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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内部增收论

时间:2022-06-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农业内部增收论的主要观点是,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出路。陈耀邦等认为,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要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为目标,注重保护粮食生产并妥善解决好与农民有关的各种利益关系及矛盾等,并明确农民的主体地位和主要功能作用。杜万平在《构建区域补偿机制,促进西部生态建设》中提出了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构想。

农业内部增收论的主要观点是,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有效出路。陈耀邦(2000)等认为,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要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为目标,注重保护粮食生产并妥善解决好与农民有关的各种利益关系及矛盾等,并明确农民的主体地位和主要功能作用。叶兴庆(2004)等认为,要增加农民收入,必须采取“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多予”,就是增加国家用于扶持和发展农业的投入比例;“少取”,即巩固和完善农业税费改革成果,减少农村资金外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和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积累资金等;“放活”,就是充分尊重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和生产意愿,以合理引导和积极创造各种有利环境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王乃学(2001)等认为,实现农民增收的根本出路就是要打破传统小农经济生产方式,要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规模和要求,变革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以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进一步组建农业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以扩大生产规模和优化资源配置,使土地、资金、技术、人才得到合理配置与优化组合等。

关于生态资源安全等方面的研究主要有:张智玲、王华东(1997)从环境经济学的相关理论出发,从资源价值论、外部不经济论、补偿原则及边际机会成本理论等方面对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补偿费收费的理论依据做了研究。杜万平(2001)在《构建区域补偿机制,促进西部生态建设》中提出了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构想。蔡邦成、温林泉、陆根法(2004)指出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面临的基本问题,重点探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途径和方法。孙永尧(2004)认为社会是一个有机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不仅要满足人和社会的需要,还要满足自然界的需要,通过人的经济活动以实现“人−社会−自然”系统的和谐发展。洪尚群(2001)论述了补偿制度建立的必要性、补偿的作用和补偿不足的危害性,并对补偿的性质、对象、标准、主体、组织体系做了探索。曹明德(2004)认为生态补偿机制是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原则的体现,他针对环境资源生态补偿、流域生态补偿等领域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及其不同立场,对生态补偿机制立法及其缺陷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熊鹰(2003)等对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研究,对生态恢复引起的农户收益减少进行了评估,并以此为基础探讨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为合理确定生态补偿的标准提供了参考依据等(熊鹰,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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