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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网络治理与全球价值链嵌入

时间:2022-07-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英国贸易和产业部在2003年的创新报告中认为,创新是新思想在新产品、新工艺、新服务以及商业实践中的成功运用,包括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和组织创新等不同形式的创新。从实证研究来看,网络化对创新的影响已经涉及各个行业,并得出了有价值的结论。

英国贸易和产业部(DIT)在2003年的创新报告中认为,创新是新思想在新产品、新工艺、新服务以及商业实践中的成功运用,包括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和组织创新等不同形式的创新。在创新过程中,由于产品生产的模块化和知识组织间的分散化,厂商已经意识到了正式和非正式合作的重要性。创新的实践也表明,创新已经不再仅仅产生于单个厂商内部,而是产生于多个厂商镶嵌其中的网络。网络化对创新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风险共享、新市场和新技术通道的快速获取、各种互补性技术汇集、技术和知识的快速扩散等(Erickson,C.and Jacoby,S.,2003)。Luke Pittaway等人(2004)也分析了网络对创新的影响,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网络有助于风险分担(Grandori,1997);(2)网络有助于获取新的市场和技术(Grandori and Soda,1995);(3)有助于加快产品推向市场(Almeida and Kogut,1999);(4)有助于汇集互补性的技术(Eisenhardt and Schoonhoven 1996;Hagedoorn and Duysters,2002);(5)当完全契约或者临时契约无法达成时,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Liebeskind et al.,1996);(6)作为获取外部知识的一个重要手段(Cooke,1996;鲍威尔等,1996)。而且还有证据表明,那些没有进行相互合作并且没有正式或者非正式交换知识的厂商从长远来看限制了它们的知识基础以及进入交换关系的能力(Shaw,1993,1998)。此外,网络本身不仅有利于促进企业间或者企业内部的创新,也有利于创新的跨部门扩散(Almeida and Kogut,1999;Baptista,1999;Erickson and Jacoby,2003;Furtado,1997;Newell and Clark,1990;Nooteboom,2000;Verspagen,1999)。

从实证研究来看,网络化对创新的影响已经涉及各个行业,并得出了有价值的结论。比如,Gemser,Leenders and Wijnberg(1996)的研究显示,制药业18%的年增长率源于网络化的研发,美国计算机产业中集群式发展和创新的增加主要是基于网络化和地域的集中,意大利家具业产品的改进和差异化也与网络化的集群有紧密关系。Frenken(2000)以协和飞机和空中客车为例,分析了飞机制造业的历史,展示了飞机制造创新过程中跨国网络的关键作用。Gemünden,Ritter和Heydebreck(1996)研究了6个高技术产业中创新的网络化效应。

网络化对创新促进作用的大小与网络结构以及网络成员之间的关系紧密切相关,网络结构的形成与网络成员之间关系的协调是建立在良好的网络治理基础上的。网络治理是经济交易和社会机制共同作用形成的结构形式,单个企业参与网络治理的目标是活化网络资源和提升企业能力,网络中的企业积极参与和协调经济交易领域和社会交换领域内的活动,以取得联合收益的最大化(王德建、杨蕙馨,2006)。

市场机制相比,网络更有利于信息和知识的交换(Gales and Boynton,1992;Lipparini and Sobrero,1994)。网络关系的特征也会受到网络治理和网络管理的模式的影响(Bolton et al.,1994)。通过网络而进行的由弱到强的社会化过程会产生一种信任,这种信任使网络关系成为一个很好的信息流通管道(Coles et al. ,2003;Larson,1991)。由于信任对信息流动的正向影响,以信任为基础的行为就成为促进厂商间合作创新以及网络持续维持的一个重要因素(Hausler et al.,1994;Hoang and Antoncic,2003;Lipparini and Sobrero,1994)。一般来说,网络关系中厂商间相互依赖的类型是建立合适的促进创新的治理机制的一个重要的中间变量(Grandori,1997;Grandori and Soda,1995)。进一步说,网络的治理形式对于促进创新的有效性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从经济学意义上来说,网络治理是介于层级治理与市场治理之间的一种特殊的治理形式。市场治理的机制是“价格机制”,层级治理的机制是“命令机制”,而网络治理的机制则是“协调机制”,这种机制的形成源于网络治理特有的关系属性。在网络治理理论研究中具有先导性意义的是坎达斯·琼斯(Candace Jones)等的研究。他们在威廉姆森所构建的状态的不确定性、资产的专用性与交易频率形成三重维度治理平台的基础上,引入了任务复杂性,提出了四重维度假说,以描述网络治理的交易特征,使网络治理模式在四重维度的空间中运作(邓荣霖,2006)。

根据网络中参与者的数量、地理接近性、参与者的相互依赖性、任务的可分解性、信任和管理者的选择等影响因素,基思·G.普罗旺(Keith G.Provan)提出了四种类型的网络治理模型,分别是自我治理模型、领导组织模型、网络管理组织模型以及网络治理的混合模型(Provan,Keith G.and Patrick Kenis,2005)。基本内容如表6.3所示。

表6.3 四种类型网络治理模型的特征比较

创新网络是进行系统性创新的一种基本制度安排,网络构架的主要联接机制是企业间的合作创新关系,是具有非正式和隐含特征的关系(Imai and Baba,1989)。创新网络的主体是创新参与者,他们通过交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网络关系,成员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提升网络成员甚至整个网络的创新能力(孙晓岭,2008)。从其表现形式来看,企业集团内部的研发合作、创新性的企业集群、企业间的创新战略联盟以及开放式的创新网络平台[5]等;从创新网络的地域范围来看,有区域性的创新网络(创新集群、创新基地、区域性的创新系统等)和全球性的创新网络;从创新网络中成员关系来看,有合作型创新网络、竞争型创新网络以及两者之间混合形式。

当一个创新网络是“镶嵌”在全球价值链之上的时候,网络治理的基本模式应该服从于全球供应链中价值链治理方式和价值链升级的目标。从全球价值链治理方面来说,加里·格里芬(Gary Gereffi)等人(2005)提出了五种类型的治理模式,分别是市场治理模式、模块化治理模式、关系性治理模式、俘获性治理模式和层级治理模式。市场治理模式表现为一种比较松散的价值链连接,厂商之间转换合作伙伴的成本很低。模块化治理模式的价值链中的供应商提供的是一种“交钥匙工程”,是一种定制式生产,按照消费者的需求进行,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负全责。关系性治理模式的价值链中买卖者之间的关系高度复杂,存在着密切的相互依赖和专用性资产,价值链关系连接的基础主要表现为声望、信任或者家族(种族)关系。俘获性治理模式的价值链的基本特征是领导厂商对小厂商的高度控制,小的供应商依赖于大的供应商,小的供应商面临着很高的转换成本。层级治理模式的价值链的组织形式是纵向一体化,治理的主导形式是层级管理和控制。

如果我们把完美的全球价值链看成一条打开的“镶嵌着翡翠的珍珠项链”,那么翡翠就是分布在全球价值链上的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创新网络,珍珠则是价值链上的节点。全球价值链的完美性与有效升级取决于创新网络治理与全球价值链治理的一致性、创新网络间的协同两个方面。

Humphrey and Schmitz(2000)提出了三种类型的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分别为网络治理模式、准层级治理模式和层级治理模式;加里·格里芬等人(2005)提出了全球价值链的五种治理模式,分别为市场治理模式、模块治理模式、关系治理模式、俘获型治理模式和层级治理模式。按照各自的含义,这里的网络治理模式等同于市场治理模式,准层级治理模式等同于俘获型治理模式,两者的层级治理模式含义也相同,但加里·格里芬等人增加了模块治理模式和关系治理模式。我们这里按照全球价值链成员之间关系的自由程度分为自由的市场关系和制约性的市场关系,以及严格的层级关系。从而,我们基于上述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的分类,把加里·格里芬等人分类中的模块治理模式与关系治理模式统一归结为关系型治理模式,从而划分为市场治理模式、关系型治理模式、俘获型治理模式和层级治理模式四种类型。市场治理模式中供应者和购买者之间是一种自由的市场关系;关系型治理模式中存在着多个大领导厂商,大供应者和购买者之间存在着稳定的相互约束的契约关系,其他小供应者(或购买者)之间以及与大购买者(或供应者)之间则是自由的市场关系;俘获型治理模式中存在着一个领导厂商,领导厂商与其他厂商之间是稳定的契约关系(或制约关系);层级治理模式是一种一体化的组织模式,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严格的层级关系。

根据上述创新网络的治理模式的分析,我们发现全球价值链市场治理模式与创新网络的自我治理模式相似;全球价值链的俘获型治理模式与创新网络的领导组织模式相似;全球价值链的关系型治理模式与创新网络的管理组织模式相似;全球价值链的层级治理模式实际上是一体化以后的跨国公司内部价值链的国际化延伸,没有对应的网络治理模式(见图6.6)。

图6.6 网络治理与全球价值链治理的对接

区域性创新网络是在特定区域内同一产业内部以及相关产业厂商、技术服务机构、大学、科研机构、政府、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中介机构形成的一个相互交织的相对的稳定系统。创新网络内部的知识传递是信息和技术从知识源向网络中其他成员转移的过程。从传递的一方来说,有主动的技术转移(授权)和技术合作,也有自发的知识溢出;从接受知识的一方来说,有主动的知识学习,也有潜移默化的“知识熏陶”。由于知识溢出外部性的存在,作为知识溢出源企业的研发激励将会减少,所以,从整个创新网络来说,知识的外溢意义在于整个网络的收益与成本的对比。另外,很多学者把知识的外溢分为水平式外溢和垂直式外溢。一般来说,水平式外溢是竞争对手之间的知识传递现象,会存在上述的研发激励减少问题,但垂直式外溢往往是不同性质网络成员之间的知识传递,这是一种能够产生互补效应,是不存在负效应或者激励不足问题的。

根据上述分析的创新网络的四种治理模式,我们可以给出相应的知识传递机制。自我治理型网络中厂商之间地位的平等和自由竞争决定了其知识传递以自发外溢形式为主;组织型网络中领导厂商的主导地位和其他厂商的附属地位决定了知识传递的主动性;管理组织型网络中公共管理组织的存在使得厂商之间共享知识平台的构建成为可能;混合型网络的知识传递则是各种情况相结合的一种复杂模式。

当前,关于全球价值链中知识传递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首先是关于全球价值链中知识转移机制的研究,比如根据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的相关理论,分析了全球生产网络中领先企业和本土企业之间的知识转移机制。其次是关于全球价值链治理结构对知识转移的影响以及知识转移对发展中国家技术创新能力影响的研究(Andrea Morrison et al.,2007)。不管是哪一方面的研究,都类似于一般企业网络中的知识传递,其缺点是没有认识到价值链上不同节点的知识(技术)具有不同的特点,其知识传递具有特殊性。比如,在价值链中,开发设计厂商所拥有的知识是产品创新所必备的原创性技术知识,产品组装厂商所拥有的知识是在组装工艺创新中积累的知识,而对于分销和终端销售厂商来说,其所拥有的知识应该是市场知识。另外,由于价值链不同阶段企业的特点不同,还存在着不同的管理知识。我们可以根据全球价值链分成不同的知识区段,各区段之间的知识是互补的而不是相互冲突的(见图6.7)。

根据上述全球价值链的四种治理模式的特点,我们可以发现全球价值链市场治理模式中的知识传递是完全市场化的,价值链上不同节点的厂商往往根据其上下游企业的技术特点以及自己的技术能力主动(或者被动)地适应;在俘获型治理模式中,处于从属地位的小厂商往往是被动地接受领导地位厂商传递的知识。如果小厂商是上游厂商,就会根据领导厂商的技术特点生产能满足其需要的产品;如果小厂商是下游厂商,就会根据领导厂商的产品技术特点来改进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在关系型治理模式中,主要的几个领导厂商之间有着紧密的相互依赖性,它们之间的知识传递大多是一种契约式的传递,比如,上游厂商根据下游厂商的要求制造产品(定制),或者厂商之间就是一种互补的战略联盟。对于其他小厂商,小厂商之间以及与几个领导厂商之间则是一种自由的市场关系,他们之间的知识传递类似于上面的市场治理模式;层级治理模式是一体化的组织形式,知识的传递是跨越国界的企业内部流动。

图6.7 全球价值链与阶段性知识边界

区域性创新网络可以被认为是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主要源于网络成员之间的一种“联合效率”。这种联合既有偶然的关联,也有主动的横向和纵向联合(Schmitz,1995)。所以,大多的区域创新网络文献或者创新集群文献都集中研究网络内部的知识流动及其效率。然而,随着市场的全球化以及信息技术的发展,目前的生产系统、分销渠道和金融市场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注意外部连接的作用。其中地区创新网络与全球价值链的连接有助于我们去考虑区域性创新网络的升级,而且特别有助于我们理解地区和国家创新系统与全球创新网络的关系。

当区域性创新网络嵌入全球价值链之后,全球价值链的治理模式所决定的知识传递模式就会影响区域性创新网络的升级,从而进一步对整个全球价值链产生影响。这里所谓的创新网络升级,主要是指整个创新网络技术能力的提升。通常情况下,区域性创新网络嵌入全球价值链的形式,往往是创新网络中的一个或几个成员与全球价值链联结,联结全球价值链的成员通过价值链中知识的传递获得互补性知识,通过学习提升自身技术能力,从而在自己所处的区域性创新网络中扩散,进一步实现整个创新网络的升级。这里我们假定,领导型创新网络与管理组织型创新网络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嵌入成员分别是领导型企业和管理组织,自我治理型网络的嵌入成员是其中的一个成员,混合型网络的嵌入成员具有不确定性。

如表6.4所示,由于全球价值链的俘获型治理模式和关系型治理模式中知识传递的强制性特征,以及领导组织型创新网络和管理组织型创新网络中知识传递的主动性特点,决定了技术升级和知识传递显著性和有效性,所以相交叉的Ⅰ区域对创新网络的影响程度为“高”;在Ⅱ区域中,由于自我治理型创新网络和混合型创新网络中知识传递的自发性和不确定性,导致对其升级的影响程度为“中”;在Ⅲ区域中,由于全球价值链的市场治理模式中知识传递的不确定性和自由特点,使得嵌入的领导组织型网络和管理组织型网络的升级具有不确定性;在Ⅳ区域中,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和创新网络治理模式中的知识传递都具有不确定性,导致对嵌入的自我治理型网络和混合组织型网络升级的影响程度为“弱”。

表6.4 全球价值链中创新网络嵌入对创新网络升级的影响程度

如果把嵌入全球价值链之中的区域性创新网络包括在内,我们把整个全球价值链看成一个动态的嵌入式系统。整个系统的升级取决于“模块间无序耦联—有序化程度提高—模块间协同整合”的动态演进过程。

模块间的无序耦联主要是指不同治理模式的创新网络嵌入全球价值链过程具有随机性和无序性;有序化程度的提高主要是指创新网络与全球价值链的适应性随着时间的变化会逐步增强,知识的传递会更加顺畅;模块间的协同整合是指创新网络治理模式、网络中的知识传递模式、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全球价值链中的知识传递模式之间的有机协同而实现整个嵌入式系统升级的过程(见图6.8)。从表6.4的分析还可以发现,如果创新网络在嵌入全球价值链的过程中对创新网络升级的影响程度出现“高”、“中”、“低”的时候,对最终全球价值链的升级也将产生相应的影响。

图6.8 作为动态嵌入式系统的全球价值链结构

[1] 参见“蒋一苇企业改革与发展学术基金第二届颁奖暨网络经济与公司治理研讨会”纪要中罗仲伟的观点(《网络经济与公司治理》,《经济管理》2002年第4期)。

[2] 当然,这种观点也有不同的看法,比如阿尔钦和戴姆塞茨(1972)认为,企业的出现不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而是因为团队生产带来的利益。

[3] 层级组织的权威是建立在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科层制理论基础上的。

[4] 宏观文化是指厂商之间共享的共同价值、规范和信仰。

[5] 比如目前流行的网上社区中的共同创造(co-creation)活动,还有类似innocentive公司的网上创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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