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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及其基本形式与特征

时间:2022-07-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现代公司组织制度公司制企业是进入到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后才逐渐发展起来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二)现代公司制度的基本形式与特征现代企业制度通常实行公司制度,作为现代企业制度主体的公司按出资者的广泛程度,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特征:我国的《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

(一)现代公司组织制度

公司制企业是进入到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后才逐渐发展起来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组织形式。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公司制企业虽然在数量上不是最多的,但它们却占据支配地位。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从事生产或服务性业务的社会组织。由于公司拥有法人财产和出资者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资本的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等特点,更便于大规模筹集资金和提高资本的流动性,并有利于保证公司决策的及时性和正确性,从而更符合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

铁路公司是在美国出现的最早的现代企业,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式。首先,为了解决修建铁路所需要的资金问题,铁路公司开始发行股票,采用了股份制的组织形式; 其次,公司的组织机构有了创新,雇用了大量的经理,实施专家管理,并分为高、中、低等管理层次; 再次,为了降低风险,实现了有限责任制。传统企业的三个主要缺点,即资金问题、风险问题和管理问题,在公司制企业中得到了改善。公司有以下特征:

1.公司是一种股权式的集合体

公司不仅是法人,而且是社团法人,由社团法人性质所决定,公司不能由一人创办,必须由社团集资创办。这是公司与其他企业的根本区别之一。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公司出资者的目的就是希望其所出资产获得增长,所以公司要努力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扎稳打,获得发展,实现财富增值。

3.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依法进行登记注册

我国公司的设立,采用国家行政许可原则,即公司设立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行政机关批准。

(二)现代公司制度的基本形式与特征

现代企业制度通常实行公司制度,作为现代企业制度主体的公司按出资者的广泛程度,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形成由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组成的相互依赖又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有效运转。

对于科技(包括智力生产)、生产型的骨干企业,一般可以建立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规模较大、前景很好的大中型企业,经过充分准备,可以努力争取组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小型企业则可改组成股份合作制企业。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制度的演变,主要表现在公司制度的逐步完善和成熟上。

1.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指由法律规定的一定数量的股东所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我国《公司法》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符合法定人数; 股东出资要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如: 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人民币; 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人民币; 以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万人民币等。

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特征:

(1)我国的《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而对公司的债权人不负直接责任,因此,股东承担的风险较低。

(2)公司股东向公司的出资额由股东协商确定,公司的资本由若干份额组成,但不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出资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股金交付后,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称作股单,作为股东在公司内所拥有权益的凭证。股单不同于股票,不能自由转让和流通。

(3)有限公司不能公开筹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公司的资本增加主要靠自我积累、金融信贷和其他非市场的方法筹措,程序较简单,公司的账目和资产负债情况无须向公众公开。

(4)经营管理机构简单,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公司的一切活动事项。股东根据出资份额负有限清偿责任,并享受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

(1)规模小,人数少,公司结构简单,适合中小规模企业的发展需要。在西方国家,很多中小企业都采取这种公司制度,其数目大大超过了股份有限公司。

(2)最低注册资本额度比较低,财务不必对外公开。

(3)股东人数固定,内外部关系比较简单,有利于彼此间的沟通,可使股东更关心公司的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的缺点:

(1)公司只负有限责任,信用程度不如无限公司高。

(2)因为有限公司不是上市公司,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措资金的范围和规模有限,难以开展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

(3)股东转让股单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而且应优先转让给原来的其他股东,因此,股东转让股单比较困难。

管理案例 甲、乙、丙、丁、戊等五人拟共同组建一饮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乙两人各以货币20万、30万元出资; 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40万元; 丁以其一项高新技术专利出资,作价100万元; 戊以劳务出资,经全体出资人同意作价10万元。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拟交50万元,其余部分拟在5年内缴足。公司拟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 不设监事会,由丙担任公司的监事。

饮料公司成立后,公司效益不错,公司连续5年赢利,但是未向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经营到第10年时,因执行董事甲迷恋上炒股,擅自挪用公司资金投资于股市,结果导致公司经营效益下降,公司连年亏损,已欠A银行100万元。经股东大会决议,决定把饮料公司唯一赢利的保健品车间分出去,另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健品厂。后饮料公司增资扩股,乙将其股份转让给B公司。一年后,保健品厂也出现严重亏损,资不抵债,其中欠C公司货款达400万元。

案例分析 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处? 为什么?

2.若股东甲未按照章程的规定期限足额缴纳出资,应付何种责任?

3.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若干股东组成,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马克思曾说: “假如必须等到积累去使某些资本增长到能够修铁路的程度,那么恐怕直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情完成了。”股份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各国公司法都承认其法人地位。在市场经济国家,股份有限公司在企业总数中的比例虽然不大,但其营业额、利润和使用的劳动力都占有很大比例,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

(1)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

①不受资格限制,任何愿意出资的人都可以成为股东。股东是单纯的股票持有者,他们的利益主要体现在股票上,并随股票的转移而转移。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不得少于5人,但没有最高上限,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享受公司的权利和承担义务。

②公司的资本(股本)总额按照一定的标准分为等额股份。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其他公司法律形式的一个基本标志。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由其所持的股份多少决定。

③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股票可以依法交易或转让。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向全体股东、债权人及社会公众公开披露财务状况,包括公司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年度报表等,帮助股东了解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④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不对公司的债权人负责,公司则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债权人只能向股份有限公司行使债权,不能直接对他的股东行使债权。为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确定和公布自己的基本资本量,并在经营过程中保持相当于这些资本量的实际财产。

(2)股份有限公司的优点:

①有利于吸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行各种形式的股票来吸引投资者,募集资金。这样能够使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来源广泛,能够使闲散的资金集中起来成为巨额资本,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扩大事业规模。

②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减少了股东的投资风险,有利于保护股东利益。当公司破产时,股东除了其认购的股份外,不会受到其他牵连。

③股份公司实行资本证券化,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和交易,提高了资本的流动性,有利于公司之间的竞争和经济结构的调整。

④股份有限公司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因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所以公司可以聘请受过专业训练、经验丰富的人员来进行管理。

⑤本公司员工可以买股票入股,这样就将企业的利益与员工的切身利益捆绑在一起,有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⑥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必须向公众公开,这有利于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社会公众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有利于保护股东的权益。

(3)股份有限公司的缺点:

①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法定程序比较复杂,设立成本高,不易组建。

②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必须定期向公众公开,保密性差。

③由于股票可以自由买卖,股东流动性大。股东买卖股票主要是为获得股利或从股票升值中获利,缺乏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关心,对公司缺乏责任感。

管理案例 王某、李某、刘某和金某准备设立新兴房产股份有限公司。各方当事人签署了一份设立股份公司的协议,其内容为: 公司共有股东四人,公司为发起设立,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400万元,全体发起人共认购公司30%的股份,计120万元,其余部分的股份拟向发起人的亲戚朋友发行。公司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为人民币50万元。公司由于规模不大,所以公司决定只设监事而不设监事会。

案例分析 请指出该投资协议的错误之处并说明理由。

3.股份合作制

股份合作制作为实行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相结合的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最早出现在乡镇企业中,后来又发展到城镇集体企业。它是按照协议,可以分别以资金、实物或技术入股,联合经营,提取公共积累,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实体。

与公司制企业一样,股份合作企业是独立的法人,对企业财产具有所有权。但在股权结构上,股份合作企业设职工个人股和职工集体股。职工个人股由职工个人按自愿的原则投资形成,企业鼓励职工入股,但不允许企业以外的他人投资入股,职工之间的持股数可以有差距,如果职工离职,必须在企业内部以转让的方式处理掉其所持股份; 职工集体股由企业职工以共有财产折股或向企业投资形成,职工集体股的红利可以用于按劳分红,以体现劳动与资本的结合。企业改制组建股份合作企业时,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净资产,必须进行有偿转让或折价入股,不能将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无偿分给个人。

(1)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特征:

①职工全体入股。股份合作企业把股份制企业和合作制企业有机结合起来,采取资本联合和劳动联合相结合的方式。在企业中,劳动合作是基础,全体职工共同劳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企业鼓励本单位职工投资入股,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企业出资人,实现劳动者和所有者相结合。这样有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提高经济效益。

民主管理。在股份合作企业中,职工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职工享有平等权利,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决定企业章程、年度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或企业合并、解散等重大问题。

③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职工的工资、奖金分配与企业经济效益相结合,企业的可分配利润,一部分用于按劳分红,一部分用于按股分红。

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份合作企业具有法人资格,以企业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

(2)股份合作制与股份制有区别也有联系。

区别在于: 第一,与股份有限公司在企业注册资本金上有严格要求不同,股份合作制企业因为多数是中小企业,在资金上没有具体要求; 第二,在股权设置上,股份合作制企业设有职工个人股(仅是本企业职工)、职工集体股和法人股,而股份制企业可能设置国家股、法人股、外资股和个人股(包括内部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 第三,在管理体制上,与股份制企业按照股权进行管理不同,股份合作制企业采取股东大会与职工大会合一的方法,民主管理,采取一人一票进行决策; 第四,在股票的运作方式上,股份合作制企业规定股东可以按照企业章程内部转让其持有的股份,不得上市交易,而股份制企业规定股东认购股份后不得退股,但经批准后可以上市交易; 第五,在具体分配方式上,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方式,股份制企业则采取按股分红,按资分配方式。

二者的相同之处表现在: 第一,在产权形式上都采取股份形式来构造,股东根据其所认购的股份享受盈利、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以其注册的全部资本额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二者都要求企业建立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的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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