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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综合开发园区

时间:2022-07-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张昌彩 李康弘葫芦峪农业综合开发园区位于太行山区向华北平原过渡地带的河北省平山县。目前,园区取得了6个乡镇27个村5万亩荒山荒坡和部分耕地的经营使用权。

张昌彩 李康弘

葫芦峪农业综合开发园区位于太行山区向华北平原过渡地带的河北省平山县。2007年以来,葫芦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瞄准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借助供销社优质平台,通过“规模化开发、合作式经营、园区式建设、产业式扶贫”,探索出了一条“供销社+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现代农业园区发展之路。截止目前,葫芦峪园区累计投入资金近4.5亿元,流转荒山土地5万多亩,完成高标准造地3万亩,先后被评为全国有机产品生产基地,河北省农业开发重点龙头企业、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农业产业扶贫龙头企业。这一农业综合开发的成功做法,被称之为“葫芦峪”模式,得到河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的肯定,也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视。

一、“政府+供销社+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资源整合模式,为园区发展搭建服务平台

发展现代农业,需要较大前期投入和适度规模经营,多方参与的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有效解决了现代农业发展中基础设施建设难、购买服务融资难、科技创新研发难等问题,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在葫芦峪园区创建初期,政府、银行、供销社就全面介入、全程参与,将政府的政策资源、银行的资金资源、供销社的市场资源、合作社的组织资源、农户的土地资源有效整合,把单个的农民合作社和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在公司和农户之间搭建合作平台,实现了政府扶持与市场机制有效结合。一是对接农户,解决土地流转问题。公司通过“转、股、租、换”四种方式整合土地资源,实现土地高效流转,解决了园区建设的土地制约。转,就是流转。对现有集体经营的山场和有意转让土地的农户,根据土地实际情况,划分一、二、三类,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股,就是入股。对分配到户或大户承包经营的土地,农户以地入股、按股分红。租,就是租赁。对区域内的一些沟岔好地,采取租用办法获得土地使用权,根据地块不同,给付农户不等的租金。换,就是置换。对仍愿自己耕种,既不入股又不出让的农户,将其在项目区内的土地置换到交通便利、靠近村庄的地方,这样既有利于统一开发经营,又有利于农户耕作管理。目前,园区取得了6个乡镇27个村5万亩荒山荒坡和部分耕地的经营使用权。二是对接园区,解决产业发展问题。为推进深层次合作,省供销社投入资金3000万元,葫芦峪园区以土地等资产入股,联合成立了河北新合作葫芦峪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推进土地治理,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销售以及旅游服务等产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园区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三是对接市场,解决产品销售问题。供销社利用自身的农产品加工、流通平台,发挥点多面广的网络优势,采取电子商务、农超对接、产销对接等方式,瞄准中粮油、新发地、京客隆等大型农产品龙头企业,对园区生产的核桃、蔬菜、柴鸡蛋等农副产品统一组织、统一包装,成立了河北省核桃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注册了“葫芦峪”“百仙坨”商标,统一对外销售,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为园区和农户带来了经济效益。供销社与园区全面合作,引入合作社理念,实现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二、“高标准造地+产业化经营”的荒山开发模式,为园区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葫芦峪园区的开创者刘海涛始终坚持“种地者造地、造地者经营”的理念,要求园区把高标准造地作为发展的基础,把产业化经营作为发展的核心,将造地与经营有效结合,推动山区综合开发。在造地方面,园区充分利用国家鼓励山区开发的政策,大规模、高标准造地,通过土地指标置换,争取土地占补平衡资金,除支付造地成本外,将一定比例的占补平衡收益,用于园区后续开发和产业发展。在具体开发上,25度以上的荒山重点是涵养水源、修复生态,根据实际栽植经济、生态树种;25度以下的荒坡,运用现代工程机械,建设高标准农田,同步配套水、电、路,为发展特色、高效、优势产业提供土地保障。在经营方面,立足于“造一块、种一块、用一块”,将所有开发土地统一规划,根据地理条件和产业定位科学划分为设施园艺区、种养农业区、水产养殖区、物流配送区、旅游餐饮区、农产品精深加工区,建设各具特色的核桃、苹果、寿桃、玫瑰、中药材、杂粮及散养柴鸡、黑猪、肉羊等特色种养基地。目前,薄皮核桃、优质苹果、中华寿桃、薰衣草、设施蔬菜、散养鸡等特色园区已初具规模;两三年后,可实现年产值3.8亿元、利润2.7亿元,带动区域内农民年均增收2万多元。

三、“大园区+小业主”的经营管理模式,让农民通过园区发展得到最大实惠

葫芦峪园区之所以能够持续健康发展,根本就是建立了“大园区、小业主”的经营管理模式,将农民利益与园区利益拧成一根绳,使园区和业主、公司和农户互为依托,共担风险,共同受益,进而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种植、管理积极性。“大园区”就是依托公司对荒山荒坡实行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品牌、统一销售“五统一”,解决一家一户分散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对接问题;“小业主”则是在“五统一”的基础上,以50亩为单元,由农民公开承包、分片包干,通过个性化、多样化种植提高效益。在“大园区、小业主”的经营管理模式下,农民可获得四个方面收入:一是土地流转收入,根据不同的土地流转方式,每亩至少收入600元;二是打工工资收入,人均每天至少100元;三是经营管理收入,园区为小业主每年每单位付2万—3万元管理费,收获的核桃等农产品,按合同约定的基数上交公司,高于基数部分归小业主所有;四是树下间作收入,林间树下兼作的药材、小杂粮以及养殖的散养鸡等收入全部归小业主。通过这四种收入,实现了“离地不失地、农民变股民,离土不离乡,农民变工人”。目前,园区已培育小业主近百个,吸收固定劳动力630人,人均纯收入达到6800元,远远高于当地4600元的人均水平,初步达到了“国家得绿、企业得利、农民受益”的多赢目标。

四、“政策+服务”的激励推动模式,为园区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政策资金的扶持是园区发展的强劲动力。葫芦峪园区的发展,得到了国家省市县在资金、技术、信息、市场等方方面面的支持。一是政策给力。除落实国家省市支农惠农政策外,县政府又制定出台了《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意见》《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意见》《创建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从整地种苗、技术管理、品牌创建、市场销售等方面为园区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县财政每年出资2000万元设立农业园区发展专项基金,对连片种植在50亩以上的,每亩享受20—50元的补助,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的,享受5万—10万元的奖励,土地流转面积100亩以上的,享受5万元的奖励。二是项目助力。在政策性项目安排上,葫芦峪园区享受了特殊的支持,农业、林业、扶贫、移民等各类涉农项目集中投放,支农资金捆绑使用。政府还搭建了政银企合作平台,创新融资机制,探索实施林权抵押贷款、林权转让融资、市场招商引资等方式,多方面引入社会资本。截止目前,葫芦峪园区共争取各类政策扶持资金3900万元,争取信用联社贷款3800多万元,撬动社会资金3.6亿元。三是服务添力。县委县政府成立支持葫芦园区发展领导小组,由县主要领导直接分包,相关单位具体联系,一包到底,全面负责。同时,政府牵线搭桥,园区与中国林科院、河北农大、河北师大、河北农林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建立产学研科技示范基地,全程提供农业技术支持,引进农作物间作、种养结合、滴水灌溉等先进技术,提高山区综合开发的科技含量。

五、有关建议

目前,葫芦峪的农业综合开发已从河北平山县扩展到阜平县、曲阳县、唐县等地区。实践证明,这一发展模式符合太行山区实际,形成“以资源整合为纽带、以高标准造地为基础、以建设现代农业园区为目标、以农民受益为根本、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发展思路,在推动山区开发、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是一种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山区综合开发模式。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发挥好“葫芦峪”模式的示范和“裂变”效应,提出建议如下:第一,将以“葫芦峪”模式推动的太行山、燕山地区综合开发列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布局,加快环首都地区扶贫攻坚,打造环首都的绿色产业带、农民致富带和生态安全带。第二,加大扶持力度,从国家层面研究出台制度性文件,整合占补平衡等所有涉农资源、项目、资金,注重向类似葫芦峪园区的重大农业开发项目倾斜,打破部门分割、条块限制,最大限度发挥政策聚集效应和资金规模效应。第三,在土地开发整理方面制定更加严格标准,提高门槛,真正让“种地者来造地、造地者来经营”,坚决杜绝个别地方借造地为名套取资金现象,避免出现“先造地、后荒废、再造地”恶性循环,确保国家占补平衡政策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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