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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的主要项目

时间:2022-06-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5.3.2 开展的主要项目宁夏CEPA及其员工先后与爱德基金会、加拿大国际发展署、德国米索尔、中国农业大学、香港基督教发展促进会、澳大利亚使馆、宁夏加宁铝业有限公司、国务院扶贫办、亚洲开发银行、乐施会等机构合作开展了30多个社区综合发展和研究项目。截至2009年6月底,“公司”总资产达3000万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政策性贷款1000万元,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

5.3.2 开展的主要项目

宁夏CEPA及其员工先后与爱德基金会、加拿大国际发展署、德国米索尔(Misereor)、中国农业大学、香港基督教发展促进会、澳大利亚使馆、宁夏加宁铝业有限公司、国务院扶贫办、亚洲开发银行、乐施会等机构合作开展了30多个社区综合发展和研究项目。项目内容主要涉及到创新以穷人为导向的金融机制,促进妇女发展;建立满足农户需要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自然资源管理机制,促进贫困家庭学龄儿童的义务教育等。通过项目的实施和开展,使项目区在环境改善与建设、区域发展、教育、基层组织建设、妇女发展、能力提高(包括机构和社区居民)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济社会效应。

5.3.2.1 小额信贷“盐池实验”

盐池县小额信贷始于1996年,是在“爱德盐池县沙地治理与社区综合发展”项目的基础上,在国内外多家基金会、慈善组织、企业的支持下,参照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运用参与式扶贫的方法,并结合盐池实际和当地农户的信贷需求而专门设计的,在业界广受关注,被称之为小额信贷的“盐池模式”。

(1)孟加拉GB模式。

1976年,由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设计实验的农村小额信贷模式在孟加拉国的乔布拉村诞生,并于1983年正式转变为一家银行——格莱珉银行(也称孟加拉乡村银行、Grameen Bank)。该银行特别通过了一项规定,贫穷的借贷者们——其中绝大多数为妇女,银行只为这些人服务,向她们发放小额、无抵押的短期贷款。这个理念源于尤努斯,他认为“妇女对家庭的贡献更大”,将信贷的受众目标定位在贫困人口,相信穷人的信誉,这也是格莱珉模式最主要的特点之一。至今,格莱珉的贷款者拥有银行94%的股权,另外6%为政府所拥有。格莱珉银行的贷款利率有四种:创收目的的贷款利率为20%,住房贷款利率8%,学生贷款利率5%,困难人员(乞丐)贷款免息。同时,格莱珉还以高于普通商业银行的利率(8.5%-12%)吸引存款。每年,格莱珉向其成员的子女发放奖学金以及教育贷款,为贷款者设立生命保险和养老基金,并且为孟加拉近半数的村庄提供电信服务,这在之前是从未有过的。

孟加拉国是世界上经济发展落后(人均GDP仅约为400美元)、全国银行坏账率超过60%的贫穷国家,但是其乡村银行却创造了奇迹。它拥有2185家分行、服务于69140个村庄的650万贷款人,提供的小额贷款总量达60亿美元,偿还率达98.89%。在它的帮助下,58%的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功脱离贫穷,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格莱珉银行和其创始人尤努斯也获得了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理由是“为表彰他们从社会底层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努力”,其经营模式被称为“尤努斯模式”或“孟加拉GB模式”。

(2)孟加拉GB模式的“盐池实验”。

1996年,爱德基金会提供了13万元启动资金,参照孟加拉GB模式,开始了小额信贷实验工作。首先成立了盐池县农村发展协会作为小额信贷的执行结构,协会主任龙治普担任理事长。

与格莱珉的理念相同,小额信贷服务只给妇女贷款,并且侧重于贫困妇女。在试验阶段,发放的每笔贷款数额都很小,第一次1000元左右,还款周期为一年,最高贷款也只有一万元左右,利率为10.1%。龙治普参照孟加拉GB模式设有信贷员的“手法”,参考设置了“社区推广员”,作为小额信贷中心与农妇间的桥梁。经过不断地探索与实验,小额信贷实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1999年,在爱德基金会的支持下成立了“盐池县小额信贷服务中心”。2000年,随着小额信贷规模的扩大,为了实现小额信贷的独立发展,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了盐池县妇女发展协会,协会下设小额信贷中心。由此,小额信贷从盐池县妇女发展协会(宁夏CEPA的前身)独立出来。但“盐池县小额信贷服务中心”仍为协会的办事机构。2007年8月,盐池小额信贷获得了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的1000万元政策性贷款支持。在一系列的实践性探索中,盐池小额信贷项目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008年,盐池县小额信贷服务中心进入了一个历史性的发展阶段。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办的批准成立了“宁夏惠民小额信贷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的性质是公益力量为主导的、从事小额信贷服务的股份制金融企业。这是在中国公益基金控股的小额信贷机构中第一家获得政府批准成立公司的机构,首次在金融机构政策准入限制中实现了质的突破。“公司”下设盐池县和同心县两个小额信贷中心,同心县小额信贷中心于2008年10月注册成立,2009年3月正式在同心县开展工作。截至2009年6月底,“公司”总资产达3000万元,其中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政策性贷款1000万元,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注册资金包括:盐池妇女发展协会出资790万元,三家非营利机构出资588万元(宁夏CEPA出资100万元、爱德基金会出资188万元、香港嘉道理基金会出资300万元),宁夏绿海苜蓿草产业有限公司出资322万元、宁夏众工电器工程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

(3)“盐池模式”的运作方式(详见表5-1)。

表5-1 “盐池模式”的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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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盐池模式”的操作程序(详见表5-2)。

表5-2 “盐池模式”的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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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验和效果。

①通过恰当的制度设计实现了信贷指向贫困人口的目标。

小额信贷的“盐池模式”在其制度设计上体现了如下特点:其贷款对象为特定的贫困妇女、贷款额度较小(2000元起步)、利息较高(年利率11.4%,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短周期(半年至1年),同时要求客户参加村组月度例会以及其他系列活动。由于这种形式的例会制度需付出较大的时间成本,因而小额信贷是富裕户不愿意参加的,这样就保证了信贷能够自动到达真正需要贷款的农户。据统计,盐池信贷项目的所有客户全部为当地农民,中下等收入的农户所占比例达92.5%,实现了支持贫困户的目标。

②实现了小额信贷机构可持续发展。

借贷以自然村为单位成立村级信贷大组(由若干个联保小组组成),村组通过社区推广员(每个推广员负责约20个村组)以及协调员(每个协调员管理5名推广员)和信贷中心联系起来,这样从借贷农户到联保小组、信贷大组、推广员、协调员、中心主任、理事会层层负责,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永久性的、富有亲情的组织网络。该网络的优势在于:第一,保证近100%的还款率。一人拖欠,本村的贷款将暂时停止,这样,拖欠贷款者将受到来自其他组员的谴责,这种小团体的道德压力成为促使组员还款的主要动力。第二,连带担保、内部识别。在一个自然村内,农户彼此熟知,组员可以准确地选择自己的联保小组成员,并确定各自的贷款额度,增加了贷款客户和额度选择的准确性。第三,降低操作成本。“公司”作为甲方,贷款给乙方——村大组,然后由村大组发放给丙方——贷款户,但甲方保留向乙方直接追讨贷款的权利,收贷、放贷、办理相关手续等大量的工作由信贷大组完成。协调员每天1人可以完成3-4个村大组的放贷或收贷任务,可以有效地降低成本。2008年“公司”的总收入达133万元,总支出达129万元,利润4万元,实现了微利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

③提高了妇女的经济意识和发展能力。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贷给客户一笔资金固然重要,而提升贷款者的自身能力更重要。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是妇女,在贫困地区的农村,妇女往往都是弱势群体,她们在获取贷款方面就更加处于弱势地位。因此,一旦获得了贷款就会很珍惜。与男人相比,妇女更善于持家,更善于精打细算,在选择具体的投资项目和还款时都很谨慎,并能保证贷款用到实处。小额信贷项目通过为农村妇女提供信贷支持的方式建立起了有效的妇女发展组织。以每个村大组为单位建立活动室,提供一些报刊、书籍、桌凳以及娱乐等设施,为农户每月一次的村组例会提供场所。并基于农户的需求,坚持“健康化、本土化、经常化、大众化”原则,制定了一个长期的活动方案,内容涉及科技文化学习、娱乐、技能、文艺表演等方面,并且在县、乡、村各个层面进行竞赛和选拔,每年均要在县城举办一次大型的农民系列文化活动,使参与活动的客户比例达到70%以上。

项目总支出中,支持上述活动的预算达到30%,不但从经济上给予借贷农户以补偿,更重要的是提升了借贷农户的能力,许多参贷妇女不但成为了家庭的决策者,而且担负起了领导信贷村组,甚至是全村的重任。2005年以来,有12名妇女获得了“全球微型创业奖”。据调查,在盐池县某村,从2000年开展项目以来,每半月组织一次村组例会(忙季节为一月),例会内容包括扫盲、看书、读报、农事信息交流等。到2007年,参加小额信贷的妇女全部脱盲,妇女的发展能力得到明显的提升,用她们自己的话来说是,现在参加活动多了,见的世面也广了,有“公司”的支持和帮助,我们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了。

④增加农户收入。

“公司”招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青年为推广员,其职责是将自己掌握的知识和信息传递给每个客户,他们必须参加各村每月一次的例会,并在每轮走访所有借贷农户,解决农户的一般问题。每月的最后1天为“公司”的例会,月度的评估、需求征集、活动安排均在例会期间完成,县中心的技术小组将根据农户的需求,安排一些集中的、系统的技术培训。同时,支持有条件的村组成立便民农资合作社或者专业协会,增加服务的广度和深度。这些服务提高了农户经营项目的成功率,增加了客户的收入。2008年,1621户典型户的调查结果显示,每千元贷款每年可以使农户增收534.6元,有30%以上的农户选择了新的经营项目,参加信贷三年的家庭,其收入平均增加73%以上。

(6)未来的发展方向。

基于近几年来的发展趋势,盐池小额信贷模式现阶段正在争取由国家开发银行牵头,在宁夏惠民小额信贷公司的基础上,成立“宁夏惠民乡村银行”,整合来自政府、非营利部门、企业的资源,使机构具备引进各类社会资金的身份和条件,扩大资金规模,使小额信贷服务于更多的贫困农户。

(7)“盐池模式”的总结与评价。

联合国把2005年定为“小额贷款年”,足以说明它的重要程度。格莱珉银行模式的理念和经营模式曾先后为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所推广,盐池小额信贷模式也是基于此而来的。从一定程度上说,盐池模式称得上是格莱珉模式的成功典范,它帮助妇女创业增收,提高了她们的社会地位。甚至在某些方面,如低利率的设定和控制上(格莱珉银行的创业项目利率是20%,盐池小额信贷为11.4%)也有了更大的突破和进步。而适当的利率设定一方面保证了弥补运行成本,提高低收入者对贷款的可获得性,也抑制了农村高利贷的蔓延趋势。它以自身的盈利保证了NPO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迈向了企业型非营利组织的发展轨道。它的“连带担保、内部识别”制度有效地控制和降低了农村金融实体的逆向选择行为和信用风险的发生,这是不同于格莱珉的无担保连带责任方式的一点。还有,最重要的是,随着“宁夏惠民小额信贷公司”的挂牌成立,实现了农村小额信贷机构金融准入的零突破,使机构拥有了合法的金融地位,成为国内小额信贷发展的“标杆”,也给滞后的农村金融带来了一个亮点。

然而,通过横向比较分析组织发展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和欠缺。一般来说,小额信贷的生存条件需同时具备外部条件和内部条件。外部条件是小额信贷的生存土壤,如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自然环境等不可或缺的因素。内部条件涉及资金、人才和管理。盐池模式的发展软肋,部分体现在国家政策限制上,但更多集中在内部条件上,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金融产品单一,防范市场风险力度不够。盐池小额信贷给农户提供的贷款多是创业型贷款,提供的金融产品较为单一。在调研中发现,农户贷款大多用于相同的创收项目,比如圈养生猪。这种贷款对象比较特定,贷款项目高度趋同,而同一地区生产经营品种具有相似性,客观上也就造成了贷款集中的项目和农户类同。另外,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贷款农户的文化程度往往较低,他们对市场变化的敏锐度不够,对市场供求和市场价格知之甚少,产品效益更多的是听天由命。这就造成了农产品常常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农民遭遇农产品售卖难的问题比比皆是。因此,潜在的市场风险导致小额信贷机构贷款风险的增大,贷款风险还会随着市场风险的增大而扩散。

为规避市场风险,解决此问题,应该从丰富金融产品入手,为农户提供更多发展有效、收益较大的项目选择,避免农户的生产周期趋同。对不同的贷款对象制定不同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满足差异客户的不同贷款需求,以此降低市场风险,保证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体制障碍下的“只贷不存”模式限制了小额信贷的持续发展。小额贷款可不可以吸收存款?在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小额贷款不允许吸收存款。但是如果不吸收存款,从实质上讲它就不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金融机构,而只是一个普通的企业。金融机构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它的特点就是经营别人的钱。如果只经营自己的钱,就不是金融。国家现在还没有放开对小额信贷的存款限制,明确规定小额信贷不允许吸收公众存款,只能运用来自几个有限股东的自有资金和来自一些特定机构的融资开展相关业务,以防范金融风险。但是纵观国际上小额信贷的成功典范,无一不是集“存贷”于一身,既存又贷才是未来小额信贷的发展方向。

目前,盐池小额信贷采取了一个变通的方法,就是向国家政策银行申请大额借款,作为运作资金的主体,这样一方面避免了和其他商业银行争夺存款,同时又“借鸡生蛋”,使自身的资金供给得到了保障。2007年4月格莱珉银行的创始人尤努斯教授来到北京,参加“中国——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小额信贷国际研讨会”。他明确表示,中国奉行的“只贷不存”原则,等于锯了小额信贷的一条腿。中国政府对于此条限制性措施主要是出于对金融风险防范的考量。小额信贷的经营和管理比起商业银行来说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城市里如果发生商业银行的挤兑风险,可能会使金融风险如瘟疫一般迅速扩展和蔓延,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瘫痪和国家金融制度的崩溃。但是在农村,这种风险相对来讲是局部的,大范围波及的可能性不大。所以,小额信贷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为未来的“存贷一体”资格的实现做好基础性的准备工作。

第三,小额信贷不能覆盖最贫困户。小额信贷把低收入和贫困人口分为五个档次:①解决了温饱需要扩大再生产;②解决了温饱能够维持正常的生产活动;③只能重复简单再生产;④没有解决温饱;⑤属于智力不全、残疾。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小额信贷所帮助的只是这五个档次里的第1、2、3档。第五档不是小额信贷保障的范围,但第4档甚至第3档的一部分也被舍弃了。这类群体的人自身条件较差,信贷机构对其还款能力存在较大质疑,导致小额贷款不能覆盖到这部分人。

另外,小额信贷实际供给的差异性——小额信贷在限制了部分贫困户外,也没有严格地排除富裕户。根据2007年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张佩芳等人在盐池县所做的调查,在所调查的某村17户小额信贷户中,富裕户占5户,中等户8户,贫困户4户,富裕户所占比例高达30%。富裕户占了如此高的比例,这与小额信贷的商业化发展趋势密不可分。

从农民自身的角度来看,农户联保博弈也阻碍了一部分农户进行小额信贷。小额信贷最大的特点是以小组作为贷款单位,而组合成的小组必须承担责任。农户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必然是找那些比自己家庭经济状况好或者是与自家经济水平差不多的农户组成小组,一般不会和比自己贫困的农户组成一组。这样的规定首先就排除了部分贫困户,从而使信贷资源向经济状况较好的群体集中。

针对这个问题,格莱珉银行的经验可以作为很好的借鉴。格莱珉银行把贷款利率分为四种:创收目的的贷款利率为20%,住房贷款利率8%,学生贷款利率5%,艰难成员(乞丐)贷款免息,零利率。这就保证了最贫困群体对小额贷款的受益权利。

第四,农民创收项目的成功率应与贷款回收率一起受到重视。盐池小额信贷在运作的几年里,均保持了近100%的还款率。但是,在调研、访谈的过程中,却发现了一些农户的经营项目是失败的,最终的盈余是负的或者是收支相抵的。这就说明农户的还款资金并非项目贷款的盈利。所以,要关心农民所选项目的成功几率,这才是对高效还款的真正保证。

第五,缺乏计算机化的信息系统和会计系统的建立。计算机化是现代金融机构最主要的依托和特征,一方面提高效率,另一方面提高了机构的精准性。在格莱珉银行,几乎全部分行的会计与信息管理都实现了计算机化操作,这使得分行的员工能将更多的时间投入给贷款者,而不必花在文档工作上。而盐池小额信贷的日常运作几乎都依靠手写的文件存档,效率不高,安全性和准确性也欠缺。

第六,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够健全。首先是人力资源建设。盐池小额信贷现有的人员中文化层次不齐,如信贷员和推广员,通常只有高中学历,应加强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度。同时,给员工提供较多的自我发展机会和福利政策,以增加机构的稳定性。其次是约束机制的建立健全。一方面是机构自身的约束,如财务的定期审计与发布,第三方监督等,另一方面是员工的约束机制的建立,奖勤罚懒,提高业绩等。

5.3.2.2 爱德项目——宁夏盐池县沙地治理与社区综合发展项目

2000-2008年由爱德基金会(资金来自德国EED)资助的盐池县沙地治理与社区综合发展项目共分为三期,总投资3100万(人民币),其中爱德援助1410万元,其余部分为政府配套和农民自筹。项目内容、措施、关注的主要问题和成效见表5-3和表5-4。(详细内容见第8章国际性非营利组织在宁夏的发展与实践)

表5-3 盐池县沙地治理与社区综合发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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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4 盐池县沙地治理与社区综合发展项目预期目标与项目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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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3 与政府合作实施江西村级扶贫规划项目

(1)项目背景。

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实施村级扶贫规划项目是由国务院扶贫办发起的开展扶贫模式创新的试点之一。国务院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提到“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非政府组织参与和执行政府扶贫开发项目”。为此,经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财政部和亚洲开发银行共同达成协议,决定在江西省乐安、宁都、兴国三个县开展“非政府组织与政府合作实施村级扶贫规划试点的技术援助项目”。亚洲开发银行和新加坡国际金鹰集团为项目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该项目的基本思路是由江西省扶贫办提供11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全权委托中国扶贫基金会组织招标选择合作对象,亚洲开发银行提供100万美元用作该项目的设计和示范推广。项目自2006年4月-2009年9月实施。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将政府扶贫资金委托NPO进行管理,并以招标的方式选择更多NPO来具体实施政府扶贫计划,这也是对中国财政扶贫资金现有管理体制的一个新的尝试。按照项目设计,中国扶贫基金会具体承担该项目中的试点部分,即由中国扶贫基金会招标选择并管理NPO实施村级扶贫规划试点项目。NPO招标选择活动由中国扶贫基金会组织开展,并在评选委员会的支持下提供选择的具体名单。中国扶贫基金会通过采取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标的方式,分两批在全国招标,共选择了9家非营利组织(NPO)来实施16个村的项目。宁夏CEPA在招标中取得了在江西省金竹畲族乡的三个贫困村开展扶贫项目的资格。

(2)项目目标与内容。

该技术援助项目的主要目标是通过非营利组织(NPO)参与实施政府资助的村级扶贫规划项目,创建和示范非营利组织参与政府扶贫项目的机制和模式,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政策建议;项目内容主要是由亚洲开发银行和国务院扶贫办聘请专家负责完成我国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合作从事扶贫活动的综合框架设计、加强非营利组织和政府合作的能力建设、实施试点项目及外部检测与评价。

5.3.2.4 生态文明示范社区建设(宁夏)试点项目

(1)项目背景。

生态文明示范社区试点项目是“绿色长征”的一个组成部分。“绿色长征”是由北京林业大学和美国新一代研究院共同发起并主办,是迄今为止我国规模最大的青少年环保教育宣传和实践项目,涉及全国30多所高校。

生态文明示范社区宁夏盐池试点项目是由香港企业家傅厚泽先生出资支持,由新一代研究院与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奖励在生态建设与保护方面具有创新的宁夏盐池县8个村,项目资金7万元,项目总年限为5年,在每个自然村实施3年,每年新增10个自然村,共分为三期项目,由宁夏CEPA执行。该项目的宗旨是发扬我国农村社区自主创业、自力更生的精神,通过外来专家和有关机构的联手合作,给予社区一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提高社区能力建设,最终帮助社区居民改善他们的行为模式。

(2)项目目标与成效。

项目目标主要为提高社区参与自然资源与环境管理的意愿,提高社区居民环境保护意识、探索居民自我管理生态建设模式、改善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当地社区生态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的成效主要体现在社区生态逐步走向完善,通过农村社区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村容村貌和农村社区居民生活方式有了一定的改观。

5.3.2.5 晨曦计划——扶贫助学关爱传递接力项目

表5-5 晨曦计划——扶贫助学关爱传递接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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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6 “乐农杯”——盐池县农民奋斗创新奖评选活动

宁夏农村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和多样性。面对这样的现实,各地农村社区也存在着多种发展模式。过去的农村发展项目往往比较重视专家学者的作用,常常是由一些专家学者创造一些新的经验,开发一些项目,并在农村社区进行实施与推广。但是这种外源式的发展模式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例如项目开发周期比较长、在当地农村社区的适应性不强、或者是忽视了农民在建设农村社区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等。因此,要想实现农村社区的真正可持续发展,其根本动力只能是来自社区内部,来自社区的人口——居民。这是宁夏扶贫与环境改造中心所倡导的农村社区建设的理想模式——“内源式”发展。2007年在香港乐施会的资助下,宁夏CEPA和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合作开展了“乐农杯”盐池县农民奋斗创新奖的评选活动,共执行两期,项目资金10万元,奖励对象为在农业生产中具有创新性的农民个体、农民群体或农民集体,其目标和成效见表5-6所示。

表5-6 “乐农杯”盐池县农民奋斗创新项目目标与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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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5-1 社会企业家龙治普

现任宁夏扶贫与环境改造中心主任、盐池县外援办主任、宁夏惠民小额信贷服务中心董事长的龙治普出身于农家,是土生土长的盐池人。1984年,他从宁夏农学院畜牧专业毕业后回到盐池,被分配到畜牧局良繁场工作,后担任场长兼技术员。90年代,龙治普在沙漠化最严重的沙边子村担任中科院兰州沙漠研究所沙漠化土地综合整治研究基地主任,一干就是10年。

在担任研究基地主任时,龙治普就注重敞开门搞科研的思路,先后引进国家级、省级高级专家21人参与基地科研工作。先后完成自治区级重点科研项目5项、一般项目6项,落实经费300余万元。基地实验区所在地7.23万亩土地中85%是沙化地,到2000年,试验区已累计完成造林2.4万亩,草原补播改良3.5万亩,建立草原围栏5.2万亩,植被覆盖率由10%提高到50%。1990年初,沙边子村人均纯收入只有90元,亩产不到100公斤,到2001年底,这个村子的人均纯收入达到2314元,土地亩产提高到800公斤,成为了盐池县首富村。在国际荒漠化治沙防止领域,沙边子村基地具有相当的知名度。(3)

《新西部》记者采访龙治普时,问过他这样一个问题:“这么多年来从事农村扶贫与发展工作,你最重要的经验是什么?”龙治普是这样回答的:“参与式扶贫,解决了长期悬而未决的问题——谁才是农村发展的主体。”

过去,在进行治沙试点时,龙治普和他的合作者们注重向农民推广一些新技术,虽然也产生了一定的示范效应,但是总有“墙里开花墙外并不那么香”的疑问,究其根源,在于过去农村发展项目时往往比较注重专家、学者的主导作用。在总结成效时也往往以完成了多少面积,形成了多大规模,引入了多少投资等指标来衡量。至于目标群体是谁,产生了多少效益,却往往被忽略了。在这种模式下,经常的做法是由一些专家学者创造一些新的经验,开发一些项目,然后在农村社区进行实施与推广。可是,专家们的经验一定是农民需要的吗?学者们的项目就真的能推动农村的发展吗?绝大多数目标群体没有受益的项目示范效应意义大吗?这是龙治普和他的团队发现的又一症结。通常情况下,扶贫资源的掌握者,总偏向于将自己的主观意愿强加于扶贫对象,却忽略了贫困群体的实际需要。这种“自上而下”的扶贫方式往往导致了项目决策失误、在农村社区适应性较差、忽视农民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力等后果,难以实现扶贫的目的。

龙治普尝试在扶贫项目开始进行时就让农民参与进来。他首先选择了一个村庄进行了只有9户参与的小额信贷项目,为每户提供资金2000元,由村民自己选择经营项目。经过几年的跟踪调查,发现这种由外部干预式的扶贫到农民参与的内源式扶贫,即自下而上的参与式扶贫方式,效果斐然。

参与式扶贫的经验有两个主要的成果,一方面是解决了农村发展主体的问题,另一方面,它的思路孕育了小额信贷模式的诞生。

无论是从扶贫事业的角度来看,还是以NPO发展的立场考虑,成功运作中的盐池小额信贷模式,都彰显了龙治普与其团队所经营事业的巨大意义。成立了宁夏第一个以扶贫和改造环境为宗旨的非营利组织,创建了被“中国小额信贷之父”杜晓山誉为中国最成功的小额信贷范本,为盐池地区的贫困群体提供了改变自身困境的机会。然而,小额信贷模式的意义还不止于此。

现代非营利组织是建立在国家、市场、社会三元分立的社会结构模式之上的,是公民社会的核心。(4)NPO事业的发展需要政府、企业、热衷公益事业人士的共同支持,经常的思路就是通过向社会和基金会募捐,来维持公益活动。然而,非营利组织发展的软肋就在于太“依赖”外界的“输血性”支持,囿于非营利性质的组织目标而忽略了自身的“造血性”发展。依靠外界资金支持的非营利组织一旦“供血不足”就会立刻陷入瘫痪。盐池小额信贷模式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一方面通过为贫困群体提供贷款使她们增加收入摆脱贫困,另一方面,贷款的利润盈余为非营利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支持,而不必依赖于外界的援助,为公益事业的持续进行奠定基础。

社会企业是商业化和慈善事业的综合体,随着传统的慈善资金、政府拨款资金的来源减少、不稳定,驱使非营利组织投入企业化开发。社会企业家正摆脱依赖慈善捐助的方式转向采用私营部门中常见的商业方式(5)。由于龙治普看到了专家们未曾验证过的可能性,才成立了国内第一家公益控股的小额信贷公司,以商业化运作的方式保证了公益性的目的,他身为银行、通信和社会工作三个领域的生手,却将三种情况控制得很好。他将专业和经验应用于改善他的想法上,他不断地研究、实验,在这之中,他必须面对一张张拒绝的面孔。就这样一路艰辛地走来,龙治普成为了一名社会企业家。2004年,龙治普获得“中国首届消除贫困奖”个人奖项——奋斗奖。2007年,宁夏扶贫与环境改造中心入围“2007年度Alcan可持续发展奖”,这是中国机构首次获得这一全球性奖项。

背景资料5-1 宁夏扶贫与环境改造中心接受国际机构援助项目的资金情况

*1997年德国米泽瑞(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主持)资助资金10万元人民币,支持盐池县花马池镇高利乌素村社区综合发展项目,支持养殖暖棚建设和小额信贷。

*2001-2010年加拿大国际发展中心(IDRC)资助盐池县以农民为主体的技术开发项目和农民组织建设项目,共分三期,投资150万元人民币。

*2003年澳大利亚驻中国大使馆资助高沙窝镇高沙窝行政村马场自然村社区综合发展项目,支持节水灌溉、人工种草、草原围栏、养殖暖棚建设等,资助36万元人民币。

*2004-2005年,法国沛丰提供3万美元支持小额信贷服务中心制作了贷款跟踪软件(Kredits Loan Tracking System),并提供系统信息管理培训。

*2006年澳大利亚使馆资助盐池县农民组织建设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人民币。

*2006年由日本协力银行提供支持的财政分权试点项目,项目在盐池县王乐井乡曾记畔村实施,项目提供社区发展资金20万元人民币,为148户农户进行资金扶持。

*2007年国际计划资助资金10万元人民币,支持中国西部农村发展与资源管理会议费用。

*2007年福特基金会提供资金支持的盐池县妇女领导能力培训项目,项目资金5万元人民币。

*2007-2008年中心获得加拿大铝业集团全球可持续发展奖励项目,获得奖励培训资金1.5万美元。

*2007-2009年由亚洲基金会提供资金支持,在王乐井乡曾记畔村开展的推动社区公共参与项目,项目资助金额9.6万美元。受益人口2100人。项目包括人畜饮水,太阳能温棚,社区基金等。

*2007-2008年由香港乐施会资助“乐农杯”盐池县农民奋斗创新奖,共执行两期,奖励32名在农业生产中具有创新性的农民,项目资金10万元。

*2008-2009年,由香港企业家傅厚泽先生支持的生态文明示范项目,奖励在生态建设与保护方面具有创新的盐池县8个村子,项目资金7万元。

*2008年嘉道理基金会资助资金300万,在同心县支持开展小额信贷项目。

背景资料5-2 宁夏CEPA2006-2008年度收入支出表(6)

宁夏CEPA2006年收入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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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CEPA2007年收入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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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CEPA2008年收入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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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资料5-3 宁夏CEPA2006-2008年度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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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CEPA2006年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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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CEPA2007年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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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CEPA2008年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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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本章没有单独注释的数据,均来源于宁夏扶贫与环境改造中心网站以及实地调研,文中不再单独注释。

(2)草根NPO是指一些具有社团法人地位的地方NPO,如农村扶贫经济合作社以及科研、文化团体,行业组织等;还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如地球村、NPO信息咨询中心等,以及大量未获得合法身份但活跃在城市与农村社区的民间组织。这种类型的NPO具有纯民间性质,数量众多,但多数规模和实力较小,生存条件艰苦。

(3)陈小玮.扶贫重在参与[J].新西部,2008年第10期.

(4)程昔武.非营利组织治理机制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5)【美】迪斯(Dees,J.G.)著,颜德治等译.企业型非营利组织[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6)本财务报表及后续财务报表均引自宁夏扶贫与环境改造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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