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该财政透明度指标体系,我们对部分国家的财政透明度做了评估,以便对各国财政透明度做简单地比较。这样比较有两个目的:第一,通过与以前构建的财政透明度指数相比可以检验我们所建立的财政透明度指数;第二,通过比较,可以为以后做进一步研究提供一些新思路。进入指标体系进行评估的国家共有24个,按照经济发展状况基本上可以分为发达国家、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于政府一般基金和公共企业基金,我们主要依据IMF所制作的《财政透明度标准和准则遵守情况报告》(ROSCs)。由于各国制作ROSCs的时间不统一,我们主要根据各国公布ROSCs的最新情况,对照各国2010年预算文件做出判断。
对于社会保障基金,我们主要根据其2010年度公布的社会保障基金年度报告判断其透明度情况。从结果看,样本国家里财政透明度指数从0.23到0.94分布,根据财政透明度指数平均水平可知,发达国家作为一个整体较其他国家而言有着较高的财政透明度水平,这并不奇怪,因为财政透明度最佳做法首先是在经济更发达的国家采纳的。一些发达国家正致力于将透明度作为财政制度的基石。有些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为了满足欧盟加入条件进行了许多重大制度变革,这些变革采纳了许多财政透明度最佳做法,使得它们的财政透明度水平要高于其他不发达国家。如下图所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财政透明度大致相当于全部样本的平均水平,而发展中国家的财政透明度水平最差,尤其是政府一般性基金和公共企业基金透明度比起其他两个团体相差很远,社会保障透明度平均数的差距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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