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数据的使用规范

数据的使用规范

时间:2022-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交易数据库设立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监管者提供其政策制定和监管所需的信息,因此,相关监管机构是交易数据库数据使用的重要主体。根据规定,允许访问美国互换数据库的监管机构既包括合适的国内机构也包括合适的外国机构。接到监管机构访问请求后,注册互换数据库应当以指定格式及时通知CFTC,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供所申请互换数据的访问途径。

交易数据库设立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监管者提供其政策制定和监管所需的信息,因此,相关监管机构是交易数据库数据使用的重要主体。除此以外,为有利于交易双方检验数据的精确性,报告主体及其对手应有权访问数据库,了解自身的交易数据。而特定情况下,为交易数据库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也需要获得必要的数据。

一、允许访问数据的监管机构范围

美国和欧盟都明确规范了访问交易数据库数据的监管机构范围。根据规定,允许访问美国互换数据库的监管机构既包括合适的国内机构也包括合适的外国机构。合适的国内机构是指CFTC、证券交易委员会、相关的审慎监管机构、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司法部、所有联邦储蓄银行、金融研究办公室,以及任何其他CFTC认定为合适的机构。合适的外国监管机构是指与CFTC签署有谅解备忘录或其他类似信息共享安排的外国监管机构,或虽然没有签署谅解备忘录,但CFTC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外国监管机构。

允许访问欧盟数据库的监管机构包括: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欧洲系统风险管理委员会(ESRB);向交易数据库报备数据的CCPS的主管机关;报备数据所在交易所的主管机关;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相关成员;与联盟签署有国际协议的第三国的相关主管机关;依据《欧盟要约收购指令》(Directive 2004/25/EC)指令任命的监管当局;有关欧盟证券和市场监管当局;与ESMA有合作安排的第三国的相关主管机关;能源监管合作机构等。

二、监管机构访问

根据权限的不同,美国交易数据库的数据访问监管机构可分为三类:一是互换数据库注册登记机构,二是除注册登记机构外对互换数据库有管辖权的机构,三是其他监管机构。

CFTC是互换数据库的注册登记机构,CFTC对互换数据库可以通过电子进行直接访问。注册互换数据存储库应为CFTC提供适当的自动传输工具和网络服务,以便于CFTC监测、筛选和分析互换数据。注册互换数据存储库还应向CFTC提供各种软件,以及访问互换数据存储库相关工作人员、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或代理商的途径,以有助于CFTC熟悉注册互换数据存储库的数据结构和内容。但CFTC在访问数据时应该指定授权用户,即只有授权用户才能访问互换数据库的数据。

除CFTC外,对互换数据库有管辖权的机构访问互换数据库数据一般可免于向互换数据库申请。但如果是国内监管机构,则需与CFTC签署有谅解备忘录或其他类似信息共享安排,同时还需满足其他相关条件。

其他监管机构访问互换数据库数据必须向互换数据库提出申请,确认访问互换数据库数据属于其权范围内行事,并在收到任何请求的数据或信息之前和注册互换数据储存库签署“保密和赔偿协议”。接到监管机构访问请求后,注册互换数据库应当以指定格式及时通知CFTC,并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供所申请互换数据的访问途径。

三、第三方访问

根据美国《互换数据库:注册标准、职责和核心原则》,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对注册互换数据库的访问需满足下列条件:(1)注册互换数据库和第三方服务提供者都有严格的保密程序,保护数据和信息免于不恰当的泄露;(2)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和注册互换数据库签署了“保密协议”,就互换数据保密程序和信息的可用性设定了最低的标准。

四、禁止性规定

一般情况下,除交易双方外的市场参与者普遍被禁止访问注册互换数据库,互换数据也被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美国规定,互换数据储存库或其任何附属机构不得将互换数据用于商业目的,注册互换数据库应采取和实施适当的“防火墙”,保护互换数据免于不正当的商业使用[9],互换数据库不得要求报告主体同意任何数据用于商业目的,以此作为接受互换交易数据的条件。即使是对于将要公开报告的数据,在公开之前也不能用于商业目的。欧盟规定,交易数据库应当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来预防其保管的数据被滥用,与交易数据库有密切联系的自然人,或与交易数据库有联营或下属关系的法人,不能将记录于系统内的机密信息用于商业用途[10]

【注释】

[1]FSB,Implementing OTC Derivatives Market Reforms,Report of the OTC Derivatives Working Group,10October 2010.

[2]罗晶、谢海玉、章睿谦:“完善信息报备机制推动场外衍生品市场发展”,《中国货币市场》2012年第1期。

[3]CFTC,Real-Time Public Reporting of Swap Transaction Data,Federal Register,Vol.77,No.5,Monday,January 9,2012,Rules and Regulations.

[4]IOSCO-CPSS,Report on OTC Derivatives Data Reporting and Aggregation Requirements,January 2012.

[5]Article 78,Regulation(Eu)No 648/2012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4July 2012on OTC Derivatives,Central Counterparties and Trade Repositories.

[6]注册的互换数据库的职责包括:(1)接受互换交易数据;(2)与互换双方确认所提交数据的准确性;(3)依据委员会规定的形式和方法保存数据;(4)向委员会(或委员会指定的任何人或者机构,包括另外注册实体)提供电子接口;(5)根据规定提供信息,遵守公共报告要求;(6)建立监测、筛选、分析交换数据的自动化系统;(7)建立监测、筛选、分析最终用户清算豁免申请的自动化系统;(8)保护任何和所有从报告实体收到的互换数据和其他相关信息的隐私;(9)根据某些国内和国外监管机构的合理要求,提供交换数据储存库保持和维护的交换数据的访问渠道;(10)采用和建立适当的应急政策和程序,包括业务连续和灾难恢复计划等;(11)指定一个首席合规官;(12)接受委员会的检查和审查。见CFTC《互换数据库:登记标准、职责和核心原则》,第49.9条。

[7]CFTC,Swap Data Repositories:Registration Standards,Duties and Core Principles,Federal Register,Vol.76,No.170,Thursday,September 1,2011,Rules and Regulations,Sec.49.26.

[8]IOSCO-CPSS报告提出了三种数据汇集方法:法律实体汇集法、产品特征汇集法和交易标记法。(1)法律实体汇集法通过对机构定义唯一的标准参考编码,提供精确而标准化的法律实体识别功能。法律实体汇集法的编码包括主体识别和归属关系两个层次的信息。主体识别信息包括用以识别主体的信息,如其注册地、总公司地址、母公司等;归属关系信息包括其附属子公司或其分支机构等信息。(2)产品特征汇集法是用以满足监管机构度量影响机构或群体的产品风险类型和名义敞口的数据汇集方法。产品特征汇集法面临的重大挑战是如何建立适合的产品分类方法,决定哪类产品最适合于作为监管机构的分析对象。(3)交易标记法是以特定交易标记为特征的数据汇集方法。交易标记应具有唯一性,该标记在场外衍生品交易发生时创设,用于在交易存续期识别该交易。交易标记有利于将一笔交易的各种数据报告综合成一个精确的数据记录,并在存续期内对交易进行跟踪。见罗晶、谢海玉、章睿谦:“完善信息报备机制推动场外衍生品市场发展”,《中国货币市场》2012年第1期。

[9]CFTC,Swap Data Repositories:Registration Standards,Duties and Core Principles,Federal Register,Vol.76,No.170,Thursday,September 1,2011,Rules and Regulations,Sec.49.17.

[10]Article 80,Regulation(Eu)No 648/2012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of 4July 2012on OTC Derivatives,Central Counterparties and Trade Repositories.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