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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合作

时间:2022-06-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对外直接投资发展状况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积极扩大我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快速增长。表6-31 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状况资料来源:《2002中国统计年鉴》对外承包工程是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最主要形式。

一、对外直接投资发展状况

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积极扩大我国企业的对外投资和跨国经营。20世纪90年代末,为解决重复建设造成的生产能力过剩和产品滞销,政府鼓励加工企业到海外建厂。1999年国务院转发了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的意见》,对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的工作重点进行了明确,在行业选择上,以我国在设备、技术上有较强比较优势的轻工、纺织、家用电器等机械电子以及服装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在投资主体选择上,以实力强、管理科学、出口产品有信誉的国内生产企业为重点。在投资方式上,以企业现有设备及成熟技术和原材料、零部件等实物投入为主,从事散件组装及加工生产为重点。在地区选择上,应以政局稳定、投资环境较好,且与我国关系友好、双方有相当经贸合作基础的国家和地区为重点。1999年,党中央从我国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明确提出了“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对外投资,从而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带动了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快速发展。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快速增长。1992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为2亿美元,1999年有了较大突破,为5.9亿美元,2001年增长为7.1亿美元。1992—2001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累计批准企业数从1 363家上升为3 096家,累计投资额从15.9亿美元增加为44.3亿美元。(见表6-30)

表6-30 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状况

续表

资料来源:《2001年和2002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

二、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发展状况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确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后,国家逐渐向更多的企业赋予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经营权。1999年,外经贸部发布了《关于调整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等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了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资格条件,规定凡具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核定的一级工程资质的专业实体型企业,均可申请本行业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及与承包工程有关的劳务合作经营权,不再考核其对外业绩;凡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实体型企业,均可申请全方位(无行业限制)的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凡具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核定的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均可申请对外设计、咨询、勘测和监理经营权;具有一级工程资质、企业法人性质的甲级设计院可申请本行业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法人性质的甲级设计院可申请全方位的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对自有船只总吨位10万吨以上,自有船员1 000人以上,申请前两年年均外派船员不少于100人,并设有船员培训基地的大型航运企业,可赋予与航运业相关的对外劳务经营权;上年出口额达到1亿美元的外贸公司可申请对外劳务经营权;上年出口额达到1亿美元的经营机电设备为主(占年出口额60%以上)的专业外贸公司,可同时申请对外劳务经营权和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并将原来对外承包经营权审批制改为核准制。2000年,国务院批准了外经贸部、外交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人民银行七部委发布的《关于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的意见》,认为,发展对外承包工程是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走出去”开放战略的重要措施,要进一步加大对外承包工程开拓国际市场的力度。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1992—2001年,包括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设计咨询在内的对外经济合作合同数从9405份上升为39400份,年均增幅17.3%;合同金额从65.9亿美元增加为164.6亿美元,年均增长10.7%;完成营业额从30.5亿美元增长为121.4亿美元,年均增幅16.6%。(见表6-31)

表6-31 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状况

资料来源:《2002中国统计年鉴》

对外承包工程是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最主要形式。1992—2001年,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数从1164份上升为5 836份,年均增幅19.6%;合同金额从52.5亿美元增加为130.4亿美元,年均增长10.6%;完成营业额从24.0亿美元增长为89.0亿美元,年均增幅15.7%。1992—2001年,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占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比重一直超过70%,1993年和1994年两年还超过了80%。(见表6-32)

对外劳务合作是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992—2001年,对外劳务合作合同数从8 241份上升为33 358份,年均增幅16.8%;合同金额从13.35亿美元增加为33.28亿美元,年均增长10.7%;完成营业额从6.5亿美元增长为31.8亿美元,年均增幅19.4%。(见表6-33)

表6-32 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状况

资料来源:《2002中国统计年鉴》

表6-33 我国对外劳务合作状况

资料来源:《2002中国统计年鉴》

三、对外援助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援外工作的重点为推动我国企业与受援国企业间的直接合作,发展中小型生产项目,并与发展多双边互利合作的经贸关系相结合,促进受援国和我国经济共同发展。调整援外结构,援助成套项目占60%,重点建设生产性项目和社会公益性项目;大力推动我国企业与受援国企业合资、合作经营生产性援助项目;增加形式多样、灵活、及时的小额赠送;将部分援外资金与联合国发展机构的资金相结合,开展发展中国家间的技术合作。

1993年实行援外管理体制改革后,我国建立并实施了援外任务的企业总承包责任制。1995年以来我国对援外工作进行了全面改革。在新形势下,援外改革的基本目的和作用是:既要继承优良传统,又要改革创新,能够利用有限的援外资金扩大援助规模,提高援助效益。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积极推行优惠贷款,由我国政府指定的中国进出口银行向受援国提供具有援助性质的中长期低息贷款,主要向经济困难的发展中国家提供。国家用援外经费贴息,以扩大对外援助的规模,提高援外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双方企业的投资合作。二是积极推动援外项目合资合作,1998年,我国设立了“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拥有支持我国企业和受援国企业共同经营中小型合资合作项目。以政府援外资金与企业资金相结合,扩大资金来源和项目规模,提高援助效益。经过20多年的调整与改革,我国基本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从国内到国外,从政府到企业、中介组织的援外管理网络;完善了援外管理制度,如项目招投标制度、援外企业资格认证制度、援外企业总承包责任制等;培养了一支作风过硬的管理干部队伍和工程技术队伍。[7]

【注释】

[1]江泽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4月。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第83页。

[3]《江泽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69页。

[4]《江泽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92页。

[5]《江泽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69页。

[6]《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2~373页。

[7]1995年援外改革的主要内容引自商务部网站《新中国55年商务事业的光辉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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