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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城市旅游品牌化建设相应的机制设施不健全

时间:2022-07-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在现阶段由于连云港市品牌化建设机制不完善,缺乏整体规划、统一指导,造成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互不协调,导致连云港市综合竞争力并不强。其次,旅游行业协会对海洋城市旅游品牌的服务职能较弱。最后,在各海洋城市旅游中对城市品牌化建设提供服务的各类专业性

(一)海洋城市旅游品牌化建设机制不完善

随着城市品牌化建设取得的成效越来越突出,各海洋旅游城市也加快了品牌化建设的步伐,海洋旅游城市的各级各部门对品牌化建设工作也越来越重视,旅游局、工商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经过对城市品牌的申报、创建等大量工作,迈出了城市品牌建设的坚实一步。但是,由于海洋旅游城市品牌化建设工作涉及旅游、文化、质检、工商、规划、招商、工商等多种不同部门,各分管部门在自己的所属领域内单打独斗,在对外进行城市品牌宣传时各自为政,缺乏专门的品牌化建设部门来负责城市品牌的整体规划、任务分配、监督管理等,使城市品牌化建设工作不能有效开展,城市品牌管理缺位。 目前我国城市形象的建设和维护隶属于不同的部门,各部门之间关联度较少,缺乏统一理念。尤其是作为新兴的滨海旅游,相关部门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多数持保守态度,更多的是利用城市的原有资源进行品牌定位和宣传,缺乏规范的城市品牌管理机制。当前,一部分海洋旅游城市还是沿用原先的城市定位和品牌宣传口号,更多的是依托经贸优势、历史古迹,滨海特色不突出。

海洋旅游城市连云港作为海上丝绸之路东方的起点和新亚欧大陆桥的东方桥头堡,拥有良好的区位条件和优秀的旅游资源。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在2013年5月发布的《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国城市竞争之报告》显示:2012年连云港市在选取的中国293个城市中,综合经济竞争力排名第99位,综合效率竞争力排名第100位。但是在现阶段由于连云港市品牌化建设机制不完善,缺乏整体规划、统一指导,造成各部门之间各自为政、互不协调,导致连云港市综合竞争力并不强。

(二)海洋城市旅游品牌风险机制缺失

城市品牌创建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各样的风险,忽视城市品牌创建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就可能使城市品牌创建功亏一篑。但是,目前国内一些城市的品牌创建中因为过多重视品牌的正面宣传,而忽视城市品牌的风险防范与管理,没有建立城市品牌风险防范管理机制以及风险应对不当,从而影响甚至折损了原有的城市品牌形象和品牌资产,其遗留的不利影响制约了城市的长远发展。这样的事例比比皆是,如三亚“宰客”事件、青岛“38元大虾”事件等。

所谓风险,一般定义为“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城市品牌创建风险也就是在城市品牌创建过程中客观存在的不确定性。城市品牌风险从不同角度可以有不同的划分,按风险的来源可分为客观风险和主观风险;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可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和技术风险;按风险性质可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按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可分为可接受的风险和不可接受的风险等。

研究城市品牌风险类型和分类的目的在于按照不同的风险制定和采取不同的防范措施及应对预案,以便于加强风险管理。所谓城市品牌风险管理就是指城市品牌管理者(或管理机构)对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处置风险,以最低成本实现对城市品牌最大安全保障的一整套的科学管理方法。加强城市品牌风险管理就是要从城市品牌风险管理的全过程来加以管理,即从风险预警开始,制订风险处理计划,建立健全相应组织,加强处理的指导和处E制。具体来说就是加强城市品牌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通过对各种风险的科学考察,判断风险的性质和后果,制定并选择风险处理方案,编制风险处理的实施计划;根据风险处理计划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包括业务分工、权力和组织协调等,即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和财力以降低城市品牌风险的不确定性。风险处理的指导就是采用信息交流的方式,组织管理计划实施;风险处理的管制是按照规定进行业务风险管理记录、评价和分析,形成制度化管理方式。在上述过程中,风险处理计划是风险管理的重要一步,也是整个管理过程的关键和核心,重点体现在风险的识别与衡量、处理手段的选择和处理预算计划的编定三个方面。

从目前来看,我国城市品牌风险防范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可概括为五个方面:一是缺乏风险防范意识,这是主要的也是根本性的问题。 由于缺乏风险防范意识,因而也就不可能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制订风险防范计划等一系列风险管理措施。二是虽然有一定的风险防范意识,但风险防范组织机制不健全,影响了风险防范计划的制订与实施。三是风险防范措施实施中因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变动而影响城市品牌风险管理过程的连续性与持久性。四是风险防范预算经费严重不足,致使风险防范计划与措施成了一纸空文,难以发挥应有的效应。五是相关人员的理论知识缺乏和管理经验不足,在应对实际发生的风险事件时,不知所措或措施不当,从而影响化解危机的效果。

在全球城市化浪潮中,每个城市都面临着一场“新造城运动”,如果一座城市要想在这场运动中取得胜利,就必须把城市当作产品,塑造成品牌,并像销售产品一样推销这座城市。在这场“造城运动”中,城市品牌化建设过程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多种多样的危机,如果忽视危机管理,那么就有可能导致城市品牌化建设工作不能取得任何成效。但是我国很多海洋城市在旅游品牌化建设过程中忽视城市品牌的防范和管理,没有及时建立城市品牌的危机反应机制或对危机事件处理不当,以至于破坏原有的城市品牌形象和品牌资产,最终制约城市的发展,影响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三)海洋城市旅游品牌服务保障机制缺失

健全的品牌服务机制是城市品牌化发展的重要保障,在一些海洋城市旅游品牌化发展中,时常暴露出城市品牌的创建和保障机制不健全、城市品牌的服务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首先,有关政府部门的城市品牌服务职能过于分散。城市是一个广阔的空间区域,包括各种各样的行业和部门,海洋城市旅游品牌化建设需要这些部门和行业的相互配合,形成凝聚力和内向力。但是目前,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之间受多种因素的限制,很难真正实现有效协调。其次,旅游行业协会对海洋城市旅游品牌的服务职能较弱。现今,很多海洋旅游城市的旅游行业协会出现管理职能过度、服务职能缺失的现象,未能在城市品牌价值的创建、发展、宣传、评价与维护中发挥有效的作用,也未能对城市品牌化提供专业化服务。最后,在各海洋城市旅游中对城市品牌化建设提供服务的各类专业性的社会中介组织、服务机构发展速度缓慢,数量有限,不能在城市品牌化建设中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在旅游发展中,交通等保障基础机制和配套设施建设的不完善,会造成当地的旅游业发展滞后。交通通达度是影响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海洋旅游城市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与周边城市的外部交通系统衔接欠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城市的封闭,游客周转相对困难,不利于城市品牌的推广和传播。城市内旅游景区专用交通道路和游客游览道路规划不合理,景区的可进入性较差,存在“进不去、散不开、出不来”的窘境,同时景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数量较少,分布不合理,影响游客的出游心情,进而引发游客的抱怨和投诉。诸如珠海、∨等城市的可进入性较差,深圳、三亚等城市的市内交通通达度相对较低,中山、海口、三亚等城市的旅游配套设施的建设滞后于旅游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游客的满意度,对城市品牌的塑造和传播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发展中忽略环境保护机制,也会造成生态环境系统失调。对自然资源的过度索取,会造成自然生态失衡等负面影响。落后的城市建设体制、人们对城市建设认识的差异以及社会文明程度的局限,也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我国城市品牌的健康发展。世界各大城市曾出现的大城市病,如水源缺乏、环境污染、交通堵塞、居住条件恶劣等,都在国内不同程度重现,成为城市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此外,在城市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每况愈下、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趋降的情况下,而城市规模却日渐膨胀,两者反差不断扩大,矛盾日益尖锐。

海洋城市旅游在发展的过程中只关注发展的速度,忽视旅游发展的质量,会致使滨海旅游资源的盲目开发和过度开发。一些城市管理者为了短期的旅游收益,没有限定合理的旅游环境容量和景区的最大游客承载量,大批游客的涌入,对景区环境、近海海域及沙滩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和破坏。另外,一些城市为吸引游客而在海边修建栈道、人造景观,在对地表环境造成破坏的同时却没有进行及时修复,只有平整的水泥路,却没有道路两边的绿树成荫,绿化覆盖率极低,这既造成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又影响了游客的旅游体验,会对城市品牌的塑造产生不利影响。比如,天津、上海等城市的空气质量较差,年达标率不足70%甚至不足50%。城市绿化覆盖率也相对较低,并且天津市的海水污染比较严重,不能给旅游者提供一个舒适的旅游生态环境,不利于形成良好的城市口碑效应,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旅游城市形象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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