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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穆勒的经济思想

时间:2022-07-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是在李嘉图之后19世纪,30年代到50年代英国著名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他的父亲詹姆斯·穆勒是李嘉图的密友,崇拜边沁思想。《政治经济学原理》这一著作在很长时期内被资本主义国家采用为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穆勒反对古典学派把经济规律视为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观点。穆勒这个观点,显然是在为他的改良主义思想提供理论根据。

约翰·斯图亚特·穆勒(J.S.Mill,1806—1873)是在李嘉图之后19世纪,30年代到50年代英国著名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他的父亲詹姆斯·穆勒是李嘉图的密友,崇拜边沁思想。斯图亚特·穆勒是詹姆斯·穆勒九个子女中的最长者,从小在父亲的严格教育下成长起来。三岁开始学希腊文,七岁以前兼学历史数学,八岁学拉丁文,十一岁读他父亲写的《印度史》,感受很深。十二岁写了一篇罗马政府历史的文章,没有发表,十三岁开始学政治经济学。十五岁到十八岁编写和出版五卷本的边沁手稿。十七岁以后到东印度公司工作,一直持续了三十五年。1830年撰写了一些有关政治经济学的论文,1843年出版《逻辑学体系》,1848年发表代表作《政治经济学原理》。《政治经济学原理》这一著作在很长时期内被资本主义国家采用为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865—1868年间,他被选为英国国会议员。

穆勒的《政治经济学原理》分成五篇:“生产”“分配”“交换”“社会进步对生产和分配的影响”和“论政府的职能”。这本书的最大特点是“企图调和不能调和的东西”,充满了“毫无生气的混合主义”。马克思:《<a href=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7页。">

穆勒反对古典学派把经济规律视为具有普遍性和永恒性的观点。认为有的规律是永恒的,有的规律则是暂时性的,前者如生产规律,后者如分配规律,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生产规律是自然规律,因为任何人类社会进行生产,都必须按照一定的方法,在一定的生产条件下从事生产活动,毫无自由取舍的余地;而分配规律则不同,它部分地是一个人类制度问题,因为任何社会财富分配的方式都是取决于该社会所通行的法律与习惯,是由统治着社会的那些人的意志和感情制造出来的。不同的国家及时代,分配制度绝不相同。生产不能变更,分配则因社会的进步可以变更。

这个观点是十分错误的,因为生产规律和分配规律都是一定历史阶段、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一定的生产和分配都从属于一定的生产关系;分配关系本来是生产关系的一个侧面,是生产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从而,两者的性质必然是一致的。因此,不能想象在保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前提下,可以任意取消或改变工资、利润、地租的分配形式。穆勒这个观点,显然是在为他的改良主义思想提供理论根据。

在第一篇里,穆勒分析了生产财富的三个要素——土地、劳动和资本。他把财富定义为具有交换价值对于人有用的东西,但是只包括物质的东西,因为只有它们能够被积累起来。这样一来,他把一切不是商品,只具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以及尚未参加生产过程的自然资源,都排除在财富之外了,还有科学理论、文艺作品、文化遗产等精神财富也不被计算在内。这显然是十分错误的。

在劳动问题上,他认为,生产劳动只包括那些体现在物质产品中的生产效用的劳动耗费。但是间接生产出物质产品的劳动,也是生产的。比如教育家、政治学、政府官吏都是生产的,因为他们的服务为物质产品的产出创造必要的条件。非生产劳动最终是不创造物质财富的劳动,例如终止于立刻享受、不增加任何资本积累或耐久资产的劳动。他还说,拯救一个朋友的生命的劳动是非生产的,除非这个朋友是一个生产大于他的消费的生产劳动者。教士和牧师是非生产的,除非他们在宗教教条之外又教导了文明科学。然而非生产劳动也可能是有用的。

按照上述观点,实际上是把直接间接最终对生产能起到促进或影响作用的人类劳动或活动,都视为生产劳动。如此说来,终止于立刻享受的劳动和活动,不一定都属于非生产劳动。有些享受如文娱活动等,能缓解疲劳,增进身心健康,对生产可以间接起到促进和影响作用,也应属于生产劳动范畴。可见,他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划分是不科学的、混乱的。正确的区分,在资本主义社会仅仅在于,劳动是以直接同资本相交换,还是直接同收入即工资或利润相交换为界限。

在资本问题上,他认为资本是储蓄的结果,是劳动生产的蓄积,它积累起来的总额限制着生产事业的发展程度;资本的增加能够无限制地引起就业的增加。如果穷人得到就业,就势必排除富人非生产性的消费。他认为资本家通过节欲所省下来的每件东西都会被用作投资,比如资本家在奢侈品方面少支出,就会导致多投资,结果对劳动的需求将上升。如果人口增加,工资收入者对必需品需求的增加将抵消资本家对奢侈品需求的减少。若人口不是同资本成比例地增加,则工资上升,工人对消费品的消费将取代资本家的奢侈品消费。由此说明资本积累的重要性。穆勒总结性地指出:“财富的限制,决不是消费者的缺乏,而是生产者和生产力的不足,每一次增加资本,或者会增加劳动就业,或者会增加劳动报酬;或者会使国家丰裕,或者会使劳动者阶级致富。”[英]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第1篇第5章。

从上述可以看出,他的资本来自资本家节欲的见解,是继承西尼尔的观点。他把穷人的就业归功于资本家的节欲,把资本家的消费和工人的消费说成存在着互相消长的关系,这种论点,无论从理论上看,还是从现实生活看,都不能成立。工人就业越多,资本家榨取的剩余价值也就越多,从而越有更多的资本用来扩大投资、增加就业(如果商品有销路的话),尽管他们的穷奢极欲的消费也在齐头并进。世界上找不到一个资本家为了穷人的就业而节省他们糜烂生活的开支的事。相反地,穷人的就业,正是他们挥金如土的源泉。

穆勒在分析增加生产的障碍时指出,在土地方面,有限的土地面积和有限的生产力是增加生产的真正障碍。他认为工业是按其规模而增加收益,规模越大,在某种限度内,效率越高。而农业则受着收益递减规律的限制,因土地的供给是一定的,增加劳动不会同比例地增加生产。他区别两者的目的在于说明:资本的供给容易增加,而土地的供给不能增加。

在劳动方面,他认为劳动缺乏不成为增加生产的障碍的一个原因,因为人口具有几何级数增长的潜在力量。为了就业和增加生产,倒是必须限制人口,其理由不是财富的不平等,而是因为大自然的吝啬。这是抄袭马尔萨斯的观点。

在资本方面,他认为资本的增加依靠两件事:除供应所有生产人员的必需品之外的剩余产品的多少和储蓄的强弱与安排。储蓄依赖于积累的动机,资本赚得的利润越大,积累的动机越强烈。但储蓄倾向因人而异,因国而异,问题在于如何诱导储蓄。

穆勒在讨论分配问题时,最初也像前人西尼尔、马尔萨斯、詹姆斯·穆勒那样接受了“工资基金”理论。他认为,工资主要决定于劳动的供给和需求。劳动的需求决定于拨为支付工资的资本部分,劳动的供给决定于社会寻找工作的人数。在自由竞争下,工资只能受影响于资本和人口的相对数量。除非雇佣工人的基金积累增加,或者工人数目减少,工资率不会上升;反过来,除非工资基金减少,或者劳动者人数增加,工资率不会下降。所以工资基金理论是假定劳动的需求弹性为一,不管什么样的工资率,总是对劳动支付同样的总数。

按照穆勒的早期意见,政府不能超过平均工资水平规定最低工资。由于工资基金数额是一定的,那样做就必然有一部分工人变成失业者。补救的办法是,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实行强迫储蓄,以增加工资基金总额,克服最低工资法所造成的失业。

工资基金论者以基金总数不变作为反对工会运动的理论基础。根据这种理论,工人不可能通过集体行动来增加他们的收入,一个集团的工资率提高,别处的工资率必然降低。但是穆勒不是如此,他极力主张工人应该有权利联合起来提高他们的工资,即使工会的行动很少有效。

穆勒最后在1869年发表于《双周评论》的文章中放弃了工资基金学说。他承认经济条件允许工资率有一个巨大幅度的变动,因此工会可以把工资提高到一定程度。他说,劳动价格不决定于工资基金的数额,而是劳动价格本身决定基金的数额。如果资本家必须多支付一些劳动报酬,他自己的收入(利润)就相应少一些。提高工资的真正限制点,是工资提高到使资本家在财产上陷于崩溃,或者被迫放弃经营的那一点。这是有一定正确性的进步观点。

关于利润,穆勒把它分解为三个部分:利息、保险费和监督者的工资。它们分别是节欲、冒险、监督与管理所需要的劳力与技能应得的报酬。考虑到冒险的差别、各种工作的吸引力,以及自然的或人为的垄断,各行业的利润率将倾向于平均化;并且他也像亚当·斯密和李嘉图那样,认为利润率有继续下降的趋势,但他有不同的理由,他的论证是:由于社会的进步产生更多的安全感,没有战争破坏,私人和公共的暴力已减少,教育和正义在改进——这就降低了投资的危险性,从而降低了必要的利润率。还有,人类将表示更多的深谋远虑和自我克制,变得更倾向于为了将来的目标而牺牲现在的放纵行为。这也会促进在较低利润率情况下的积累。总之,在穆勒看来,危险的降低和深谋远虑的增加,是利润率和利息率趋于下降的两个原因。

这种论证,同他的前人所论证的一样是不科学的。因为他们都不懂得区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剩余价值和利润,不懂得从社会生产力日益发展、有机构成不断提高去阐明平均利润率下降趋势的规律。

穆勒的地租学说基本上来自亚当·斯密、李嘉图及其他人的地租理论,特别是接受了李嘉图的地租规律。根据亚当·斯密的理论,他也认为地租是土地垄断的结果,地主之所以能要求地租,是因为耕作者所需要的土地为地主所垄断,欲进行耕作,非支付地租不可。又根据李嘉图的理论,也认为地租是在优等土地上所获得的生产品比同样资本耕作劣等土地所得报酬的超过部分;还有土地位置的差别,即距离市场的远近,也是地租产生的一个原因。他同样只谈级差地租

穆勒还根据其他经济学家的理论,认为个人的才能也含有“租”的性质,即才能的差异,也同样引起收入的多寡。在穆勒看来,由于社会进步、农业上的普遍而迅速的改良,使农产品价格下降,这会同地主的利益不相容;但另一方面,他又一反李嘉图的见解,认为地主的利益不一定同社会利益相冲突。这是前后矛盾的观点。其实,农业改良,既使农产品价格下降,又同时使单位土地面积产量上升,地租仍有所增加。不过穆勒却看到了地租和土地价值是和国家的经济增长一起在增加,这就凭空地增加了地主阶级的财富,即“不劳而获的增殖”。按照他的租税原理,这份财富应由国家取走,用于全体公民的福利事业。

穆勒也谈到了因土地收益递减规律所产生的级差地租。由于收益递减规律的存在,每一单位产量的增加,必须使用更多比例的劳力投在土地上才能得到。但是他认为这个“规律”是会受到一些限制的,如在社会发展初期,这个规律不会表现出来;当增加投资产量也增加时,这个规律可能一时不发生作用。因为文明的进步,土地收益反有增加之势,结果农业人口虽然减少,而粮食产量却足以供社会消费需要。这样看来,实际上他是把土地收益递减规律看作是一种相对的规律。

在分配问题上,穆勒的结论是:“只是在世界上落后地区,增加生产仍然是重要的目的;在进步国家中,经济上所需要的是一种较好的分配制度,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手段是严厉限制人口。”[英]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第4篇第6章。

在谈“交换”问题时,穆勒妄言价值理论正如他提出的论点那样,已经根本完成了,全部与此有关的重要议题已被充分解决。因此,“在价值规律中,幸运地没有什么留待现在或将来的思想家去澄清,它的理论是完整的。唯一要求克服的困难是:价值规律作此表述,期望解决在运用中所遇到的疑惑的困难”同上书,第3篇第1章。。实际上庸俗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价值论,已经把古典学派价值论中的科学因素抛得一干二净。穆勒本人的价值论不过是供求论和生产费用论的一个混合体。不科学的东西,是不能解决实际运用上的困难的。

穆勒认为,一件商品的价值是它购买其他商品的一般力量。所以在他看来,价值和交换价值是同一概念。价格是表示一件东西与货币相联系的价值。他认为,可以有全面的价格高涨,但不可能有全面的价值高涨,因为所有的东西不能彼此在价值上相对地提高。当然,在自由竞争下,商品的价值是在变动着的,但是生产费用是一般商品价值变动围绕的中心;一个临时的市场价值决定于需求和供给,永久的或经常的价值则决定于生产费用。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货币的价值决定。货币的临时价值依货币的流通量和交易上的需求而决定,货币的经常价值则依据贵金属的生产费用而决定。

穆勒进而谈到三类商品的价值决定情况:第一类是供给量绝对有限的商品,其价值决定于供给和需求。第二类是供给量可以无限增加但不提高生产费用的商品,意指一般工业品,其价值决定于生产费用和供求关系;生产费用决定其经常价值或自然价值或长时间价值,供求关系决定其市场价值。第三类是供给量可以增加但生产费用逐步提高的商品,主要指农产品,其价值决定于生产必需的供给量的最大生产费用。

穆勒认为,对第二、第三类商品来说,最小的价值就是生产费用,低于此商品就不继续生产;其中第二类商品,最小的价值也是最高的价值。假如价值超过生产费用,资本将移入分享额外收入,最后又与生产费用相一致。

很明显,穆勒所说的第一类商品,实际上是稀有商品,如古画、古玩等。这类商品由于不能调整供给量,它的价格(不是价值)是垄断价格,主要决定于反映购买者的购买力的需求。可见他已把价值和垄断价格混为一谈。对第二类商品的市场价值决定,显然他又把价值和价格混淆起来了。由于他说的生产费用实际上是生产价格,这样,对第二类商品的经常价值决定和第三类商品的价值决定上还混同了价值和生产价格。

为什么说他的生产费用是生产价格?他分析生产费用时指出,生产费用的主要因素是劳动耗费,但是资本家对劳动耗费的支付是工资,因此劳动一词可以用工资来代替。又由于资本家在生产中的一切垫付,都是资本支出;而资本必须得到节欲的报酬,即利润(平均利润)。这样,实在生产费用(劳动和节欲),就变为货币生产费用(工资和利润)。所以,生产费用是由工资加平均利润即生产价格构成的。

由于市场价值决定于供给和需求,穆勒进一步分析了两者的均衡关系。在他的分析中已涉及需求弹性问题。他认为,商品的价值不能高于购买者所估计的使用价值,所以有效需求——愿望加购买力——是价值决定因素之一。不同的价值有不同数量的需求。需求部分地决定于价值,价值也依赖于需求。需求是指所需求的数量,而数量是不固定的,因价值的变动而变动。

他说,假设在某一特定时间需求超过供给,就是说人们准备按市场价值购买的数量大于销售者提供的数量,竞争就发生在购买者一方,商品价值就上涨。究竟上涨多少?按商品短缺的比例而定。假如需求超过供给三分之一,价值就上涨三分之一;假如商品是生活必需品,人们不是放弃,而是宁愿按任何价格去购买,那么,虽然只是短缺三分之一,可能价格就会上涨两倍、三倍或四倍。或者反过来,也可能在价值还没有上涨到三分之一时,竞争就停止了。上涨受到阻止之点,是供给和需求的均衡点。[英]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第3篇第2章。

需求弹性的分析,后来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非常重视,并发展为公式化,以预测价格变动,提供垄断资本家作为制订获取最大利润的生产计划的依据。

穆勒赞成李嘉图提出的国际贸易自由及其比较成本规律。他认为在一个国家内,如资本能自由流动,商品的经常价值决定于生产费用的原则,不能运用于外国的商品的价值决定,因为资本和劳动在国际流动,绝不能像在国内各地区流动那样顺利。因此,一种进口商品的价值,不决定于该商品的生产费用,而是决定于为支付进口而输出商品的生产费用。至于国际的交换条件,则决定于外国对每件商品的需求力量和弹性。所以,国际价值规律受支配于国际需求均衡的规律,两国商品交换,必须依据一种价值能使出口总值恰好能支付进口总值。据说这是穆勒在李嘉图的比较成本规律的基础上所做的补充。穆勒在国际贸易方面着重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使国际贸易的利益在贸易国之间进行分配的问题。为此,他曾举例说明:

假设10码毛呢在英国的生产费用相当于15码亚麻布,在德国的生产费用相当于20码亚麻布。如果不算运输费用,两个国家之间的贸易条件的界限,必将是10码毛呢交换15到20码亚麻布。

现在假定德国提高亚麻布的生产效率,用过去生产20码亚麻布的同样花费生产出30码亚麻布。这个增产的利益如何在两个国家之间分配呢?假定以前是10码毛呢交换17码亚麻布,现在能够换得25又1/2码亚麻布吗?这个交换要能成立,必须英国对亚麻布的需求弹性是1,这样,它只花了以前同样的那一部分收入去交换这些亚麻布。假如英国对亚麻布的需求弹性大(即大于1),它甚至会在价格由于生产费用降低而跌落以前尽可能购买亚麻布,交换的比率也许是10码毛呢比21码亚麻布。这样,德国将由于提高亚麻布的生产率而取得较多的利益。反之,假如英国对亚麻布的需求弹性小,则德国为了诱使英国购买其增产的亚麻布,只好大大降低价格,必须提供多于25又1/2码的亚麻布去交换英国的10码毛呢,结果,英国获得较多的利益。

这就是穆勒对解决国际贸易利益分配问题的说明。显然它是通过需求弹性原理,在供求论基础上进行分析而得出的各种论断。需求弹性原理本身就是不科学的,因为它抹杀了不同阶级的收入分配状况对各类商品需求的决定作用。它假设在任何工艺条件变动情况下,产出变动而全部生产费用不变,这也是完全脱离实际的虚构。

穆勒称他自己是社会主义者,从他的自传中可以看出他确有空想社会主义的倾向。穆勒的思想很早就受到边沁思想的影响,但是当边沁为财富的不平等进行辩护,提出财富平等会破坏生产财富的动机论点时,穆勒则持反对态度,认为事实正好相反,“工厂职工对他的工作的个人兴趣要比共产主义社团的成员差些,因为前者不像后者那样为了他本人就是其中一个成员的合伙团体而工作”[英]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第3篇第1章。

由此,他主张取消工资制度,而代之以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者合作社的分配制度。认为工资制度不利于个性的发展,生产合作社的分配实为工人求得解放的途径。他承认由于工作能力的差异,合作社分配产品是会遇到困难的,但是这种困难不是不可能克服的。

他说:“如果要在共产主义及其一切可能性,和现存的社会情况及其一切苦难和不公正现象,二者之间选择一种的话,如果私有财产必定会带来的后果是像我们现在所看到的那样,劳动的产品差不多是和劳动成反比例地分配着的,就是说,最大的份额分配给那些从来就不做工作的人,第二个最大的份额分配给那些差不多只在名义上做工作的人,这样递减下去,工作越辛苦越讨厌的人所分到的报酬也就越少,直到最后,那些从事于最使人感觉疲劳和最消耗体力的劳动的人们,反而连他们能不能得到生活必需品这件事也没有把握;如果要在这种制度和共产主义二者之间选择一种的话,那末共产主义的全部困难,无论大小,将不过是天秤上的一粒尘埃罢了。”[英]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第3篇第1章。

如何实现他所谓的共产主义合理的分配制度呢?不是通过革命手段,而是通过社会改造和试验,证明其优越性,由人们自由结合去实现。穆勒指出,要实行任何可能的或理想的社会改造,必须广大的劳动大众和大量地雇主发生同等的改变。两个阶级都应该在劳动实践中学习,彼此宽宏大量地为了公共的和社会的目的而联合起来,而不是出于狭隘的利害关系打算。他希望通过合作社之类的组织来进行社会主义试验。

试验是否成功,还很难意料,因此他提出了对私有财产制度进行改革的方案,让两者进行比较,再由人们去选择。这个比较是以最好的共产主义同经过改革的私有财产制度去比较。认为,就私有财产制度的原则来说,一直还没有在任何国家做过公平的试验。

他的改革私有财产制度的建议是:普及教育;通过立法来减少现有的分配不均;采取田赋的方式使地租社会化;限制遗产权,借以减少财富分配的不公正;减少工厂的劳动时间;限制使用童工;对自然力垄断的事业如煤气、自来水等应由地方政府经营;等等。

除上述意见外,穆勒在《政治经济学原理》的最后一篇中,提出了他的经济政策主张——捍卫自由放任主义;但也提出一些例外。他指出,在先进的社会里,由于政府干涉,大部分事情比出于私利的个人做得更坏,假如让这些人去做的话。其理由很简单,因为人们最懂得他们自己的事业和他们自己的利益,比政府更会关心它们。各个人是对自己利益的最好判断者,政府的行动只能对判断施加影响。政府应该做的是服务于人类的共同利益,对个人无利可图的事情,例如从事地理或科学的探索。又如有些地方没有道路、码头、港口、运河、灌溉系统、医院、学校、印刷厂等,也只能由政府去建立起来。

穆勒的社会主义思想和改良主义观点,表现出对资本主义现状的尖锐批评、对劳动人民的深厚感情,是值得赞许的。他看到资本主义分配的不合理,看到社会矛盾不断加剧,提出激进方案,寻求出路。从远景看,他确认社会主义的分配平等;从现实看,他又企图通过社会改革,在不触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去实现人类的最大幸福。他徘徊于两者之间。所以,有时候他把自己算作是一个社会主义者,有时候又把自己列入功利主义者的行列。最后,他还是相信只有功利主义,没有别的方式,能够使人类从各种矛盾与混乱中解脱出来。然而,这样不过是要在保存私有制的前提下去满足无产阶级的要求,这无异于缘木求鱼,终必成为画饼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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