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管理模式浅析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管理模式浅析

时间:2022-07-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管理模式浅析张宝亮绿色信贷这一概念最早是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于2007年7月在《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中提出的。显然,这种情况导致各商业银行在一个非公平的环境下进行竞争。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管理模式浅析

张宝亮

【摘要】绿色信贷这一概念最早是国家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于2007年7月在《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中提出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经济发展是建立在资源的过度开采和低效利用、经济粗放发展基础上的,生态环境呈现不断恶化趋势,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该意见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违法的企业和项目进行信贷控制,要求各商业银行要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等宏观调控政策,以及监管政策与产业政策相结合的要求,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为抓手,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有效防范环境与社会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2012年2月2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又发布《绿色信贷指引》,这是近几年国家有关部门针对绿色信贷发布的两个重要文件。推行绿色信贷,将增加违法排污企业获取资金的成本,甚至切断严重违法者的资金链,可以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避免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高成本治污覆辙;同时还能够有效防范因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关停引发的信贷风险,促进银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绿色信贷;商业银行;管理模式

绿色信贷在国外早已有之,1974年联邦德国就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政策性环保银行,专门负责为环保项目的投资提供优惠贷款。目前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绿色信贷行动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机构自律组织(UNEP FI)中,已有45个国家的208家金融机构成为签约方。同时,国外绿色信贷理论也日渐成熟,赤道原则、伯尔第斯原则已成为国际银行业开展绿色信贷实践的操作指南。绿色信贷要求商业银行不仅要满足合作伙伴的需要,同时还要意识到自身的行为必须对社会以及生态环境负责。从国际经验来看,绿色信贷产品一般包括:①项目融资,对绿色项目给予贷款优惠;②绿色信用卡,卡利润部分用于世界范围内的碳减排项目;③商业建筑贷款,为节能商业建筑物提供第一抵押贷款和再融资;④住房抵押贷款,推出结构化节能抵押产品,将省电等节能指标纳入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评分体系;⑤汽车贷款,向所有低排放的车型提供优惠利率等。

一、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机制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已经意识到了环境蕴含的机遇和风险,以及银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中国工商银行高调提出要建设绿色信贷模范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规定在信贷评审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国家开发银行着重推动“两高”行业调整产业结构。目前绿色信贷政策已初显成效,有些环境违规企业被拒绝或停止贷款,有的企业还被收回了先前已发放的贷款。据统计,2007年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共收回不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企业贷款39亿元,同时发放支持节能减排重点项目贷款1063亿元。同时,上海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也已加入联合国环境署金融计划项目(UNEPFI)。但我国绿色信贷起步较晚,目前只是取得了局部性、阶段性的成果,与预期目标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二、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机制存在的缺陷

(一)商业银行利益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冲突

绿色信贷的理念已经暗示了商业银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但是,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实现效益最大化成为其主要动机之一,即商业银行是逐利的。在目前政策和盈利环境下,虽然对“两高”行业的贷款已经被谨慎投放,但是贷款余额依然占据相当高比例。

(二)银政企三方的“利益同谋”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始终存在很强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为了完成上级考核指标、提升政绩,会千方百计地保住企业。同时,国有大中型银行,往往也背负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负担,以及“多贷增效”的企业盈利性目标。

(三)环境污染信息尚未全面完整地进入银行征信系统

2007年上半年,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曾就“共享企业环保信息”联合发布文件,把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银行可以根据企业的行业特征,客观分析企业的环境信息,了解企业有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但是由于企业认识到环境信息影响着其是否能够得到银行支持,只提供有利于自己的信息,那么银行获取的信息就不充分,无法满足绿色信贷的执行要求。

(四)绿色信贷标准不够统一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绿色信贷标准体系。评估是银行放贷的前提与基础,标准的缺失使评估行为失去方向与目标。由于统一的绿色信贷标准未能及时出台,导致一方面,绿色信贷工作未能统一在国家的相应政策、标准的控制之下,降低了环境政策和绿色信贷政策执行的效力;另一方面,现行绿色信贷政策多停留在方向性的引导上,缺少能融入商业银行信贷操作行为的审核标准和评估细则,结构调整的效力未能有效发挥。一个具体的例子是2010年,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开始实施从国家控制发展的钢铁行业全面退出的信贷战略,但就在建设银行退出的同时,另一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却采取全面进入的战略,其理由:一是钢铁行业是国家的支柱行业,必须保证其发展;二是所有钢铁企业的贷款都有完整的环保手续,环评报告、“三同时”文件齐全,企业的财务指标良好,并且在2010和2011年也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一个是执行国家政策文件,但却由此退出钢铁行业,失去一块经济效益高、偿还能力强的市场。另一个在绿色标准缺失、不明确的情况下进入钢铁行业,造成产能大幅提升,环境后果难以测评。显然,这种情况导致各商业银行在一个非公平的环境下进行竞争。甚至个别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极大降低了各金融机构参与绿色信贷工作的积极性。直接影响到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完善我国绿色信贷机制的政策建议

(一)提高环保意识,把可持续发展提升到银行的战略层面

关注环保问题不仅是银行的社会责任,也关系到银行业务的开展和可持续发展。因此要把可持续发展和银行社会责任作为现代银行的核心经营理念和价值导向。同时让员工充分认识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性,明白推行绿色信贷是商业银行责无旁贷的社会责任。只有全员树立了绿色信贷理念,才能在工作中考虑到环保因素,真正将绿色信贷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

(二)规范地方政府行为,为绿色信贷推行扫清障碍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始终存在很强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甚至于有些地方政府无视国家的环保政策。从国际经验来看,政府部门行为的调整和约束、银行与各级政府的共识是信贷政策有效支持环境保护的首要前提。因此,我国中央政府有必要将环保指标纳入地方官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环保指标在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中的比重,并以立法或规定等形式隔绝地方政府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干预。

(三)建立完善信息沟通机制

环保部门应建立并完善环保信息库,与金融部门形成信息沟通机制。商业银行可以借助环保部门的力量,加强贷款风险管理,补充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库;同时环保部门也可借助商业银行的力量,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严格信贷环保要求,促进污染减排。目前我国环保政策和信息零散、缺乏统一管理与发布机制,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绿色信贷的推行,因而迫切需要尽快建立并完善环保信息库。

(四)实行有差别的授信管理制度

各银行应按照银监会发布的《绿色信贷指引》和《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对于不同类别的客户实行不同的授信政策。对存在违反环保法行为的企业,其贷款应当纳入不良类贷款管理;对违反环保规定超标排污的企业,要暂停一切形式的新增融资;对能耗、污染虽然达标但环保运行不稳定的贷款企业,及时调整原有贷款期限压缩授信。

(五)建立有效的绿色信贷激励和约束机制

银行业内部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各分支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提供动力。同时还应该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从外部激励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对于绿色环保项目,政府有关部门应采取财政贴息、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绿色信贷项目的扶持力度。我国以及国际社会对于环保的重视,为金融机构开辟了一个新的市场,谁能把握住产业结构调整的脉动,以优质的产品占领先机,谁就有可能开拓出一片新的利润空间。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秦皇岛分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