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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热的冷思考

时间:2022-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优惠热的冷思考为了扶持乡镇企业这支“异军”更加“突起”和永续发展,从中央到地方制订了一系列涉及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价格、土地、外贸、经贸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经过十几年的艰苦拼搏,使当年夹缝生存、拾遗补缺的乡办、村办、户办、联户办企业,由小到大、从弱变强,硕果累累,已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点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优惠热的冷思考

为了扶持乡镇企业这支“异军”更加“突起”和永续发展,从中央到地方制订了一系列涉及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价格、土地、外贸、经贸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经过十几年的艰苦拼搏,使当年夹缝生存、拾遗补缺的乡办、村办、户办、联户办企业,由小到大、从弱变强,硕果累累,已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点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方各级制订的优惠政策应是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各地资源分布不同状况和经济发展的不同水平以及乡镇企业的不同素质,在土地规划、税费征缴、配套服务等方面,采取扶持措施、鼓励办法,吸引国内外客商投资办企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手段。它的科学设置和正确运用,可以加快招商引资的步伐,实施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乡镇企业的发展。

然而,纵观全国各地越来越热的“优惠”大赛,特别是地区之间、乡镇彼此那些不顾客观条件、竞相攀比现象有愈演愈烈之虞,存在着和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问题,有必要作点冷静的思考和分析。

优惠莫离谱

据反映,有的县(市、区)竞相搞税收优惠、先征后返等不规范做法,甚至自行制订增值税、所得税优惠征纳的土政策,虽颇具吸引力,却使外商不敢相信有如此便宜可沾:连中央税的执行可以在你这个地方走样,“优惠”我的许诺也可能要打折扣。

一些后进乡镇引资心切,渴望早日脱贫致富,采用“剜心割肉”、“舍身饲虎”的措施,导致“失血”过多,消耗太大,使客商轻而易举,唾手可得。这不仅破坏了贸易关系的互惠法则,还会让精明的投资者对你的“慷慨”之举,产生误会和疑虑:莫不是先把企业骗来,以后慢慢宰割?反让“优惠”吓跑了客商。

也有的地方为了使优惠政策尽快见效,采取封官许愿办法,鼓励“跑项目”的有功人员,以致在“跑项目”中走出新的腐败来。

至于那些不确定性的优惠许诺,离谱太远,而且越到基层越“灵活”,不是乡镇领导信口开河的一句话,就是有关部门随心所欲的一纸文。

据报载,今年四、五月间,有个县为了开发当地丰富的方解石矿产资源,大力招商引资,出台了一系列“先上车、后买票”的优惠政策,办起了一批采矿企业。县政府颁发的红头文件中,竟有8处与国家现行有关法律相抵触。加上县政府有关部门政企不分,干预过多,企业不堪负重,造成20多家企业全面停产,销售合同无法兑现,令众多客商进退两难,有关各方也矛盾重重。

莫把“优惠”变“忧虑”

本来,贸易交往的双赢原则是商家的起码常识。外商千里迢迢带上巨资,搬来设备,还有技术、品牌,除了看中我们有“世界钨都”、“稀土王国”之类的自然资源特色和众多的廉价劳动力外,也会看我们是否有长远的打算和好处。可是,有少数地方和部门的干部,在海誓山盟作出种种承诺后,又把优惠当成了忧虑:要给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减免税,却担心完不成年度税收入库任务;要适当放宽外商在境内的生活方式,又害怕社会治安乱了套;要批准不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检查、收费等,又顾虑洋老板翘起尾巴难管理。这种“优惠不实惠”,不照章履约的做法和态度,有悖于优惠的初衷:让外商招得进、留得住、划得来、发得起,我们岂能说话不算数?

为了巩固招商引资所取得的成果,我们不仅要严肃兑现优惠政策,而且对那些成功项目、优秀企业还要加以重点保护。

莫变“保护”为“庇护”

重点企业、龙头企业、骨干企业是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宝贝,对其挂牌保护,特事特办,特别优惠,使其不断发展壮大,不仅可以更好地解决就业,增加税收,上缴利润,扩大需求,而且能树立样板,提高地方的知名度、美誉度,吸引更多的投资,进一步推动乡镇企业的发展。问题是目前有的地方的领导和有关部门对自己的金娃娃“溺爱”,对这些企业不时出现的非法经营行为和不正当竞争,既不制止,也不纠正;对少数投资多、贡献大的企业负责人违纪犯法行迳,既不告诫,也不处理,甚至为其护短、说情、开脱。殊不知,在这种有害的“庇护”下,曾有多少光彩夺目、名噪一时的优秀乡镇企业褪色,多少独领风骚、显赫一度的农民企业家落马,在一定程度上沾污了乡镇企业的良好形象,给乡镇企业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优惠政策与优化环境两篇文章都要做好

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在《关于整治和优化投资及经营软环境的决定》中指出:“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从‘三个有利于’出发,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更加有利于吸引外来投资,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大发展、大提高”。并要求各地“确保兑现鼓励外来投资的优惠政策,加大力度实施改善经营软环境的各项措施,不得借故打折扣,更不准拖延不办”。这个文件为江西省各地方进一步制订、落实和兑现发展乡镇企业优惠政策和措施指明了方向。

笔者认为,在制订新一轮发展乡镇企业优惠政策和实施措施之前,要按照国家规定,认真清理政策,特别是要认真清理和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陈旧过时的各种“优惠”规定,做到该废除的废除,该修订的修订,该增补的增补,该完善的完善,尽量给乡镇企业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政策环境,为其快速发展和健康运行再升温加热。这首先需要各级领导和企业管理干部十分熟悉和准确理解、及时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举例来说,国家以用好税收杠杆,促进经济发展为宗旨,先后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制订和颁布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某个方面的发展,供各类企业选择运用。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取消了不少名目繁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将税收优惠特别是减免税权集中到了中央,使各类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乡镇企业只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运用节税的合法方式,善于在投资时机、投资地点、投资产业和行业、筹资方式、销售渠道、会计政策(如折旧、计价方法)等方面去比较选择,用足用好用活国家在这些方面的鼓励优惠政策,以达到减轻企业税负,增加企业积累,加快企业发展的目的;而不能由地方政府自行决定低税率,越权减免税收和违规分配税款。决策者应多在投资方式、产业导向、经营扶持、权益保护以及深化企业改革、增加企业活力上做文章,让企业得到实惠。然后,必须充分做好招商引资项目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尽量把握好“度”。可以总结过去的、结合当前的、预测末来的损与益,利和弊,严谨论证,统筹兼顾,科学核算。遵循先“予”后“取”、多“予”少“取”、早“予”晚“取”和“放水养鱼”原则,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一经确定,颁布执行,照章兑现,取信于商,形成以商招商的良性循环,使经济发展充满活力和后劲。

据了解,一些各自为政、互相压价的地方优惠政策,虽然给当地带来一些发展机遇,但由于内耗太大、成本过高,最后连“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整土地)的钱都拿不出来,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件达不到客商要求,导致新办企业无法投产,或开工不足,甚至半途而废,劳民伤财,反而影响了投资和经营的软环境。

再说,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以后,各种相对脆弱的组织形式和财产形式,面对竞争剧烈的国内外市场,更需要各级政府在信贷、出口、市场融资、利用外资、技改项目、企业创新、人才培训和中介服务诸方面,给予改制企业以实际支持和优惠,使其更快地成熟和完善起来。

人好水也甜,花香蝶自来。众多乡镇企业快速发展的地区,很早就着力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引资先“引心”,培植廉洁、高效、文明的创业沃土。其一流的软环境、一流的服务质量,可以弥补硬环境的某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招商引资的成本和代价,化解和排除了招商引资工作中的某些难题与障碍。这些地区不仅善于筑“巢”引“凤”,而且敢于保驾护航,铁心硬手打击和制裁有碍优化发展环境的丑恶现象和非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净化了乡镇企业的发展环境。在他们那里,一个个崭新亮丽、功能齐全的乡镇工业小区,一座座生意红火、公平交易的山乡都市,成为“百鸟投林”、商贾云集的好去处;一股股适度的优惠热流,成为促进乡镇企业向纵深发展的强大动力!

(本文发表于《中国乡镇企业》2000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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