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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开发和反组织过程的缘起

时间:2022-07-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土地的征用和赔偿纠纷红山1村和2村在土地征用方面的情况大同小异,村民在这个过程中均表现为在信息、权力和社会资源等方面的全面弱势状态,政府和开发公司的强强联合使得整个征地过程缺乏平等商量的余地,成为一个强迫和被强迫的不公平过程,村民因此怨声载道。

景区开发之初的征地事件是引发公司、政府、村领导和村民之间各种利益关系和冲突产生的导火索,征地补偿及征地款分配过程中存在的不公平使得原有平静的农村社会变得不再平静,不仅村民既有的生活被改变,村民与村民、村民与村领导的关系也随之发生改变,拉客、宰客、卖香队伍和路边小商小贩等让公司和政府头痛、让游客反感的现象开始出现,旅游地文化生产的反组织过程被启动,同时,相当一部分村民由于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土地,他们的贫困问题也开始出现.农村既有的社会生活和社会结构在旅游开发所引发的利益冲突推动下开始发生逐渐的改变.征地补偿和征地款方面存在的利益分配不公为日后长期的利益纠结和景区周边的各种现实问题埋下了隐患。

1.旅游开发前村民的基本生活状态

景区开发之前的红山1村离海稍远一点,村民主要靠上山砍柴和种瓜菜果树为生.红山景区最初建设的那块地(也就是建红山寺的那块地)主要是防护林和田地,村民们用来种芒果、菠萝、玉米、甘蔗、桉树和青瓜等.据熟悉情况的村民讲,“当年征地开发的时候,人们的生活水平都不高,大家马马虎虎都过,生活很平静,那个时候上山种玉米和芒果什么的,地瓜和菠萝啊,都可以去卖,什么东西都便宜,以前买大米也便宜,以前农民又不用买大米,现在地少了,有一点地还要有水才能够有好收成,没有水的话也不能种,现在要用钱买大米买菜,没有钱的话就不行了.征地的影响蛮大的,没有征地的话我们以前种芒果每年都有收入,那时候每年的收入都不错,家庭里有几百块都算很有钱了,现在就不一样了.听老人说,以前征地的时候那些果树都被砍了.以前没有征地的时候我们随便上山去砍树来卖,种芒果啊什么的,都随便可以种,现在谁上山就抓谁,说你破坏环境.你看那些没有开发旅游区的地方多富有啊,他们种芒果可以挣很多钱,芒果卖好的话八九块一斤,卖到内陆地区就可以卖更高,一年可以挣几十万”[7]

相对于红山1村,红山2村更靠近大海一些,所以他们村的生活来源跟大海联系得相对更为紧密,很多时候可以借助海鲜的捕捞获得一些食物和收入来源,据村民们讲,“红山寺[8]没有来征地的时候,我们那个时候过得还是挺好的,稻谷啊什么都可以种,去打鱼,当时的生活还是可以的.我当时去海边打很多鲍鱼,当时没有人收购的话,我们就自己来吃,很大的鲍鱼,一天可以打到很多个.那个时候抓鲍鱼回来,有人来收的话,两百块一斤,我有时候去一天可以收入七八百块,后来红山寺过来征用了,做什么都不方便了,后来就不下海了,你去了就被他们赶出来了,赶来赶去,赶了两三次你就不想去了.隔壁邻居有个村民,他老爸当时养了四十多个黄牛,后来红山寺来征地,那些黄牛就被过来干工的人打了、偷了.反正,红山寺来了之后我们损失了很多钱.他们红山寺来了之后就几乎不给我们什么,我们很多的财产都给他们搞没有了.那个时候挣几百块已经非常多了,那个时候的十块钱就顶现在一百块了.如果没有红山寺来征地的话,我们去种地和打鱼啊,生活是没有问题了.但是现在我们要进去,他们就不让我们进去,把我们赶出去.他们公司给我们带来什么好处!”[9]

总的来看,景区开发之前的红山村民过着祥和平静的生活,大海和群山的资源哺育着他们,村民之间的利益关系比较简单,村民的日常观念也比较淳朴.但是,旅游景区的开发和土地的征用成为红山村农民社会生活的重要转折点,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改变,使得他们原有平静的生活受到了旅游开发和商业文化的猛烈冲击,他们的生活从此走上了另外一条轨道,他们与村领导、地方政府和红山公司也有了更多的交道和冲撞。

2.土地的征用和赔偿纠纷

红山1村和2村在土地征用方面的情况大同小异,村民在这个过程中均表现为在信息、权力和社会资源等方面的全面弱势状态,政府和开发公司的强强联合使得整个征地过程缺乏平等商量的余地,成为一个强迫和被强迫的不公平过程,村民因此怨声载道。

回忆当年的情况,红山1村的老队长对土地征用的问题感到颇有愤慨:“我们村是1997年最早征地的.他们征地的时候说,给我们一点青苗费,没有土地费.也没有什么协议,他们后来拿青苗钱来,我们签名领钱的,只领了青苗费.红山寺那个姓吴的副总当时让我们参与入股,说有三极分成,当时没有什么协议,就是说说而已.我们当时不愿意,他当时就骂我说,三极分成到时候你们村里都是有钱的,你为何还不肯呢,我就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可以啊.但是当时没有写什么字,只是嘴巴这么说的,不仅我们这样,2村也都这样的,也都这样说的.后来,三极分成等到现在,还捞不到啊,我们的土地费都不给,只给青苗费啊.我们后来去问红山公司,他们说让我们找政府,我们去找政府,他们推来推去,后来也找不到哦.我们闹了几次,每次闹他们都说去办,搞到后来就没有了消息.我们村最早征地,最惨的也是我们村,到现在还没有拿到钱”[10]

“最早征的是那条路,有水田,有坡地,碰到什么地就要什么地,整个有三百多亩,涉及村里的所有人.当时公司说,政府拿土地给他们入股,当时政府参与开发,但是当时的三亚市政府穷咯,公司就先帮政府垫钱,政府拿这个土地参与入股,政府当时对水田的补偿是一万五一亩,坡地是一万一亩,当时是按这个标准赔给我们农户.第一次征地就是大门口的那块,种桉树就给桉树的补偿,水田有安置费,林地和旱地没有安置费,只有青苗补贴,看你的树大小来确定补贴,如果苗很小,就给一两块钱,大点的苗就给五六块钱.公司当年说,要在本村本乡招工用工,也不说什么其他好处了.反正,当时征地的时候吴总说,你们闹什么呢,以后搞得好,你们卖香就够你们吃了,但是我们后来卖香,他们也不让你卖.”[11]

作为村里的老队长,没有什么文化,不怎么识字,所以也没有签什么合同,只是嘴上说说.当年在征地的过程中捞到的好处似乎比较有限,他对很多问题都不是太明白.但他至今仍对当初未获得利益有所遗憾,用他自己的话讲:“我当年帮他们不少的忙,你让红山公司那个吴总出来,我都敢跟他说,我当年帮他们忙,一点辛苦费都没有给我.”[12]

当年征地的时候开发公司和政府有着很密切的配合,政府表现出对开发公司很大的偏袒.村民在信息、知识、权力和社会资源方面的弱势使得他们在征地过程中几乎没有反抗的力量,只能被动地接受现实,村民说:“以前征地的时候,如果地上种的有树,他们是赔那个树的,那个土地是不赔的,赔偿标准我们都不懂,都是政府和公司定的.这个东西很难说,村里的队长是同意的,那个时候地多嘛.当时说有三极分成,村民、政府和公司各一份,最初就是这么说,但是到现在钱也没有拿到.你去问公司的话,他们说已经赔了,已经赔给政府了,让我们去问市政府,最后什么也问不到.我们村民有很大意见,但我们也不懂人,也没有钱,也没有办法”[13].说起当年征地的情况,村民感到非常不满:“前面这片地什么都没有赔.闹来闹去也没有办法,也是政府的事情.红山公司当时刚来征地的时候,跟我们说他们来建的是寺庙,说建设寺庙对我们有好处,说我们以后可以做点小生意,卖香卖水都够我们吃了,但是前几年我们卖香,他们就请政府来压我们,现在里面的香炉已经搬走了,不允许客人带香进去.什么东西都是人家政府说了算,征地赔偿的很多事情我们也不懂,只有政府才知道.红山公司的态度很差,对我们农民也不好.我们对他们的意见都很大.我们生活没钱用,去找公司要赔偿款,公司说给政府了,但是现在也不知道这个钱到底在哪里.公司和政府推来推去好多年了,一直到现在,也没有把这个钱争到”[14]

红山2村征用的土地相对比较多一些,他们的村民在征地之初也听过红山公司在卖香等方面的一些承诺,但是后来,这些承诺也成为了空谈,听村民反映说:“当时红山征用了我们2800多亩地,但是红山寺一点优惠都不给我们.当时的一个姓黄的副市长和政府的人给我们说,让我们村民卖香都够我们吃.当时没有合同,征地土地也是强迫的,不是平民百姓就愿意给他们的.当时我们也不想给他们土地的.当时有160亩水田是我们种稻谷的,每一亩的赔偿只有一万五.当时我们不给他们征,他们强迫我们的.红山管区的书记和我们的村书记都不给我们村民讲话的.政府和公司跟我们村书记说好了之后,就不给我们村民讲,然后直接用推土机来挖.当时我们要他们打合同,他们就是不打,后来就这么了了”[15]

与红山1村不同的一点是,红山2村的老队长在最初的征地过程中得到了不少的好处,这可能与当时他们村征地数目比较多有很大关系,征地数目和赔偿款都较多可能是促使公司与老队长合谋且队长能够有更多收益的重要原因.村民说:“我们村是从1998年开始征地的.当时我们也不知道地要多少钱一亩,村领导开会的时候也不说,我们后来才知道水田是一亩赔偿一万五,荒地坡地林地都是几千块钱一亩,当时我们也没有知道那么多,当时的领导也没有说那么多.当时不用村民签字,村领导签字就可以了.很多东西我们都不懂.以前的领导胡搞,他们不经过我们同意,就自己做主,去量我们的地,我们去找他们说,他们说他们已经找人量过了.当时的钱是在村里账户里统一管理的,存折也是由他们来管的.他们当时留了很大一部分在村里,比如一亩地赔9900,村里保留6600,剩下的3300安置费发给村民.村里说这些钱暂时放着,到时候看怎么一起发出去,后来就不知道怎么弄完了.只有到过年过节的时候发一点点下来,比如过年的时候发两百块啊三百块啊,老百姓说不上什么话,他们爱怎么弄就怎么弄.”[16]

村领导与开发公司的合谋以及对征地补偿款的不合理使用促成了征地之后新的利益格局,也逐渐使村领导的社会角色和作用发生了转变,成为一个在公司、政府和村民之间的一个特殊角色.这种新的利益关系格局为后继的很多事情埋下了伏笔.对于村民来说,他们更多的是愤慨和无奈,有些村民至今还对当年的不知情以及没有很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感到遗憾:“以前就是太笨了!以前不了解征地的情况ƻƻ”[17].总的来看,随着土地的失去和补偿款的缺失,村民们开始失去对自己生活的掌控权,走向了相对贫困的状态,村民中也逐渐呈现出一种无奈的气氛,他们只有默默地忍受生活的艰难.听村民说,“征地都没有什么钱,生活怎么好过呢!捞到一点青苗的农户他们的生活就稍微好过一点,没有青苗的农户生活就不好过啊ƻƻ生活是很痛苦啊,没有办法”[18]

在最初的利益关系斗争中,作为村民一方,他们没有听说过征地的事情,在征地的整个过程中处在信息不对称的弱势一方,且他们的知识水平、权益意识和社会资源非常有限,不能够主动地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在公司和政府的联合力量下,他们显得被动和弱小,再加上村领导与公司的合谋以及对村民应得利益的截取,使得村民的力量更为薄弱,这是他们的土地最初能够以很低的价格被征用的根本原因.但是随着土地的价值日益增长、景区开发的日益红火以及村民生活的相对贫困状况日益恶化,他们意识到土地资源的珍贵并开始捍卫自己的权益,并且他们也希望能够从旅游开发收益中得到一种分享,因为旅游开发公司借以获得丰厚收益的土地是他们当年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他们由此开始加入开发公司、政府和村领导的关系体系之中,开始了改善生活、争取权益的漫长斗争.拉客、宰客、路边经营和“乱搭乱建”等一系列让政府和开发公司头痛、让游客反感的事情开始在景区周边不断地涌现,红山景区的旅游地文化开始展现出政府和开发公司不情愿看到且难以完全控制的一面.也就是说,旅游地文化生产的反组织过程由此被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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