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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收入差距理论和测量方法

时间:2022-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收入分配理论是一个庞杂的理论体系,不同的收入分配理论不仅反映了人们不同的生活背景,更是反映了人们观察经济的方式、所使用的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的不同。

收入分配理论是一个庞杂的理论体系,不同的收入分配理论不仅反映了人们不同的生活背景,更是反映了人们观察经济的方式、所使用的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的不同。按照发展经济学的观点,居民收入分配可以分为功能收入分配和规模收入分配两类:功能收入分配指以生产要素为分配主体,根据各种生产要素在社会生产中发挥的作用或作出的贡献大小来分配生产成果,主要考察国民收入中各要素得到的收入份额大小(周明海等,2012),研究功能收入分配问题,对我们研究收入的主体分配格局和个人分配格局具有重要意义;而规模收入分配指个人或家庭与其所得收入总额的关系,是从收入所得者的规模与所得收入的规模关系的角度研究收入分配,即不管个人收入来源于哪一种或哪些生产要素,只分析不同类型的个人或家庭中的收入状况和差异,要回答的是某个或各个阶层的人口或家庭得到的收入份额是多少,主要考察不同个体间收入差距的大小(周云波等,2008),研究规模性收入分配问题,对于衡量社会收入分配公平性具有重要意义。

功能收入分配起源于李嘉图,随后马克思、克拉克和马歇尔、凯恩斯、罗宾逊和萨缪尔森等都先后建立起各自的要素分配理论来解释现实中的收入分配问题,主流经济学教科书将他们的理论分别归纳为古典主义、马克思主义、新古典主义、凯恩斯主义、现代凯恩斯主义的分配理论。经过二百多年的发展,功能收入分配理论基本已经较为稳定(Mankiw,2007)。20世纪中后期,由于全球劳动收入份额的下降,功能收入分配问题再一次成为经济学家关注的热点。如通过实证研究表明工业发达国家的平均劳动份额正以年均约1%的速度下降(Guscina,2006;Bental&Demougin,2010),而中国的劳动力份额也经历了显著的下降(李稻葵等, 2009;罗长远等,2009;方文全,2011;汪伟等,2013;周明海,2014;Karabarbounis和Neiman,2014)。

规模收入分配起源于帕累托,主要考察个人、家庭或住户的收入分布,尤其是不同个体或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或不平等状况。[1]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收入微观数据的丰富和计量经济工具的应用,极大地促进了规模收入分配的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度量收入差距的指标,如变异系数、泰尔指数、基尼系数、阿特金森指数等。当然,经济学家们也开始在测度收入差距的基础上,从微观数据的角度探讨导致收入差距的原因,这些影响因素主要包括地区、行业、性别、人力资本、政策制度、市场化等。总结起来,规模收入分配主要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收入差距的测度和分解(如Sicular&Morduch,2002;戴平生,2013);二是收入差距扩大的解释(如Treisman,2014;耿德伟,2014);三是收入差距与经济增长(如Jankowska,2012;张德荣,2013)。

功能性收入分配和规模性收入分配虽然在沿着各自的轨迹发展,但是又是不可分割、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2012年提出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既要求在功能性分配中提升劳动收入份额又要求在规模性分配中增加居民收入总量,突出了两者紧密的内在联系(范从来等,2014)。可以说,功能性收入分配理论是对经济现实的抽象和高度提炼,具有理论方面的优势;而规模性收入分配理论擅长利用计量工具对个人收入的微观数据进行测度和考察收入不平等状况,具有实证方面的优势。因此,本书接下来的理论和方法述评均是以功能性收入分配和规模性收入分配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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