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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与证券经纪人

时间:2022-07-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  第一节期货与期货交易  一、期货与期货交易的涵义  1.期货与期货交易的概念  期货的最初涵义是指:买卖成交后,约定期限交付的货物。期权购买者通过支付期权保证金,即拥有按敲定价格买进或卖出相关期货合约的权利,而其承担最大的交易风险就是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一节  期货期货交易

  一、期货与期货交易的涵义

  1.期货与期货交易的概念

  期货的最初涵义是指:买卖成交后,约定期限交付的货物。但现在,期货的发展已超越了传统的商品实体的交换,而主要成为一种金融炒作行为。

  期货交易是在商品现货交易的基础上不断演进而来的。现货交易是根据合同商定的付款方式买卖商品,在一定时期内进行实物的交收,从而实现商品所有权的转让,交易双方钱物两清。而期货交易只需支付数量较少的保证金,通过期货交易所买进卖出期货合约,这种期货合约已经是期货交易所规定的标准化契约,即预先签订商品买卖合同,而货款的支付和货物的交割要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的一种交易。但是在期货合约到期前将交易结算,也就是说,期货交易者往往对实物的交收并不感兴趣,通常期货交易并不涉及到实物所有权的转让,只是期货合约所有权的转移,以便转稼与这种所有权有关的商品价格变动的风险。

  请看下面的例子:

  某交易者预测小麦价格在近期内可能上涨,这时他可以在期货交易所购买6个月交货的小麦期货合约,若买进后不久,小麦价格果然上涨,该交易者即可将小麦期货合约卖出,从而获得低价买进高价卖出的差价利润。相反,如果交易者对金价格看跌,他可在交易所先抛空了3个月的黄金期货合约,当黄金价跌至一定水平时,在合约到期前以同数量补进,从而获取利润。因此,期货交易是利用一定时期内价格的波动,作为获利的手段或防止实物交易中可能遭到价格波动的损失。

  简单地说,期货交易就是指双方成交后在约定的一个未来时间才进行实物交割,它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指采取远期合约形式所进行的交易;二是指依据期货交易规则等方法,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的标准合约化买卖。目前,人们通常只是从后一种类型的意义上使用期货交易的概念。

  2.期货商品的特点和种类

  期货商品及其特点:

  期货商品,就是指期货合约中所载的商品。由于期货交易是在期货交易所内由场内经纪人代为进行,交易双方买卖的对象是标准化合约,买卖双方并不过目商品的数量、等级等等,而且期货交易从达成到实地交割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所以,只有具备一定条件的商品,才能成为期货商品,进入期货市场

  (1)能长期贮藏、便于运输

  由于在期货交易中,从签订合约到实地交割,要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最长达两年以上。所以,期货商品必须能够长期保存,不易变质,适于运输。随着制冷防疫技术的改进,许多原来认为不适于进行期货交易的鲜活食品,如鸡肉、猪肉等商品已开始进入期货交易中,成为期货商品。

  (2)品质、等级易于划分、评价

  期货交易中,是根据合约上商品的种类、等级及规格进行买卖交易,从而要求进入期货市场里的期货商品必须容易划分出质量等级,而那些品种复杂、技术性能差异很大的商品,不容易作等级质量的划分,因而不适宜作期货商品。

  (3)可大量进行交易

  在期货交易市场,集中着大量交易,上市的商品大量生产、大量流动,供求和需求不稳定,价格易发生波动,这样期货交易回避价格波动风险的功能,才能发挥出来。

  (4)价格频繁波动

  只有价格波动大,存在价格风险,才产生利用其变化获利的投机意识,这样交易者才有必要进入期货市场寻求避免价格风险的方法。

  (5)拥有众多的买主和卖主

  期货商品有众多的买主和卖主,这些买主和卖主集中到期货市场中,通过公开竞争来决定期货合约的价格,避免形成垄断的期货价格扭曲价格信号。从而使期货市场成为转移价格风险的场所,发挥其应有的经济功能。

  期货商品的种类:

  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进行期货交易的期货商品主要是谷物、肉类等农产品和金、银、铜、石油、橡胶等金属产品、化工产品、林产品,属于实物期货商品。到了70年代初,一些金融凭证,如外汇利率、股票指数,开始进入期货市场,即一种新的期货——金融期货产生。

  目前,在世界各国期货市场上市交易的商品共有10大类30多个品种,其中农产品有20种,包括玉米、大豆、小麦、稻谷、燕麦大麦、黑麦、猪肚、活猪、活牛、小牛、大豆粉、大豆油、可可、咖啡、棉花、羊毛、糖、橙汁、油菜籽;金属产品9种,有金、银、铜、铝、铅、锌、镍、钯、铂;化工产品5种,有原油、取暖用油、无铅普通汽油、丙烷、天然橡胶;林产品有1种,木材;金融商品3种,有外汇、利率和股票价格指数。

  期货交易商品的种类是随着历史的演进而不断增加的。

  19世纪末期货交易就是从小麦、玉米、黄豆等农产品开始的,后来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以及冷冻技术、防疫技术的发展,肉类期货和热带作物也陆续成为期货商品。在20世纪初,金、银、棉花、黄油、咖啡、可可也开始在交易所上市。

  到了70年代,出现了美元贬值,各国货币之间汇率变动频繁。为避免利率、汇率变动的风险,于是金融期货开始进入交易所。

  金融期货的产生和发展不仅推动了商品期货交易的进一步发展,而且为交易者提供了一条转移汇率、利率风险的渠道。自此,在期货市场上交易的期货商品就分为两大类:即传统商品期货(实物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

  石油产品期货是于1980年开始出现。

  随着期货交易的发展,在本世纪80年代,一种新的期货交易业务——期权交易出台。期权购买者通过支付期权保证金,即拥有按敲定价格买进或卖出相关期货合约的权利,而其承担最大的交易风险就是其交纳的保证金。

  二、期货交易与期货市场

  1.期货交易的基本功能

  期货交易调节经济的基本功能可概括为:

  (1)转移和回避价格风险的功能。

  期货交易最主要的功能在于现代企业经营者可以利用它来转移和回避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在市场经济中,现货市场上的价格波动是经常性的,有时还会出现较大幅度的波动,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必须要有人承担,而企业生产者或经营者总是希望避免或回避这种波动所带来的损失。在一般的商品交易行为中,如果生产厂家由于价格波动而承担了较大的风险,那么他一定会把这种风险依次转嫁给经销商和消费者,以减少损失,获得补偿。但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这并不是一种有效的方式。期货市场恰好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转移和回避风险的方法,即期货交易。

  由一般经济学原理可知,商品价格上涨会使需求减少,而价格下跌则会使需求增加;相反,商品价格上涨会使供给增加,而价格下跌会使供给减少。企业为了避免这种波动带来的损失,商品生产者可以在期货市场以一定价格预售自己的商品,无论将来市场发生什么变化,企业总是可以得到预期销售收入。而更重要的是,当生产经营者要在未来某一时间从现货市场购进或售出一定量的商品时,为了避免未来那一时间的价格相对于现在价格发生不利的变化,可采用在期货市场上反方向卖出或购进同类期货的方法来避开未来现货价格变动的风险,以确保相对稳定的利润。期货价格的变动风险将转嫁给那些愿意承担风险的人即期货市场的投机者,这就是期货交易的最主要形式套期保值。由于套期保值降低了风险,对整个社会来说,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许多产品原材料成本的盲目波动和资源的不合理使用,使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免受损害。同时就企业而言,生产经营者可以在这个期限内锁死成本,把全部精力投入生产管理和经营组织中去。美国农业生产达到今天的发展水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自1848年商品期货交易所在芝加哥创立以来,美国的农业生产者相当普遍地参加了农产品的期货交易,从而使美国农业避开了许多一时性的市场风险。

  (2)形成较准确远期价格的功能。

  这一功能也被称为价格发现功能。由于一些生产周期长、受季节性影响大的大宗初级产品,如农产品,其价格和供求关系是经常发生变化的,有些呈周期性波动。在现货市场交易中,本期市场价格往往要影响下一个生产周期的商品供应量,未来商品供给取决于现期价格的导向。也就是说,现货市场的价格信号只能给企业提供即期的供求关系信息,而不能为将来的生产提供较为准确的远期价格信息,以帮助企业减少生产和经营中的盲目性。在期货市场交易中,价格是由买卖双方通过竞价来决定的,所有的交易者都有同等的机会在现有供需条件下,以其认为最合适的价格来进行交易,在这种公开竞争的情况下形成的期货价格代表了所有市场交易者对未来价格的预期,从而据有一定的公正性、真实性、权威性。同时这种预期价格随各种影响因素的变化而改变,可反映最新的供求关系,可形成连续的、公开的远期价格信息。这种超前性期货市场价格信息,能有效地克服现货市场价格失真及对生产者滞后调节的问题。成为企业决策的主要参考依据。

  (3)提高商品流通效率的功能。

  期货交易市场是信息通畅、交易集中的市场,买卖双方在期货市场上很容易找到买主或卖主,加上投机者的广泛参与,使期货市场呈现商品交易量大、市场流动性强的特征,进一步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有效性。

  同时由于期货交易是在期约到期之前,进行商品所有权的确定和转让,实现了商流和物流的一定分离,这样可大大减少在期约内大量的现货包装、运输、储存费用,提高商品流通速度,降低流通费用。

  在期货交易中打破了产区和非产区的界线,把分散的商品生产和大市场的需求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从而使整个商品市场更具有广泛性和权威性。当所有的人都可以进入全国性的期货市场进行交易时,地区垄断行为将难以存在,这样,可加强市场竞争,促进资源更加合理有效的利用,逐步形成一体化市场。

  (4)合理利用闲置资金的功能。

  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不论其发展水平如何都会存在一定数量的闲置资金,如消费者手持货币,即准备消费但尚未实际动用的货币;企业在交易中准备使用但尚未使用的货币等,这些都会形成短期资金闲置。这些资金可以短期用于期货交易,以获取风险利润。期货市场可使短期闲置资金得到充分的利用,连续运转的期货市场可使不同时期的短期闲置资金长期活用起来。

  (5)促进经济国际化的功能。

  期货市场的这一功能是在80年代以后逐步显示出来的,由于期货市场中公开竞价使市场交易的透明度大大提高,解决了交易者进入某一地区交易的障碍或依赖于单一产地市场的问题,因为有了集中、大量、公开的交易市场,交易者可以迅速安全地完成交易,并能获得大量的市场信息,信息的迅速传递成为消除区域之间信息障碍的保障,促使交易迅速扩大。进入80年代以后,期货交易跨越国门,期货市场逐步成为国际交易中心,如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中了世界绝大部分农产品期货贸易的大约40%的世界期货交易,在交易中所形成的价格成为国际农产品市场的基准价格,使这一价格对于供求的调节和合理配置资源的范围已超越国界,它既促使市场交易国际化,又促进世界各国经济的国际化发展。

  2.期货合约及其标准化模式

  期货合约是负责双方通过交易所达成的标准化的、受法律约束、并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地点和时间、交收某一特定商品的合约。

  期货合约与远期交易合同是有区别的。远期合同是买卖双方通过一对一的谈判方式,就买卖商品的数量、品质、规格、时间、地点、交割方式等达成共同的意见后签订的书面协议。远期交易合同对交易商品的数量和交货日期无固定的规格和标准,均由买卖双方自行决定;远期交易合同必须通过征信方式,分析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调查其是否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远期交易合同通常不要缴纳保证金,其盈亏都是在合同到期之日才结清;远期交易合同的交易者大多为专业化生产或交易商,一般人难以参与。

  期货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订的一种标准化契约,是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签订的法律凭证,具有普遍性,对任何交易者都适应有效。期货合约对商品的品质、数量及到期日均有一定的规格;期货交易是通过交易所的结算单位进行交易,由结算单位保证合约的履行,从而降低了交易对手不履约的风险;期货交易者必须缴纳保证金,由交易所的结算单位每天进行结算,如交易盈利,可以随时提取,如有损失且保证金低于最低保证金时,必须及时补足,期货市场是一个较大众化的市场,市场较为活跃。

  为便于交易,期货合约都是标准化的,每种商品的期货合约对该商品的数量、质量、交货日期、地点,都有统一的规定,在此我们介绍期货合约统一标准化条款如下:

  (1)数量标准

  数量标准是指商品交易基本单位,称交易单位。它是指每张期货合约中所包含的商品数量。数量标准由商品交易所规定。如美国芝加哥交易所规定一张玉米期货合约包含的数量为5000蒲式耳,若在该交易所买卖三张玉米合约,即意为买卖15000蒲式耳玉米。

  (2)质量标准

  商品交易所对期货商品都做了统一的质量标准化规定,买卖双方交易时无需对商品质量进行讨论,只需按规定的等级标准进行交易。一般,交易所在制定质量等级标准时,多采用国际贸易中最通用和交易量较大的商品质量等级。如,日本名古屋粮谷砂糖交易所规定以中国产黄豆为黄豆标准品;100盎司的黄金纯度不低于0995

  (3)交割期

  交易双方在期货合约到期时,应按合约规定的商品数量和质量交付或接收货物,以履行期货合约,交割期的确定与该期货商品的生产特点有一定的联系。如农产品生产带有很强的季节性,因而其交割期的规定也带有很强的季节性。在美国,小麦的收割期是6月份,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小麦交货月份规定为7912月以及来年的3月和5月。

  (4)交割地点

  由于商品期货交易多用大桩货物买卖,交易所为交易规定了统一的实货商品交收仓库,以顺利实现交易所内合同货物的交割;金融期货是以现金结算的方式进行实现交割的,金融期货的交割地点是某一固定的银行。如美国法律规定:只有美国农业部批准的仓库才能作为期货交易的合法交割地点,并且授权商品交易所委派自己的商品质量检验员去仓库检验商品质量。

  3.期货市场

  期货市场是进行期货合约买卖的市场。它的产生和发展可谓源远流长,人类最早具有期货交易行为的市场活动,起源于古希腊的农产品交易,在农产品收获前,城市商人往往先向农户预购农产品,等收割后,农户再将产品交付给商人。

  具有现代意义的期货市场则起始于16世纪中叶的英国,1570年英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交易所——伦敦交易所,专门从事先签订合同,后交割的约期交易,它是近代商品期货市场的雏形。而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的普遍开展和世界市场的逐步形成,市场供求变化日趋频繁,仅一次性反映市场预期变化的约期交易已不能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于是,1848年美国建立了专门从事谷物期货交易的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它标志着现代期货交易市场的形成。100多年以来,期货市场的交易形式、内容、机制、管理等都已发展到相当复杂而高级的程度,成为西方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期货市场的发展出现两大特征:其一,金融期货交易得到长足的发展;其二,期货交易呈明显的国际化趋势。世界主要期货市场已形成一个庞大的网络,伦敦、纽约、芝加哥、东京、新加坡及香港等地区的期货市场,形成全天24小时不间断交易,使各个市场的价格相互牵制、相互影响,逐步形成世界性统一市场。

  我国解放前曾有过一段期货市场的发展历史,在上海、天津、宁波等少数城市出现过纱布、面粉、杂粮、棉花等交易所,但未能得到真正的发展。解放以后期货交易所关闭。时至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期货市场得以重新建立,期货交易得以迅猛发展。目前我国的郑州、上海、深圳、天津、苏州等均有设施完善、规模较大的期货交易所。

  4.期货市场的主要业务

  期货市场是进行期货交易的场所。期货交易是商品交易者委托经纪人为代理,在期货交易所内,按照一定的规则,通过公平竞争来进行,并经结算所注册确认,至此,期货交易才得以完成。因此,期货市场的组织结构由三大部分组成,期货交易所、经纪行和结算所。而且,经过100多年来的不断完善,期货市场的组织结构与操作方式,已有大的改进,逐步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同时亦形成了一整套严格的规则制度,这些有力地促进了期货市场的发展。

  期货市场的三大组织结构决定了期货市场的主要业务,即期货交易、期货经纪、期货结算。

  期货交易所的业务

  期货交易所一般是以股份公司的形式由会员联合组成的非营利性团体。期货交易所本身不参加交易,也不拥有任何商品,它只是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设备,并制定、公布交易规则,以维护公开平等交易。

  期货交易所会员可以进入交易所内进行期货交易,而其他非会员进行期货交易时,只有委托会员代理进行。而且,会员还可以享受在交易上只支付较少的佣金或其他优惠,如参加交易所的管理。交易所的入会条件是很严格的,申请入会须向交易所提出申请,然后由交易所详细调查申请人的财政背景和信誉,符合条件的需经理事会批准才可正式入会。根据是否能够接受他人委托在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来划分,会员可分为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两种。

  发达国家的期货交易所一般都是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作为其最高权力决策机构,全体会员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作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权力机构,负责贯彻执行会员大会所制定的方针政策,执行交易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权处理交易所的一切有关事务。为保证理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理事会下设一系列专门事务委员会,处理相应的业务。

  (1)会员资格审查。期货交易所的入会条件是很严格的,原则上只有具有法人资格并生产、经营与交易所经营的商品有关的商品的企业和个人,才能申请入会。交易所还要对申请者的财政背景、商品信誉等方面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并经考试及格后,理事会方可批准。交易所会员必须向其交易所缴纳会费,交易所的活动经费主要来自交易手续费和会员会费。

  (2)管理交易行为。为了预防和制止任何垄断商品、操纵期货市场价格及违反交易所规则的行为出现,保证期货交易正常有序地进行,交易所拥有很大的调查监督权力。

  (3)仲裁。交易所理事会所设的仲裁委员会根据公开竞争的原则,以交易所有关规则为依据,对会员之间的交易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会员同非会员之间的交易纠纷,一般也由该委员会处理,但事先应征得非会员的同意。交易者若对所委托经纪行代理的交易情况不满,可以要求该委员会对该笔具体交易业务进行调查审核,如确是经纪行责任,该委员会有权要求经纪行重新结算该客户的帐目。

  期货经纪行的业务

  期货交易所明确规定,只有会员才能进入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而且只有普通会员才能接受他人委托,代替别人进行买卖,一些期货交易者要从事期货交易,只有委托普通会员代理进行,于是就产生了专门接受委托、代客做期货交易并收取一定佣金的期货交易经纪人,并由他们组成经纪行,专门从事代客户买卖工作。大部分的期货买卖都是由经纪行来完成的。

  期货经纪行是为客户与期货交易所场内经纪人联系和办理期货买卖的中间商。它一般由下列各职能部门办理业务:

  (1)保证金部门。监察每一客户的买卖活动,确保客户有足够的保证金去支付所持期货合约,密切注视客户的财政情况,防止因个别客户超过其经济能力的过量交易而破产,及影响期货经纪行利益。

  (2)结算部门。负责核对客户每宗交易与结算所的记录是否完全一致,负责与结算所进行应收盈利额及应付亏损额的每日清算工作。

  (3)信贷部门。经常核查旧客户的财力状况,根据客户的收入来源,规定客户交易期货合约的最高交易限额,向客户索取财政状况资料,评估期货价格波动情况,并相应调整保证金水平。

  (4)落盘部门。负责将客户的期货买卖定单送到场内经纪人手中,再将场内成交情况转告客户,目前这种信息传递是通过电脑在极短时间内完成的。

  (5)现货交收部门。主要负责未平仓合约的实物商品的银货交收,以及有关的交收文件和货物往来。

  期货结算所的业务

  期货结算所,又称票据交换所或商品清算所。负责期货合约的结算,包括期货合约到期的交割和未到期合约的平仓;并承担保证每笔交易的清算和保证期货合约购入者能最终拥有其所需商品的担保责任。

  结算所一般采用会员制,其会员必须是有关期货交易所的会员,但有关期货交易所的会员并非都是结算所的会员。因此,只有资本雄厚、财政信誉可靠的期货交易所会员才有资格申请,并通过结算所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成为结算所会员。由于结算所的服务对象仅限于其会员,非会员的结算则必须通过会员来进行。结算会员进行交易结算必须付给结算所结算费,非结算会员的结算费则由其认定的结算会员负责收取,再交付给结算所。

  结算所是期货交易所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的重要一环,所以期货交易所都有与其联系的结算所。结算所内一般设置登记部、结算部、信息部等业务部门处理与期货交易结算有关的具体事项和业务。

  (1)登记部。派员进驻期货交易所,负责期货交易状况登记,并整理有关的交易登记资料。

  (2)结算部。负责结算会员之间期货交易的结算,计算每天未平仓的差价和已平仓的损益。

  (3)经济部。负责管理每一结算会员在结算所内的结算帐户,核算每个结算会员的交易情况和资金结存情况,向期货交易所建议各种保证金的收取水平,负责结算会员每日保证金的追收和盈余的返还,收取提供结算及其他诸如处理交货通知等服务费用,并负责对每个结算会员资本状况监督审查。

  (4)信息部。负责将一笔成交价格输入电脑,并及时将期货交易成交价格信息有偿地提供给各新闻机构。

  上面我们主要是从期货市场的组织结构来介绍期货市场的主要业务。从期货交易指令进行的过程来归纳,期货市场的主要业务应包括下面的一些处理过程:客户通过其经纪行下达交易指令;经纪行负责执行客户指令;指令的结算由结算所会员处理(如果客户经纪行不是结算所会员,则指令的结算必须由另一个身为结算所会员的公司进行);结算所会员将执行完毕的指令转给结算所;结算所对该指令进行确认,保证交易的执行,并根据该项交易的盈亏调整其会员的交易帐户。

  期货市场较之其他类型的市场,交易方式有以下两个主要功能:一是发现价格。由于期货市场交易相对集中、交易量大、规则一致、公开竞争,所以能真实地反映价格变动趋势。来自各个方面的市场参与者带来各种不同的市场信息,他们又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市场价格趋势作出判断,特别是长期从事期货交易的专业人员更富有市场交易的实践经验和市场分析预测能力,从而使期货市场形成的价格对全社会都具有明显的指示作用,交易所的投入信息、产出价格的功能也得以发挥。它也可以使场外私下交易中常常发生的价格非正常的偏高或偏低现象在公开叫价中难以出现。二是回避价格风险。在商品生产交换活动中,各类生产、经营者都会遇到不同程度的价格风险。比如,农民种粮食要几个月左右才收获,但那时的粮价如何是无法把握的;加工商购进原料,却难以把握成品卖出时的收益;进口商手中有一笔外汇,需要在几个月后购进一批货,但不知这一期间外汇汇率的变化如何,到时能购进的货物数量会增加还是会减少。他们都想回避价格风险,于是期货市场就提供了以合约转让为手段的套期保值功能。

  5.期货市场业务的主要形式

  期货市场上业务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就是套期保值和投机,分述如下:

  套期保值

  套期保值又称套头交易,过去通常音译为海琴,即是指通过买进或卖出期货来避免交易风险的方法。在商品交易中,就是期货买卖抵消价格变动对现货交易可能造成的损失,即在现货市场上买进一种商品的同时,又在期货市场上卖出同一商品同等数量的期货;或相反。这样在该商品价格发生波动时,期货和现货的价格会同样变动,但因交易方向相反,故交易的盈亏可相互抵消,从而起到保值或预防风险的作用。比如:一个靠谷物的储藏和销售而不是靠投机获得利润的谷物储藏商,以现行市场价格(现货价格)买进一批谷物,但他通常要在几个月之后才出卖这批谷物,而那时谷物的价格却可能下跌。他为了在价格下跌时不受损失,可对其买进的谷物进行套期保值。即在现货市场上购买谷物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出售同等数量的谷物,签订期货合约将在晚些时候按现在商定的价格提供一批同等数量的谷物。如果价格下跌,他会因谷物存货遭受损失,但可以在交售期货时把它赚回来,因为期货合同上的谷物可以以较低价格买进。如果价格上涨,他便在交售期货时亏损,但可在谷物存货上得益。不论发生哪一种情况,他都不会因跌价而遭受损失,但是他也放弃了从涨价中得益的可能性。因此,他可以专心从事自己的专门业务即谷物的储藏与销售。

  套期保值之所以是期货交易的最主要的业务形式,其机理有

  其一:对冲原理,即期货价格走势与现货价格走势基本相似,尽管两者的价格波动并不完全一致。但影响期货价格的因素与影响现货价格的因素是基本相同的,由于受时间因素的制约,两者价格的升降幅度并不一定相等。这个差额既是风险区,也是获利的机会。具体作法就是上面谷物储藏与销售商一例。

  其二:价差原理,实质上是对冲原理的引伸。即每个期货合约到交割时用现货交收,而到了交割期的期货价格已大致与现货价格相等,就是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汇聚为一。期货月份越远,其价格与现货价格差距越大。这种期货溢价加码是对大部分储存费用的补偿,所以当期货价格高于现货价格加储存费用时,成熟的交易者会买进现货做多头,因为两者的价位过相当一段时间后就会合二为一。如果期货价格低于现货价格时,交易者会在现货市场做空头而在期货市场做多头

  套期保值一般可分为买进套期保值和卖出套期保值两种。

  (1)买进套期保值,即交易者在现货市场卖出商品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上买入同等数量的期货。买进套期保值主要是用来防止现货在卖出后价格上涨带来的损失。出口商、商品供应商、不储存原材料的加工商是这种业务的主要采用者。

  例如:大豆现货价格为248美元/蒲式耳,三个月期货的价格为278美元/蒲式耳。一个出口商在现货市场以278美元/薄式耳的价格签订了一份三个月后出口一批大豆的合同,并希望获得单位利润为030美元/蒲式耳,即(278—248),但出口商一般不是现在就购入大豆储存起来以备交货,因为这需要付出仓储费、利息等,并占压资金,所以他一般要在交货前才买入实物,由于出口价已提前在合同中定好,如果到时大豆现货价格上涨,将使他的预期利润受到损失,为此他在期货交易所购入同样数量的三个月大豆期货,价格为278美元/蒲式耳。当三个月期限将到,出口商需要购入大豆现货交付时,如果此时大豆现货价格上涨为258美元/蒲式耳,出口商以此价买入时,每单位将损失01美元,但他同时要在期货市场卖出期货进行冲销,而此时三个月大豆期货价格也上涨为288美元/蒲式耳,冲销的结果,出口商每单位可赚01美元,盈亏相抵,他仍能使利润保持在030美元/蒲式耳,避免了损失。

  如果交货期之前大豆现货价格跌为238美元/蒲式耳,出口商将在现货上每单位多赚01美元,但此时期货市场价格也下跌为268美元/蒲式耳,冲销将使出口商每单位亏损01美元,二者将相互抵消。这说明套期保值业务能使交易者避免价格波动带来的损失。

  (2)卖出套期保值,即拥有商品实物而利用卖出同等数量期货进行的套期保值,它用来防止未来交货时,现货商品价格下跌可能造成的损失。农业生产者、生产商、仓库商和自己储存原料的加工商多采用这种业务。

  例如:一位种植玉米的农场主在4月份了解到11月份玉米期货价格为280美元/蒲式耳,他希望在11月自己的玉米收获时能以255美元/蒲式耳的价格出售现货,为避免到那时价格下跌,他便在期货交易按280美元/蒲式耳的价格出售11月的玉米期货,假如到11月份玉米现货价格下跌为245美元/蒲式耳,则该农场主出售玉米现货将比其预期价格每单位损失010美元,但这时期货价格也下跌为270美元/蒲式耳,该农场主在期货市场进行冲销后每单位将净赚01美元,可以与他在现货市场出售时的损失相抵;仍可维持其预期利润。如果11月的玉米现货价格上升为265美元/蒲式耳,虽然这时出售玉米每单位可多赚01美元,但期货市场价格同样上升为290美元/蒲式耳,冲销后每单位将损失01美元,二者相抵后,农场主也不会因价格上升而获得额外利润。

  以上的假定是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变化幅度完全一致,但在现实交易中,变化幅度大多不同,其价格差可能扩大或缩小,当价格差缩小时,套期保值者可能获得额外利润,当价格差扩大时,套期保值者则要蒙受损失,在损失不大时,套期保值者通常是愿意接受这种损失的。

  期货投机

  期货投机是期货市场交易中另一主要业务形式,它是对将来商品价格涨跌的可能预测后的选择,它促使交易者进行相应的买入与卖出,利用价格波动并从中获利。因此投机的对象大多是那些价格易于波动的产品。投机实际上是向未来不确定性进行的挑战,促使市场富有流动性和朝气,它是期货市场正常运行的润滑剂。为什么期货市场交易中一定要有投机者参加呢?

  首先,由于期货交易是一种合约交易,合约在到期之前可以自由转让,它无需真正供货或提货,加之期货交易和保证金较低,价格变动频繁等,这样能使投机者以小额资金,得到获取较大利润的机会。即使每次价格只有很小的波动,投资者也可能在短时间内赚取或蚀去一大笔资金。期货投机是一种积极的攻击性经济行为,它是一种合法的、理性的经济行为。可以说,没有合法的投机,期货市场就不能正常运行,假如期货市场只有套期保值者参加,那么期货市场的产生是绝对不可能的,因为只有在买入套期保值和卖出套期保值交易数量相等时,市场才能运转,但通常在购买现货时为避免风险而利用期货市场从事卖出套期保值者多,供求双方难以对应,多呈现销大于购的状态,因而市场价格也必然随之呈下跌倾向,这样,期货市场的平衡无法实现。所以投机者的参加对于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套期保值之所以能降低风险,是因为投机者承担了这部分风险,套期保值者回避了风险也就放弃了因价格波动带来的超额利润;投机者正好相反,他们以承担风险来谋求风险效益。因此,没有投机,就不能实现套期保值这个期货市场中最主要的业务活动。

  再次,投机还有利于期货价格的稳定。由于投机者的参与,加快了期货价格的运转,增加了交易量,提高了流通速度,减少了价格波动。著名的弗里德曼命题从投机对价格波动的影响上来证明投机对期货市场的积极作用,其基本命题是:投机不会使价格波动。原因在于,投机者大都对未来价格有较强的预测能力,不机敏的投机者会被市场淘汰,因而他们的行为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而不是相反。从这个行为原则来看,价格低时会由于投机者的买进而增加需求,促使价格上涨;价格高时会由于投机者的卖出而增加供给,促使价格下跌。投机者实际上扮演的是稳定期货市场价格的积极角色。应该说,除非特殊情况,投机不会使价格大起大落。

  最后,从人员的构成来看,在期货市场的参与者中,可以说大部分是投机者或具有投机心理的人。在实际运作中很难清晰地区别哪些行为是套期保值,哪些行为是投机,二者几乎没有界线。因此,可以说二者的融合运作是期货市场得以健康发展的基础。

  期货投机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利用商品价格的上下波动来投机。这是最常见的投机方法,有买空和卖空两种。买空就是当投机者预测期货价格今后将上升时,买入期货,等到价格上涨后再卖出冲销,从中获利;卖空就是当投机者预测期货将要下跌时,卖出期货契约,等到以后价格下降时,再买入契约进行冲销,从卖出与买进的差价中获利。

  如果买空者的期货到期前尚未冲销,则他必须交付全部商品价款并提取商品;如果卖空者在到期前未能冲销,则他必须从现货市场买入商品以备交货。但这两种情况极少发生。

  (2)分散交易的投机。指投机者买进认为较便宜的期货契约,而同时卖出价格较高的另一相关期货契约,两种契约的买进和卖出同时进行,投机者从二者差价中获利的行为。

  分散交易又可分为四种:

  其一,同一商品不同月份间的分散交易。在同一交易所不同到期的同一种商品期货,一般都有一定的价格差,当这个价格差有时变大或变小时,投机者便同时买进和卖出不同交收月份的同种商品期货,等到价格差趋于稳定合理的水准后,再对两笔买卖分别进行冲销,以从中获利。

  其二,同一商品在不同期货市场的分散交易。有时同一商品在不同期货交易所会出现价格不完全一致的情况,投机者便在价格低的交易所买入期货,而在价格高的交易所卖出期货,等到两个交易所的这种商品价格趋于一致后,再分别在两个交易所卖出和买进契约冲销,以从中获利。

  其三,可替代商品的分散交易。有些商品有着明显的相互替代性,如玉米和燕麦都可作为牲畜饲料而相互替代,它们的价格密切相关,二者的差价往往是一定的,当这个差价突然增大或减小时,投机者可对这两种可替代商品进行分散交易,待差价变动到能够反映两种商品的正常关系时再进行冲销,以从中获利。可替代商品的分散交易可在同一交易所或不同交易所间进行。

  其四,可转换商品的分散交易。可转换商品是指由一种商品加工制造成另一种商品,在可转换商品之间也可进行分散交易,如原料与制成品(如大豆与豆油、豆粉)之间的价格有一定差额,当这个差额发生波动时,即可进行分散交易。这种交易一般为加工商作套期保值用。

  为了避免投机者的垄断行为,国外期货交易所一般都规定了期货的最大买卖数量,对个人可控制某一商品的行为加以限制。对那些在市场有较大影响力的投机者,交易所还要求他们定期提供准确的交易情况报告等。具体的管理方式后面专题介绍。

  6.期货交易的规则制度

  期货交易规则是参加期货交易的人士所必须遵循的制度规定,也是商品交易所正常开展交易的制度保证。各个交易所由于具体情况不同,其交易规则也不同。但一般主要规则包括如下规定:

  公开报价制度

  期货交易规定一切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的交易必须通过公开方式进行,即所有的开价和出价都必须以公开喊价方式在交易池内进行,从而使全部在场的交易者都有可能获得买卖机会。具体做法是,由代表众多的买方和卖方的场内经纪人围聚在交易大厅的各个交易池上,以公开喊价的方式喊出自己要买要卖的期货合约的价格和数量,寻找成交对象,并进行公开的讨论还价。一旦双方在买卖的数量和价格上达成一致,就可在交易池中达成交易,然后传至交易池外。有些商品交易所采用手势来议价或用手势协助双方相互议价。一般手势的表达方式是:掌心向内表示要买进,掌心向外表示要卖出等等。

  有的交易所采用复数竞购和拍卖制度。交易开始时,商品交易所的业务员在铃声之后,首先以手势同价,这个价格是临时价格。在场的买方和卖方也以手势作为回答,表示按临时价格买或卖的数量,如卖出的合约数多于买进的合约数,业务员就下调临时价格;反之,则上调临时价格。直至买卖数量达成等量,此时临时价格才成为成交价格,那么这一个回合的竞投拍卖就结束,一次可以达成数笔交易。

  总之,无论采用何种定价方式,都是为保证期货交易的公正、平等和自由竞争。

  保证金制度

  期货交易所规定,期货交易的参与者在进行交易时必须存入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是用来作为买卖双方确保履约的一种财力担保。

  保证金的水平是由交易所制定,其金额通常为成交总价额的5%~10%,有的为成交总价额的18%。

  交易所根据合约上的商品种类和价格波动幅度制定保证金水平,交易所制定保证金的最低收取金额,经纪公司向个别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不得少于最低额度,可根据具体情况调高。有些经纪公司在收取客,户保证金时,也考虑到客户的信誉和交易的性质因素,资信情况好的,做套期保值的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少些;资信情况一般,做投机买卖的客户,所要交的保证金要多一些。

  结算制度

  为方便结算,结算所也要求其结算所会员公司在结算所内开立结算保证金帐户,以作为其在期货交易所内买卖的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并且维持一定的保证金水平,在出现亏损不能维持应有的保证金水平时,也必须交纳追加保证金,使保证金账户达到最初水平,非结算会员的客户也必须在结算所会员那里开立保证金账户,即通过结算所会员得到结算。

  价格制度

  为保证期货市场上激烈的价格竞争正常进行,交易所对期货价格都有规定:

  (1)单位商品价格。商品期货价格一般都是以市场中最小的销售单位为基础,如黄金以每盎司若干美元为单位。

  (2)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指交易所允许的某一交易商品每日的最大价格波动幅度是有限制的,为防止价格的狂涨或狂跌。

  (3)商品报价最小变动额。交易所规定每次商品期货报价的最小变动额。

  价格报告制度

  价格报告制度规定,在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有责任随时提醒市场报告员将交易价格准确无误地记录下来,如市场报告员的记录有漏记,其他有权的交易所工作人员可以将漏记的价格补上,但不得故意制造虚假的价格信号。同时,交易所必须及时准确地把交易所内达成的交易和价格向交易所会员报告并公诸于众,以保证交易者都享受平等的获取信息的机会。

  仲裁制度

  一般地,为解决会员之间及会员与客户之间的争议和纠纷,大多数交易所都制定了明确的仲裁条款,包括仲裁程序、仲裁方式、仲裁规则、仲裁的效力、仲裁的执行等。

  期货商品的统一质量标准

  凡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商品,其品质规格都有明确标准。期货合约到期需要交割,当事人必须按照交易所规定的统一标准交收。

  交收月份

  交收月份指合约规定的实际商品交收月份。交割期有近期和远期两种。近期为一个月,远期长达2年。

  交易时间

  各商品交易所对于交易时间都有严格的规定,一般每星期只营业5天,在营业日内,规定上午和下午交易时间。

  7.期货交易的程序

  场内交易经纪人可直接进入交易场买卖期货合约,交易所会员公司可以直接通过自己在交易场内的经纪人从事期货交易。如果非交易所会员公司(客户),先向交易所的会员经纪公司开立账户并确定经纪人,然后才能进行期货交易。具体程序如下:

  (1)客户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向交易所会员公司发布交易指令。

  (2)场外经纪公司接到客户的交易指令后,以电话、电传、传真的方式通知其设在交易所的交易厅内设置的交易站。交易站在收电员接到指令后,交给交易厅信息传递员,由该信息传递员迅速地跑入大厅,将指令传递给场内经纪人。

  (3)场内经纪人接到公司指令后,以公开叫价的方式表示买进或卖出的数量和价钱。

  (4)如交易完成后,场内经纪人将交易的记录记在交易卡和原来订单上,同时把交易详情送交结算所。

  (5)结算所结算注册后发出保证书交给经纪公司,经纪公司将执行指令的结果通知客户。

  整个交易过程,从客户发出指令,至在交易场内成交,再传回客户,通常1分钟,香港地区通常1530分钟。

  8.期货交易指令及其传递

  所谓期货交易指令,就是客户向经纪人下达的交易执行命令,也称交易订单。除了注明客户的姓名及客户在经纪行(公司)的帐户号码之外,还必须注明以下基本内容:交易商品的名称、买入还是卖出、合约的数量、合约到期月份、价格限制范围、有效时限、下单日期、经纪人和客户的签名等。客户在向经纪行或经纪公司下达指令时,一般应填写后交给经纪人,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也可直接用电话通知经纪行,但此类电话必须有录音保留,以后再由客户填写书面订单。

  按照价格限制范围不同,期货交易指令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市价指令

  当客户发出这一指令时,仅指明所希望买(卖)的指定交割月份合约的张数,而不指明具体的成交价格,只希望在最有利的价格水平上买进或卖出。

  (2)限价指令

  该指令必须在规定的价格或更有利的价格水平上执行,分为买入停止限价指令和卖出限价指令。

  (3)执行或废止指令

  该指令要求在收到后立即被执行,否则取消。

  (4)停止指令

  当市场价格达到某一既定水平时才按市价执行。该指令也有买入停止指令与卖出停止指令两种。买入停止指令是在期货合约交易价格达到或高于停止价格水平时即转为市价指令;卖出指令是在期货合约交易价格降至或低于停止价格水平时即转为市价指令。

  (5)停止限价指令

  该指令发出后,必须在某一价格水平或等到这一价格水平再次重现时立即执行,如果市价未能恢复到停止限价水平,该指令则不予执行。

  (6)限时指令

  在某一指定时间内必须被执行的指令。

  (7)触及转市价指令

  该指令只有当市场价格达到某一既定水平时才有可能被执行。买进合约的触及转市价指令是在合约价格降至或低于指令价格时即转变为市价指令;卖出合约的触及转市价反映令是在期货合约价格涨至或高于指令价格时即转变为市价指令。

  (8)组合指令

  即同时发出两个指令。一种是用一个指令撤销另一个指令(OCO),即在执行一方指令的同时撤销另二个反向的指令;另一种是套期图利指令,同时买进和卖出至少两种不同的期货合约,利用合约差价进行套期图利。

  下面以芝加哥期货交易所为例,说明指令的传递和执行程序:

  ·电话员收到指令后,在指令单上加盖时间戳记;

  ·由指令传递员将指令迅速传递给场内交易经纪人;

  ·经纪人用公开叫价和手势信号表达合约价格和数量;

  ·一旦指令被执行,经纪人向交易所价格报告员报告成交价格,当出现新的价格变化时,报告员将此价格传达给中心行情报价计算机;

  ·计算机将有关的价格信息输送至交易所内的显示屏幕上,并通过信息服务系统传送至世界各地;

  ·经纪人将执行完毕的指令单放在交易台上,并由指令传递员送回至电话台,该指令单再次加盖时间戳记,并通过电话报告场外的经纪行,由经纪行转告客户,至此指令执行完毕。

  一般来说,整笔交易的完成,指令经过上述环节的流转,一共也只须几分钟时间,这就是期货交易的高效率之所在。

  三、国内外期货交易市场概况

  1.我国期货市场概况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市场体系一部分的期货市场也得到了逐步建立和发展。

  1987年以后,有关部门开始进行建立中国期货市场的筹备工作。进入90年代,一批准备向期货市场过渡的商品批发市场,如郑州粮食批发市场、芜湖大米批发市场、吉林玉米批发市场、黑龙江省粮食批发市场、江西九江粮食批发市场等相继开业,投入运行。目前我国已成立的期货交易所有: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金属交易所、南京石油交易所、上海煤炭交易所、深圳金属交易所、海南期货交易所、金鹏铜交易所(北京)。现将主要的交易所介绍如下:

  (1)郑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粮食批发市场

  郑州商品交易所于1993年正式成立,设立在河南省郑州市,是受国家期货市场管理机构、国内贸易部、河南省郑州交易所管理委员会领导的一家国家级交易所,是与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同时并存的一个期货交易所。

  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是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开办的非盈利的服务性事业单位,是中国第一个面向全国进行省间议价粮油调剂的国家级粮油交易市场。19901012日开业。它以粮油现货批发交易为主,同时大力发展远期合同,允许场内合约买卖,逐步向期货市场过渡。

  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上市商品包括所有粮油品种及其副产品,以及饲料和原料;实行资格会员制;采取拍卖、协商买卖、组织交易、信托交易等多种交易方式;实行市场监督下的交易双方自行结算制度。

  (2)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

  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设立于深圳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于1991610日投资创立,于1992118日正式开业,是我国第一家有色金属交易所。

  该交易所实行会员制;上市商品有:钢、铝、铅、锌、锡、镍、镁等;交易方式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由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结算部负责统一结算。

  (3)上海金属交易所

  上海金属交易所,于1992528日正式开业,设立于上海市。由国内贸易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领导,是我国第一个国家级市场。该所实行会员制。上市商品有:铜、铅、铝、锌、锡、镍及生铁;交易方式采用公开的竞价买卖、协商买卖和拍卖等;实行保证金和统一结算制度。

  (4)上海煤炭交易所

  上海煤炭交易所,于1992126日在沪开业,由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国内贸易部和上海市共同组建,是我国第一家国家级煤炭市场。

  该所以会员制为基本组织形式。上市商品有烟炭、无烟煤和洗精煤。交易方式为公开叫价,计算机自动爆合的交易方式。

  (5)香港期货交易所

  香港商品交易所,于197612月成立,又与198510月被香港金融期货市场正式取代;该所是属股份制的有限公司,采用会员制,会员为股东;香港期货市场最热闹的期货交易商品是黄金。

  2.美国的主要期货交易所

  (1)纽约商品交易所(COMEX)。成立于1833年,其贵金属期货交易居世界首位,几乎所有的黄金、白银期货均在该所交易;该所采用会员制,上市商品有:黄金、白银、铜、黄金期权、白银期权。

  (2)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成立于1872年,其期货合约如白金、钯、原油、无铅汽油、丙烷及它们的期权成交量均世界第一,并成为全美第三大期货交易所;采用会员制为组织形式。

  (3)纽约可可、砂糖、咖啡交易所(CSCE)。成立于1880年,该所为世界上咖啡、糖、可可三种软性商品的国际期货交易市场。

  (4)纽约棉花交易所(NYCE)。成立于1870年,有会员357名,有两个子公司:柑桔联合交易所和金融交易所;最主要合约是棉花。

  (5)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成立于1848年,是当今世界上历史最悠久、最具规模的期货交易所;其上市农产品有:2号黄玉米、2号黄大豆、2号硬红冬小麦等9种;贵金属有:黄金期货、白银期货及期权;金融期货有:市场指数期货、抵押证券期货和期权、市政债券指数期货和期权等7种。

  (6)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创建于1847年,现有会员2724人。该所上市农产品有:肥牛、猪肉、活牛、肉猪和木材期货和期权合约;金融期货有:澳元、英镑、日元、德国马克等;目前,该所已成为全世界最大和最重要的金融期货市场;它有两个附属的期货交易所:国际通货市场(IMM)和指数与期权交易所(IOM)。

  3.欧洲主要期货交易所

  (1)伦敦金属交易所(LME)。成立于1876年,上市商品有:铜、铅、锌、镍、银等,该所已经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基本金属交易中心,影响着全世界基本金属的供需价格。

  (2)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LIFFE)。成立于1982930日,是欧洲第一也是目前最重要的金融期货交易所,是欧洲两大期货交易所之一;上市商品有:7种利率期货、4种外汇期货、1种股价指数和6种期权合约;结算通过国际商品清算公司来完成。

  (3)法国国际期货交易所(MATIE)。成立于1986220日,交易量仅次于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和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为全球第三大期货交易所;其最重要的合约是710年的法国政府债券期货及其期权合约。

  4.亚洲主要期货交易所

  (1)日本期货交易所。日本期货市场产生较早,也较发达,目前有16个商品交易所,其中工业品交易所4个,农产品交易所2个,分别为通产省和农水省监督;交易所采用会员制,采用竞购和拍卖交易方式,由交易所会计室根据会员账户作统一结算。

  (2)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SIMEX)。成立于197811月,目前已发展成为亚洲最有希望的交易所之一;上市商品:船舶用C型重燃料油、日经平均225种股价指数期货、黄金、白银、欧洲日元利率期货、欧洲美元、外币期货。

  (3)亚洲其他地区。马来西亚最主要交易所是吉隆坡商品交易所,其最有影响力的商品是棕榈油;泰国主要有曼谷商品交易所;印度尼西亚于19904月开设雅加达商品交易所;菲律宾最有名的是马尼拉国际期货交易所,上市商品有:椰子、咖啡、粗糖、黄豆等。

  第二节  期货经纪人(行)及其行为要求

  一、期货经纪人与期货经纪行

  1.期货经纪人的概念

  期货经纪人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一般可泛指期货经纪人和期货经纪行,二者都是指代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并从中收取一定数量佣金的居间者。期货经纪行在国外被称为期货佣金商经纪人事务所佣金行等。经纪行绝大部分是交易所的全权会员,在期货交易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大部分期货买卖都是由经纪行来成交的。经纪人是接受他人委托后,实施并完成期货交易的中间人。经纪人既可以是组织,也可以是个人,作为组织及全权会员与经纪行同义,作为个人则有可能是指独立经纪人,但大多数情况下是指全权会员或经纪行的委派人,并履行期货交易的全部或部分职责。

  在期货交易中,期货经纪行或期货经纪人不论其名称、规模大小,经营范围如何,其基本职能是代表那些不拥有期货交易所会员资格的客户。代表客户下达指令,征收并单列客户的履约保证金,提供基本的会计记录及传递市场相关信息和市场研究报告。同时还应充当客户交易顾问,对客户进行期货交易及制定期货交易战略的培训等。

  2.期货交易经纪人与经纪行的关系

  期货经纪行是一种代表客户进行期货和期权交易的经纪组织,是期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期货经纪行,不管其名称如何、规模多大、经营范围怎样,其基本职能就是代表非会员的客户的利益。如代表客户下达交易指令、征收并管理客户履约保证金、提供详细的交易记录和会计记录、传递市场信息、提供市场研究报告、充当客户的交易顾问、对客户进行期货和期权交易策略的制订和培训、代理客户进行实物交割等。关于期货经纪行的主要业务,上文已经述及,这里主要谈期货交易经纪人(主要是指场内经纪人)与经纪行的关系。

  第一,经纪行是期货经纪人的专业组织,大多数经纪人的经纪行为由经纪行出面组织。

  第二,期货经纪人的经纪行为对期货经纪行负责,经纪行再对客户负责。

  第三,期货市场上的管理,尤其是对经纪人的管理是通过经纪行来实现的,经纪人要遵守经纪行的监管。

  第四,经纪行的内部组织结构是经纪行为客户提供多样化服务的子系统,经纪人应属于经纪行这一大系统。经纪人应熟悉期货经纪行与客户的关系。

  3.良好的期货经纪行和经纪人的标准

  客户在进行期货投资时,总要先考察经纪行的资信状况和经纪人的优良与否。为了发展更多的客户,经纪行与经纪人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时刻衡量自己,才能获得好的声誉。

  一个良好的期货经纪行或经纪人,并没有公认的固定标准。一般而言,良好的期货经纪行通常具备以下条件:

  (1)交易效率高,下单正确、迅速、及时,并随时把交易情况转告客户。

  (2)通讯设备先进,能迅速传递信息,并有高级市场分析师及时提供市场预测报告,指导客户正确交易。

  (3)经纪人素质高、业务熟练、经验丰富并有良好的个人记录。

  (4)佣金和手续费合理。

  一个良好的经纪人通常应具备下列条件:

  (1)曾在大的期货经纪行任职,操作的业务赚多赔少,对商品有深入的研究。

  (2)具有灵敏的应变能力及精确的判断能力,能够抵住期货交易的极大压力,心理素质好。

  (3)有胆有识,具有战斗力,有强盛的进取精神。

  (4)自觉优先执行客户的指令。

  (5)不仅仅是客户的执行人,而且还是客户的参谋。

  二、期货经纪人的分类及其业务职能

  由于期货市场运行的特殊性,所以,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对期货经纪人的划分及业务职能都作了较为严格的划分。下面介绍的是美国对商品期货经纪人的划分方法。

  1.期货经纪商。是指代客户进行期货买卖、并负责保证这种交易或契约的个人或组织。其具体业务职能为:(1)经纪商要使客户确实了解期货交易的风险。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法律规定所有期货经纪商的客户都必须签署包括详细解释期货交易风险的说明文件。(2)期货经纪商要避免错误或误导的广告,及强行销售方式。同时期货经纪商必须监督其有关执行期货业务的人员。(3)期货经纪商应避免客户账户中有任何未经授权的交易出现。只有当客户有明确买卖意图或是客户签署同意账户授权执行人全权操作时,期货经纪商或其员工才能替该客户执行交易。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期货经纪商或其员工为了赚钱而拼命炒单。(4)期货经纪商必须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在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要求期货经纪商必须将客户的资金与自有资金分开。为了保障客户的权力,禁止将客户的资金拿来为自己谋利,禁止期货经纪商与客户之间账户资金的非正常转移。(5)确保期货经纪商的财务稳定。为了确保期货经纪商财务的稳定性,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对期货经纪商的最小资本额有明确的规定。

  2.期货交易所场内经纪。是指在交易所大厅内代表客户执行任何类型商品期货交易合约或期权合约的个人。法律规定他们不能利用客户买卖单为个人谋利。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可以根据期货交易记录来辨别场内经纪是否有为己谋利的行为。作为场内经纪必须详细记录客户买卖收到和回报的时间,如果客户更改买卖单的数量或价格,单据上必须加盖计进器的印章。营业厅交易员也要填写记录交易的交易记录卡,该记录卡需按时间记录,记录卡上还必须注明每一笔交易是代客交易,还是为自己买卖。这种按照交易顺序严格记录的交易资料既可准确反映期货交易的全貌,又可增强市场的信用程度。

  3.商品交易顾问。是指以向客户提供咨询服务的方式直接获取顾问费或利润分成,或以其他形式获利的人。这种咨询服务可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形式,即直接为客户提供是否买卖期货的建议,以及对客户账户实施交易监管,或通过书面刊物、其他报刊等发表的间接性建议。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要求商品交易顾问在向客户提供咨询时,必须提供如下相关材料,主要包括:(1)商品交易顾问中主要成员的姓名、住址、组织形态以及他们前五年有关交易背景的资料。(2)商品交易顾问对交易系统的描述是利用技术分析还是利用基本分析,或是两者兼者。(3)直接由商品交易顾问操作账户的交易成员,及该组织主要人员过去三年的交易成果,使顾客容易比较各家的业绩。(4)充分表达商品交易顾问的交易系统以及该主要成员的其他营利活动是否有真实或潜在的冲突。(5)公布商品交易顾问的收费标准。(6)过去五年商品交易顾问或其主要成员所涉及的实质法律事件。

  4.介绍经纪商。指直接从业一家或数家期货经纪商的独立代理商,他并不是期货经纪商的职员,而是介于期货经纪商及期货经纪商相关人员之间。但无法以期货经纪商的身份向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登记。介绍经纪商的业务,即寻找期货客户,提供期货交易服务,所以他只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而不是期货经济商的职员。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针对介绍经纪商的这种混合特性规范如下:(1)必须完成登记文件。(2)至少拥有净资本额2万美金,或是取得经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核准的同意书,该同意书上记载某家期货经纪商愿意承担介绍期货商的债务。

  5.经纪商代理人。指期货代理人、经纪介绍人、商品期货联营商、账户执行人、销售助理及期货经纪商推销或接受顾客期货买卖单的有关人员。这些人在全美国共有5万多人,分支机构散布全世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完全依赖期货经纪商监督这些人,并通过期货从业人员登记制度,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可以将不良分子排除在期货市场之外。

  6.商品合资基金操作商。是指为某期货商品合资基金寻找资助或管理该基金的个人和组织,就是说,由一些人将期货合作基金集中于某一企业以进行期货合约和商品期权的买卖。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只对拥有众多客户的商品合资基金操作商进行监督。对于运作资金在20万美元以下或是参与客户在15人以内的都不用向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登记。由于商品合资基金操作商实际控制了客户的资金,因此,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对其监管的标准化商品交易顾问更加严格,除商品交易顾问要做的事项之外,商品合资基金操作商还要公布下列资讯:(1)商品合资基金操作商或其主要成员是否在基金内持有股份或是因基金操作而获利。(2)该基金是否合乎原始必须保证金标准。(3)详细说明基金股份赎回的程度以及股份转移是否有任何限制规定。(4)有关基金设立以及招募的佣金、承销费、或是否还须向基金或其主要成员支付其他费用。(5)说明除了原始投入金额之外,基金参与者是否还应负有超出投入资金以外的责任。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还规定商品合资基金操作商必须以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规定的表格向其基金参与者提供鉴证后的年报或财务状况说明书,此外还规定了有关资料记录及广告的事宜,以避免其利用基金内的资金为己谋利,或是隐瞒真实记录欺骗基金参与者。

  三、期货经纪人(行)的行为要求及交易准则

  1.期货经纪人(行)的主要职责

  (1)代理委托人办理买卖期货合约的各项手续。

  (2)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市场信息,提出市场研究报告,充当委托人交易顾问,向委托人提供有利的贸易机会。

  (3)向委托人详尽地介绍期货合约的内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及有关法律。

  (4)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按委托人的指令进行期货合约买卖。

  由于期货市场只对会员开放,因而具有交易所会员资格的经纪行(人)必须对委托人全面负责。我国的期货经纪行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和交易准则。

  2.期货经纪人(行)的交易准则

  由于期货市场只对会员负责,所以,会员经纪人必须对委托人全面负责。为确保期货市场交易的正常秩序,必须建立严格的交易准则,以监督经纪人的交易行为和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1)经纪人要能够做到保护委托交易人的合法权益。经纪人在接受委托时,应使委托人明确期货交易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使委托人对期货交易有清醒的认识和了解。经纪人在代理委托人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应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按委托人的指令进行交易活动,不得使用任何欺骗手段。如预谋欺诈,向委托人传播不真实的市场信息,在经纪行或公司破产后仍进行交易或接受委托人履约保证金都是不允许的。经纪人在进行交易时不能随便泄漏委托人单位或姓名,或泄露委托人指令内容,或通过委托人的关系与另一会员串通交易。经纪人不能私自扣留任何委托人指令或一部分指令而不在市场上执行。不能为方便另一交易者,用一个指令去填补另一个指令或另一部分指令以及以预先串通好的价格同时买进或卖出。会员经纪人在未执行委托人指令时,不能以相同的价格条件,用自己的账户先进行交易。

  (2)经纪行要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经纪行或会员经纪人接受委托后,应首先为委托人开立账户,并应于当日及时结算,以确定委托人所交保证金的亏盈。在交易过程中,经纪人还应系统记录和保管有关资料和账目,接受期货市场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其次,经纪行的账目应与委托人账目分立,经纪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委托人资金或冲作其他委托人保证金。

  (3)专业经纪行不能自营期货买卖。专业经纪行不能在为委托人进行交易的同时又为自己买卖,这是由期货交易的本质和特点决定的。只有这样,才能使委托人放心地让经纪人为其代理服务。

  (4)经纪行(人)要合理制定佣金标准。经纪人为委托人进行期货合约买卖收取佣金是正当的,同时佣金也是经纪人的主要收入,但只有合理制定佣金标准,才能对期货市场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经纪行(人)只有在全部交易过程完成之后,才能向客户收取佣金。每个交易所的章程,对期货佣金均有规定,经纪行可在交易所规定的最低佣金率基础上浮动。一般讲,佣金的高低取决于经纪行的成本和目标利润。

  (5)经纪人一旦接受委托人指令,即对委托人交易账户负有责任,如果经纪人在交易过程中未按委托人指令进行,应对在正常的期货交易中造成的损失负责。

  四、美国、日本、香港期货经纪人概况

  1.美国期货经纪人

  美国的期货经纪公司的主管机关有两个,一是在联邦政府里,即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二是民间性的,即全国期货协会(NFA)。后者负责期货交易委员会规定的期货经纪公司资格登记。美国期货经纪商可分为六个等级。

  (1)期货经纪商(FCW):这是最常见的经纪商,它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大公司。如美林公司就是具有期货经纪商资格的公司,它还同时取得交易所会员席位,可被允许在交易所进行买卖。美林公司具有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的会员席位,该公司不但自营买卖而且代客户进行买卖,如代台湾的客户执行买卖芝加哥黄豆期货。一般而言,具有交易所会员资格的经纪商,大多是FCW,期货经纪商不仅是特定交易所会员,有的还具有清算会员资格,它们都是资信良好、规模较大的经纪公司,客户可放心存放保证金,无需担心公司信用的风险。

  (2)出市代表(FB):其职责是替客户执行买卖指令。FB在交易场里不但可自营自己的买卖业务,而且可替客户执行买卖。出市代表可以是期货经纪商的驻场代表,也可以是独立的期货经纪商。

  (3)仲介自营商(IB):此种经纪商资格是在1982年以后才为期货交易委员会所承认。一般地,仲介自营商是拥有期货经纪人执照的经纪人所开立的公司,但是它不属于交易所会员,也不是交易所会员公司的分公司。由于此类型自营商散布各地,有招揽客户的能力。仲介自营商不是交易所会员,不能够收受客户的保证金。由于仲介自营商被期货交易委员会承认的时间较晚,原已登记成为期货经纪商、基金经纪人、期货顾问、业务经纪人即使从事仲介自营商的业务,也无须再重复登记。

  (4)业务经纪人(AP):指在期货经纪商中与期货经纪业务有关联的经纪人,包括分行经理等。由于业务经纪人是期货公司的职员,因此期货交易委员会禁止业务经纪人同时替不同期货公司代理业务。

  (5)基金经纪人(CPO):对于以基金形态操作的经纪人,只要金额超过20万美元,或投资人超过15人,便可向期货交易委员会登记。CPO必须定期向委托人报告基金现状、基金费用等。同时,由期货交易的特性,在委托书上还必须说明,必要时有追加金额的可能。

  (6)期货顾问(CTA):是提供买卖资讯,诸如每日市场评论、电脑交易程序等的顾问公司。CTA必须有五年以上市场经验,同时过去的交易成绩也必须公告投资人知道。在两种情况下,期货顾问无须向期货交易委员会登记:一是在过去的12个月中,接受买卖建议的客户低于15人;二是在报刊杂志中,从事期货合约和外汇期权市场评论的分析师。除此外,所有业务与买卖建议相关的公司,均需登记。许多期货顾问都兼有基金经纪人的身份,二者实际上有相同的地方。

  上述六种经纪人申请者必须通过期货期权交易知识及对交易所、期货行业和联邦管理条例理解程度等内容在内的商品期货测验条例后,才能成为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注册的专业期货人员。

  2.日本期货经纪人

  1967年,日本将期货经纪人改名为期货交易员,并由原来的注册制改为许可制,管理严格化。

  交易员是经过特别申请,经主管大臣批准可从事他人委托买卖交易的特殊的商品交易所会员。每4年重新申请认可一次。根据日本(交易所法)规定,交易必须拥有下述条件:

  充分的财产基础。

  足够的知识、经济和社会信誉。

  非交易所会员不得进场直接进行期货交易,而必须委托商品交易员进行。除接受客户委托业务外,交易员也可以进行自己的期货买卖业务。交易员必须在经主管大臣批准的营业所办理受托业务。在营业所外接受委托业务,须由专门的登记外勤人员负责,登记外勤人员要经过专门考试取得聘任资格,有效期2年。

  日本设有全国谷物交易员协会联合会、东京谷物交易所交易员协会等,负责协调、维护交易员利益。

  日本设有商品交易受托债务赔偿基金会,以全国的商品交易员为社员,对社员在期货市场上成交的每一笔业务,征收一定数量的负担金,汇总起来作为基金使用。当交易员破产而其财产不足以完全清偿受托债务时,该基金会就作为指定的替代清偿机构,代为还清债务。另外,同基金会订有一定数额以上清偿合同的商品交易员,可以减少在交易所中受托业务保证金的寄托额。

  3.香港期货经纪人

  香港规定,成立经纪公司要有两个条件,一是要有商品交易会员资格;二是要符合注册条件,即公司法人代表无犯罪经历,公司资本和顾客的保证金分户开立。经纪公司须有雄厚的资金和良好的信誉,否则成不了会员。交易所对于代表顾客的经纪公司,作为会员看待,除交纳保证金外,还有一系列规则。作为结算所会员的经纪公司要按规定不断向结算所报告财政状况。

  经纪公司在发展新客户时,要区分客户是套期保值者还是投机者,填不同表格后,进行不同的资格审查。特别对投机者,经纪公司一般掌握客户仅用可支配资产的14用于买卖。一些无资格者在这个环节就被选掉,无法进入期货市场。经纪公司对于客户有无限的责任,因为客户赖账与交易无关,全部由经纪公司承担,无论该经纪公司代理多少客户,其结算所只有一个户头,结算所视同该公司的买卖而结算。

  经纪公司交结算所的保证金,一般在其代理业务额的4%~8%;经纪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水平,一般高于期货交易所定出的保证金水平。

  如有突然事件,如客户死亡,经纪公司有责任在最快时间里将已故客户的未平仓的合约平仓。客户委托业务,一般是打电话给经纪公司,经纪公司除文字记录外,还有一个录音室将全部公司通话录下来。对于客户能够做多少买卖,经纪公司是明确掌握的,有一定数量限制。

  经纪公司代收和管理客户的资金,必须保持财务制度的完整性。为维护客户基金,经纪公司必须把所有客户的资金分别设立账户,哪部分是收取的,哪部分是应付给客户的。经纪公司必须将客户基金与公司的资产划分清楚,公司不得挪用客户专用基金抵债。

  经纪公司按规定做好财务记录并妥善保管这些记录资料,如交易记录卡,附带详细说明的证明文件和录音带,目的是检查经纪公司有无欺诈、行骗、垄断价格等行为。所有规定的账本和记录凭证有的保存两个月,有的要保存5年。

  经纪公司还要向客户发送陈述风险的公开信,用简明语言,描述与交易有关的风险。经纪公司也可先不给客户开立账户,客户在确认书中必须说明已经收到陈述风险的公开信,并且读懂风险公开信时,再开立账户。

  第三节  成功期货经纪人交易战略

  市场如战场,战场获胜需有勇有谋,市场获胜需有胆有智。精明的期货经纪人必须根据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和对影响价格诸要素的分析,结合自己的特点,制定出相应的战略战术。在本节,我们将对如下诸大期货交易的战略战术作一定的探讨。

  一、第一战略:掌握信息渠道

  作为期货交易经纪者,在进入交易所开始交易之前,必须拥有大量切实可靠的信息,并根据所掌握的信息进行认真的分析,探讨,弄清交易所的市场情况,所交易的期货商品数量、质量、特征及其来龙去脉,弄清该商品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价格差别,这是知彼之行为。知彼的途径有很多,下面是其中主要的几种:

  1.交易所的信息系统。通过交易所信息系统,期货经纪人不仅可以看到本交易所的交易数量和价格,还可以看到其他交易所的交易数量和价格等情况。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采用市场价格报告和信息系统(MPRIS),用最先进和最精密的计算机程序,向公众发布在交易所内达成的交易的数量和交易的价格。该系统每秒钟可接受45张合约的价格信号,并在1钞种内将这个价格重新组合,经过处理的价格被同时传递至交易所厅内的墙式电子报价板、交易所的价格报告网络和交易大厦的内部闭路电视网路中。

  2.交易所的汇总报告。例如,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汇总报告是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根据从美国农业部、私人和终端仓储市场等处获得的信息编辑而成。汇总报告向期货经纪人公布每种农产品的库存量总和及主要市场的目前库存量、一周前库存量和一年前库存量;汇总报告还负责传递美国农业部公布的农作物收成报告,包括各种农作物的种植意向、产量、播种面积等。

  3.报刊市场行情栏。一些重要报纸都会向人们公布一些重要的证券市场的行情。

  4.市场信息数据垂询系统。通过一些电话垂询系统,可以得到每日合同交易价格、合同交易数和合同空盘数量。

  知彼后还要知己,期货经纪人每次决策,都要仔细分析自己的实力、可承担的风险限度和拥有资金等。

  知彼知己后,期货经纪人不妨做一下文字的决策报告,有利条件,不利条件,做什么,不做什么,做到心中有数。到交易场,由心中有数到心中有术,最后的结果必是百战不殆。

  二、第二战略:试探性投资

  期货市场上是机遇与风险同在,为了避免期货交易致命性的风险,要求期货经纪人采取较为稳妥的试探性分开投资,即进入大笔交易以之前,作试探性交易,在不同的价格水平上分开投资,如果证明价格走势与预测相吻合,则立即加码。

  试探性分开投资交易中,金字塔式的交易方法尤令人容易接受。若以“△”表示交易合同的数字,神奇有效的金字塔式交易就如同下图所示。

  △            ……第五次买入量    1……1020元/手

  △△          ……第四次买入量    2……1015元/手

  △△△        ……第三次买入量    3……1010元/手

  △△△△      ……第二次买入量    4……1005元/手

  △△△△△    ……第一次买入量    5……1000元/手

  欺货经纪人预测到铜的期货合约的价格将会上涨,于是他先试探性地购进5手,以1000元/手的价格成交。果然不出所料,铜期货合约价格上涨,他又试探性地购进4手,价格是1005元/手。然后价格继续上涨,他又购进3手、2手、1手,价格分别是1010元/手、1015元/手、1020元/手、这样地共购进15手,如果他第一次就购进15手,价格上涨,他当然赢得一笔可观的利润;如果价格下跌,那么他就会重重地栽一个跟头,这样就不如金字塔式购进来得稳健安全。

  三、第三战略:交易品种的选择

  期货市场交易的商品种类很多,据经验数据显示,期货经纪人从事期货交易的时候,交易的商品种类最好在2种或3种的范围内,这样,就可以专心致志,精心从事某商品的交易,其交易成功率较高。

  另外,把全部的注意力专注于二三种商品的期货交易,经过较长一段时间后,自己会发现对该种商品的交易特别敏锐,从而形成自己一套独特的交易方法和思考、交易模式。

  过分的专注往往会丧失身边举手可得巨额利润的机会,这是很可惜的事情。当对原来交易的商品兴趣大减时,不妨转向其他邻类的商品,使自己保持专注精神和新鲜感,这如同经常给自己注射兴奋剂一样。

  四、第四战略:理性至上的原则

  在期货交易所闯世界的人,常犯的一个错误就是凭感觉办事,跟着感觉走。投机市场有投机性,有些交易大户常出其不意,突然有一天到期货交易大厅兴风作浪,或将价格炒得火爆,或将期货合约大量抛售,压低价格。小投机商经不起大户的投机,随波逐流,推波助澜,其结果往往是眼巴巴地望着自己的钱倒进了大投机商的腰包,这是感觉主义的典型体现。

  在期货交易场上,要坚持理性至上的原则,市场上发生的每一巨大变化,都要用理性分析其变化的深层原因,后根据分析,提出自己的交易策略。

  目前对期货交易进行理性分析的主要有两大流派,一派是基本分析预测派,一派是技术分析预测派,两派各具长处、短处,一派很难战胜另一派。

  基本分析预测派允许人用充足的时间仔细地分析市场的动向,得出的分析结果也有待时间检验。这种分析方法的长处在于有充分的时间考虑,缺陷即是需要的时间太长。

  技术分析预测派是借助于价格本身进行分析,通过各种图表、图形,能够清晰地看出价格未来的走势,它具有弹性,依个人判断而异,且时间短,可马上进行操作。价格分析方法交易,是大多数人采用的方法,往往造成一哄而上,其结果与出发点截然相反。

  总之,作为期货经纪人,必须坚持理性至上,无论采取怎样的分析方法,皆需认真对待之。

  五、第五战略:“10%法则

  期货市场有句格言:作空者赚钱,作多者赚钱,唯有贪得无厌者赔钱。贪婪是期货交易成功的大敌。

  在期货交易中,交易者一定要量力而行,在交易之前,必须制定一个适合自己的投资计划。这个计划包括:可动用的风险资金数额、所能冒险大小以及准备承受的亏损额的程度等。

  在期货交易中,为停止损失而确保利润,交易人通常使用止损定单,止损定单规定了能承受损失的最大限度,通常规定为风险资金的10%,即著名的“10%法则。当亏损额超出这个限度时,就立即停止做单。

  期货交易有别于赌博,有的期货经纪人就像一个十足的赌徒,在交易亏损的情况下,输红了眼,缺乏理性分析,头脑发热,感情用事,和客观规律作对,结果输得两手空空。这种情况下,应该采取止损单让损失降到最低,所以期货经纪人要见好就收,切不可孤注一掷。

  六、第六战略:戒除几种心态

  我们列举以下几条座右铭,如果你是一名期货经纪人,你将选择哪一条呢?(1)屡战屡败,屡败屡战。(2)不成功,誓不罢休。(3)要努力达到目标。(4)只许成功,不得失败。

  胜败乃兵家常事,期货市场风云莫测,有时即使十分理智,也会有许多意外之事。期货价格大起大落,有时不等你采取措施,你已被卷入旋涡之中。所以,围绕江边转,没有不湿鞋的,只要进交易所交易,失败在所难免。

  盈利是期货交易的目的,即使输了,也要拿得起,放得下。所以,作为一个期货交易经纪人,在上述四条座右铭中,宜选择(3要努力达到目标,不能患得患失,强求自己。

  为避免在期货交易场上血本无归,期货经纪人必须戒除这样几种心理:

  1.赌博心理。想一夜发迹,孤注一掷,押上所有资本。

  2.盲目跟风。看别人纷纷购进,自己也匆匆购进;看别人纷纷抛出,自己也跟着抛出。

  3.贪得无厌。期货价格上涨,期盼价格继续攀升,不肯售出自己的合约,结果价格回落,丧失良机;当期货价格下跌时,期盼价格继续下跌,不肯及时购入,结果价格反弹回升,如意算盘落空。

  4.犹豫不决。该买进不买进,该抛出不抛出,结果贻误好时机。

  5.信心不足。当期货价格处于高价位时,认为买进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当期货价格处于低价位时,认为此时买进未必最合适,信心不足,难于做成交易。

  期货经纪人应洒脱些,能进能退,能屈能伸。期货市场上很多感慨,大行情只有大胆的新手才能赚大钱,原因何在?初生牛犊不怕虎,信心强而己。

  七、第七战略:纸上模拟法

  人们常说,温室里长不出栋梁材,院子里溜不出千里马。要成为一名成功的期货经纪人,必须真刀真枪地干一干。

  做经纪人之前,看一点经纪人方面的书,了解一下期货方面的知识,确实是必要的,但做经纪人还要到真环境中去试一试。

  初涉期货交易所,不妨采用纸上练兵法,然后再从小数额做起,然起再做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头买卖。

  纸上练兵法,也称纸上模拟法,就是在纸上记下你对市场行情的分析和判断,记下决定交易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保证金、佣金以及其他各种组合的资料。之后再根据期货市场的价格信息,对比一下自己的决策是否稳妥,是盈利还是亏损。通过这样的练习,对日后真正交易必有不小的帮助。

  八、第八战略:跟着大势走

  在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一定要跟着市场走,绝对不要与行情作对。当期货价格正在爬升的时候,总想试图抛出大股,平抑价格的做法是极不明智的。因为期货交易所是在公平竞争的原则上建立起来的,这里反垄断行为,没有任何一个会员可以垄断操作市场的行情。同大盘大势抗争,其结果不堪设想。

  明智的做法应该是,跟着大势走,当价格上涨时,购进期货合约,做多头;当价格下跌时,卖出期货合约,做空头。跟着大势走,并非随波逐流,而是清醒地认清自己的位置,免遭大户的吞食,在夹缝中为自己寻求生存的空间。

  跟着大势走,关键是能够预测到最高价和最低价。预测最高价和最低价可用技术分析的图形、图表来比照预测,另外还要靠历年在交易所里的经验。

  跟着大势走,要避免追涨杀低的错误。在市场行情过热时,仍大量买进合约;相反,在市场行情疲软到低谷时,仍继续抛售合约。

  九、第九战略:注意最热门的期货市场

  经营最热门的期货交易往往获利最大,但是能获大利的期货交易的风险也最大。

  期货价格是由买卖双方公开竞价而产生的,可热门期货交易的投机行为却十分剧烈,一些大户往往联合起来操纵市场的价格,所以,热门期货交易价格波动大,盈亏十分明显。

  在大户联合操纵价格的情况下,小户不一定就必亏无疑。只要能够制定出正确的反垄断策略,照样也能获利。

  在最热门的期货市场上,大户也好,小户也罢,要想获利,关键是要及时、准确、快速获得信息。小户及时注意大户的动向,大户注意其他大户的动作,有利可图的消息一获得,就立即抢先一步买空或卖空,等到消息公开,再及时卖空或买空获利。

  另外,在最热门的期货市场上,卖空所带来的利润往往比买空大得多。因为价格下降的速度往往比上升的速度快好几倍,期货市场上则更为明显。

  十、第十战略:调整交易节奏

  期货市场上有句格言:倒霉时勿碰合约!俗话说人生若一步顺,步步顺;一步错,步步错。期货交易场上如同人生的一个小缩影,当你买卖期货比较顺的时候,无论买什么,买多少,卖什么,卖多少都只盈不亏;当你不顺的时候,买卖什么,买卖多少都只亏不盈。

  关于运气和手气的问题,当然是存在争论的。但现代心理学证明,当人情绪低落、紧张或恐惧的时候,往往思路狭窄、判断力差;而当情绪高昂、兴奋的时候,则思路开阔、清晰、敏捷,判断准确率高。

  由此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当一个人在期货市场上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时候,万不可与自己过不去,而应当以退为进,从期货交易所抽身而出,作暂时的休息,养精蓄锐,以逸待劳。休息时不妨冷静思考思考,审视一下自己的交易战略或交易行为,或许能得出一套全新的思路,从而呈现出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可喜景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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