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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

时间:2022-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自治区地税局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地税系统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各级地税机关都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分析本单位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自治区地税局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地税系统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各级地税机关都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坚持定期分析本单位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把搞好廉政建设同完成税收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使廉政建设在总体工作中有位置,在分工上有人管,在落实上见成效。1998年9月,自治区地税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宁夏地税系统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通知下发之后,全区地税系统很快就建立起了干部廉政档案,廉政档案中记载着每一个税务工作者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落实情况,党组根据廉政档案记载情况进行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1998年12月,自治区地税局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廉政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2000年6月,自治区地税局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系统税务稽查廉政反馈制度》。

为了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各项廉政制度,1996年,全区地税系统普遍推广了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公开办税“廉政卡”服务承诺等制度。各地市局长与县(市、区)局长、县(市、区)局长与科(股)所长、科(股)所长与一般干部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将对各级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要求以“责任书”的形式明确规定下来。从1998年起,地税系统用两年的时间分期分批进行了行业作风整顿。整顿的主要任务是教育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解决“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强化管理,规范服务行为。通过整顿,各基层局根据本单位的不同情况,从岗位设置、服务功能、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建立了《办税服务厅服务规范》《办税八公开》《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建立了“廉政监督台”、优质服务“监督卡”等。

1999年,全系统在巩固以往纠风成效的同时,深入开展行业作风整顿,重点对各税务分局、稽查分局、税务所和办税服务厅进行行业作风整顿,在巩固、提高、延伸、辐射方面下气力,在全系统涌现出一批规范服务、公正执法、文明征收、清正廉洁的行风建设先进典型。2000年以来,全区各级地税机关坚持预防为主、教育为先、防微杜渐的原则,认真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关于重申和建立党风监督五项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法规教育的同时,把党的根本宗旨教育、廉政勤政教育、艰苦奋斗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现实问题教育等列入教育内容,并结合基层窗口单位开展行业作风整顿工作,在全系统进行严禁税务人员参与赌博、色情等违法违纪活动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取得了显著效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级地税部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和中央的“八项规定”要求,下大力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确保税收安全、干部安全、地税事业发展,为税制改革和税收征管工作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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