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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机制与征信机构的互联互通机制

时间:2022-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上海市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升级;坚持鼓励金融创新,形成竞争发展格局;坚持营造发展环境,完善行业基础设施;坚持规范健康发展,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指导思想。同时,文件还提到通过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合理集聚等方式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政策红利。

三、零散的规则框架:中国互联网金融法规的非体系化

(一)现行互联网金融规则现状

透视中国互联网金融现行的规则体系,我们可以看到其中既有传统金融规范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适用(例如《证券投资基金法》、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又有针对互联网金融问题而专门制定的规范(如《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同时,针对中国互联网金融当前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银行等不同业态,在实践中,各监管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意见,例如中国人民银行2014年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保监会2011年发布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试行)》。此外,各地政府为促进本地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例如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北京市石景山区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办法(试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等。在上海市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要坚持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产业升级;坚持鼓励金融创新,形成竞争发展格局;坚持营造发展环境,完善行业基础设施;坚持规范健康发展,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指导思想。同时,文件还提到通过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合理集聚等方式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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