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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经济与海洋经济

时间:2022-06-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蓝色经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沿海区域出现新一轮经济发展浪潮,赋予“蓝色经济”新的内涵。主要在我国早期蓝色经济的研究中,认为蓝色经济就是海洋经济或海洋经济的衍生形式。这种观点认为,蓝色经济是传统的海运行业与新生事物网络经济相结合,所产生的一个新的经济学。③将蓝色经济的内涵和外延相加,即把临海经济、涉海经济都纳入蓝色经济的范畴。

(一)蓝色经济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沿海区域出现新一轮经济发展浪潮,赋予“蓝色经济”新的内涵。不同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对“蓝色经济”的内涵也有各自的理解。主要代表性观点有:①蓝色经济等同于海洋经济。主要在我国早期蓝色经济的研究中,认为蓝色经济就是海洋经济或海洋经济的衍生形式。甚至有学者[4]更狭义地将蓝色经济定义为海洋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②蓝色经济是一个经济学的概念。这种观点认为,蓝色经济是传统的海运行业与新生事物网络经济相结合,所产生的一个新的经济学。③将蓝色经济的内涵和外延相加,即把临海经济、涉海经济都纳入蓝色经济的范畴。将与海洋相关的经济学概念、产业开发以及区域发展结合起来,将产业经济学与区域经济学相结合的经济学,随着由海向陆的延伸,进一步突出了海陆统筹的发展理念[5]

综合国内外主流观点,本研究认为蓝色经济应该是包括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相结合,并依托海洋资源及临海、涉海资源所进行的所有经济活动的总和,它高度重视海洋第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重视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与保护,突出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强调海陆统筹和可持续发展,涉及海洋资源、生态环境、海洋产业、物流交通等领域,是一种全新的经济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

(二)海洋经济

“海洋经济”(Ocean Economics)的概念最早是美国学者在20世纪70年代初提出的。2004年,美国海洋政策委员会定义“海洋经济”为对海洋具有直接依赖属性的经济活动,在生产过程中以海洋为输入,在利用海上或海底地理位置优势的经济活动[6]。20世纪80年代“海洋经济”一词开始引入中国,众多学者结合中国国情对其含义进行了阐述,形成了一些代表性的观点。潘义勇[7](2001)指出,海洋经济是一种产业经济,它通过利用海洋空间、培育加工海洋资源,共同构成一系列包括海洋农牧业、海洋工业、海洋建筑业、海洋交通业、海洋商业、海洋信息业等产业。徐质斌(1995)[8]提出,海洋经济就是产品的投入与产出、需求与供给,与海洋资源、海洋空间、海洋环境条件直接或间接相关活动的总称。

海洋产业是海洋经济实现发展过程的主要载体。海洋经济的发展要通过人们的具体行为包括利用海洋资源和空间所进行的各类生产和服务活动才能实现[9]。海洋资源必须通过海洋产业才能转化为海洋经济。与此同时,不能忽视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相结合。按照国家海洋局公布的《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 20794—2006)中对海洋产业的分类,海洋产业可以分为直接从海洋获取产品的生产和服务,如海水养殖和捕捞;对海洋产品进行加工或再加工,如水产品加工和深加工;依托或利用海洋资源、海洋空间所进行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如港口航运,滨海旅游;为开发和保护海洋资源、海洋环境而进行的各类服务活动,如海洋环保服务;利用海运原料和产品的工业,如临海钢铁工业;大量利用海水做冷却水的生产活动,如滨海火力电站等。具体包括海洋渔业、海洋盐业、海洋油气业、海滨砂矿业、海洋化工业、海洋工程建筑业、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电力和海水利用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船舶工业、滨海旅游业、海洋科研教育管理服务业等十几个主要海洋产业门类。

(三)蓝色经济与海洋经济的区别

对于蓝色经济与海洋经济的区别,国内外学者的观点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种。[10]

观点一:“蓝色经济”即“海洋经济”。即把海洋经济直接称为蓝色经济,把海洋产业直接称为蓝色产业。该观点符合传统的“蓝色经济”发展脉络,是对海洋经济发展的一种延续和提升,强调海洋新兴产业及高端产业的培育与开发,以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与陆地环境的“绿色”相对应,突出海洋环境的“蓝色”。该观点的优势在于界定简单,且易于操作,也符合国际理念,使地方决策更多地集中在区域发展政策上,而避免不必要的“蓝色经济”概念混淆。

观点二:将临海和涉海经济都归为“蓝色经济”范畴,将与海洋相关的产业开发与区域发展结合起来,突出海陆统筹。该观点是目前最为流行,也是各级政府部门所普遍接受的观点,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很多需界定的问题,特别是关于“临海经济”与“涉海经济”的界定。由于“临海经济”属于一种区域经济概念,而“涉海经济”属于产业经济与区域经济相结合的概念,具体到哪些产业或经济活动属于“涉海经济”在理论上仍未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更谈不上现实中的界定问题,这造成“蓝色经济”界定在实践中不具备可操作性。

观点三:将“蓝色经济”在观点二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将相关的社会文化、贸易等问题纳入“蓝色经济”范畴,使“蓝色经济区”建设成为一个综合的社会、经贸、文化系统工程,形成一个区域发展综合体。由于这种观点所涉及的内容范围广泛,难以形成一个明确有效的概念框架,故认同者较少,但在一些地方的“蓝色经济区”规划中却得到不同程度的体现。

本研究认为,蓝色经济比海洋经济的概念更大,内涵更丰富。从概念范畴上来看,蓝色经济不仅包括海洋产业,还包括临海产业、涉海产业。从深层次来看,蓝色经济应以海洋经济为基础又不完全等同于海洋经济,它比海洋经济的范围更广,所包含的内容更多。它以海洋为媒介,统筹海洋与陆地、有形资源与无形资源,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通过技术和制度创新使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与海洋经济相比,蓝色经济更注重海陆统筹和产业发展的高端、高质、高效,在更高层次上,追求生态保护和对软资源、软环境的深度开发利用。从“海洋经济”到“蓝色经济”的转变,这其中更重要的在于人们对海洋经济价值认识的深化。(图2-1)

(1)蓝色经济强调海陆议题,强调二者经济体系之间的联系。

(2)蓝色经济强调海洋资源的科学化、集约化开发与使用,注重产业链构成中相关产业的协同关系。

(3)蓝色经济强调对外开放性的升级,摆脱单纯低层次加工贸易、港口—出口中转模式,实现以海洋产业为契机,整合外部要素与对外影响力,实现区域内生发展能力与对外开放能力二者间的有机互动。

图2-1 蓝色经济:海洋经济的拓展与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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