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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集体资产改革发展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时间:2022-06-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松江区新浜镇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有序推进集体资产改革发展,是新形势下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三是正式成立新浜镇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

松江区新浜镇

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有序推进集体资产改革发展,是新形势下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新浜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开展了一系列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发展探索工作,有力地规范和促进了本镇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经营,获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正视集体资产薄弱现状,增强发展壮大的紧迫感

新浜镇作为上海松江浦南的一个远郊乡镇,长期以来存在着经济发展滞后、农民收入低下的问题,农村集体经济也因此非常薄弱。在2001年前后开展镇村企业二次改制时,全镇镇村两级集体资产资不抵债,负债2.7亿多元,全镇没有一家像样的、有规模效益的企业。面对这一现状,新浜镇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到,要加快推进新浜经济社会整体协调发展,有效解决农民就业与增收问题,必须切实改变农村集体经济薄弱的现状。近年来,新浜镇采取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处理历史债务、盘活存量等一系列工作措施,努力培育和促进集体经济发展。2007年在全镇各基层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中开展了历时三年的“创优争先、增量争位”立功竞赛活动,通过立功竞赛活动,涌现出一批开拓进取抓发展、创先争优有新功的先进个人,造就了一批经济发展有新增长、经济实力有新提升的村与公司。至2011年10月,全镇农村集体总资产达到了5.39亿元,其中:镇级总资产4.11亿元,村级总资产1.28亿元。当然,这一资产规模与一些发达的村镇相比还显得较为微小,但毕竟新浜镇镇村两级集体经济走上了从无到有、由少变大的道路,也彻底扭转了新浜镇镇级财政薄弱、集体经济发展举步维艰的历史困局。

二、不断完善经营管理方式,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持续发展,新浜镇通过不断完善经营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镇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在经营管理方式上突出了三个“统一集中”:一是资产经营管理统一集中。2009年组建了上海新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原来分散管理、分散经营的集体经营性资产,变为集中管理、集中经营,很好起到了整合全镇集体资产的作用,提高了经营性资产在市场中的竞争力,降低了资产运营成本,确保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2010年,又组建了新浜镇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公司,将镇属公司、事业单位、村委会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实行集中管理,使集体固定资产在购置、转让、报损等环节得到了有效监管。二是规章制度落实执行统一集中。针对有的村、有的单位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的实际情况,全镇在开展镇村两级集体资产全面清理、实现理清家底理顺关系的基础上,制定了《新浜镇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新浜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一整套制度,将镇集体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纳入了规范有序的经营管理渠道。三是财务收支管理实行统一集中。对全镇镇属公司、事业单位、村委会全面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统一进入由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受托管理的账户,基层村和单位不能随意动用,支出时由相关村和单位按需提出用款申请,由镇长审批后再予以划拨,财会业务委托镇会计服务所进行办理。实践表明,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可以从制度源头上达到节支降本、收支透明、防止腐败、取信于民的目的。

三、坚持改革创新发展思路,努力提升集体经济发展水平

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需要不断通过改革创新来突破当前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在机制体制和收益分配方面面临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从2011年下半年起,新浜镇组织实施了以“摸清家底、明晰产权、资产量化、规范管理、加快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新一轮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发展工作。主要做法为:一是提高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按照改革方案,最终要建立新浜镇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联合社代表了新浜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依法行使对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发挥社员的主体作用,推进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受益主体,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使农民能充分享受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后的收益和成果,增加农民收入。二是规范操作有序推进。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界定范围,集体资产包括镇、村两级集体所有的资产,以及以投资、贷款和劳动积累形成的水利、电力、道路等生产性设施以及由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各类公益性设施,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等自然资源等;明确了成员界定、农龄、份额确认办法,全镇农龄界定时间及对象是自1956年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至2010年12月31日,已撤队的按撤队之日,在此期之间,户口在队的村民,通过反复调查摸底、4次上墙张榜公示等,全镇涉及人数46 469人,农龄年数为1 081 142年,并按农龄为基数设置份额,一年一个份额作为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选举产生了集体经济联合社第一届社员代表,以村为单位共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社员代表56名。三是正式成立新浜镇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经区政府批复同意,2011年12月2日,召开了联合社成立暨第一次社员大会,通过了《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我镇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设立社员代表会议、理事会和监事会,联合社委托上海新浜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镇村两级资产的经营管理活动。

促进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事关农村经济整体发展、事关农民持续增收、事关农村社会保持稳定。新浜镇的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工作刚刚迈出了第一步,今后的路还很长。因此,今后要认真贯彻好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继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推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本镇农民能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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