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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

时间:2022-06-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面临旧中国留下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的烂摊子,产业结构非常不合理,社会化大机器工业所占比重极小,落后而古老的农业占据主要经济地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服务业几乎是一片空白。(一)计划经济体制的历史作用建国初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确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面临旧中国留下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的烂摊子,产业结构非常不合理,社会化大机器工业所占比重极小,落后而古老的农业占据主要经济地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服务业几乎是一片空白。根据1952年的国民经济生产收入统计,农业占57.7%,工业占19.5%,重工业在其中所占的比重更小。[1]新中国成立后的首要任务,就是尽快医治长期战争创伤,迅速发展国家建设和经济生产,保障人民最低的基本生活需要,改变国家贫穷落后的面貌。旧中国没有留下多少可供利用的经验,新政权刚刚成立更缺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经验,因此,学习苏联,建立计划经济体制成为当时的首选。

考察当时国外经济运行模式,1929~1933年资本主义国家爆发经济大危机,暴露了市场经济的弊端,而社会主义的苏联则在实行计划经济的最初的二三十年间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学者纷纷研究计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作用和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预策略,美国“罗斯福新政”就是通过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弥补市场的欠缺和不足。法国和日本等国家制定指导性经济计划,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上的作用。因此,当时许多新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也都普遍实行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新中国确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也是理所当然的。况且,当时的思想理论认识也使人们把市场经济看做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把公有制的计划经济体制看作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特征。

当时的国际环境迫使我国必须在短时期内迅速发展。美国发动了侵略朝鲜的战争,一些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对中国实行封锁,我国不得不选择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道路,尽快增强国力,改善人民生活,巩固新生的革命政权。

(一)计划经济体制的历史作用

建国初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确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集中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进行重点建设,大力发展工业,对于迅速改变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产业结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1953~1978年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期间,虽然在近30年的时间里走了不少弯路,社会经济效益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尽如人意,但是应该看到,在旧中国遗留的废墟上,高度集中有限的力量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迅速改变了国家“一穷二白”的面貌,奠定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缓解了过去遗留下来的尖锐的经济社会矛盾,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1)建立起独立的和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加快国家经济建设步伐,在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间国家大约投入7 000多亿元资金,建设3 000多个大中型工业项目,大大加强了我国的机械电力、钢铁、石油、煤炭、化工、轻纺等工业部门的建设,技术水平明显提高。汽车、造船等许多新的工业部门的兴建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尤其是国防军工“两弹一星”的尖端科学更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在新中国成立前几乎是工业空白的内地和少数民族地区,也建立起一大批工业基地,初步奠定了我国现代工业的基础。

(2)增强了国家经济实力。发展农业,改善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产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进行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大大增加了水利设施、排灌系统、化肥农药、农村用电的使用,普及农业机械等技术。除工业和农业的大发展外,交通运输、内外贸易、邮电事业等其他服务性行业也有很大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趋向合理。1978年,在我国国民收入生产比重中,工业已上升为49.4%,农业下降为32.8%。[2]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有一定的提高。

(3)教育、卫生、科学、文化等社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改造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文化教育事业,发展为人民服务的科学、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卫生、体育等事业,进行持久的大规模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提高人民政治觉悟,培养和造就了规模相当的社会主义知识分子队伍。1978年,我国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和小学在校学生人数达2.1亿,超过新中国成立前最高年份的7倍。[3]

(二)计划经济体制的缺陷和弊端

虽然计划经济体制在我国经济发展和国家现代工业化建设中发挥过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和弊端。20世纪50年代后期,随着党内“左倾”思想逐步占据上风,在处理政治与经济、社会的关系上,把政治放到压倒一切的地位,经济、社会发展则被置于从属地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受到制约。

一方面,“大跃进”提出了超英赶美的经济发展目标,在中央制定的生产建设高指标的基础上,各级地方政府又层层加码,盲目发展,加剧了国民经济的比例失调;另一方面,超越发展阶段,将社会地位的均衡和收入分配的平均置于重要位置,认为这是解放生产力最有效的手段;同时,对经济实力的理解,很大程度上仅局限于与国家实力直接相关的重工业部分,当时“以钢为纲”口号的提出和风行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这种倾向在“文革”时期发展到了极端,以革命取代生产,以政治代替经济,“以红代专”等等,成了颠扑不破的“真理”。最为典型的是“四人帮”鼓吹“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谬论,把注重经济建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视为资本主义的东西,以空头政治凌驾于一切之上。在社会发展目标上,则主张搞所谓的“穷过渡”,即在不具备经济基础条件的情况下,根本改变生产关系和社会生活方式,孤立地推进以“一大二公”、平均主义为主要标准的“贫穷社会主义”。政治动乱干扰破坏了经济发展,导致生产力发展停滞,人民生活水平下降。

在20多年的时间内,计划经济体制被实践证明是一种低效率的制度安排,它抑制了经济创新活动的进行,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进步。片面强调行政权力在经济活动中的支配地位,忽视或不承认价值规律,否定和排斥市场的作用,因而也就排斥了在经济体制和经济机制中发挥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短缺”、机制僵化、效率低下,成为计划经济体制的主要特征。计划经济体制的主要弊端大致可概括为如下三点:

(1)片面强调宏观的集中管理,忽视微观经济层面的反馈,致使微观经济丧失活力。计划经济体制的特征是权力高度集中,利益格局一元化,行政本位管理体制,片面强调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经济的发展,否定和限制其他经济成分的发展。在城市中逐渐形成单一的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成分也很少,完全谈不上其他经济成分如私营经济、外资企业等。在农村基本上是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一统天下,加之“一大二公”、“瞎指挥”、“穷过渡”等错误认识和做法,严重抑制和扼杀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再加上行政本位管理体制,不可避免地造成脱离实际和官僚主义的决策机制,完全忽视市场的作用,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难以发挥。由此,一旦宏观决策失误,则形成全局性的严重后果,如“大跃进”和“文革”期间造成了重大的损失。

(2)在国民经济和产业结构上过分突出重工业的地位和作用,忽视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国家大量投资向工业特别是重工业过度倾斜,在“以钢为纲”指导下,把工业发展进程的指标简单地归结为钢产量的增长,对轻工业的重视不够;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也没有得到落实,在“以粮为纲”影响下,其他农副产品的生产发展受到抑制,致使一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消费品严重短缺,不得不长期实行凭票定量供应,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严重挫伤。而长期来受到一系列政治运动和政治斗争的困扰,对经济问题的研究和反思,也显得不合时宜,以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缓慢,经济管理落后。国家宏观经济结构中农、轻、重比例失调,重工业突出,农业和轻工业落后的状况一直没能得到根本解决。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大,相当一部分群众生活甚至难以维持温饱状态。

(3)否认市场机制的作用,片面追求价格稳定。有些产品的价格多年一贯制,不能通过价格机制反映市场供需情况,失去了市场调节,限制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造成社会生产与社会需求脱节,相当一部分重要产品供应经常出现全国性的短缺。另外,指令性计划造成企业与市场脱节,企业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的纵向关系,致使生产经营管理的目标只是对上负责,企业之间缺乏横向竞争与优胜劣汰,逐渐形成了经济效益和效益低下,“大锅饭”的“平均主义”状况严重,在认识上还把企业没有破产,职工的“铁饭碗”视作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的体现。

由于多年来计划经济体制否定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机制的培育,实行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和吃大锅饭的经营指导思想。到了“文革”后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官僚主义、脱离实际、僵化呆板、劳动生产效率低下、经济效益不佳、产品质量很差、物质产品严重匮乏等问题凸显出来,加之“四人帮”极左思想的干扰破坏,阶级斗争扩大化愈演愈烈,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国家经济处于停滞甚至濒临危机的边缘。

计划经济体制在经济“短缺”、机制不活、效率低下等方面的根本缺陷,就在于缺乏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运转效率低下。根据经济理论研究的阐释:计划经济有效运作应满足在“信息完全假定”和“单一利益主体假定”的前提下展开,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这两个假定前提是难以具备的。因此,选择计划经济体制,在进行决策和执行决策时,就会产生信息机制缺失和激励机制缺失的弱点,进而形成效益低、成本高、浪费大的体制性问题。正是由于这一根本性缺陷,计划经济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普遍出现了效率低下和官僚主义严重的问题,传统体制的改革提到了议事日程。[4]计划经济体制暴露的种种弊端显示,必须实行改革,才能发展,才有出路。

(三)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

虽然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不变的前提下,也进行过几次重大的调整和变革,如1958~1959年企业管理权限下放和扩大地方自主权利,1961年“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提出贯彻,1969~1970年重新扩大企业下放管理权限和财政地方包干等。但这些措施主要是调整中央与地方的经济管理权限,并没有涉及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要害问题;这种调整主要根据国家在不同时期的根本任务和重大决策,时放时收,处于“一放就乱,一乱就收”的怪圈中;只是从计划经济体制内部作调整,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

市场经济以市场配置资源为基础,通过价格机制调节供需平衡,通过竞争机制激发经济社会活力,从而能够调动社会成员的劳动积极性和经营能动性。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经验看,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并不仅仅是我国所特有,几乎所有实行过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都曾经历过相似的问题,也都先后提出改革的任务。西方发达国家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国家宏观干预,有效地克服了严重的经济危机,取得了经济技术的长足进步,以至于20世纪50~60年代成为资本主义国家历史上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一些经济后发国家和地区,如亚洲“四小龙”等走市场经济之路,也取得了经济发展和腾飞的良好业绩。因此,可以认定,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尽管市场经济和市场机制存在缺陷和不足,但市场化的资源配置及其积极成果却是不容否定的。从前苏联和东欧各国改革的成效及所走的弯路中也能够看到,社会主义制度下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取向,就是要抓住时机,扩大市场机制的作用。这无疑也应成为我国改革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突破口。重视市场的作用,就必须全面实行经济体制的改革,走改革、开放的道路,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改革经济体制的任务,到最终确定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间经历了一个较长时期的从理论到实践的认识和探索过程。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提出了重新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通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结束了封闭、僵化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极“左”思潮的影响,启动了党、国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改革。从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认识看,一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二是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同时,明确了改革的方向是扩大企业自主权,扩大市场与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

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概念。关于处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提出以计划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并区分了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这三种计划管理形式,市场调节作用得到应有的重视。

1983年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承认商品经济的合理性,从而突破了长期来把社会主义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的传统观念,从理论上认识到市场的作用,为全面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

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还提出当时我国的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

1990年,为进一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扫除理论上的障碍,邓小平同志在一次讲话中再次提到计划和市场不存在“姓资”和“姓社”的问题。“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不要以为搞点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有那么回事。计划和市场都得要。”[5]1992年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谈话,则从根本上消除了人们在计划与市场问题上“姓资”和“姓社”问题的困惑。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党的十四大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6]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市场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明确了要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谋求计划与市场的有机结合,从理论上确立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结束了“计划”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次之争。

党的十五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中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多样化,公有制经济除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外,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在有关所有制问题上取得了重大突破,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内容。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充分肯定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所取得的重大进展,强调“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加快的国际环境,适应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新形势,必须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加快推进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注入强大动力。”还强调“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主要任务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系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机制。”并对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建立健全社会道德信用体系进行阐释,还特别指出,要“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和健全市场秩序。”[7]

从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新的历史跨越和伟大的实践,也是一项宏伟而艰巨的任务,为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供了体制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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