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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前期管理思想概述

时间:2022-07-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西汉前期管理思想概述汉初的黄老道家思想,是指在秦汉之际出现的假托黄帝之言,改造老子学说,并吸收先秦儒家、法家等诸子思想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新的理论体系。

第一节 西汉前期管理思想概述

汉初的黄老道家思想,是指在秦汉之际出现的假托黄帝之言,改造老子学说,并吸收先秦儒家、法家等诸子思想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新的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杂,它以先秦道家思想为基础,兼采儒、法、名、阴阳诸家,内容颇为庞杂;二是实,它继承了先秦道家清静无为、以虚为本等思想,吸收了儒家和法家等诸家积极的内容,提出一些适合社会现实政治的管理策略,形成一种以虚为本、虚为实用的哲理体系。对于这一哲理体系,《太史公自序》云:“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1]准确地概述了这一思想体系的优点。该体系的管理思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体现在《新语》、《新书》、《淮南子》等论著中,这一方面是道家思想发展变迁的结果;二是体现在萧何、曹参、文帝、景帝等政治管理者的实践中,这一方面是现实政治及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西汉前期管理思想的形成

秦始皇与李斯等严刑峻法,暴政虏民,终于导致秦王朝的迅速灭亡。在秦末农民起义风起云涌之中崛起的刘邦,由于其知人善任,从善如流,终于在楚汉战争中打败勇而少谋、唯用武力的项羽,在亡秦的废墟上建立了西汉政权。西汉前期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们出于对现实政治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对历史,尤其对亡秦各个方面的反思中,采纳并有效地实施了以黄老道家思想为指导的管理思想。

首先,刘邦、萧何、曹参等人都曾经做过秦王朝的下级官吏,对亡秦的社会政治、经济、管理等方面有着真切的体会。他们对秦王朝战争频繁、屡次大兴土木、官僚机构庞大的现实以及秦朝统治者的独裁专制、横征暴敛、法律苛残记忆犹新。当他们成为新生的汉朝政权的统治者的时候,出于对政权巩固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自然要反思秦朝管理的得失,需要吸取其中的经验教训。如果不以亡秦为鉴,反秦之敝,改弦易辙,调整管理的措施,新生的汉王朝就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秦王朝。

其次,从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起义至公元前202年楚汉战争结束,整个社会的生产力受到严重的破坏。建立在亡秦废墟上的汉朝政权,面对满目疮痍、经济凋敝、民生艰危的现状,如何恢复社会的生产力,就成为整个国家管理阶层所必须重视的问题。久经战乱的全国人民也渴望社会安定,休养生息。《吕太后本纪》云:“孝惠皇帝、高后之时,黎民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2]于是,国家管理阶层的最高决策者们垂拱而治,与民休息。

最后,经过秦末农民起义和楚汉战争的沉重打击,新生的刘汉王朝统治基础极为薄弱,国家政权内外交困。一方面,刘邦在夺取天下的战争中为了笼络人心,分封了一些异姓诸侯王,主要有七人,即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赵王张耳、燕王臧荼、长沙王吴芮、韩王信。异姓诸侯王占据了战国时期东方六国大部分的疆域,又握有重兵,对于中央权力的稳定和巩固是一个很大的威胁。汉初刘邦在国家经济极端困难的情况下,还要应对异姓王的战争,以巩固其统治。另一方面,汉初对外又无力抵抗和防御匈奴的侵扰,只得采取屈辱的和亲与进奉之策,这种和亲政策一直持续到景帝时期。汉初统治阶层根本不可能承袭经济实力雄厚、武力强大的秦王朝那种方式管理国家,必须有适应当时内外交困的现实国情的新管理思想和策略。

另外,由于秦朝严刑峻法,其专制和残暴给法家学说的声誉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当时的思想界也呼唤一种能够纠秦之弊的思想学说。于是,倡导“无为”的黄老道家思想出现并大得其道,就具有了必然性。

二、西汉前期管理思想的代表人物

西汉前期管理思想的代表人物主要有萧何、曹参、陆贾、贾谊、文帝、淮南王刘安等人。

(一)萧何

萧何(?~前193年),秦末沛县(今江苏沛县)人,年轻时任沛县功曹。平时勤奋好学,思想机敏,对历代律令颇有研究。他追随刘邦起兵于沛,并在重要关头显示出其卓越的才干。刘邦攻克咸阳后,萧何迅速赶往秦丞相御史府,让忠实可靠的人将秦朝有关国家户籍、地形、法令等图书档案一一进行清查,分门别类,登记造册,统统收藏起来,留待日后查用。萧何收藏的这些秦朝的律令图书档案,使刘邦对天下的关塞险要、户口多寡、强弱形势、风俗民情等了如指掌,为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和律令制度提供了可靠的根据,对日后西汉政权的巩固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楚汉战争时他留守关中,使关中成为刘邦军队巩固的后方,不断地输送士卒粮饷支援刘邦前线作战,对刘邦战胜项羽,建立汉代起了重要作用。他还推荐韩信,后者更为刘邦夺取天下建立了显赫功勋。他采摭秦朝法令,制定新的律令制度,作《九章律》。在管理思想上,他倡扬黄老道家思想,主张“无为”之治。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他又协助刘邦消灭韩信、英布等异姓诸侯王的反叛。刘邦去世后,他辅佐惠帝。于惠帝二年(公元前193年)卒,谥号“文终侯”。

(二)曹参

曹参(?~前190年),字敬伯,秦末沛(今江苏沛县)人。秦末时,曹参做沛县的狱掾,萧何为主吏,他们就是县里有名望的官吏了。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他跟随刘邦在沛县起兵反秦,身经百战,屡建战功。刘邦建汉后,任他为齐王刘肥的相国。被封为平阳侯。陈豨谋反,曹参以齐国相国的身份领兵打败了陈豨部将张春的军队。之后黥布反叛,曹参以同样的身份跟从刘肥与刘邦合攻黥布,大败敌军。他前后共打下了122个县。刘邦称帝后对有功之臣论功行赏,曹参功居第二,仅次于萧何。惠帝元年(公元前194年)废除了诸侯国设相国的法令,曹参为齐国丞相。此时他听说胶西有位叫盖公的人,精研黄老学说,就厚礼把他请来。他为齐国丞相九年,以盖公清静无为的思想为指导管理齐国,百姓安居乐业,被称为贤相。公元前193年萧何去世,曹参继任汉丞相,并遵照萧何所制定的政策法令管理国家,“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曹相国世家》)[3]这就是“萧规曹随”。惠帝五年(公元前190年),曹参死,被谥为“懿侯”。

(三)陆贾

陆贾(约公元前240~前170年),祖籍楚国,汉初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早年随刘邦平定天下,立下汗马功劳。刘邦即帝位,它被任为太中大夫。他口才极佳,曾两次出使南越,皆不辱使命,说服南越王尉佗归附汉朝。他劝说丞相陈平结交太尉周勃和联络诸大臣及宗室王侯,在诛杀诸吕、迎立文帝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著有《新语》、《楚汉春秋》。陆贾的主要功绩不仅在于他的政治活动,也在于他儒道法兼容的政治管理思想,他为刘邦创构了一套“文武并用”的治国方略。

(四)贾谊

贾谊(公元前200~前168年),河南洛阳人,西汉初年杰出的政论家、思想家、文学家。少有才名,20余岁被文帝召为博士,不到一年被破格提升为太中大夫。但在23岁时遭群臣忌恨,被贬为长沙王的太傅。后被召回长安,为梁怀王太傅。梁怀王坠马而死后,贾谊深自歉疚,33岁忧伤而死。著有《新书》58篇、疏7篇、赋5篇,不仅在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都极有创见,而且大都具有浓厚的文学色彩。刘向称赞说:“贾谊言三代与秦治乱之意,其论甚美,通达国体,虽古之伊、管未能远过也。使时见用,功化必盛。”[4]徐复观亦云:“贾生所吸收的诸子百家,非仅供繁征博引以供加强自己论点之资。最难得的是由斟酌取舍而融会贯通,以形成他的诸子思想、哲学思想上的独特体系。”[5]

(五)汉文帝

汉文帝刘恒(公元前202~前157年),汉高祖刘邦第四子,惠帝刘盈之弟。公元前196年刘邦镇压陈豨叛乱后,封刘恒为代王。刘邦去世后,诸吕掌握了朝廷军政大权。公元前180年吕后去世,太尉周勃、丞相陈平等平定诸吕叛乱,迎刘恒入京为帝,即汉文帝。文帝谦逊克己,生活俭约节欲,喜好黄老道家之学。他非常重视农业生产,劝课农桑,轻徭薄赋,“弛山泽之禁”(《货殖列传》),[6]向人民开放土地和山林资源,任民垦耕;实行金融自由政策;减轻刑罚,这些措施促进了农工商业的发展,使得海内殷富,家给人足,社会稳定。他还对周边少数民族实行安抚友好的政策,使边境安宁;在北方屯田,既起到了防御匈奴的目的,也开发了边境。还先后平定了济北王刘兴居、淮南王刘长的叛乱;之后他采纳了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兵力”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诸王力量。文帝在位23年,稳定了汉初的统治秩序,恢复和发展了社会经济,与其子景帝两代,开创了汉代的盛世,史称“文景之治”。

(六)刘安

淮南王刘安(公元前179~前122年),汉高祖刘邦之孙,淮南厉王刘长之子。文帝八年(公元前172年)刘长被废王位,在旅途中绝食而死。文帝十六年(公元前164年)文帝把原来的淮南国(在今寿县)一分为三封给刘安兄弟三人,16岁的刘安以长子身份袭封为淮南王。刘安好读书鼓琴,不喜弋猎驰骋,潜心于治国安邦和著书立说。他求贤若渴,礼贤下士,和众门客著成《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该书有《内篇》21篇、《外篇》33篇、《道训》2篇,20余万言。另著诗赋杂著多种,内容涉及政治、管理、哲学、伦理、史学、文学、物理、化学、天文地理、农业水利、医学养生等诸多领域。这些著作集中体现了道家思想。刘安关于管理的基本思想是“无为而治”,改进了道家思想,不循先法,不守旧章;他遵循自然规律,制定了一系列轻刑薄赋、鼓励生产的措施;他善用人才,体恤群生,使淮南国国泰民安。公元前122年,武帝以“阴结宾客,拊循百姓,为叛逆事”等罪名迫其自杀。

三、西汉前期管理思想的特点

(一)无为而治

西汉初期黄老道家的管理思想中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实行无为之治。陆贾《新语·无为》云:“夫道莫大于无为,行莫大于谨敬。”[7]陆贾从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论证了这一原则,一方面,虞舜和周公都采用“无为”的原则来管理国家,且都实现了天下大治。“昔舜治天下也,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寂若无治国之意,漠若无忧天下之心,然而天下大治。周公制作礼乐,郊天地,望山川,师旅不设,刑格法悬,而四海之内,奉供来臻,越裳之君,重译来朝。故无为者乃有为也。”[8]另一方面,秦始皇“有为”之举就是反面例证。“秦始皇设刑罚……秦非不欲治也,然失之者,乃举措太众、刑罚太极故也。”[9]始皇设酷刑、筑长城、伐四方,极为有为。结果天下越乱,奸邪越炽,敌人越多,致使秦国很快灭亡。陆贾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管理不得其要,举措太多。因此,“君子握道而治,据德而行,席仁而坐,杖义而强,虚无寂寞,通动无量”。[10]这种融通了“德”、“仁”、“义”的“无为”,不等同于老庄的“无为”,这正是黄老道家学派的特点。

《淮南子》对无为而治的管理原则也有明确的论述,一方面是批判秦国的“有为”管理方式,认为成功的管理要“去苛严之法,去烦苛之事”(《览冥训》)。[11]《本经训》云:“故至人之治也,心与神处,形与性调,静而体德,动而理通。随自然之性,而缘不得已之化,洞然无为而天下自和,憺然无欲而民自朴,无禨祥而民不夭,不忿争而养足,兼包海内,泽及后世,不知为之者谁何。”[12]最理想的管理是管理者明了世间万事万物的发展变化的各种规律,并遵循这些规律而不作任何人为的干预,这样就能够天下太平。这一管理原则强调主观与客观的契合统一,并在这种契合中发挥主观能动性。《原道训》亦云:“是故圣人内修其本,而不外饰其末,保其精神,偃其智故。漠然无为,而无不为也;澹然无治也,而无不治也。所谓无为者,不先物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所谓无治者,不易自然也;所谓无不治者,因物之相然也。”[13]认为“无为”就是在管理中尽可能不干涉或者少干涉管理对象,各级管理者各司其职,毋扰民,让民众安心生产生活,这样才能实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无为而治的管理思想在西汉前期具有积极意义。

(二)法治与德治并用

老子和庄子基本没有提倡法治和德治,汉初黄老道家则不然,他们认为在无为而治的基础上,重视法在管理中的作用,也强调德在管理中的功能,并就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提出了一套系统的主张。陆贾《新语·道基》认为,民众都“好利恶难,避劳就逸”,所以,“皋陶乃立狱制罪,县赏设罚,异是非,明好恶,检奸邪,消佚乱”。[14]管理者“立狱制罪,悬赏设罚”,采用“法”的目的虽然是使民众能分别是非,明辨好恶,明察奸邪,清弥祸乱,但民众仍不懂“礼义”,所以还要对民众进行教化,“于是中圣乃设辟雍庠序之教,以正上下之仪,明父子之礼,君臣之义,使强不凌弱,众不暴寡,弃贪鄙之心,兴清洁之行”。[15]但是,这些都还不够,要想实现大治,还要施行仁德之治。《新语·道基》云:“夫人者,宽博浩大,恢廓密微,附远宁近,怀来万邦。故圣人怀仁仗义,分明纤微,忖度天地,危而不倾,佚而不乱者,仁义之所治也。行之于亲近而疏远悦,修之于闺门之内而名誉驰于外。”[16]管理者要具有宽博浩大、恢廓密微的道德情怀,这样才能够“附远宁近,怀来万邦”。《新语·道基》中多次反复强调德治,“握道而治,据德而行”,“德盛者威广,力盛者骄众。齐桓公尚德以霸。秦二世尚刑而亡。故虐行则怨积,德布则功兴,百姓以德附,骨肉以仁亲,夫妇以义合,朋友以义信,君臣以义序,百官以义承”。[17]

刘安亦主张德治与法治并用。《淮南子·泰族训》云:“治国,太上养化,其次正法。神清志平,百节皆宁,养性之本也;肥肌肤,充肠腹,供嗜欲,养生之末也。民交让争处卑,委利争受寡,力事争就劳,日化上迁善而不知其所以然,此治之上也。利赏而劝善,畏刑而不为非,法令正于上而百姓服于下,此治之末也。”[18]认为治理国家有两大要务:一是对百姓的道德教化和生活方面的补养,二是法令要公平公正。《淮南子·兵略训》云:“治国家,理境内,行仁义,布德惠,立正法,塞邪隧,群臣亲附,百姓和辑,上下一心,君臣同力,诸侯服其威,而四方怀其德。”[19]都是强调德治和法治交相为用。《淮南子》还认为好的刑法应该做到“刑省而奸禁”,“赏一人而天下誉之,罚一人而天下畏之。故至赏不费,至刑不滥”。《淮南子》还提出了法治的最高境界,就是“制刑而无刑”(《兵略训》),[20]即虽设有刑法,但人民不犯法,即如无法。但法令不是万能的,仍然有其局限性,“法能杀不孝者,而不能使人为孔、曾之行;法能刑窃盗者,而不能使人为伯夷之廉。治国则不然,言事者必究于法,而为行者必治于官”(《泰族训》)。[21]其对法令功能的认识是极为准确的。《淮南子》认为管理者首先重视德治,把法治放在第二位,承袭了荀子关于德与法的关系的思想,对刚从秦王朝的苛政烦刑下解脱出来的人民,具有重要意义。

(三)民为邦本

汉初黄老道家学派认为,严刑峻法、滥用民力、横征暴敛是秦朝快速灭亡的最重要原因。这种苦民伤众的管理,完全背离了先秦思想中认为“圣君贤臣”立法设刑是为了兴利除害、尊君安民的目的,必须改变。这方面可以《淮南子》为代表。《淮南子》指出:“为治之本,务在于安民。”(《诠言训》)[22]统治者管理的成败关键在于“得民之与失民也”,楚昭王和楚灵王就是正面和反面典型,“楚国山川不变,土地不易,民性不殊,昭王则相率而殉之,灵王则倍畔而去之”(《泰族训》)。[23]如何才能安民、得民呢?首先是要解决人民的生计问题,“食者,民之本也;民者,国之本也;国者,君之本也”(《主术训》)。[24]对于农业国家而言,就是重点发展农业、畜牧业、种植业,“是故人君者,上因天时,下尽地财,中用人力,是以群生遂长,五谷蕃殖,教民养育六畜,以时种树,务修田畴,滋植桑麻,肥墝高下,各因其宜,丘陵阪险不生五谷者,以树竹木”(《主术训》)。[25]在此基础上,管理者还要省事节欲,轻徭薄赋。“为治之本,务在于安民;安民之本,在于足用;足用之本,在于勿夺时;勿夺时之本,在于省事;省事之本,在于节欲。”(《诠言训》)[26]其次是人民的生产生活秩序应得到必要的保护,“养民以公……因天地之资而与之和同,是故威厉而不杀,刑错而不用,法省而不烦……法宽刑缓,囹圄空虚,而天下一俗,莫怀奸心”(《主术训》)。[27]要法令省约,法宽刑缓,这样才能“天下一俗,莫怀奸心”,国家大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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