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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被装管理

时间:2022-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基层单位是在用被装的主要分布地。因此,基层被装管理要围绕落实战备齐装这个中心进行,制定合理的管理标准,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1980年,在制定的《连队被装管理规定》中,“三分四定”作为一项规定,首次在基层单位在用被装管理中执行。

基层(包括中队、站、所等)单位是在用被装的主要分布地。基层被装管理是被装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做好被装工作的基础。因此,搞好基层被装管理工作尤为重要。

一、基层被装分类

基层被装包括两大类:官兵个人被装和公用被装。个人被装是基层被装的主要部分,按供给标准规定,发给官兵个人的被装有近40个品种,其使用权和所有权均归个人,平时使用保管均由个人负责。个人被装是基层被装管理的重点。公用被装在基层被装中占少部分,所有权归单位,使用权归个人。一些公用被装平时固定给个人长期使用,另一些品种则没有固定的使用对象。公用被装是基层被装管理的难点。

二、基层被装管理十条标准

基层被装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丢失、损坏、拆改和外流等,尤其是公用被装,丢失、损坏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部队齐装配套和仪容。因此,基层被装管理要围绕落实战备齐装这个中心进行,制定合理的管理标准,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

(一)支部重视,抓好管理

第一,基层单位党支部,要将被装工作列入支部议事日程,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评比,供应管理情况明,被装物资家底清。第二,利用各种时机,采取不同的形式进行“三个教育”,使其树立“三个观念”,即加强光荣传统教育,树立经济观念;加强爱装意识教育,树立警威观念;加强战备齐装教育,树立战备观念。第三,司务长要熟悉业务,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会抓善管。第四,官兵要遵守有关规定,自觉爱装护装。

(二)准确发放,适身合体

基层被装发放,要成立由基层单位首长、司务长和士兵组成的发放小组,分工明确,组织严密,按时将被装发到官兵手中,无错发、漏发、欠发现象。对不适体的服装要及时调换,保证适体率达到100%。

(三)认真收旧,清理上交

按规定收旧,收旧率达到95%以上。上交的旧品干净,无撕拆、顶替;折叠整齐,分类打捆。对个别欠交旧品者,要查清原因,处置得当。

(四)领报有据,手续完备

依据供给标准、供应实力,适时、正确地编报被装领报证(含发放花名册),无漏报、虚报,经基层领导审核签章。个人领取被装时有签章。上级批退回的凭证,按规定期限保管,无丢失、损坏。

(五)账证健全,记载正确

服装证、士兵被装发放登记表项目填写齐全,内容记载正确,更正符合要求;平时由支队集中保管。公用被装物资账记载及时,收支有据,账物相符。经管人员变动时,有领导监交、账(证)物交接清楚。

(六)测定号型,建立档案

组织测体,测量准确,不漏一人,不漏一项(体高、头围、胸围、脚长),不漏一个品名(帽、衣、鞋)。个人和中队(站、所)档案齐全。新入伍或新调入人员未建档的,测体补档及时。已建档的,每年复查修正一次。

(七)设施配套,规范适用

基层被装设施,应具备“三个一”,即一个储藏室、一个晒衣场、一个晾鞋台。

1.储藏室建设标准与管理

储藏室建设标准:砖墙结构,水泥地面,防火、防盗、防潮,人均使用面积0.3 m2。室内有制式放物架(柜),每人有制式前运、留守袋。

中队(站、所)储藏室管理规定:

①储藏室由司务长和文书共同负责管理。每周定期开放一至二次。开放时管理人员在场。不是开放时间,零星人员因特殊情况需存取物资时,应经基层领导批准。

②室内整洁,无杂物。前运、留守及基层公用物资分类清楚,放置有序。所存被装洗净、晒干,折叠整齐。标卡规范,填写正确。

③门窗有防护装置。房门实行双人双锁联管,个人物资包(箱)上锁,室内严禁烟火。基层单位领导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管理人员勤查勤看,经常通风,适时组织晾晒。

④基层单位招待被褥应印记单位代号,建立借用、洗涤和丢失赔偿制度。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个月,退还时应拆洗干净,禁止长期占用,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⑤建立《公用物资编号登记簿》《个人物资存放登记簿》《物资检查登记簿》和《招待被褥借用登记簿》,经常核对,保证账物相符。管理人员变动时,由基层单位(中队、站、所)队首长参加,办清交接手续。

⑥储藏室是《单位基层建设纲要》中规定的达标项目,是落实部队被装管理“三分四定”的重要场所。基层单位全体官兵要增强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爱护室内设施,维护室内秩序,执行有关规定,积极支持和配合单位搞好储藏室的管理。

2.晒衣场、晾鞋台建设标准与管理

晒衣场的场地开阔、平坦、向阳、整洁,人均使用面积2 m2(含2 m长的铁丝),支撑桩牢固、排列整齐。晾鞋台为铁木制式或水泥台阶,每人可同时晾晒两双鞋。

晒衣场、晾鞋台应以班或排为单位,划定区域,设置标记,分类晾晒,放置整齐,警服、大衣、棉被等,一般应集中在星期天或节假日洗涤、晾晒,基层值班人员负责看管。看管人员要坚守岗位,增强责任心,搞好交接班,并要建立登记制度。有条件的单位,应建立封闭式晒衣场,以防晾晒的被装丢失。

(八)三分四定,战备齐装

“三分四定”是基层单位对被装管理所采取的措施,是衡量和规范基层单位平时落实被装战备工作的标准和规定。它是1962年由沈阳军区陆军某团在落实军需战备工作中创立的。1963年8月,沈阳军区后勤部在该师召开现场会,推广该师在战备行动中对军需物资实行“三分四定”的管理经验。同年,全军推广了这一管理经验。1980年,在制定的《连队被装管理规定》中,“三分四定”作为一项规定,首次在基层单位在用被装管理中执行。1991年,在制定的《被服装具供给管理规定》中,对“三分四定”的内容,进行了充实和完善。

被装“三分”的内容是:一是分携行被装,指按着装规定当季使用和需随身携带的被装。二是分前运被装,指部队发给的过使用季节的被装。三是分留守物品,指自购或从家里带来的物品。

被装“四定”的内容包含以下四项。一是定人管理。携行被装由本人保管,对前运被装和留守物品由司务长和文书双锁联管,集中保管。二是定位存放。携行被装按规定存放,前运被装和留守物品在储藏室分类存放。三是定标记。前运被装标记中队(站、所)、排、班和姓名;留守物品标记本人家庭通信地址(农村的写到村,城镇的写到门牌号)、邮政编码及收件人姓名。四是定期检查。个人每月、基层单位每季检查一次,支队每年普查一至两次。

“三分四定”落实。个人被装使用、保管得当,无丢失,无霉变,无拆改,无变卖,无寄家,无送人。招待被褥、卫生被服等和固定给个人使用的公用被装,分别印记单位名称(代号)或编号,专物专用,丢失赔偿。

(九)宣传制度,官兵皆知

上级印发的被装管理等有关规定,张贴或悬挂位置适当、醒目。健全责任、登记、检查、请示报告、移交等制度。利用新兵入伍、老兵退役、部队移防、野营训练、服装发放等机会进行管装爱装教育、被装供给标准规定教育、被装号型知识教育、被装管理规章制度教育、被装保管保养知识教育、被装洗涤和使用基本常识教育,使官兵熟悉管理规定。明确着穿号型,了解发放标准。

(十)检查评比,奖惩分明

为了及时掌握在用被装数、质量情况,以便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管理,对配发给各单位使用的公用被装、个人使用的被装,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点检查。检查时,以上级的标准规定为依据,逐人点验,逐件点验,对无故多出或缺少的要认真处理。平时中队(站、所)检查和上级检查被装的情况有登记。清点结束后、两季发放结束后和年终有总结、评比。对爱装管装、战备齐装表现突出的和违反规定造成被装丢失损坏影响较大的单位、个人奖惩分明,列入评选先进的基本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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