贸易快速增长阶段(1970~1994年)。这一时期,服务贸易从货物贸易附属地位逐渐开始独立出来,并得到快速发展。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1970~198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年均增长率为17.8%,与同期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大体持平。20世纪80年代后,服务贸易开始超过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1980~199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年均增长率为5.02%,而同期货物贸易年均增长率只有3.69%,这一势头一直持续到1993年。

(3)服务贸易在规范中向自由化发展阶段(1994年至今)。1994年4月,规范服务贸易的多边框架体系《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签署后,服务贸易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但服务贸易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又有一些反复。1994~1995年间,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分别为8.03%和13.76%,比同期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低。但从1996年以来,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几乎处于同步增长并略高于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

(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特点

1.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

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这种迅速发展的趋势一直延续至今。据世界贸易组织统计,1970年世界服务贸易额640亿美元;1980年3 830亿美元,增长了5倍;1990年8

490亿美元,翻了一番多;1992年首次突破万亿美元;2000年达到14 354亿美元;2004年达到2.1万亿美元。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所占比重,在70年代和80年代约占1/5,进入90年代后则增至1/4。在今后20~30年间,服务贸易在整个国际贸易中的比重大约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预计到21世纪30年代,服务贸易的比重将与货物贸易的比重大体相当,甚至超过货物贸易的比重,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对象和主要内容。这是当代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首要特征。

2.服务贸易地区发展不平衡

国际服务贸易的格局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不断变化。世界经济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服务贸易的不平衡性。美国是当今世界最大的服务贸易国。从单个国家来看,自1981年起,美国的服务贸易出口取代法国跃居世界首位,并一直保持至今。2002年,美国服务贸易出口额达2 726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17.4%;服务贸易进口额为2 056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13.3%。从国家类型来看,服务贸易大国都是发达国家,出口前10位的几乎都是发达国家(2004年中国服务贸易额为1 286亿美元,居世界第9位。)

从1997~2003年间世界各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在世界服务贸易出口的比重可以看出(见表6-1),西欧占据了世界服务贸易的一半左右,是世界服务贸易出口的主体,且其比重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从1997年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比重的45.6%,上升到2003年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51%。而世界其他地区除非洲出现了小额增长外,北美、拉美均出现了下降趋势。

3.由于技术进步而产生的新型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远快于传统形式的服务贸易项目

通信、广告、设计、咨询、技术信息等新型服务贸易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过旅游、运输等传统型服务贸易。特别是信息技术、网络等新兴产业的出现,更大大促进了新型服务贸易的发展。2004年,通信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特许权使用和许可、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贸易已占到整个服务贸易的将近一半。

表6-1 1997~2003年间国际服务贸易出口按地区划分所占的份额单位:%

4.发达国家生产性服务贸易增长较快,而发展中国家劳务贸易发展较快

如发达国家的金融服务、通信、知识产权贸易等发展迅速,而发展中国家建筑工程承包、劳务输出发展迅速。

在发达国家,生产性服务业在整个服务业的比重要超过60%,其发展速度也明显快于消费性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保险、物流、运输、信息、商务服务发展最快。1980~2004年间,全球服务贸易规模从3 600亿美元扩大到21000亿美元,增长了近5倍,增长的主要是生产性服务业。

(五)当代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迅速的原因

当代国际服务贸易迅速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世界经济结构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新科技革命加速了这种历史演变的进程,从而导致世界贸易结构和人们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具体来说,当代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世界产业结构升级的驱动

按照发展经济学的经济增长阶段论,随着国家经济能力的增长,该国的产业结构将依次提升,逐步由农业经济过渡到工业经济,再由工业经济发展到服务经济。20世纪60年代初,主要西方国家都已完成了本国的工业化进程,开始步入后工业化的发展阶段,即国内经济重心向服务业偏移。由各国经济能力增长所带动的产业升级使得世界产业结构发生大规模的调整。在这一过程中所形成的新的世界经济结构不平衡,导致了对国际服务的更大规模的需求,使全球服务性产业的贸易总额有了高速增长的潜力。

2.国际货物贸易和国际投资增长的带动

战后半个多世纪以来,国际货物贸易流量不断扩大,以世界货物贸易出口总值为例,1950年总计为611亿美元,1990年达33 949亿美元,40年时间增长了近56倍,远远超过了同期世界工业生产和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在货物贸易高速增长的带动下,同货物进出口直接关联的传统服务贸易项目,如国际运输服务、国际货物保险、国际结算服务等,都相应地在规模上、数量上成倍增长。而国际投资的迅速扩大和向服务业倾斜,不仅带动了国际货物贸易的增长,而且带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迅猛增长。特别是国际投资收益作为要素服务项目,其迅速扩张本身就构成海外服务贸易流量的扩大。

3.新科技革命的有力推动

新科技革命,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信息技术革命,有力地推动了国际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首先,高新技术的发展广泛应用到了服务产业,使许多原先“不可贸易”的服务转化成“可贸易”的服务,从而使国际服务贸易的种类增加,范围扩大。例如,一些传统的教育服务、健康服务一向被认为是“不可贸易”的服务,现今可被储存在磁盘或软件中进行买卖。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发展促使银行、保险、商品零售等得以在全球范围内开展业务,为跨国界服务带来了机遇。其次,科学技术革命加快了劳动力和科技人员的国际流动,特别是促进了专业科技人员和高级管理人才向他国流动,推动国际服务贸易流量的扩大。最后,随着科技的进步,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逐渐向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的高科技产业转移,把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到新兴工业化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使这些国家和地区能够利用本地区丰富廉价的劳动力资源,赚取外汇服务收入,形成大规模的境内服务输出。

4.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社会生活国际化的促进

世界经济区域化、全球化的发展和各国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使得现代人的社会生活越来越国际化,出国旅游、接受教育以及聘请专门人才等,即使对于发展中国家的人民来说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了。在过去40多年间,旅游业成为国际上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同社会生活国际化相关的服务贸易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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