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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的崛起和意义

时间:2022-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阿里巴巴集团有25个业务单元,包括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管理、云计算和在线通讯服务。阿里巴巴集团利用其在电子商务市场的影响,逐渐通过涉足支付、借款和财富管理业务进入中国的金融服务领域。鉴于阿里巴巴运营的规模和范围,面临的风险包括运营风险、网络安全问题、个人数据安全、反洗钱、资助恐怖主义和其他持牌银行需要遵守的规则。

阿里巴巴集团有25个业务单元,包括互联网金融、供应链管理、云计算和在线通讯服务。截至到2013年,阿里巴巴集团控制着中国电子商务的五分之四,是世界上总市值最高的网上和移动商务公司。每年使用阿里巴巴网上服务的活跃用户有2.79亿,活跃的卖家有850万,每年通过阿里巴巴电子平台达成145亿笔交易。(SEC,2014)

阿里巴巴的崛起反映了中国市场在过去十年的巨变——电子商务的爆炸。阿里巴巴集团继续主宰着中国的电子商务,以阿里巴巴网站主导着B2B市场,以天猫(B2C)和淘宝(C2C)主导着网上零售市场。阿里巴巴与美国eBay的电子商务平台模式不同,阿里巴巴已经通过为中小企业和消费者提供的一系列服务发展为一个市场生态系统。

阿里巴巴集团按照第三方支付平台商务模式运营,不需要参与直接销售,不需要与商家竞争,也不需要有存货。在这种商业模式下,阿里巴巴充当了中间人的角色,将卖家和买家联系在一起,促进两者之间交易的发生。在网上挂商品不需要向阿里巴巴付费,阿里巴巴的大部分收入来自商家的广告费。这种商业模式并非投资密集型,给阿里巴巴带来了很高的利润率。

阿里巴巴集团利用其在电子商务市场的影响,逐渐通过涉足支付、借款和财富管理业务进入中国的金融服务领域。

虽然支付宝不是阿里巴巴IPO的一部分,但支付宝为阿里巴巴打开了金融的窗户。2004年,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成立和注册,为阿里巴巴网上零售平台,包括淘宝、天猫和阿里巴巴网提供网上支付服务。2014年财年,支付宝运作了阿里巴巴在中国电子零售市场上78.3%的总市值。

2013年6月,支付宝旗下的余额宝与天虹基金管理公司合作成立。余额宝是投资银行间贷款、政府和公司债券的网上货币市场基金。余额宝最初只是阿里巴巴的网上买家管理余钱的工具,之后发展为集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为一体的电子钱包理财产品。在推出的第一年,余额宝吸引了1亿投资者,融资5 740亿人民币(920亿美元),成为中国最大、世界第四大货币市场基金。

余额宝为投资者提供了私人财富管理的另一选择,余额宝投资门槛低(最低1元人民币),相对于中国银行一年最多3.3%的存款利率,收益非常具有竞争力(年收益5%—7%)。在中国,传统银行的财富管理产品主要针对高净值客户,最低投资需5万人民币。因此,余额宝不仅替代了银行的现金存款,也为被传统银行以高投资门槛拒之门外的潜在投资者提供了网上金融解决方案

资料来源:Social Credit Fund(2014),FGI编制

阿里巴巴从中小企业很难从传统银行渠道获得贷款中看到了商机。2007年,阿里巴巴推出了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阿里金融。截至到2014年3月,阿里金融的借款工具阿里贷款已向34.2万中小企业提供了总共132亿人民币的贷款(阿里巴巴IPO招股说明书,2014)。

阿里巴巴的主要客户是阿里巴巴网上零售平台和批发市场的卖家。阿里巴巴利用客户在网上零售平台的交易历史信用表现得到信用和行为数据,建立专有的信用评估模式,利用大数据分析评估借款人的信誉。通过这样的运行模式,阿里巴巴可以为中小企业提供无抵押简单方便的融资替代方案(最高300万人民币)。

阿里巴巴因素

阿里巴巴的崛起说明了在数字化的环境中,连接网络平台和实体店的混合平台是如何主宰物流和支付市场的。这样的发展创造了新的价值和市场,带来了新的机遇和风险。

阿里巴巴生态系统的核心是网络效应,阿里巴巴运作跨越了多个不同的产业和市场。阿里巴巴利用其网络效应收购不同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既包括实体店也包括网络平台),将生产者、分销商和客户融进一个大的网络,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便利性。

鉴于阿里巴巴在中国经济的规模和运营所创造的巨大网络效应,如果阿里巴巴由于太大或者与各领域连接过于紧密而不能倒,那么就会产生潜在的道德危机。对阿里巴巴网络的任何破坏都可能给经济造成系统风险,带来道德危机,迫使国家不得不进行干预。鉴于阿里巴巴运营的规模和范围,面临的风险包括运营风险、网络安全问题、个人数据安全、反洗钱、资助恐怖主义和其他持牌银行需要遵守的规则。在某个时候,中国需要思考为了主导某个领域的大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的稳定性,是否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退出机制。

在中国取得主导地位后,阿里巴巴2014年9月在美国上市,开始拓展国外市场。如果阿里巴巴在金融服务业的重要性继续提高,那么关键问题就是阿里巴巴是否会发展为所在国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甚至是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如果发展到这样的规模,阿里巴巴就需要受到适用于全球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规则的监管。如果在美国等外国领土管辖权内运作,阿里巴巴就需要接受新的监管审查,包括集体诉讼风险。这些问题都将无可避免地对国内监管审查提出更多的需求,对未来电子商务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产生直接影响。但是,现在明显缺失的是持牌银行和电子商务及网上金融公司之间公平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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