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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人用人上应注意遵循的基本原则

时间:2022-07-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广开视野,择优选才要选择不同类型的优秀人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管理者在选人用人上必须坚持用人不疑的原则。而不应职以酬功,即根据人的功劳大小授予不同的职位,这是管理者在用人时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一)广开视野,择优选才

要选择不同类型的优秀人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们常听到有些基层管理者诉苦说:“我们单位没有人才”,这里面有一个广开视野的问题。虽然基层干部与下级是实施面对面的管理,但不能说对下级的情况就了如指掌了。一般来说,管理者对有的人接触的多,对有的人接触的少,对人的认识是有限的。这样,在选用人才时就必须广开视野,打破狭隘的“小圈子”。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众多人选中择优选才,建立起系统的最佳人才结构。

(二)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

管理要搞“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不能拉山头宗派,以我划线,任人唯亲,这是选人用人最重要的原则。能否在人才选用上做到任人唯贤,不仅关系到单位的人才结构能否最佳,同时也是衡量管理者本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的一面镜子,是管理者称职与否的重要标志。

(三)适才是用,不求全责备

人才使用贵在用当其才,也就是适才是用。人各有所长,根据不同的需要,发挥每个人的才能,是科学管理的原则。就基层来说,有人体力强;有人智力强;有人军事技术好;有人组织能力强,善于管理;有人能唱会跳,爱好文娱;有人能写会算,勤于思考等等。把这些不同性格、气质,具有不同能力、特点的人才,放在适当的位置上发挥其特长,就是适才是用。

要做到适才是用的关键是不求全责备。人无完人,人非全才,不可能是样样精通,浑身是才。这就要求管理者不能用“完人”和“全能”的标准选人用人,否则他们的面前将无人才可用。

求全责备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在选人用人上求全责备会导致一种后果;即管理者的周围容易被一批没有明显缺点,但也没有才能的人包围起来,因为他把有缺点的能人都排斥走了。中国古代有句话,叫“无暇之石”排斥了“有暇之玉”,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四)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疑人不用,但用人就不能怀疑。被信任,往往是人们奋发工作的动力,是产生工作热情、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外在条件。这是人员管理的又一基本原则。

用人不疑,管理者一是要坚信自己对人员选择的准确性;二是要坚信所选人员的能力水平。只有这样才会信任他们,放心大胆地交给任务授予权力,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从而使整个系统形成合力,提高管理效能。

如果管理者对下级充满着不信任。生怕他们干不好工作而事必躬亲,到处插手,一面交给任务,一面又表现出不放心,其结果是管理者本人大权独揽,小权不放,忙的不可开交,使下级成了有职无权的“傀儡”,凡事请示报告,缺乏主见。下属因不受信任而影响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久而久之,会上下离心离德、相互戒备,影响团结,甚至产生不负责任的依赖情绪。因此,管理者在选人用人上必须坚持用人不疑的原则。

(五)职以授能,不要职以酬功

所谓职以授能,是说要根据不同能力的人,授予不同的职位和工作。而不应职以酬功,即根据人的功劳大小授予不同的职位,这是管理者在用人时要特别注意的问题。

不同的职位和工作,需要不同的人才,这些人才必须具备胜任本职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使各个管理层次具备各自的效能,保证整体工作的开展。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因某某是老同志,某某是先进模范,某某是优秀标兵等,而让其担任骨干或放到关键岗位。结果,因其缺乏组织管理能力而使工作平平,甚至出乱子。要知道不同的职位和工作,需要具有不同能力素质的人,只有人尽其才,适才是用,才能取得好的效果。有功者,先进模范人物等是在某些方面较突出,值得称颂和赞扬,给予其精神和物质的奖赏是无可非义的,他们中有许多人如果具有担负各种管理职务和工作的能力,授予他们能够胜任的职位和工作是完全正确的。但如果认为有功就有才,个人先进就能管理出先进单位,而不加分析地一律职以酬功,这是十分可笑且害处极大的。一个优秀的战士,不一定能当一名好班长,一个优秀射手不一定是一个优秀的指挥员。一个技术能手和一个连长的标准是大不相同的。因此,我们在选人用人上,一定要坚持职以授能,千万不可职以酬功,要根据各种职务和工作的实际需要,选用能胜任此工作的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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