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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式基金的投资机会

时间:2022-07-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这两家封闭式基金相对较为特殊,成为投资者博弈大盘封闭式基金封转开的主战场。

(一)封闭式基金的投资机会

总体来看,封闭式基金的投资在于四个方面:折价、封转开、分红和股指期货,下面我们一一进行说明。

1.折价造成一定机会

虽然说封闭式基金的价格与交易双方的博弈有关,而与其每单位资产的净值关联度不大,从而导致封闭式基金存在折价或溢价的可能。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封闭式基金主要以折价为主,而且普遍情况是大盘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要远高于小盘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折价使得投资者可以以低于净值的价格买到相应的资产,比如折价率如果为30%,即投资者可以以0.7元的价格买到1.0元的资产。这有可能使得投资者认为封闭式基金较为安全,具有一定的安全边际。比如2006年年底到2007年上半年,创新型封闭式基金曾被多次提到,而从媒体的报道来看,“推动创新型封闭式基金的目标,就是为了降低甚至消除折价率”(《创新型封闭式基金即将破壳》,中国证券报2007年4月17日,http://finance.sina.com.cn/money/fund/20070417/shtml)。从这里我们也可以发现折价对于封闭式基金而言的投资机会。

2.封转开形成套利可能

封闭式基金具有一定的存续期,到2007年,有相当一部分小盘封闭式基金已达到其约定的期限。这时,许多基金管理公司并不清算将到期的封闭式基金,而是选择将其转型为开放式基金,这就是封转开的由来。

前面我们已经提到过,封闭式基金一般以折价交易为主。但是一旦封转开,后续的开放式基金交易则以净值为基础。这样中间就存在着相应的套利空间。大盘封闭式基金存续期仍较长,相对来说封转开的可能性不大,这种套利机会相对较小。不过,其中基金银丰和基金天元相对特殊。前者在基金合同中规定:“本基金发起设立后封闭运作一年以上,出现下列情形时,由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意见等情况适时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讨论本基金由封闭转开放的相关事宜。”合同的下列情形包括:①基金管理人提议;②持有本基金份额10%以上的持有人提议;③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而后者在基金合同中约定“基金上市交易后,在连续60个交易日内日平均成交价格低于基金资产净值20%以上时(含20%),可以由合同型封闭式转变为合同型开放式”。因此,这两家封闭式基金相对较为特殊,成为投资者博弈大盘封闭式基金封转开的主战场。

3.分红机会

从历年封闭式基金的走势来看,每次分红都带来一波上涨机会。不过,封闭式基金分红普遍不如开放式基金积极,2007年的情况有所好转,一季度有部分封闭式基金提出了分红方案,如基金开元、基金天元等。

需要注意的是,封闭式基金分红一般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因此在市场不发生变动的情况下折价的绝对额不变,但由于分红后净值和价格的同步下降,从而造成分红后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反而有提高的现象。这一点使得封闭式基金的分红形成一定的投资机会。

4.股指期货的预期

股指期货的推出给封闭式基金带来一定的套利机会。相当一部分封闭式基金的持股中沪深300成份股占据了相当重要的仓位,使得基金净值的变动在相当程度上与沪深300指数具有较强的相关性,而未来内地将推出的股指期货很可能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物。因此,使得封闭式基金在未来股指期货存在下具有相应的套利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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