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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结算跟单业务要领(外贸流程知识与技能)

时间:2022-07-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交付结算跟单业务要领_外贸跟单实务产品的交付产品的交付是生产结束的环节,即是生产工厂订单完成的标志,也是跟单员前程跟单的结束。产品交付环节出现问题,会影响生产工厂的收益以及直接损害对外贸易合同的履行。订舱跟单在临近交货期时,跟单员需要重视订舱跟单。商检单通常由生产企业办理并提供,出口发票和报关单以及报关委托单由外贸公司单证部门出具。因信汇方式人工手续较多,目前欧洲银行已不再办理信汇业务。

产品的交付

产品的交付是生产结束的环节,即是生产工厂订单完成的标志,也是跟单员前程跟单的结束。产品交付环节出现问题,会影响生产工厂的收益以及直接损害对外贸易合同的履行。从订单履行的角度,交付包括货的交付和单的交付。

产品的交付问题

产品的交付无法顺利完成要么是品质控制差错,得不到客户的认可;要么是延误交货期,并且无法跟客户协调协商;要么是产品数量差额超过合同允许的短溢装,并且客户不允许更改数量。

订舱跟单

在临近交货期时,跟单员需要重视订舱跟单。订舱时间一般是根据交货期提早5~7天向船运公司订舱。向船运公司提供的订舱资料包括商检单,报关单、出口发票、总码单以及报关委托书等。商检单通常由生产企业办理并提供,出口发票和报关单以及报关委托单由外贸公司单证部门出具。对提供给货代的出口文件资料,跟单员需要进行跟单审核,一是要求“证物吻合”,即出口凭证上的数据符合出口产品的实际,主要要确定数量、交期、品质符合合同的约定并请代为报关。二是要求“证证吻合”,即任何种类的出口凭证上出现的数据必须一致。

装箱单(packing list)

装箱单是货物装运明细表,一般应列明合同号码、唛头、货名、容积、重量、商品名称和地址、工具名称等。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货代公司或其代理人收到承运货物时或将其装船后,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收据,是运输合同的证明,也是物权凭证。

国际贸易基本结算方式

国际贸易三大基本结算方式有汇款(Remittance),托收(Collection)和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汇款

汇款是银行应汇款人的要求,以一定的方式将一定的金额,通过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包括出口托收/进口代收。

在国际贸易中如采用汇付,通常是由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如预付货款或货到付款或凭单付款)通过银行将货款汇交卖方。汇付有四个当事人,即汇款人、汇出行、汇入行和收款人。汇付根据汇出行向汇入行发出汇款委托的方式分为三种形式。

(1)电汇(T/T)

汇出行接受汇款人委托后,以电传方式将付款委托通知收款人当地的汇入行,委托它将一定金额的款项解付给指定的收款人。电汇因其交款迅速,在汇付三种方式中使用最广。

(2)信汇(M/T)

信汇和电汇的区别,在于汇出行向汇入行航寄付款委托,所以汇款速度比电汇慢。因信汇方式人工手续较多,目前欧洲银行已不再办理信汇业务。

(3)票汇(D/D)

票汇是以银行即期汇票为支付工具的一种汇付方式。由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其代理行或账户行为付款人,列明汇款人所指定的收款人名称的银行即期汇票,交由汇款人自行寄给收款人。由收款人凭票向汇票上的付款人(银行)取款。

在以上三种结算方式中,M/T和D/D已不常见,被采用最多的还是T/T。在T/T结算方式下,按付款与交货的时机分,又可以分为:预付货款(payment in Advance)和货到付款(payment after Arrival of Goods)或称赊销(Open Account)。预付货款也叫前T/T,而货到付款也叫后T/T。对于出口商来说,前T/T(即预付货款)的风险几乎为零,在货到付款和赊销方式下风险及资金压力最大,面临买方信用风险,必须对进口商信用有充分的把握,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将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甚至财货两空。对于进口商来说则相反,在预付货款方式下风险及资金压力最大,存在卖方不履约风险。不论采用哪一种方式,风险和资金负担都集中在一方。“汇款”的交易方式实际上完全处在买、卖双方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因而,被称为“商业信用”。

买卖双方对采用何种结算方式,都从手续费用、风险和资金负担的角度来考虑它的利弊。汇款的优点在于手续简便、费用低廉并且到款迅速。汇款的缺点是风险大,资金负担不平衡。实务中更多倾向于要求进口商预付部分货款作为订金,可适当减少风险,并扩大交易规模。

托收

托收(Collecting)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出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这是一种建立在商业基础上的结算方式。托收按交单方式分为: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和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按有无附带商业单据分为: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和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托收业务优势主要有:费用低、操作相对简便、风险相对较小。

出口商风险:商业信用,可能面临买方不履约风险。

进口商风险:付钱或承兑后可能存在货与合约不符的风险问题。

如何尽量避免托收风险:

(1)卖方对买方的资信及经营作风应有所了解。

(2)及时了解行情行市。

(3)了解买方海关等当局的规章。

(4)尽可能做“D/p即期”,不做或者少做“D/A远期”。

(5)要求对方预付一定数额的押金。

(6)进口国最好有代理人,万一发生意外,可代为办理存仓、保险、转运或运回等事宜。

(7)在做“托收结算”时,也可以考虑同时安排叙做“出口信用保险”。

(8)尽量选择以CIF价格成交,以防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坏或灭失导致进口商拒付同时索赔无着的风险。

托收业务注意要点:

(1)单据是否掌握物权;

(2)银行是否真实存在;

(3)银行地址是否真实;

(4)付款人信息是否完整。

信用证

信用证支付方式把由进口人履行付款责任,转为由银行来履行付款责任,从而保证出口人安全迅速地收到货款,买方按时收到货运单据,同时,也为进出口双方提供资金融通的便利,打消了买卖双方的顾虑。所以,信用证支付方式发展很快,并被国际贸易界广泛应用,现已成为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在采用汇付和托收作为结算方式的情况下,银行仅提供结算服务,而不提供任何信用。货物与货款能否对流,完全取决于买卖双方的信用,这属于商业信用。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若仅依靠商业信用,往往彼此缺乏信任,因此需要由银行与金融机构来扮演一个有身份的第三者介入其间,提供信用。银行通过开立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向卖方提供银行信用

《UCp600》对信用证的解释: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信用证具有以下作用:

(1)保证作用:一般情况下,对出口商,只要提交单证相符的单据,即可取得开证行的付款;对进口商,可通过信用证条款控制出口商按规定的装运期限发货。

(2)资金融通作用:对进口方,可申请进口押汇;对出口方,可申请打包放款和出口押汇。

因此,L/C 是付款工具,亦是融资工具。

在以下情况宜选择出口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

(1)不了解或不相信进口商的资信情况,需要对方银行提供额外承诺;

(2)需要向本地银行申请打包贷款,以为准备出口货物进行资金融通;

(3)进口商所在国是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开立信用证表明获得监管当局的许可。

按照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不同,信用证的种类可分为四类:

(1)即期付款信用证;

(2)延期付款信用证;

(3)承兑信用证;

(4)议付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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