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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上海金融中心形成的启示

时间:2022-07-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9年4月29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奠定了上海作为金融中心的地位。支撑近代上海金融中心形成的不仅仅是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集聚,更重要的是大量的金融人才与一批出类拔萃的金融家。

2009年4月29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奠定了上海作为金融中心的地位。近代上海金融中心形成的一些政策以及方法,对今天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积极发挥政府在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作用

在近代上海金融中心形成过程中,特别是在国民政府时期,政府在金融中心形成中起的作用比较大。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采取把政治中心与经济中心适当分离的方针(即政治中心定位于南京,上海定位于全国金融中心),推行了一系列的金融政策与措施。最终使上海成为近代“远东华尔街”。

从国际金融中心两种形成模式(自然发展模式和国家〔政府〕推动模式)来看,我们认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应该是市场经济演进与政府政策引导的综合发展模式。因此,在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作用的基础上,一方面要发挥中央政府的作用,采取有效政策,积极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另一方面要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营造有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金融环境。因为,任何一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政府的作用必不可少,特别是新兴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崛起。

(一)中央政府通过政策来引导金融机构总部集聚上海

世界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的历史和现状表明,金融中心仅有银行是远远不够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机构是金融中心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目前,所有国际金融中心都集聚了大量的金融机构总部。金融中心不仅要看其金融市场的多少,更要看其辐射范围有多大,即影响辐射能力的大小。当前上海除了上证指数外,其他方面影响还非常有限。

目前,影响全国的金融信息与金融决策来自北京,上海与其他城市一样是决策的执行者,只是上海在银行数量、证券市场规模等金融指标上比其他地区多一些。央行、四大国有银行、“三会一局”及其他商业银行总部都在北京。上海只有交行与证交所、外汇交易中心等总部。

虽然有多家中国大型商业银行提出在上海设立“第二总部”,从事管理非信贷、面向金融市场等业务,但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除了进一步健全市场体系以外,必须要有大型金融机构的支撑,就是要聚集一批有影响力、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金融机构。因此,从国家战略角度来考虑,中央政府应该把北京定位为政治中心与文化中心,把上海定位为金融中心与航运中心。通过政策引导,逐渐让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金融监管部门等一批中国金融机构总部迁来上海,让上海真正具有金融的聚焦功能,包括金融政策制定、颁布、调控、监管等功能。如此,无疑将增加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资源和活力,这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关键一步。这不是单纯依靠市场力量可以解决的,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

(二)地方政府通过营造便捷的金融环境吸引金融机构集聚上海

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上海市政府(包括各区县)理所当然地要紧紧依靠国家宏观金融政策,充分发挥金融机构的主体作用,营造一流的金融生态环境。其重点是:一要注重金融业的生态环境。简单地说,就是制定适当的政策法规,使法律环境、税收环境、人才环境进一步改善。二要注重金融创新。针对当地经济发展中的主要金融瓶颈,围绕刚刚起步的金融业务进行业务创新和机构创新。如中小企业的担保问题、私募股权基金问题、金融服务外包问题、金融租赁等。集中精力和财力,在国家统一法规下抓可能做到的金融创新。

二、国有、外资、民营等金融机构要协同发展

近代上海金融中心的形成过程中,中资银行、外资银行和以民间信贷为主要形式的民间金融机构(如钱庄)等金融机构共同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到20世纪20—30年代,虽然上海钱庄的整体实力和作用不如银行业,但仍有较大的影响力,是国民政府所重视的重要金融势力。

当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也需要各种金融机构集聚于上海,这是金融中心建设的基本要素。到2011年底,上海金融机构总数达1 048家。其中,银行业160家,证券业149家,保险业333家。在上海的经营性外资金融单位数达到173家,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221家[9]。上海外资金融机构数量较少,民营金融机构则更少,这与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要求相差较大。因此,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过程中大力引进外资金融机构的同时,更要大力发展民营金融机构,这需要中央政府制定政策来加以鼓励与支持。金融是一种迎合商业需求的制度安排,而制度安排需要与时俱进的调整。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简称《温州方案》),民间金融可以恢复本来就应该有的功能。《温州方案》中有三项是支持民间金融规范化出土,主要是鼓励建立“新型金融组织”,投资基金相关机构和境外个人投资。金融的核心是满足企业家、投资家、创业家和广大消费者的融资投资需求,并不断通过各种创新的金融服务来提升客户的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温州方案》是一个非常好的实事求是的方案,国有金融与民间金融在规范底线上一视同仁。当前,一方面要大力发展与规范以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基金等为代表的民间金融机构,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完善与规范民营银行,如由徐滇庆教授组织的5家民营银行(沈阳瑞丰银行、广东南华银行、深圳民华银行、江苏苏南银行、西安长城银行)的试点研究工作,一旦条件成熟就应该得到监管机构的批准。

三、营造良好环境,助推金融人才集聚

金融人才是金融业发展的第一资源。支撑近代上海金融中心形成的不仅仅是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集聚,更重要的是大量的金融人才与一批出类拔萃的金融家

2009年来,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步伐加快,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金融机构加速集聚,金融人才高地建设也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1年末,在沪各类金融机构总数达1 136家,金融业从业人员达23万,分布于各类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以及金融监管和服务部门。但与伦敦、纽约、香港、新加坡等国际金融中心相比,上海金融人才在规模、结构、素质以及创新力、竞争力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经验、责任感强的金融家十分紧缺。为此,要继续坚持以开放为先导,坚持引进和培养并举,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紧缺金融人才,加快培养金融家人才队伍。

一是坚持海纳百川,积极打造金融人才高地。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观念,不限国籍、户籍,不限地域,以国际化视野不拘一格选人用人,继续加大各类优秀金融人才特别是金融家的引进力度。

二是优化政策环境,努力形成金融人才的“集聚地”。聚焦金融从业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基本需求,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创造条件,细化并落实金融人才政策,最大程度满足各个层次人才在安居资助、户籍、子女教育、出入境、医疗等方面的需求,努力使上海成为海内外优秀金融人才最向往的金融中心城市之一。

三是优化金融商务环境,积极营造金融人才的“社交圈”。依托外滩、陆家嘴等重点项目,进一步集聚高档商业、高端餐饮、高级会所、高星级酒店、高品质文化设施,使其成为高端金融从业人员信息汇聚、同业互动、会务交流的地标场所。

四是强化金融人才发展服务,逐步构建金融人才的“加油站”。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知名高校院所和培训集团的合作,探索以在外滩、陆家嘴地区设立金融学院“分校”、在金融机构集中的商办楼内设立“培训点”等形式为金融从业人员在职教育提供便利,积极开发或引进金融人才培训项目以及权威资格认证项目,努力培育国际化金融人才培训基地。

四、坚持改革开放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基本途径

国民政府时期,在金融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同时实施开放,才造就了近代上海金融中心的形成。

在目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形成的综合发展模式中,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表现在国家层面的组织保障、中央政府的立法支持和政策倾斜上。而上海金融改革在先行先试的过程中需要做到“四个率先”。一要率先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坚持改革的市场化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市场主体在市场运行中的主导作用。二要率先扩大开放,要坚定不移地扩大开放。通过开放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源,参与国际竞争,提高上海金融中心的国际影响力。如允许境外公司在境内发行债券股票,支持在上海的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率先扩大开放范围,支持境内机构走出去。但开放必须循序渐进。三要率先推进金融市场、金融企业为主导的创新。金融服务要通过创新来满足经济发展需要,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四要率先提高上海金融业服务全国、服务产业和企业的能力。上海金融服务水平和能力体现在对长三角、长江流域乃至全国企业发展、产业升级、结构调整、促进消费等方面的支持上。

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要长期努力

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有一系列完善的金融制度建设。一个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具有很强的“聚集效应”,不仅能够吸引大量金融机构,而且能够集中各种创新服务产业,形成规模优势,无论对公司企业,还是对各类人才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近代上海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先后经历了八九十年的时间,最终确立在于国民政府时期进行了一系列的金融改革与金融制度建设。在当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过程中,首先,要建设透明、自由、公平的金融制度、法律制度、产权制度,来有效地保护金融市场各类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保障金融交易的安全、高效。其次,优化现有的法律体系、司法环境、法律服务水平、法制透明度、公众法律意识等方面,来有效地克服现行法律存在的操作性差、立法漏洞较多、适用关系复杂、与国际化差异大等问题。这不仅需要我们自身努力克服修正,更需要国家在政策和制度上不断实现突破,但这不是一朝一夕或短期内可以实现的。因此,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是一个厚积薄发的长期过程,需要较长的时间,甚至需要几代人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努力。

六、上海要加强与其他金融市场的合作与竞争

当前,全国许多中心城市都雄心勃勃地加入了金融中心建设的竞争。根据公开的信息,目前全国有近30个城市正在规划建设金融中心(国内某一区域的金融中心)。如提出建设国际性的金融中心的有上海、北京和深圳,天津要建设北方金融中心,广州要建珠三角区域的金融中心,重庆、成都和西安在竞争建成西部地区的金融中心,武汉、郑州要建成中部金融中心,合肥要建成立足安徽、辐射周边、服务长三角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昆明要建成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南宁要建成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乌鲁木齐要建中亚区域金融中心,等等。

目前,长三角地区金融竞争异常激烈,除了上海是国家定位的国际金融中心外,江苏省的南京提出力争到2020年初步建成具有较强吸纳、辐射和引导带动功能的泛长三角区域金融中心城市;无锡和苏州两市正在推进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浙江省也规划了杭州、宁波和温州三个区域金融中心。

一个国家(或地区)不可能有这么多的金融中心,即使是区域性的金融中心。这不可避免会产生区域之间竞争和金融资源分散的问题,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起着消极作用。

为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进程,一方面,上海要与北京、深圳等城市在经济金融发展方面形成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通过互动和互补实现共识和共赢;另一方面,要加强与世界上金融中心的交流,特别是亚太地区的国际金融中心香港、新加坡、东京等。面对东京和悉尼等这些老资格国际金融市场,以及正在崛起并要打造国际金融中心的城市的竞争,上海要能脱颖而出,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际金融中心(包括国际化的清算中心、全球证券的投资管理中心、通信的交流中心、跨国银行中心和国际直接投资中心),取决于与其他金融市场加强合作与竞争。

附:历史上黄浦区金融之“最”

1.上海第一个钱业公所:1776年上海钱庄已是一个有相当规模的独立的行业,它的同业公共组织上海钱业公所设于邑庙内园(今豫园内园)。

2.上海第一个公估局:1850年安徽人汪氏创设的上海公估局开业。地址在宁波路乾记街二号。

3.最早的中资银行:

第一家商办银行:1897年5月27日中国首家商办银行——中国通商银行正式开业,行址在外滩,原中国通商银行大楼,中山东一路6号。

第一家官办银行:1905年10月31日户部银行上海分行开业。行址设于汉口路3号。

第一家储蓄银行:上海第一家以一般市民储蓄为主顾的银行是1906年由周廷弼创设的信成商业储蓄银行。行址在万裕码头。

4.全市第一家城市信用合作社:1986年12月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批准,川南城市信用合作社在金陵东路开业。

5.上海市第一家民办的集体金融机构:豫园城市信用合作社于1986年12月18日正式成立。

6.上海第一家拥有个人股东的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上海城市合作银行,1995年12月29日挂牌开业,行址在上海市中山东二路585号。1998年9月28日改名为上海银行。

7.最早的外资银行:1847年英国的丽如银行在上海设立代理处,1851年改分行,此为最早在上海开设的外国银行。行址现为中山东一路18号。

8.第一家将其中国区总部迁至内地的外资银行:花旗银行,行址在福州路,后迁九江路,总行设纽约。

9.最早的中外合资银行:1896年创设于外滩的华俄道胜银行,是最早的中外合资银行,开始由俄、法两国合资,次年清政府出资白银500万两,成为中外合资银行。

10.最早的侨资银行:东亚银行,设立于民国9年,总行在香港。上海分行地址初在外滩30号,民国13年在四川路九江路口自建营业大楼。

11.在区境设立最早的储蓄会:法商万国储蓄会,创设于民国元年,会址在公馆马路(今金陵东路)69—71号。

12.最早的外资保险机构:康联人寿保险公司,英商于1846年首先在外滩开办。

13.改革开放后首家进入中国大陆营业的外商独资保险企业: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992年9月,该公司在上海南京西路1376号上海商城5楼成立,1998年5月13日迁回外滩17号友邦大厦营业。

14.首家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1996年11月26日在黄浦区内开业。至此区境内共有外资、中外合资保险机构9家。

15.旧中国最早出现的有组织的证券市场:西商众业公所。由1891年设立的“上海股份公所”发展而来,于1900年有固定会所,1909年迁至黄浦路1号。

16.中国第一家国人设立专营证券的交易所: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1919年9月成立,由1918年正式成立的上海股票商业公会(会址设九江路渭水坊)改组而来,1933年,它的8层大楼在上海闹市区汉口路建成,交易所之大,设备之完善,在远东首屈一指。

17.全国唯一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1946年5月国民政府行政院发布训令筹组。9月16日正式营业,继承了原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业务,兼容原外商上海众业公所营业。所址在原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大楼。

18.中国第一家信托公司:中一信托公司。1921年9月1日开张。1924年购北京路基地,自建5层楼大厦为总公司营业所。

19.第一家民间金融企业:上海爱建金融信托投资公司。1986年8月27日开业。公司办公地址为汉口路110号。

(摘录自上海地方志办公室网站的《上海金融志》《上海之最》《黄浦区志》《黄浦区续志》《南市区志》《南市区续志》等。)

【注释】

[1]《上海通志》,第二十五卷“金融”,第二章“钱庄、票号、典当”,第一节“钱庄”。http://www.shtong.gov.cn/node2/node2247/index.html。

[2]《上海金融志》,第二篇“解放前金融机构”,第二章“华资银行”,第一节“沿革”。http://www.shtong.gov.cn/node2/node2245/node75491/node75497/node75550/node75562/。

[3]《上海通志》,第二十五卷“金融”,第二章“钱庄、票号、典当”,第一节“钱庄”。http://www.shtong.gov.cn/node2/node2247/index.html。

[4]张徐乐:“20世纪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兴衰与启示”,《上海金融报》2010年11月19日。

[5]吴景平:“近代中国金融中心的区域变迁”,《中国社会科学》1994年第6期。

[6]《中国通商银行(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五)》,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67页。

[7]巢伟民:“上海——旧中国的金融中心”,《上海地方志》1994年第5期。

[8]《中华民国金融法规档案资料选编(上册)》,档案出版社1989年版,第529页。

[9]“2011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解放日报》201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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