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增值税起征点和小微企业免征优惠政策

增值税起征点和小微企业免征优惠政策

时间:2022-07-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增值税起征点和小微企业免征优惠政策_最新税收优惠49问:案例精解与操作指引国家出台对部分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的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税收减免,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及免征收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按表2-1办理纳税申报与发票领购等涉税事项。

国家出台对部分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的政策,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税收减免,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

什么条件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案例2-1】徐先生经营一家小型汽修店,属于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由于生意清淡,他非常羡慕有些个体户同行,可以享受增值税起征点优惠的政策。国家出台了小微企业免征收增值税的政策后,徐先生非常高兴,摆出近三个月的经营情况,向叶大维咨询能否享受减免优惠政策:2014年,徐先生的汽修店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10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3万元(不含税收入,下同),11月份取得加工修理修配收入2万元,12月份取得应税服务收入3万元

叶大维:从徐先生汽修店的性质和规模来看,属于典型的小微企业。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财税[2014]71号文,明确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4年第57号公告,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因此,徐先生符合免征条件。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 000~20 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 000~20 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自2014年10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

◆ 要点一: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适用对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都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 要点二:有关开具发票问题的规定

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的税款,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 要点三:兼营不同应税项目免税计算问题

兼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既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又属于营业税纳税人。纳税人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分别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和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未达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及免征收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按表2-1办理纳税申报与发票领购等涉税事项。

表2-1 增值税起征点和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办税事项

续表

从2014年11月1日起,对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使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进行调整和细化。申报表中第6栏“免税销售额”的填报内容进行了细化,新增了“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三项,由纳税人根据其享受的免税政策分项填报。在“税款计算”栏目中,新增了“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栏次,由纳税人根据当期免税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填写。详细表格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58号)附件: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李会计: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是否包括个户工商户?

叶小玮:新出台的财税[2014]71号明确销售额2万~3万元间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免税。

王会计:我们公司符合小微企业免征收增值税的规定,是否需要专门申请优惠事项?

叶小玮:不需要专门进行申请,也不需要做税收优惠备案。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在按季申报时,填写《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明细表(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小规模纳税人)》,分月填写数据,按月享受此优惠。

王会计:记得有份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请问享受免征优惠的小微企业如何定义,和工信部的标准一样吗?

叶小玮: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划分标准不同,二者也不同于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的小型、微型企业。

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

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生产经营规模和财务会计核算健全程度,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钟会计:对于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如何确定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范围?

叶小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对于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蔡小姐:个体工商户能否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叶小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废止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中有关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不允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可按照《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给予小微企业更多的选择权,便于小微企业自由选择不同的商务对象,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张先生: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缴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的小微企业,如何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叶小玮:为最大限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的税款,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