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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时间:2022-07-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背景下,解决西部地区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非常紧迫。西部地区目前的金融支持体系发展还不够完备,在完善传统融资模式的情况下,着力引导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应是未来西部地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一个可能的有效途径。

一、研究结论

基于本章的研究,无论是全国性数据还是西部地区的数据,股权型众筹平台存在的项目选择偏好和地域选择偏好类似于有效风险投资组合规模模型中EMB和EMC曲线均向右移,增加了众筹投资数量,有利于众筹平台临界容量的达成及影响力的扩大。平台的项目选择是依据项目风险可控性、利润可达性等特征作出的理性选择。只是因为基础资源和技术等方面的差异,沿海地区的股权型众筹平台更偏向于互联网类,而西部地区则更偏好餐饮和农业类项目。同时,全国性平台的地域偏向在西部地区依然显著。四川、重庆是西部经济发展的两个重要增长极,无论是GDP总量还是增速,相对西部地区其他的省市来说都靠前,因此有较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有利于众筹项目的成功筹资。而同在一个省份的平台则更明显地选择了省会城市或主城区的项目推荐。这或许是因为它们的融资需求更旺,但这一地域集中性恰好印证了西部地域偏向的假设。

二、政策建议

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是未来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取向,服务小微企业则是金融转型的突破口。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背景下,解决西部地区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非常紧迫。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股权众筹融资模式是一条可行的路径。西部地区目前的金融支持体系发展还不够完备,在完善传统融资模式的情况下,着力引导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应是未来西部地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一个可能的有效途径。

西部地区的股权型众筹还处于萌芽初期,众筹平台主要集中在几个主要中心城市,每个平台的项目数量偏少。基于此,可以利用现有的区域性平台服务中心,逐步辐射到周边区域,从而不断扩大影响力和扶助更广阔西部地区的小微企业。

在实际运作中,学习发达国家及我国发达地区的众筹发展经验,将平台的风险控制、财务管理以及过程监控尽可能细致化,从而逐步建立平台信用,吸引更多优秀的项目上线。并且,可同时将股权众筹投资和孵化器功能结合,通过为创业企业提供服务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降低投资人的投资风险,从而促进创业企业的成长。

【注释】

[1]美国总统奥巴马于2012年4月5日签署了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简称JOBS法案,国内将其翻译为《初创期企业推动法案》。该法案旨在通过适当的放松管制,增加小企业的融资便利,鼓励初创型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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