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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经营与自建自用相结合

时间:2022-06-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这主要是指城市改造中商住开发项目所表现出来的基本属性特征,是参与城市改造主体多元化的具体体现。实际上这也是城市改造中“功能调整与产业布局”的结果,是承担不同功能、不同产业的部门之间分工协作的具体体现,是城市政府合理分配被改造区域经济社会资源、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了解这些特征,对房地产开发商参与城市改造是很有意义的,可以避免盲目性和偏颇。

这主要是指城市改造中商住开发项目所表现出来的基本属性特征,是参与城市改造主体多元化的具体体现。就是说,城市改造中的商住项目,有的项目是由开发商承担的经营性的,可以买卖租赁,如住宅、写字楼、商场等;有的项目则是由政府或社会组织承担的自建自用性的,不存在买卖租赁问题,如学校、医院、体育、市民活动中心、城市广场等公共服务机构用的设施;还有的项目是由一些大企业集团承担的自建自用设施,如企业集团总部、银行、保险公司营业大厦、星级酒店等设施。实际上这也是城市改造中“功能调整与产业布局”的结果,是承担不同功能、不同产业的部门之间分工协作的具体体现,是城市政府合理分配被改造区域经济社会资源、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当然,也不是每一块改造地块都能够做到这么周全的考量,这要由它所在的区位和规模,以及在城市整体规划中的定位来决定。如果被改造的区块面积较小,位置本身处于规划中的商住区,且周边的公共服务机构和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就不用搞成小而全的功能区域,只满足商住功能就行了。反过来,如果被改造的区块面积较大,位置正处于城市规划的“中央商务区”或“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特定功能区域内,很难由一家或几家开发商来承担其改造任务,那就要合理安排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改造,形成参与主体多元化、物业产权多元化、产业布局多元化、商业业态多元化、经营模式多元化的城市改造格局,使这一改造区块成为主体功能突出、配套功能完善的城市中心区域。

了解这些特征,对房地产开发商参与城市改造是很有意义的,可以避免盲目性和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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