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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议书的报批

时间:2022-07-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审批权限项目建议书完成后,要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申请立项报批。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在批准的长期发展计划之内,可自主决定投资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经批准,称为“立项”,项目即可纳入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计划,列入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可开展可行性研究。“立项”是初步的,因为审批项目建议书可否决一个项目,但不能肯定一个项目。

1.审批权限

项目建议书完成后,要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申请立项报批。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文件规定,审批权限按报建项目的级别来划分。

(1)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上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的建议书,按企业隶属关系,选送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查后,再由国家发改委审批。重大项目,技改引进项目总投资在限额以上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报国务院审批,需要由银行总行会签。技改内容简单的、外部协作条件变化不大的、无须从国外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限额以上项目,项目建议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国家发改委只作备案。

(2)小型基本建设项目、限下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议书,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直辖市、自治区发改委审批,实行分级管理。1992年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遵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行业、地区发展规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从事生产性建设,能够自行解决建设和生产条件的,由企业自主决定立项,在政府有关部门备案。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国家会有选择地将一批大型企业集团的集团公司授权为国有资产的投资机构。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在批准的长期发展计划之内,可自主决定投资项目立项。

2.审批程序

(1)建设单位向政府计划部门提交申请。

(2)计划部门对申请进行产业政策和行政规定方面的审查,不符合者退回,符合者转入技术性审查。

(3)建设单位修改或补充有关资料后,计划部门正式受理,并按照投资限额和审批权限,该转报上级政府审批的,转报上级计划部门,该自行审批的,下达审批文件。

项目建议书的详细审批流程如图2-4所示。项目建议书经批准,称为“立项”,项目即可纳入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计划,列入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可开展可行性研究。“立项”是初步的,因为审批项目建议书可否决一个项目,但不能肯定一个项目。立项仅说明一个项目有投资的必要性,但不明确,尚需进一步开展研究工作。

图2-4 项目建议书的详细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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