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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情况

时间:2022-06-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近年来,金山区各镇积极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试点工作,着重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农龄统计核实公示等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打好基础。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金山区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近年来,金山区各镇积极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改革发展试点工作,着重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农龄统计核实公示等工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打好基础。

一、基本状况

金山区是上海远郊农业大区,现有124个行政村。近年来,尽管全区村级经济发展取得了一些发展,但村级经济仍然薄弱,发展仍不平衡。特别是全区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村仍然偏少。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区符合产权制度改革条件净资产在1 000万元以上、年净收益在100万元以上的村总计5个,占全区行政村4%,主要集中在城镇化发展较快镇村。5个村资产总量为2.24亿;净资产总量为1.14亿,平均每个村0.228亿;年净收益总量为0.11亿,平均每个村0.022亿。

二、主要做法

一是制定政策,落实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加强本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区农委根据区政府领导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制定了《金山区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金府办〔2011〕9号),由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到各镇(金山工业区)。文件明确了各镇(金山工业区)选定一个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及农龄统计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由区选定其中一个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试点工作,建立社区股份合作社。为了贯彻落实金府办〔2011〕9号文件精神,区农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施方案及着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农龄统计的指导意见》。2011年5月初,区政府召开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会后,各镇村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农龄统计核实公示等基础性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政策透明度。在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农龄统计核实公示等基础性工作初期,区农委结合市区有关文件精神,通过自编《金山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宣传资料》,并下发到各镇(金山工业区)试点村,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同时,通过对试点镇村“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成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明确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在着重开展成员界定农龄统计工作中,针对试点村群众普遍存在的“分集体资产、分集体收益”思想倾向,区农委及时编写了《致全区农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公开信》,并把这封信分发到试点村每家每户,进一步提高开展这项工作政策透明度,为2011年全面开展成员界定、农龄统计工作及今后符合条件村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营造有利的社会氛围。

三是加强指导服务,规范工作程序。为了开展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农龄统计核实公示等基础性工作,各镇(金山工业区)试点村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了村“三资”管理工作小组及以组为单位成员界定、农龄统计工作小组,规范工作程序。区农经站深入试点村,加强成员界定、农龄统计工作指导。同时,建立了区、镇村工作联系制度,及时化解试点村推进工作中难点,及时把握工作进度和质量,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金山区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1年上半年,区政府分管领导率农委有关负责同志,深入部分镇开展调研,听取基层领导对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了开展这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区农委职能部门按照区政府分管领导工作要求,结合金山实际,细化工作措施,通过召开专题会、研讨会等方式,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三、存在问题

2011年下半年,金山区着力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农龄统计及核实公示等基础性试点工作同时,把试点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列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点工作。由于试点村农龄统计工作尚未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尚未展开,并把这项工作列为2012年重点工作。从试点村进展情况分析,金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还存在以下两方面主要问题。

一是客观上村级经济总量偏小。相比近郊村级经济实力,金山区村级经济资产总量仍然偏小。据统计,截至2011年,全区124个村管理部门总资产为24.02亿,平均每村0.19亿;净资产总量为8.59亿,平均每村0.069亿。金山区尚有市级认定48个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00元经济薄弱村需要扶持。村级经济总量偏小和发展存在不平衡性,客观上使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失去物质基础。

二是镇村主要领导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为了贯彻实施好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区政府把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在试点开展成员界定、农龄统计工作的同时,确定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单位。但从试点镇、村反映情况来看,基层干部对开展这项工作思想认识尚未到位,普遍存在“不想改、不愿改和不敢改”怕难怕烦的思想,势必会影响到试点工作进程和成效。

四、2012年工作安排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让农民共享农村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为此,2012年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力求取得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2年在总结试点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农龄统计试点工作的同时,把试点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工作重点。加强领导,统一思想、明确责任,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工作认识和责任意识,为开展这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2012年,要加大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宣传力度,要把近年来本市近郊镇、村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的典型经验,宣传到基层领导干部,尤其是市政府出台的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文件精神,为基层领导干部吃上一颗“定心丸”,进一步扫除思想障碍,为金山区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三是加大推进力度。为了克服基层干部畏难情绪,同时为试点工作积累经验,明确2012年每个镇(金山工业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净资产、年净收益最好的村,开展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即开展一镇(金山工业区)一村试点工作,加大推进力度。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在加大产权制度改革的同时,区镇职能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指导,确保金山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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