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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运营业政策法制建设滞后

时间:2022-07-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电信运营业虽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也存在一系列问题,尤其是政策法制环境建设方面明显滞后。

我国电信运营业虽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也存在一系列问题,尤其是政策法制环境建设方面明显滞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电信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不适应产业发展。《电信法》迟迟未能出台,其他方面的法律 (如政府信息公开、数字内容等) 存在较多缺失,适应电信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法律法规环境尚未形成。

2. 三网融合存在制度性障碍。迄今为止,电信、广电仍不能相互准入,融合市场无法形成; 融合的障碍还导致资源难以共享,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影响了电信大行业的形成和健康发展。

3. 市场准入控制有待进一步调整,竞争还未真正实现有效、有序,形成有效竞争的政策法制环境还亟待完善。

4. 鼓励业务创新的政策法制环境尚未完全形成,业务创新存在政策法制保障与激励不到位等障碍。

5. 电信运营业有待拓展的新领域的产业地位尚未明确,缺少国家层面的产业促进政策、整体规划和配套法律法规的保障。

6. 竞合共赢、良性发展的产业生态环境尚未真正形成,业务创新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7. 普遍服务政策法制措施尚未完全到位,电信运营业发展水平的地区差别、城乡差别、社会群体差别仍十分突出,“数字鸿沟”仍有扩大的趋势。

8. 技术创新政策激励力度不足,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现象较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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