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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区域经济多层次性解析

时间:2022-07-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3.1 中国区域经济多层次性解析关于中国区域经济,早先的研究大多缺乏界定,一般将三大地区、省域到县域乃至其下的地区笼统地称为“地区”。第四个是“大中国”经济区层次或“一国两制”层次的区域。具体来说,“大中国”经济区的市场整合,尤其是大陆与台湾、大陆与港澳地区的市场整合,正在或将会引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部分论题。

3.1 中国区域经济多层次性解析

关于中国区域经济,早先的研究大多缺乏界定,一般将三大地区、省域到县域乃至其下的地区笼统地称为“地区”。赵伟(2006a,2006b)解析了中国区域经济的多层次性特征,指出“区域”尤其是“区域经济”在中国是个极其宽泛的概念。客观地说,作为地域面积与人口规模均名副其实的大国,中国内部多层次的区域经济,至少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个是国民经济层次,即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东部-中部-西部三大经济区域。具体地说,东部地区包括的10个省(市)是:北京、天津、辽宁、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中部地区包括的11个省(市)是:黑龙江、吉林、河北、内蒙古自治区、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广西壮族自治区;西部地区包括的8个省(市)是:陕西、甘肃、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青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1]。这样的划分至少在两个方面仍然具有合理性:其一,这种划分基本上符合各个省份的地理特征;其二,这种划分也基本上反映了中央政府的一些经济政策的实施原则,例如改革开放之初的地区开放次序选择以及近年来的“西部大开发”战略(Xu,2002)。

第二个是大区域经济层次,即在东部、中部或者西部大区域经济之下,分别存在着一些发展层次相近的区域。在所有大区域经济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东部沿海地区的珠江三角洲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以及环渤海地区。考虑到这三大沿海地区工业化进程的超前性,可以称之为三大“工业化地带”(Industrial Zone),而在中部与西部地区,各自也有或者正在形成一些跨越省域边界的大的经济区。

第三个是省、市际经济层次,即在第二个层次区域之下,基于地理因素、行政区划因素和经济联系因素在各个大区域经济之下形成的涵盖若干个省、市的区域经济,最著名的是珠江三角洲之港-深(圳)-广(州)经济区、长江三角洲之江(苏)-浙(江)-沪经济区,以及环渤海工业化地带之京-津-唐经济区。

第四个是“大中国”经济区层次或“一国两制”层次的区域。事实上,上述三个层次仅仅是大陆经济的区域层次,如果将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算在内,则在上述三个层次之上还须加上一个层次,加上这个层次就是本书作为研究对象的“大中国”经济区层次或“一国两制”层次的区域[2]。这一层次最大的特点在于成员体之间是不同制度、不同关税区、不同货币下的同属主权国内部区域,显然这是中国独特的区域市场整合。

表3.1 对中国内部多层次的区域经济整合差异作了分类比较。

表3.1 “泛一体化”框架下中国四人层次区域经济整合涉及的议题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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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四个层次的区域经济之间的差异,大体上可以从经济制度、关税制度、货币体系和经济政策等四个方面进行比较。其中“一国两制”层面的区域间差距较大,而大陆内部各区域经济之间的差异较小。各个层次下的区域经济差异在“泛一体化”框架内是有可能推断的。表3.1的分类整理揭示,这四个层次的区域经济整合,实际上要面对两种类型的市场整合:一种是不同经济制度、不同关税区和不同货币体系之间的市场整合;另一种是同一经济制度、同一关税区和同一货币金融系统之下的不同地区市场之间的整合。这两种类型的市场整合无疑是严格有别的。

两类严格有别的区域经济整合所引出的论题,也严格有别。具体来说,“大中国”经济区的市场整合,尤其是大陆与台湾、大陆与港澳地区的市场整合,正在或将会引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部分论题。不难推论,这个层面的区域经济整合,既会引出单一关税等一体化的老问题,也会引出单一货币系统等区域经济一体化新论题。大陆各层次的区域市场整合,正在或将会引出新经济地理所关注的大部分论题,如产业集聚、区位差异引致的增长差异,以及中央政府政策实施效果差异等。就此,出于问题分析的对象锁定以及聚焦核心含义的目的,本书对中国区域市场整合的“泛一体化”分析构想所界定的“区域”主要指上述四个层面中的第三和第四层次,兼或在问题的延伸讨论中涉及第一和第二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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