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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时间:2022-07-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前期工作中,必须深入细化设计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概预算的细分内容,避免利益关系人在招标与施工合同管理中利用概预算划分不细致而钻空子,打擦边球,这样才有利于代建单位准确的把握招标与合同管理工作,从而有效的控制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

二、招标与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某些环节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我们在省档案馆项目实施代建制管理的过程中发现,招标及合同管理中常常存在下面一些问题:

(一)建筑市场尚不完善,投标人诚信难以把握

政府投资代建项目通常是定投资、定工期、定质量、保安全的,除了要求代建单位自身具备很强的工程管理与控制能力外,如何通过招标投标活动选择信誉好、水平高的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也十分关键,然而当前建筑市场比较混乱,有大量的挂靠及皮包公司存在,一旦选择到这样的公司将给工程管理带来麻烦,并有可能带来损失。有些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根本不考虑自身能力及工程成本,纯粹为了中标而投标,如果在资格审查过程中缺少具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很容易让一些挂靠的投标人浑水摸鱼。

(二)评标专家考核体系有待完善,部分专家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招标工作专家库中有些评标专家业务实践水平不高,甚至因退休、岗位变动等原因长期脱离本专业,已经对专业内的新技术和发展趋势缺乏了解,因此在建设项目评标过程中时常会出现一些过失甚至会发生错误判断,影响了招标结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尽管江西省制定了《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但在贯彻落实力度上尚需进一步加强,更要形成专家考核经常化、事事化的评价体系,提高专家评标水平。

(三)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前期工作需更加具体和深化

政府投资项目科学、合理的概预算编制是代建项目招标控制和合同管理的依据和尺度。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前期工作中,必须深入细化设计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概预算的细分内容,避免利益关系人在招标与施工合同管理中利用概预算划分不细致而钻空子,打擦边球,这样才有利于代建单位准确的把握招标与合同管理工作,从而有效的控制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

(四)工程参建各方合同保证意识不强,合同条款不够严谨

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都是建立在合同关系之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代建制正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避免行政干预手段对工程建设造成负面影响,因此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各参建单位之间的活动都应以合同关系为基础,合同管理是各参建单位维护自身利益的唯一有效手段,然而当前有些参建单位合同保证意识淡薄,对合同管理不够重视,甚至将有些建设活动凌驾于双方签订的合同之上,一旦发生不按时履行合同的问题,不但会给当事人双方造成损失,也必将影响到工程的正常建设。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管理应通过完备的合同管理减少风险,明确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作为保证政府利益的方法,以合同条款约束各参建单位的行为。

(五)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合同主体不定,关系模糊

目前,政府投资代建项目合同关系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代建单位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代建合同。这种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腐败事件的发生,充分发挥代建单位的专业化管理能力;二是代建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这种方式政府主管部门在合同中缺失,使用单位自然成为投资和资金的管理者,代建单位实际上发挥项目管理公司的职能,听命于使用单位,这样就给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标准控制带来困难;三是代建单位、政府主管部门、使用单位三方共同签订代建合同。这种方式的代建合同中代建单位享有政府和使用单位赋予的职权,同时政府和使用单位又具有监督、参与的积极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过程,实际上就是政府主管部门、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三方为了达到共同目标,相互配合作出集体努力的过程。鉴此,有关部门宜尽早研究确定政府投资代建合同主体关系及责任

(六)代建项目的合同管理层次较多,关系较复杂

政府投资代建合同控制分为两个层次,除代建层次合同关系外,还包括施工层次合同关系。代建项目的合同管理实际是通过合同关系建立起投资方、代建方与实施方三者明确的责权利机制,有效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能否处理好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合同关系将直接关系到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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