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工程项目调概

工程项目调概

时间:2022-07-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 调概的依据和原因经过批准的项目概算是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应当严格控制,一般不予调整。国网项目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对调整概算进行预审,交通运输部负责审批。

1. 调概的依据和原因

经过批准的项目概算是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应当严格控制,一般不予调整。确因出现特殊情形需要调整的,必须经原审查机构批准,且原则上只调整一次。

调概的原因如下:

(1)因政策原因发生变化的,如国家和省级政府部门征拆补偿标准变化或者主要材料、设备价格上涨,增加投资超过初步设计批复总投资,对项目造价影响较大的;

(2)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项目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3)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造成投资增加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

(4)由于投资主体方面的原因延长建设期的;

(5)因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出现其他特殊情况,原设计方案经批准已作重大修改的。

调概的主要依据如下:

(1)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最新定额及计费办法;

(2)部、省政府政策变化文件;

(3)相关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

(4)项目公司的计量支付文件;

(5)相关造价、审计部门出具的意见。

2. 调概的程序及调概文件组成

公路工程调整概算按以下程序进行:

(1)项目法人向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概算申请及调整概算文件;

(2)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对调整概算文件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

(3)项目法人根据预审意见,对调整概算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4)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将预审意见及修改后的调整概算文件报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改委,对省网项目则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及省级发改委批复;

(5)公路工程调整概算应满足的要求: 重大、较大设计变更按《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有关规定进行了审批,一般设计变更程序完备; 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工作量,原则上经过省级审计部门同步审计,并对审计中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

项目调整概算文件由封面及目录、编制说明、计算表格及附件组成:

(1)封面及目录。调整概算文件的封面和扉页应有编制单位,编制、复核、审核人员姓名并加盖资格印章,编制日期及第几册共几册等内容。目录应按调整概算表的表号顺序排列。

(2)调整概算编制说明。调整概算编制说明,应反映调整概算的总体概况,并力求文字简明扼要。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项目执行情况(包括资金筹措情况、贷款情况); 对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的执行情况; 工程招标情况; 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及材料、设备价格变化情况; 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使用情况; 工程建设其他费使用情况; 预留费使用情况; 未完工程情况; 调整概算金额及各种因素引起的投资变化情况,包括: 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调整引起的投资变化; 工程量增减引起的投资变化; 价格调整引起的投资变化; 政策性调整引起的投资变化; 意外事件引起的投资变化; 其他因素引起的投资变化; 工程项目审计情况,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其他有关说明。

(3)调整概算计算表格。调整概算费用表(01表);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表(02表); 设备、工具及器具购置费用表(03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表(04表);合同段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汇总表(05表); 合同段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表(土建工程)(05-1表); 合同段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表(机电工程)(05-2表); 合同段设计变更费用汇总表(06表); 合同段重大设计变更费用表(06-1表); 合同段较大设计变更费用表(06-2表); 合同段一般设计变更费用表(06-3表); 建设期贷款利息费用表(07表); 材料价格调整费用表(单项调价)(08-1表); 材料价格调整费用表(综合调价)(08-2表); 工程项目索赔费用表(09表); 计日工费用表(10表)。

(4)附件。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执行情况分析表; 项目执行的有关合同文件;重大、较大、一般设计变更的批复文件; 设计单位对设计变更情况的说明; 项目审计报告; 项目审计整改报告。

3. 调概的时间跨度

工程决算文件由项目法人或由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在交工验收后6个月内组织编制(需要调整概算的项目在调整概算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复后组织编制),并将工程决算文件及工程决算数据报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审查,审查通过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调概的时间原则上从项目开工之日起就可以进行,但一般自项目执行到70%左右时,情况才能逐渐明朗,由项目业主组织专门力量并打报告给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启动调概程序。调概批复时间必须在工程决算工作之前完成,否则不予进行竣工验收。

4. 调概的审批权限

调整概算实行审批制。国网项目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对调整概算进行预审,交通运输部负责审批。对于项目调整概算超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静态投资额10%的,应征得原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部门即国家发改委的审批同意; 对于省网项目,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进行批复,对于项目调整概算超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静态投资额10%的,应征得原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部门即省级发改委的审批同意。

调整概算文件由项目法人负责编制。申请调整概算应提供完整、真实的调整概算文件及相关资料,调整概算的项目应与原批复概算的项目相对应。

按照本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的调整概算费用总额,作为项目竣工决算的依据; 调整概算未获批准的项目,仍以原批准概算作为竣工决算的依据[见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调整概算管理办法(2007年试行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