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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收益和分配

时间:2022-07-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基金管理人要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基金净收益扣除基金应交纳的税款,即为基金可分配收益。在基金收益的特定时日,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即为基金收益分配的对象,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六、基金的收益和分配

1.基金的收益

不同类型的投资基金,从各自确定的投资目标出发,所采取的投资组合与投资策略往往各不相同,因而取得投资收益(包括收益的构成及其比重)也就存在差异。就基金整体而言,其投资收益的构成有;利息收入、股利收入、资本利得和其他收入。

(1)利息收入。投资基金的利息收入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存款利息收入;二是有价证券利息收入。无论是封闭式基金还是开放式基金,为了保持资产流动性,获得更多的盈利机会,一般都会持有一定数量的存款和债券。开放式基金必须保留一定比例的现金,以应付投资者随时可能提出的赎回基金的要求。由于基金的赎回不需要马上支付(一般是在赎回申请日的隔天或之后几天办理),所以基金可以以存款形式保留现金而无须直接持有过多的现金。这样,基金将获取一定的利息收入。对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而言,其基金资产主要是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银行承兑汇票、国债、公司债券等,利息收入是这些基金的主要收益来源。

(2)股利收入。包括红利和股息。这是基金持有股票获得的收入。常见的股利分配形式是支付现金或送红股或是两种形式的结合。现金股利可直接增加投资基金的现金收入;股票红利(红股)则增加基金的资产总额,由于股票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出售转化为现金,因而也是一种收入。

(3)资本利得。即通过有价证券的“低买高卖”或“高卖低买”所得的价差。投资基金利用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进行套利交易、投机交易或者金融工具的资本增值等来获得价差收入均是资本利得。

(4)其他收入。是指基金投资获得的其他合法收入。因运用基金资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也计入收益。

2.基金的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是对投资者回报。基金管理人要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净收益、基金收益分配对象、收益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和支付方式等。

基金净收益是基金的收益扣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各项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净收益扣除基金应交纳的税款,即为基金可分配收益。

在国家对证券投资基金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的情况下,基金可分配收益等于基金净收益。

基金投资并不保证获得正值的净收益。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在基金收益的特定时日,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即为基金收益分配的对象,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按照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以现金方式分配收益。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存款利息等。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费用之后的余额为基金净收益。基金当年盈利,并弥补往年亏损后,应拿出不低于净收益的90%,以现金方式向投资者分配。货币市场基金通常把可分配收益全部分配给投资者,常见的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有三种:

分配现金。是最普遍的形式。

分配基金单位。是将应分配的净收益折为等额的新的基金单位送给投资者。这种分配形式类似于通常所说的“送股”,实际上是增加了基金的资本总额和规模。

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就是不分配。也就是既不分配基金单位,也不分配现金,而是将应分配的净收益列入本金进行再投资,体现为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增加。

对于后两种方式,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当基金收益分配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时,意味着基金持有人可将当期分配所得红利再投资于该基金,再投资红利按权益登记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对于投资者来说,红利再投资通常可省去基金申购费用,从而可获取低成本的再投资选择权。在我国,基金的会计年度为每年5月1日到第二年的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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