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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支出与寻租

时间:2022-06-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章 代议民主制中的利益集团前文第八章在或然论投票行为假设下讨论两党竞争中的竞选运动支出时,曾经把选民的捐款行为与其改变候选人竞选纲领进而提高自身预期效用水平的可能性联系起来。上述争执所关注的焦点在于进一步界定由寻租所导致的浪费性支出,而不在于探讨寻租行为本身。

第十章 代议民主制中的利益集团

前文第八章在或然论投票行为假设下讨论两党竞争中的竞选运动支出时,曾经把选民的捐款行为与其改变候选人竞选纲领进而提高自身预期效用水平的可能性联系起来。除此以外,一些公共选择经济学家还认为,政府可以用来提高个人——在这里通常是利益集团[1]——预期效用水平的手段不仅仅在于其政策主张可能会改善经济的配置效率,而且还有可能通过许诺并在其执政后确实帮助创设、提高或者保护某一利益集团的垄断地位,从而保证该利益集团获得更多的垄断租金,虽然这会损害集团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的利益,政府这样做实际上是在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正因为政府可以创造并分配垄断租金,从而使得不同利益集团不惜采取贿赂手段以求获得政府政策上的倾斜。学者们通常把不同个人或者利益集团对政府政策施加影响进而追逐政府创造的垄断租金的行为称为寻租。

第一节 寻租理论概述

在经济学史上,第一个尝试系统讨论寻租行为的经济学家是戈登·塔洛克(1967c),但是,寻租这一概念却是由安娜·克鲁格(1974)首先提出来的。下面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有关寻租理论的一些基本内容。

假设经济中存在某一垄断企业,并且该企业垄断地位的获取还要依赖于政府对其行为的保护。如果没有政府的保护,该企业所在的行业将会是完全竞争的。假设该企业的边际成本为常数。在完全竞争条件下,该企业作为价格的接受者将面临如下形式的最大化问题:

其中p为企业产品的价格,Q为企业产品的数量,MC为企业的边际成本。为简单起见,令MC为某一常数。

考虑(10.1)式,当二阶条件得到满足时,企业将遵循下述一阶条件选择产量水平:

p=MC       (10.2)

如果该企业由于受到政府保护而获得了垄断地位,此时企业将面临如下形式的最大化问题:

考虑(10.3)式,如果二阶条件能够得到满足,则有下述一阶条件等于零:

令该企业处于完全垄断条件下所选择的产量水平为Qm,价格水平为pm;令该企业处于完全竞争条件下所选择的产量水平为Qc,价格水平为pc,因为<0,所以有Qc>Qm,pc<pm成立。将以上分析制成图,如图10-1所示。

图10-1 垄断与竞争条件下厂商的选择

经济学家通常把图10-1中的三角形面积B看做是由于垄断所导致的社会福利损失,把图10-1中的矩形面积A看做是从消费者到垄断企业的财富再分配。如果企业处于完全竞争条件下,其利润水平将会是零;如果企业处于垄断条件下,其利润水平相当于图10-1中的矩形面积A。因此,A通常被描述为该企业借助垄断因素而获得的租金。公共选择经济学强调,为了追求垄断地位进而瓜分相当于图10-1中矩形面积A的垄断租金,不同企业会争相投入资源贿赂政府官员。

正是因为考虑到上述因素,塔洛克(1967c)指出,除了相当于图10-1中三角形面积B的损失以外,不同企业为了寻求政府对其垄断地位的保护而投入的资源也构成寻租的社会成本。与塔洛克的观点略显不同,布坎南(1980a)还考虑到政府官员可以借由垄断租金的创造和分配而得到好处,并且把由寻租行为所造成的社会资源浪费划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不同的企业或者利益集团为追逐垄断地位而付出的努力和支出;

二是政府官员为获得创造和分配垄断租金的权力而付出的努力和支出;

三是某些企业或利益集团的寻租活动将促使政府保护他们的垄断地位,因而会造成如图10-1中三角形面积B的社会损失。

虽然从法律角度来看,行贿和受贿属于违法行为,应该依法予以严惩。但是,公共选择经济学家在讨论寻租问题的时候,通常不会特别强调贿赂行为本身所具有的法律和伦理学意义,也不会把不同利益集团为了追逐垄断租金而向某些政府官员提供的贿赂资金看做是一种社会资源浪费。如果利益集团用于贿赂的资金可以毫无成本地流向那些有能力创造和分配垄断租金的政府官员手中,那么,贿赂在经济学上就仅仅意味着一种财富的再分配,而不会造成社会资源浪费。在讨论贿赂问题的时候,公共选择经济学家更加关注的往往是,伴随着利益集团的贿赂行为,政府官员为了获得创造和分配垄断租金的权力而展开的竞争。他们认为,政府官员之间的竞争所耗费的时间和金钱构成社会资源浪费的一种形式。

为经济学家所广泛关注的问题还有,政府创造的可供分配的垄断租金是否会被那些为了瓜分这一垄断租金而进行的浪费性支出全部挥霍掉。如果所有参与寻租的行为主体——在这里通常是利益集团——都是风险中性的,并且可以自由地进入和退出任意寻租过程,经济学家预期,利益集团为了追逐垄断租金而选择进入某一寻租过程的行为将会一直持续到使得边际上的进入和退出行为是无差异的,此时,政府创造的可供分配的垄断租金将会被各种浪费性支出全部挥霍掉。如果放松风险中性假设,放松自由进入和退出任意寻租过程的假设,为了追逐垄断租金而付出的各种浪费性支出,其总额也可能会大于或者小于政府所创造的垄断租金。

第二节 几种典型的寻租行为分析

前文分析指出,由于个人(通常是利益集团)的寻租行为,政府有可能会通过创设、提高或者保护某一个人(通常是利益集团)的垄断地位而创造并且分配垄断租金。下文具体介绍为公共选择经济学家所关注的几种典型的寻租行为,包括促使政府对某些特殊行业制定规制策略,促使政府颁布对外贸易的关税和配额制度,促使政府制定支出计划,等等。

此外,在下文的分析过程中还将论及一些经济学家的争执,他们争执的焦点在于,讨论寻租问题时所论及的创造和分配垄断租金的政府到底是指经由投票过程选举产生的政治家,还是指政府机构中的“官僚”。赫什莱弗(1976)在研究政府规制中的寻租行为时特别强调,那些在现行立法框架下实施管制的行为主体是典型的“官僚”,而不是通过投票过程选举出来的政治家。其实,无论是政治家还是“官僚”,只要能够创造和分配租金,都会引发相关利益集团的寻租行为。上述争执所关注的焦点在于进一步界定由寻租所导致的浪费性支出,而不在于探讨寻租行为本身。如果寻租行为仅仅发生在投票过程中,寻求租金的利益集团所投入的不过是自己的选票,乃至竞选捐款和院外活动中的浪费性支出等。如果利益集团的寻租对象是政府“官僚”,还要考虑到投入资金拉拢政府官员所发生的各种浪费性支出。

一、政府规制与寻租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遇到这样一些行业,这些行业的企业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其平均成本是不断下降的,从而使得该行业的全部产量都由一家企业提供时才是最有效率的,具有类似特点的行业被经济学家称为自然垄断行业。传统的西方经济学主张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政府规制,那些持传统观点的学者声称,他们之所以建议把自然垄断行业当做政府规制的对象,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其垄断优势进而达成某种非效率的经济结果。而公共选择经济学家则主张把政府的规制行为视为利益集团寻租行为的结果,相关的公共选择文献往往把追逐垄断租金的行为主体划分为消费者和生产者两大利益集团。

在萨姆·佩尔兹曼(1976)的模型中,一个追求预期选票数量最大化的政治家会通过他在政府规制方面的相关政策承诺来拉选票,而消费者利益集团和生产者利益集团会通过参与投票过程追逐某一垄断租金。假设政府针对某一行业的规制政策使得该行业企业能够为自己的产品制定的价格水平为pg,且pg通常要高于该行业企业的边际成本MC,假设MC为某一常数,如图10-2所示:

图10-2 政府规制与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利益争执

在图10-2中,pg表示政府为某一行业设定的规制价格,Qg表示受规制行业的产量水平,pc表示完全竞争条件下该行业的价格水平,有pc=MC。

在佩尔兹曼看来,生产者利益集团通过寻租过程得到的利益增加相当于图10-2中的矩形面积A,消费者利益集团通过寻租过程遭受的利益损失相当于图10-2中的梯形面积(-A-B)。假设追求选票数量最大化的政治家其预期的选票数量受到消费者利益集团和生产者利益集团利益变动情况的影响,则该政治家的最大化问题将采取如下的形式:

其中,V表示政治家在投票过程中预期得到的选票数量。

考虑(10.5)式,如果二阶条件能够得到满足,则有下述一阶条件等于零:

政治家将根据(10.6)式为某一行业设定规制价格pg,使得自己由于规制价格在边际上的波动Δpg从生产者利益集团得到的选票数量变化,刚好被从消费者利益集团得到的选票数量变化所抵消。

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佩尔兹曼(1976)又进一步得出结论,完全垄断行业和完全竞争行业要比那些既存在垄断因素又存在竞争因素的行业,在政治上更加容易引致政府规制。因为那些既存在垄断因素又存在竞争因素的行业,其产品价格往往是比较适中的,在这种情况下引入政府规制并不能够给生产者利益集团或消费者利益集团带来更大幅度的利益变化,因此也就更加不容易诱发寻租行为。而政府采取规制政策干预完全垄断行业和完全竞争行业的时候,往往能够给消费者利益集团或生产者利益集团造成更大幅度的利益变化,因此也就更加容易诱发寻租行为。佩尔兹曼的这一结论有助于解释在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对竞争性行业的政府干预。

二、关税、配额与寻租

与对政府规制政策的理解相类似,一些公共选择经济学家也主张把政府对于进出口贸易的限制性政策,比如关于进口关税和进出口配额的有关规定视为不同利益集团寻租的结果。

图10-3 关税与垄断租金

在图10-3中,假设SM为政府不收取任何关税时进口产品的供给曲线,S′M为政府收取一定数额的关税以后进口产品的供给曲线,Sd为国内产品的供给曲线。令S为政府不收取任何关税时该产品的总供给曲线,S是Sd和SM两条供给曲线的水平加总。令S′为政府收取一定数额关税以后该产品的总供给曲线,S′是Sd和S′M两条供给曲线的水平加总。令D为该产品的总需求曲线。当政府不收取任何关税时,产品市场上供求相等决定的均衡价格水平为p0,均衡产量水平为Q0。当政府收取一定数额的关税时,产品市场上供求相等决定的均衡价格水平为pi,均衡产量水平为Qi,其中,进口产品的均衡产量为QM,国内产品的均衡产量为Qd,且满足Qi=QM+Qd

通过对进口商品征收一定数额的关税,政府能够得到相当于图10-3中矩形piabc面积的关税收入,国内生产者获得相当于图10-3中倒梯形pideP0面积的垄断租金,同时还会造成相当于图10-3中三角形hfg面积的无谓损失。当政府颁发数量为QM的进口许可证时,所导致的经济结果与收取关税的情况大致相同,只是颁发进口许可证时,政府创造的垄断租金被那些拿到许可证的企业获得。

公共选择经济学认为,政府之所以会通过征收关税或者分配进口配额的办法创造垄断租金,正是那些试图瓜分该垄断租金的利益集团通过各种不同形式的寻租行为诱使所至,并且寻租行为本身还会不可避免地造成某些浪费性支出。安娜·克鲁格(1974)考察了政府实行进口配额时由不同利益集团的寻租行为可能造成的浪费性支出,并将其归纳为以下四项:

一是按照企业生产能力分配进口许可证时,会造成生产能力的过度开发;

二是按照申请者人数分配进口许可证时,会导致过度的进入和企业规模较小的状况;

三是不同利益集团为获得进口许可证在院外活动方面付出的努力,以及为贿赂海关官员造成的浪费性支出;

四是不同的政府官员为争取那些能够收受贿赂的职位而展开的过度竞争。

三、政府支出与寻租

除了政府规制和贸易管制等手段以外,公共选择经济学还认为,政府可以通过改变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数量,为特定的个人或者利益集团创造和分配垄断租金。有些公共选择经济学家甚至更为极端,他们把政府的全部财政预算都视为能够提供给利益集团竞购的数额巨大的垄断租金。

在一些学者看来,那些千方百计寻求政府合同的利益集团总是不会放过为竞选活动提供捐款的机会,而政府的合同最终也总是会流向那些提供了竞选捐款的利益集团。扎尔德科西(1985)的经验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为上述观点提供了证据。根据扎尔德科西的结论,某家企业为竞选过程提供的捐款总额,与该企业所属的行业受到政府规制的情况是正相关的,与该企业对于政府产出的购买情况也是正相关的。

第三节 利益集团与政治市场的效率

正如我们通常会对利益集团采取某些带有偏见色彩的态度一样,前文介绍的模型也把利益集团描绘成不惜损害其他个人和群体的利益,甚至采用违法手段“贿赂”政治家或者有关的政府“官僚”,以求帮助自己追逐高额垄断利润的经济行为主体,并且认为利益集团的寻租行为可能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但是,加里·贝克尔(1983,1985)的模型所描述的利益集团,或者按照他本人的做法将其称为压力集团,却与上述观点不同。对于利益集团,贝克尔采取了更加中性的立场,并且认为由利益集团的行为选择所构成的市场是有效率的。

贝克尔的压力集团模型关注的是政府如何决定税收和补贴规模的问题。假设税收、补贴、管制、政府投资等各项政策工具都可以对不同利益集团的福利水平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贝克尔认为,尽管政府行为可以采取各种不同的形式,但其结果不外乎是,要么直接或间接地对某些利益集团提供某一数额的补贴,要么直接或间接地对某些利益集团征收某一数额的税款。假设每一个利益集团都将利用政治压力迫使政府为其增加补贴或减少税收,增加的补贴数量及减少的税收数量就是该利益集团施加政治压力所获得的收益,假设利益集团利用政治压力的边际收益是递减的。在上述假设条件基础上,贝克尔认为,对于任意的利益集团I都有下式成立:

其中,Ps表示得到补贴的各个利益集团所施加的政治压力,Pt表示被迫缴纳税款的各个利益集团所施加的政治压力,ns表示得到补贴的利益集团的总人数,

当存在利益冲突时,每一个利益集团都会选择施加某一水平的政治压力,以便争取政府相关政策的倾斜。任意利益集团I关于政治压力的生产函数可以表示为:

PI=Φ(mI,nI

(10.8)其中,PI表示利益集团I向政府施加的政治压力,nI表示利益集团I的成员人数,mI表示利益集团I为生产政治压力所花费的成本,包括对候选人的捐款和用于院外活动的资金,甚至还包括用于贿赂政府工作人员的款项,等等。

根据贝克尔的分析,当上述模型处于均衡状态时,每一个利益集团额外施加政治压力所付出的边际成本,与通过施加额外的政治压力从税收减少或者补贴增加中所得到的边际收益相等。贝克尔通过对利益集团行为选择的分析得出结论,政治市场是有效率的,政府趋向于选择更加有效的政策手段,以便在不同的利益集团之间进行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利益集团之间的竞争会促使政府部门提高工作效率。

贝克尔并没有把那种有利益集团参与的政治活动仅仅理解为某种形式的再分配。在他看来,即便有利益集团参与其中,即便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利益冲突,其行为选择的结果也可能会促使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状况得到改善。

当然,贝克尔的压力集团模型也毫无例外地遭到来自不同经济学家的批评,其中,最为严厉的指责是,该模型在某种程度上偏离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的传统,贝克尔所构造的“世界”更接近于前文曾经提到过的有机整体观念。

第四节 利益集团内部成员的行为选择

前文介绍利益集团的寻租行为时,曾经把每一个利益集团从整体上看做是一个经济行为主体,着重分析不同利益集团对于政府的政策取向可能施加的政治影响。本节尝试把利益集团看做是拥有共同利益目标的个人所形成的组织,遵循美国经济学家曼瑟尔·奥尔森的研究框架,分析同一利益集团内部个人的行为选择,探讨个人为什么会在一定程度上选择更有利于集团整体的行动。奥尔森在他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和《国家的兴衰》两本著作中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阐述。

在奥尔森看来,组织的实质之一就在于它提供了某种不可分的、普遍的利益。个人之所以会选择结成一个集团行动,恰恰是因为他们拥有共同的利益目标,形成利益集团最根本的动力在于对共同的利益目标的追逐。因为集团中所有成员的利益目标都是相同的,当其中任意一位成员的目标达成的时候,所有其他成员的目标也都达成了。比如,工会组织有效地改善了工人与资方的谈判力量,这将有利于工会中的每一位工人。正因为如此,利益集团共同的利益目标对于集团中的所有成员就像是一种公共产品。利益集团的存在总是要花费一定的成本进行维持,这些成本的付出其目的恰恰在于生产公共产品——追逐所有成员共同的利益目标。但是,当利益集团真正建立起来的时候,人们就会发现,集团内部成员之间除了拥有共同的利益目标之外,每一位成员显然也拥有不同于其他个人的私人利益,这就促使集团内部成员产生搭便车的倾向。在奥尔森看来,当利益集团已经存在的时候,它所面对的问题就变成如何更加有效地抑制集团内部成员的搭便车行为。

依照奥尔森的分析,利益集团总是要依靠某些“独立的‘选择性’的激励”来促使个人采取更加有利于集团整体的行动,从而在某种程度上避免集团内部的搭便车行为。奥尔森还通过对现实生活中不同利益集团的观察为自己的观点提供证据。以工会组织为例,现代工会制度曾经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依靠政府颁布法令采取某些强制措施,比如在全国范围内要求所有工人限期加入工会,约束企业只能雇用工会会员等;在工会发展的初期,甚至还曾经借助工人纠察队,利用非法的暴力手段强迫其他工人采取共同行动;时至今日,某些国家的工会组织还通过为其成员提供各种非集体收益,比如各种形式的保险,或者保证工会成员在与企业签订工作合同的同时获得资深工人的权利。工会组织总是尽可能地采用各种形式的“独立的‘选择性’的激励”来吸引工人成为工会会员,并缴纳一定数量的会费。奥尔森通过分析美国工会发展的历史得出结论,当工会组织采取较为强硬的“独立的‘选择性’的激励”手段时,通常能够得到较为迅速的发展,并且其规模也相对较大;当工会组织不能采取过于强硬的“独立的‘选择性’的激励”手段,比如政府应某些工人和企业的要求决定通过法律途径保障非工会成员工作的权利时,工会组织的发展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抑制。

奥尔森得出结论,小规模的利益集团由于人数较少,更加容易自愿组织起来并采取某些共同的行动。大规模的利益集团由于人数众多,其内部成员之间的搭便车问题会更加严重,为了把所有成员组织起来所采取的“独立的‘选择性’的激励”也将更加复杂和难以实现。

第五节 简单评价

本章粗略地介绍了代议民主制中的利益集团。学者们一方面从总体上分析了不同利益集团的寻租行为,以及由各种寻租行为所导致的政治结果;另一方面遵循方法论个人主义原则,从其内部不同个人的行为选择出发去理解利益集团整体。但是,经济学家在进行分析的时候,往往忽略这一研究框架隐含的逻辑问题。

前文曾经提到,公共选择经济学特别强调方法论个人主义原则,反对直接为政府寻找社会福利函数的做法。这一领域的学者常常强调,社会整体在宏观上表现出来的所有现象都是个人行为选择的结果。这一特点在前几章的分析中得到一定程度的突出,比如在分析不同的投票规则时我们曾经强调,同一集体选择过程采用不同的投票规则其结果往往会有所不同,至于投票结果是否符合某一社会福利函数的要求,并不是模型分析的约束条件,虽然还是有很多学者热衷于探究某一政治结果是否满足帕累托效率标准。但是,公共选择经济学家在分析寻租行为的时候,却常常把利益集团从整体上看做是一个经济行为主体,很多学者都采用类似佩尔兹曼的做法,直接为利益集团寻找某种形式的目标函数,这种做法仿佛与公共选择经济学反对从整体上寻找社会福利函数的观点相互矛盾,虽然奥尔森也注意到了利益集团内部的个人行为选择。

基本概念和术语

利益集团 寻租

思考题

1.请简要介绍公共选择经济学是如何理解利益集团的寻租行为的。

2.请比较公共选择经济学与西方主流经济学关于政府规制的不同理解,并谈一谈您自己的观点。

3.请简单介绍公共选择经济学关于贸易管制的看法。

4.请简单谈谈奥尔森等人关于利益集团内部成员“搭便车”行为的分析给您的启示。

【注释】

[1]这里谈到的利益集团更接近贝里(1989,第4页)的定义,指的是那些拥有共同的利益目标并试图对公共政策施加影响的个人的有组织的实体。而不是像前文分析库格林、缪勒和默雷尔(1988)的模型时,把利益集团理解为具有相同偏好和收入的个人形成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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