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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体制的变革

时间:2022-06-1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文化大革命”的10年间,由于“左”的错误思想占据统治地位,加上林彪、江青集团的干扰和破坏,国民经济遭受了重大损失。这得到了毛泽东和中央领导人的赞同。这一转变与当时的国际局势紧密相关。1964年8月,美国又开始对越南民主共和国进行轰炸,直接威胁中国安全。1964年5月11日,毛泽东听取计委关于“三五”计划的汇报时,提出了一个思想,认为国民经济有两个拳头、一个屁股。

文化大革命”的10年间,由于“左”的错误思想占据统治地位,加上林彪、江青集团的干扰和破坏,国民经济遭受了重大损失。然而,全国广大干部、群众对“左”的错误思想的抵制,特别是1971年以后周恩来、邓小平相继主持中央工作,纠正“左”的错误,对国民经济进行整顿,对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因此,10年间国民经济仍保持着不算太慢的增长速度,而且在某些方面还取得了重大成就,“三线”建设极大地提升了西部地区的生产力水平,缩小了东西部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国防尖端与高技术产业取得重大突破;地方工业、社队企业有了很大发展;“四三”方案的实施,形成了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二次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高潮。

从1964年到1980年,我国在内陆的十几个省、自治区开展了一场以战备为中心,以工业交通、国防科技工业为基础的大规模基本建设,称为“三线”建设。所谓三线,是指根据国防与国防建设的需要,将全国由沿海、边疆地区划分为一、二、三线。其中一线指沿海和边疆地区;三线指内陆腹心地区,大致是以甘肃省乌鞘岭以东、山西省雁门关以南、京广铁路以西和广东韶关以北的区域;二线指介于一、三线之间的中部地区。“三线”建设前后持续10余年,其规模之大,时间之长,动员之广,在我国建设史上是空前的,对以后的国民经济结构和布局,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国际局势的变化与“三线”建设的决策

1963年2月,国家计委开始研究编制“三五”计划时,李富春提出,第三个五年计划的奋斗目标应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的吃穿用。这得到了毛泽东和中央领导人的赞同。然而,到1964年,毛泽东却改变了原来的想法,从最初强调注重于解决吃穿用,而转向强调加强战备,提出要下决心搞好“三线”建设。这一转变与当时的国际局势紧密相关。

进入20世纪60年代,中国的周边局势骤趋紧张。60年代初,美国在台湾海峡军舰、飞机不断侵犯中国海领空,进行军事挑衅。在美国支持下,台湾国民党当局也一再叫嚣“反攻大陆”,并不断袭扰大陆。1962年10月,在中印边境东、西两段,印度军队同时向中国军队发动大规模进攻,我边防部队被迫进行自卫反击,收复了被占领土。1964年8月,美国又开始对越南民主共和国进行轰炸,直接威胁中国安全。在北边,随着中苏关系的恶化,中苏两国接壤的7300多公里的边境线气氛也紧张起来,边境争端事件不断发生。中国周边局势的恶化,使毛泽东不能不更多地考虑国家安全问题。正在这个时候,1964年4 月25日,军委总参谋部作战部就经济建设如何防备敌人突然袭击提交了调查结果报告,这份报告列举了这方面的一些严重问题,如中国的工业、大中城市过于集中在沿海地区,主要铁路枢纽、桥梁和港口码头也多在大中城市附近,所有水库的紧急泄洪能力都很小,这些都不利于应付敌人的突然袭击。这份报告送到毛泽东手上时,时间恰好在国家计委向毛泽东汇报“三五计划初步设想”前后。毛泽东关于“三五”计划的战略考虑也正在这段时间发生变化,应该说在周边局势日趋紧张的背景下,这份报告对毛泽东战略思想的变化起了很大的作用。

1964年5月11日,毛泽东听取计委关于“三五”计划的汇报时,提出了一个思想,认为国民经济有两个拳头、一个屁股。农业是一个拳头,国防工业是一个拳头,基础工业是屁股。要使拳头有劲,屁股就要坐稳,显然提高了国防工业的地位。5月至6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进一步提出,只要帝国主义存在,就有战争危险。决定战争胜利的不是原子弹,而是常规武器。据此,他提出要搞“三线”工业基地的建设,一、二线也要搞点军事工业。这个建议,得到与会者的一致拥护。根据这个建议,国家计委重新修改了“三五”计划的初步设想,于1965年3月草拟了“三五”计划安排情况的《汇报提纲》。这个提纲提出了以备战和“三线”建设为核心的关于第三个五年计划的安排原则,强调第三个五年计划是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关键时期。必须从应付战争出发,争取时间,着重解决好改变布局、加快“三线”建设,首先是国防建设;大力发展农业,大体解决吃穿用;加快建设以钢铁和机械为中心的基础工业,把屁股坐稳;猛攻科学技术关,有重点地掌握60年代的新技术等问题。这份《汇报提纲》意味着加快“三线”建设决策的确立。

二、“三线”建设的部署和实施

“三线”建设的最终目的,是要建设一个工农结合、为国防和农业服务的战略后方工业基地。为此,党中央和毛泽东形成了一系列重要的经济建设指导思想。首先,强调加强“三线”建设时要做两手准备,即战备和长期建设,“一方面备战,一方面还要搞长期规划,要备战和长期结合”。其次,还要注意到照顾人民的利益,对老百姓不能搞得太紧张。总之,第一是老百姓,第二是打仗,第三是救灾。后来毛泽东把它概括为“备战、备荒、为人民”。

根据这些指导思想,“三线”建设在基本建设投资结构的安排上,首先是满足国防工业和交通运输关键项目的资金需要,在这一前提下安排好基础工业和机械工业建设的投资以及其他方面的投资;在建设的布点与选址上,则确定的是靠山、分散、隐蔽原则。按毛泽东的说法,就是“依山傍水扎大营”,大分散、小集中。“三线”建设本身就是“大分散”,但项目适当集中,以利生产协作。还要充分利用“三线”地区原有小厂或经济调整时期停建缓建的工程,以节约耕地,节省投资,争取时间。

“三线”建设的总体部署,确定分阶段实施。首先集中人、财、物,以西南的川、黔、滇和西北的陕、甘为主攻方向,然后向中南“三西”地区(湘西、鄂西、豫西)推进。1965年,“三线”建设拉开帷幕,1966年大规模展开,形成“三线”建设的第一次建设高潮,建设取得很大进展。在西北、西南三线部署的新建、扩建、续建的大中型项目达到300余项,涉及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化学、建材、纺织、轻工等工业,及铁道、交通、民航、水利等工程,其中重要项目有攀枝花钢铁工业基地,成昆铁路,以重庆为中心的常规兵器工业基地,以成都为中心的航空工业基地,以重庆至万县为中心的造船工业基地,陕西的航空工业、兵器工业基地,甘肃的航空工业基地、酒泉钢铁厂等。但是,“文化大革命”的爆发,打乱了“三线”建设的规划进程,“三线”建设陷入瘫痪半瘫痪状态。

1969年3月,中苏两国在中国黑龙江珍宝岛发生大规模边界武装流血冲突,苏联又扬言要对中国实施核打击。面对严峻的战争威胁,毛泽东号召要准备打仗,由此掀起全国大规模的战备高潮。因“文化大革命”而陷入瘫痪半瘫痪的“三线”建设作为战备的主要任务迅速得到恢复、扩大,形成了1969~1971年的“三线”建设第二次高潮。“三线”建设的多数项目都是在这一时期投入或建成的,这些项目以国防工业和为其配套的一大批民用工业新建工程为主,还有因“文化大革命”干扰而未能完成的一批续建工程,包括成昆、湘黔、襄渝、南疆、青藏(西宁至格尔木段)、阳安、京原、焦枝、枝柳铁路,湖北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湖北十堰第二汽车厂,四川西昌航天发射基地等。

这次“三线”建设的高潮,带动了国民经济由“文化大革命”前期的停滞不前和倒退向相对有序的建设转化,但也产生了不少问题,最突出的是建设规模过大,尤其是军事工业的盲目上马和扩大,严重占用了民用工业的资金、设备和人力。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由于中苏边境冲突后为加强战备更得到强调,这突出地体现在1970年的年度计划和第四个五年计划中。1970年计划规定用于“三线”建设的投资和项目占全国计划的一半以上,争取在1972年把战略基地基本上建设起来。“到1975年,大三线地区将建成一个部门比较齐全、各有特点、工业和农业发展的强大的战略后方”。“四五”计划又是一个各项指标偏高的计划,同时提出“三线”地区国防科技工业的投资每年达到25亿元,比“三五”计划期间的年均投资增加48%。二是过度紧张的战备使林彪集团的权力急剧膨胀起来,他们直接插手国务院部委工作,对这一时期经济建设产生严重影响。他们提出一个庞大的国防计划,接着在“三线”地区安排了一大批军工建设项目,军事工业生产盲目扩大,使得因“文化大革命”本已不正常的国民经济体系雪上加霜,更加混乱。

1971年9月林彪集团出逃事件发生后,周恩来主持中央工作,针对前一时期因“文化大革命”动乱和过分强调战争威胁造成的问题,进行了经济调整,主要是加强统一领导,健全规章制度。与此同时,国际形势趋于和缓,也要求改变原来以战备为中心进行“三线”建设的战略。由此,“三线”建设进入收尾阶段。国家经济建设中心由“三线”地区适当向沿海地区转移,扩大对农业和解决人民生活问题的投资。1975年10月,国家计委在《十年规划要点》中确定的第五个五年计划“三线”建设任务,主要是充实和加强,而不是铺新摊子。1976年1月,李先念在全国计划会议上呼吁,要十分重视搞好“三线”建设,充分发挥已经建设起来的生产能力,把“三线”建设成硬三线。当时,“三线”建设有不少遗留问题尚待解决,“三线”地区已建成的生产能力要充分发挥,形成整体优势,也还需要必不可少的后续投入。然而李先念的呼吁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它的落实在无形中打了折扣。

三、“三线”建设的成就与问题[1]

1.“三线”建设的成就

历时10余年的“三线”建设,国家投入了巨额资金。1966~1978年间,“三线”地区基本建设投资累计1623.20亿元,占同期全国基本建设投资总额3999.78亿元的40.58%。到70年代末,三线地区的工业固定资产由292亿元增加到1543亿元,增长4.28倍,约占当时全国工业固定资产的1/3。[2]“三线”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原本基础工业薄弱、交通落后、资源开发水平低下的“三线”地区,初步建成了以能源交通为基础、国防科技为重点、原材料与加工工业相配套、科研与生产相结合的战略后方基地。

第一,“三线”建设建立了巩固的国防战略后方。“三线”建设期间,“三线”地区建立了雄厚的国防科技工业生产基础和一大批尖端科研试验基地,如以重庆为中心的常规兵器工业基地体系,分布在四川、贵州、陕西的电子工业基地,四川等地的航天工业基地等。由过去只能生产一般轻兵器、电子元器件、雷达通讯导航设备和一般歼击机等,到逐步形成了生产门类齐全、综合配套能力强、能制造重兵器和坦克车辆、高级歼击机以及战略武器等重大军品的科研、生产、试验基地。1975年,“三线”地区国防工业固定资产、技术力量和设备水平都超过了一、二线地区,在整个国防工业的生产能力中,“三线”地区占50%以上,其中核工业约占全国的70%,航空工业占全国的60%,兵器和航天工业约占全国的一半。“三线”地区成为我国巩固的战略后方。

第二,“三线”建设使比较落后的“三线”地区,在短时期内初步建立了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生产体系,形成了一批新的工业基地和可观的生产能力,提高了“三线”地区的生产力水平。

在交通运输方面,先后建成了一批重要的铁路、公路干线和支线。从1965年起相继建成的川黔、贵昆、成昆、湘黔、襄渝、阳安、太焦、焦枝和青藏铁路(西宁至格尔木段)等10条干线,加上支线和专线,共新增铁路8046公里,占全国同期新增里程数的55%,使“三线”地区的铁路占全国的比重,由1964年的19.2%提高到34.7%。这一时期,公路建设也得到很快发展,新增里程数22.78万公里,占全国同期的55%。这些铁路、公路的建设,较大地改变了西南地区交通闭塞的状况,既适应了当时战备的需要,也对以后该地区的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基础工业方面,建成了一大批机械、能源、原材料工业重点企业和基地。1965~1975年,“三线”地区初步形成了重庆、成都、贵阳、汉中、西宁等新的机械工业基地;能源工业主要有贵州六枝、盘县、水城地区和陕西渭北地区的煤炭基地,湖北的葛洲坝水电站,甘肃的刘家峡、八盘峡水电站,贵州的乌江渡水电站,陕西秦岭火电站等;原材料工业方面,钢铁工业是“三线”工业投资最多的,形成了攀枝花、重庆、成都钢铁基地。

第三,“三线”建设还促进了内地省区的经济繁荣和科技文化进步,给内地以后的建设带来了发展机遇。攀枝花、六盘水、十堰、金昌等过去是人烟稀少的荒山僻野,现在成为著名的新兴工业城市。铁路的开通,矿产资源的开发,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内迁,使长期不发达的内地和少数民族地区涌现了几十个中小工业城市,社会经济、文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缩小了内地与沿海地区的各种差距,人民生活水平有一定的增长。

2.“三线”建设存在的问题

由于对战争形势估计过于严重和“文化大革命”错误路线的干扰,“三线”建设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第一,在片面强调战备的要求下,建设规模铺得过大,战线拉得过长,超过了国家的承受能力。特别是1969~1971年,新建和内迁的大中型项目达1000多个,资金、设备、原料难以到位,一部分工程只好下马,还有些则长期不能投产,带来了经济损失。

第二,进程过快、过急,有些项目未进行资源环境的调查和论证,就匆忙动工,造成了严重后果。如陕西的一个飞机部件装备厂,投建前未弄清地质条件,结果发生大规模滑坡,损失1000多万元,并留下长期隐患。

第三,过分强调战备需要,忽视经济效益和长期生产要求。一些现代化工业企业远离城市,按照“靠山、分散、进洞”的原则建设在山沟里,造成生产管理、协作十分不便。如设计任务为年产10万辆军用越野汽车的湖北第二汽车厂,被视为安全性要求较高的重点项目,其24个专业厂分为4片布置在东西20多公里、南北10多公里、面积200平方公里的19条山沟的范围内,各片之间都有一定距离,各片各专业厂之间也隔山相望。还有不少企业建在山洞中,阴暗潮湿,严重影响产品质量和职工健康,日用品供应也十分困难。各个企业为了解决生活需要,都必须拿出资金建设“小而全”的商店、医院、学校等封闭社会设施,造成重复浪费。

第四,在“文化大革命”的干扰下,不惜代价地片面追求政治目标,打乱了正常的经济管理制度,造成了一些不应有的损失。如陕西阳安铁路,是我国的第二条电气化铁路,全长358公里,修建中就有1512人受重伤,384人牺牲。

一、国防尖端技术的新突破

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为了增强国力,提高国际地位,中国已经开始了核能和航天等当代国防尖端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进入60年代,美苏两个核超级大国更加紧了核军备竞赛,对无核国家实行核讹诈政策。中国领导人愈加感到了掌握核技术、打破核垄断刻不容缓。1962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以周恩来为首、国务院7位副总理和7位部长级干部参加的中央专门委员会,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统一领导。承担这项任务的中国工程技术人员、工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几乎是在争分夺秒地工作。1964年10月16日,中国终于成功地进行了第一次核试验,成功地爆炸了完全由自己研究、设计和制造的第一颗原子弹装置。与此同时,航天技术也获得了重要突破。

第一颗原子弹装置爆炸成功后,在中央专门委员会指导下,有关各部门制订了一系列计划。二机部(主管核工业)计划首先完成空投原子弹、导弹核武器的试验,争取在1968年进行中国第一颗氢弹爆炸试验,到70年代中期研制成功供地地战略导弹使用的核弹头;七机部(主管航天工业)拟定了在1965~1972年研制出4种地地导弹,同时发展卫星运载火箭的计划;六机部(主管船舶工业)计划在1972年研制成功第一艘中国核潜艇,并下水试航;中国科学院提出,争取在1970年前后发射中国第一颗人造卫星。1965年,中央批准了上述计划,将其纳入了国防科技“三五”计划。

然而,在“文化大革命”的激烈动荡时期,国防科技工作遭到严重的冲击。一方面,国防科技工作的领导人罗瑞卿等被打倒和批斗,科研院所的许多归国专家和技术人员被扣上“资产阶级权威”和“里通外国分子”等罪名,或关押审查或下放劳动,一批重要试验被迫停止,造成严重后果。另一方面,林彪集团利用其所控制的权力,大肆鼓吹极“左”思潮,借口政治和战备需要,发出种种不符合科学常识和客观规律的命令,打乱了原定计划和秩序。面对严峻形势,毛泽东、周恩来批准采取特殊措施,保障国防尖端科技人员的安全,对国防工业系统实行军事管制,规定不准串连、不准夺权、不准停产,进行正面教育。由于有了这些措施的保护,加上广大国防科研人员在困难条件中的坚持和努力,这些高新技术工业部门继续取得进展。

在核工业方面,1966年10月27日,中国成功地完成了第一次导弹核武器试验,实现了原子弹、导弹“两弹结合”。12月28日,氢弹原理爆炸试验取得完全成功,标志着中国氢弹技术的突破。1967年6月17日,中国成功地进行了第一颗氢弹爆炸试验,标志着中国核武器发展进程有了一个质的飞跃,距离进行第一颗原子弹爆炸试验的时间只有2年零8个月。1970年,周恩来向二机部提出了搞核电站的问题,确定建设核电站要采取“安全、适用、经济、自力更生”的方针。1971年9月,中国自己建造的第一艘核潜艇安全下水,这是中国掌握核动力技术,试验原子弹、氢弹成功后,核工业取得的又一项突出成就。除了军事意义之外,发展中国核电事业的经济意义也是很明显的。

在航天工业方面,1965年国防科委提出了开展卫星研制工作的报告,获得中央批准。1968年2月,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正式成立,钱学森任院长。但由于受到了“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运载火箭的研制未能按期完成。1970年1月,一、二两级火箭飞行试验成功,4月24日,中国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东方红一号”发射成功,这是中国航天空间技术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中国从此成为世界上进入航天时代的第一个发展中国家。继“东方红一号”发射成功之后,在空间技术上又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其中最具突破性意义的是返回式遥感卫星的成功研制。1975年11月26日,第一颗返回式卫星在甘肃酒泉发射场成功发射,准确入轨,28日11时安全落在四川预定地区。中国卫星发射技术实现了第二次飞跃。

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是我国国防科技事业发展取得多方面重大突破的一个里程碑阶段,先后制成和试验成功了第一颗原子弹、第一个导弹核武器、第一颗氢弹、第一艘核潜艇、第一颗人造卫星和第一颗返回式人造卫星,为改革开放时期的科学技术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实现现代化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地方工业的振兴

1958年在“大炼钢铁”的同时,全国掀起了“大办工业”的热潮。这次“大办工业”的发端,始于1958年3月的成都会议,毛泽东强调各省在五年、七年或十年内地方工业产值要超过农业产值。为鼓励和支持地方办工业,提出了大中小型规模的企业并举、利用现代技术的“洋”法生产和落后技术的“土”法生产并举的方针。6月,党中央要求各协作区应当尽快地分别建立大型的工业骨干和经济中心,形成具有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的经济区域。中央的决定直接推动了全国“大办工业”热潮的兴起和发展,以致“县县办工厂,乡乡办工厂,规模之大,声势之壮,前所未有”。[3]“大办工业”的热潮,成就了地方工业的第一次大发展。然而,由于不讲科学、盲目办厂,既造成了惊人的浪费和损失,也使地方工业难以为继,很多根本没有办厂条件的,或者亏损严重的工厂不得不关闭。60年代前半期,在国民经济调整中,地方工业随着对整个工业的调整、后退,其发展也受到抑制。

60年代中期,中央重新提出要重视和支持发展地方工业,特别是要重视和支持发展应用适用技术、规模又不大的小钢铁厂、小机械厂、小化肥厂、小水泥厂、小水电站等五种小型工厂。由于许多地区有着发展工业的有利条件,加上专区、县政府的积极性,“五小”工业便很快发展起来,并突破了原来所指范围,“五小”工业的概念遂成为发展专区、县小型工业的泛称。

“文化大革命”期间,尽管整个国民经济遭受重大损失,但是地方工业获得了又一次的发展。两大因素推动了这次地方工业的发展:第一,发展地方工业成为战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多次强调发展地方工业的重要性,打起仗来就可以靠地方自力更生。第二,支援农业,发展农业机械化,成为这一时期大力发展地方工业的又一推动因素。1966年3月,毛泽东提出农业机械化问题以各省、市、自治区自力更生为主,中央只能在原材料等方面,对原材料不足地区有所帮助。4月,中央把支持发展地方工业,特别是支持发展地方钢铁厂、煤矿、电站、机械厂、化肥厂等“五小”工业,作为支援农业的重要任务,要求工业交通各部门及其直属企业都要支持“五小”企业的发展,地方工业更应当把支援农业放在第一位。

为了支持地方工业的发展,中央政府陆续出台了有关的政策和措施。如1970年前后,大刀阔斧地改革权力过分集中于中央的经济管理体制,向地方政府大批下放中央企业,扩大了地方经济管理权限。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还增拨80亿元作为支持地方“五小”工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由省、市、自治区统一掌握使用。规定新建县办企业,在两三年内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因此,“文化大革命”期间,以备战和抓紧农业机械化事业为契机,地方工业重新活跃起来。1967年和1968年两年,因“文化大革命”,地方工业建设受到干扰,但小型钢铁厂的建设仍有可观进展。进入70年代,地方工业发展条件大为改善。1970年,地方工业发展速度之快,前所未有。这一年,有将近300个县、市办起了小钢铁厂,20多个省、市、自治区建起了手扶拖拉机厂、小型动力机械厂和各种小型农业机具配件厂,90%左右的县建立了自己的农机修造厂。全国建成投产的小化肥厂有150个,小水泥厂300个左右,正在建设的小水电站12000多座。1971年,地方工业进一步发展。据统计,全国已有半数以上的县建立了小钢铁厂、小煤矿、小化肥厂、小水泥厂和小机械厂。70年代,“五小”工业和城乡集体工业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成为工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农村社队工业的发展

社队工业是指农村人民公社和生产队所办的工业,其前身是个体农户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副业、手工业。1958年,因要求地方工业总产值赶上和超过农业总产值,农业生产合作社办工业,被视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手段之一,为农村工业的大发展提供了契机。人民公社化实现后,社社乃至队队都出现了办工业的热潮。一个个小炼铁厂、小矿山、小煤窑、小农机修造厂和其他小型工业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全国几乎每一个农村人民公社都兴办了一批小工厂,从业人员达到1800万人,当年工业产值约60亿元。1959年社办工业企业发展到70多万个,工业产值超过100亿元。然而,这种不顾条件的大办社队工业对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损害。

在随后的经济困难和调整时期,政府为了恢复加强农业,对农村人民公社社队工业采取了整顿、收缩的方针。在一个时期内严格限制举办,社队工业因此而连年萎缩,1961年社队工业单位数由上年的11.7万户下降为4.54万户,工业产值下降为19.8亿元;1963年下降为1.07万户和4.2亿元,产值下降到了最低点。

60年代中期,国民经济得到恢复,社队工业也因农业生产尤其是粮食生产的恢复而重新崛起。“文化大革命”期间,除了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刺激和推动外,“文化大革命”中的特殊机遇则成了社队工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从城市到农村安家落户的2000多万名干部、职工和其他城镇居民,“文化大革命”中从机关、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下放的各类人员和来自各地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为农村带来了科学文化知识和大量信息,他们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人民公社办工业或者问计于他们,或者直接聘请他们当顾问、当师傅。他们也踊跃献计献策,出力帮忙。当时,国家工业生产不足,日用品短缺,生产资料也很紧张,用户的需要都很紧急,市场空缺急需填补,社队工厂出产的产品即使质量不好,也不难找到销路。再加上“文化大革命”中农村所受冲击相对要小一些,所有这些造就了农村社队工业再度崛起的有利条件。

“文化大革命”期间,社队企业的规模由小到大,工业门类也越来越多,突破了最初确定的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销售的“三就地”发展原则。在社队工业发达地区,已涵盖了粮食转化行业,农副产品加工行业,小型矿业、能源和建筑材料等行业,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制造、修理行业,传统工艺、各类编织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为大工业协作配套或拾遗补缺的行业,为城乡市场服务的轻纺、五金以及当地土特产加工等行业,供出口创汇或为外贸部门加工服务的行业等。[4]社队工业的总产值由1971年的92.56亿元,增加到1978年的381.97亿元,比1971年增长312.7%。1971年,社办工业在人民公社农、林、牧、副、渔等各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还只有6.9%,1976年已经提高到16.9%。[5]农村社队工业的发展,在满足城乡市场需要,为大工业和人民生活服务,为出口创汇作贡献,多余劳动力实现就地转移以减轻城市压力,促进社会的安定等许多方面所发挥的作用,都是国营工业所不能代替的,也是力所不能及的。当然,发展壮大中的农村社队工业,对国营工业除了有互补的一面,还有竞争和摩擦的一面。

一、技术引进的恢复

“一五”计划期间,由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的经济封锁,中国只能从苏联、东欧国家引进技术。在苏联的帮助下兴建的156个重要项目,奠定了中国工业化的最初基础。50年代末60年代初,中苏交恶,中国从苏联引进技术的道路被断绝。此后,中国同西方国家的关系有所发展,打开了同西方国家贸易往来和开展经济技术交流的路子。1963~1966年,中国政府先后同日本、英国、法国、意大利、联邦德国、瑞典、荷兰等国,签订了总价值为2.8亿美元的80多项工程的合同。这些合同,主要是10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型项目,但多数都是中国所缺乏的关键性的先进技术。“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这一进程被中断。

60年代末70年代初,世界经济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面临着新一轮经济危机,苏联、美国争夺世界霸权的活动遭到越来越多国家的抵制,原有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阵营两大经济体系逐渐趋向解体,代之而起的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日益增多的经济往来。随着中美关系缓和,中国重返联合国,大批西方国家纷纷与中国建交,打破了国际敌对势力长期以来对中国的封锁。这一切扫除了中国发展与西方技术经济交流活动的障碍,从西方国家引进先进技术的工作,重新被提上日程。

二、“四三方案”的拟定和实施

1971年9月,周恩来在毛泽东的支持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他在整顿恢复经济中,把恢复与发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工作,推进从西方国家引进中国需要的先进工业技术,进口急需的机器设备,作为一个重要方面。1972年1月,根据周恩来的指示,李先念听取了余秋里召集国家计委及有关部委负责人研究后的汇报,决定抓住西方国家在经济危机中急于出口的有利时机,针对国内需要,进口成套化纤、化肥技术设备。1月22日,李先念向周恩来报送国家计委《关于进口成套化纤、化肥技术设备的报告》,建议引进我国急需的化纤新技术成套设备4套、化肥设备2套,以及部分关键设备和材料,约需4亿美元。2月5日,经周恩来批示呈报毛泽东,毛泽东立即圈阅批准了这个报告。此后,拟议中的引进规模不断扩大。5月5日,冶金工业部在申请进口一米七大型钢板冷轧机的基础上,建议同时进口配套的热压机,解决国内压钢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8月6日,国家计委根据李先念的批示,正式提出《关于进口一米七连续式轧板机问题的报告》,估计约需4亿美元。11月7日,国家计委又提出一份《关于进口成套化工设备的请示报告》,建议再进口6亿美元的23套化工设备。周恩来在审阅这份报告时,要求将另一份总额为33亿美元的进口方案送他一并考虑。至此,新中国成立后又一次大规模的技术设备引进工作的酝酿已臻于成熟。

1973年1月5日,国家计委向国务院提交了根据周恩来的指示和意图拟定的《关于增加设备进口、扩大经济交流的请示报告》。报告在对前一阶段已经决定的项目和拟再新增加的项目进行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拟就了一个大致的统一的引进方案:建议在未来三五年内,从日本、联邦德国、英国、法国、荷兰、美国等国家,引进一批大型化肥、化纤、石油化工产品成套生产设备,综合采煤设备,电站设备和一米七轧机等技术比较先进的机器设备。初步匡算,引进这批设备,约需43亿美元。后来,人们把这一引进方案称为“四三方案”。方案正式批准后,又陆续追加了一部分项目,总金额增加到51.4亿美元。

“四三方案”引进项目包括:13套大型化肥成套生产设备,4套大型化纤成套生产设备,3套大型石油化工生产设备,1个烷基苯工厂设备,43套综合采煤机组设备,3座大型电站设备,一米七轧机整套生产设备以及透平压缩机、燃气轮机、工业汽轮机和斯贝发动机等项目。这些项目的引进,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在化工、化纤、冶金、能源等领域的生产能力,反映了中国政府在国际环境因素一旦发生变动之后,急欲大力加强农业、轻工业,满足人民吃、穿、用需要的考虑;同时着眼于把引进项目放在加强石油化工、化肥、钢铁等行业的中间产品的生产能力上,以节约使用外汇。

列入“四三方案”的少数项目,在1972年就开始实施了,多数项目则集中在1973~1975年实施。1974年以后“四三方案”的实施一再遭遇来自江青集团的阻挠,最后的引进规模仅为计划用汇额51.4亿美元的77%,即实际成交金额连同出口信贷项目应付利息在内,合计为39.6亿美元。引进项目中,除单机支付现汇外,成套设备项目大部分利用西方国家银行的卖方信贷,采用延期付款方式,把引进国外的技术同利用国外的资金结合了起来。

引进的成套生产设备,兴建了一批骨干工业项目,其中,大型项目26个,如一米七轧机工程、北京石油化工总厂、上海石油化工总厂一期工程、辽阳石油化纤厂和黑龙江石油化工总厂等。1978年底,一批项目建成投产,开始发挥作用。70年代末,“四三方案”的绝大部分引进项目,都已建成投产。1982年底,“四三方案”项目全部建成投产。

三、“四三方案”的历史作用与局限

新中国成立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采取封锁禁运的政策,断绝了中国从西方国家引进先进技术的可能性,引进之途唯有苏联、东欧国家。50年代末60年代初,随着中苏交恶,这条引进之路也断绝了。60年代前期,中国又开始从西方国家引进技术,但是刚刚开始不久就被“文化大革命”打断了,直到70年代初,毛泽东、周恩来在打开中美关系的同时,重新启动了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活动。在这次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活动中,“四三方案”的制订及其贯彻执行,再次打开了中国与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进行经济技术交流的大门。“四三方案”主要引进的是大型的化工、化纤、冶金、采煤等成套设备和先进技术,促进了国内基础工业,尤其是化肥、石油化工、冶金工业的发展,为我国80年代经济建设的腾飞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

当然,“四三方案”是我国初次大规模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又集中在较短时间内,也存在着诸多问题。首先,从当时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及其他方面的条件看,一次引进的规模有些过大,投资高峰错不开,给年度国民经济计划的安排增加了一定的困难。其次,从整体看,前期工作做得不够,项目论证存在一些漏洞,某些决策有些失误;有些项目外方提供的设计或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拖延了工期;有些项目则是在国内资源和配套工程还没有完全落实的情况下,急于对外成交,留下后患。最后,对于制造技术的同时引进与先进管理方法的借鉴学习重视不够,甚至有所忽视。

一、第二次“放权”改革

1970年,中央政府开始了一场以向地方下放权力为中心内容的经济体制大变动。这次经济体制大变动,除了试图改变中央统得过多、过死的原有动机外,还有两个促成因素。一是所谓“以战备为纲”,强调各地方都要建立独立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1970年2月至3月召开的全国计划会议提出,根据战备需要,把全国划分为10个协作区,各自建立适应独立作战的工业体系,做到“自己武装自己”。既然要求各地方各自为战、自成体系,势必同国民经济调整后形成的“条块结合、条条为主”的经济管理体制发生尖锐矛盾,从而客观上要求改变这种体制,把管理经济、管理企业的权力以及财权、物权、投资权等,更多地下放给地方。二是经济建设中急于求成,盲目追求高指标、高速度的“左”倾思想再度抬头。1970年全国计划会议讨论制定的《第四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不切实际地确定1975年钢产量要达到3500万吨至4000万吨(比1970年增长106%~135%),生产能力要达到4000万吨以上。为了实现“四五”计划目标,各部门都在酝酿着要大上、要翻一番,如电力、轻工等部门先后提出1975年产量翻一番的高指标;燃料工业部也提出“大干三年,扭转北煤南运”的口号,要求到1972年江南九省煤炭基本实现自给。要实现这些目标,必须向地方下放权力,将原来直属中央各部的企业都下放给地方统一管理,并扩大地方的投资权、招工权、生产计划权、物资分配权等,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正是在这种背景下,1970年,一场以向地方下放权力为中心的经济体制大变动,随即在全国急速推行。

二、改革的内容

1.下放企业

这次经济体制的变动是从下放企业、调整企业隶属关系开始的。早在1969年,毛泽东亲自批示把鞍山钢铁公司下放给辽宁省。1970年3月,国务院规定工交各部的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绝大部分下放给地方管理;少数由中央和地方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极少数的大型或骨干企业,由中央部门和地方双重领导,以中央部为主。要求部直属企业下放工作在1970年内进行完毕。随之,全面展开了一场企业下放的运动。在很短时间内,将包括大庆油田、长春汽车厂、开滦煤矿、吉林化学工业公司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骨干企业在内的2600多个中央直属企业、事业和建设单位,不加区别地下放给各省、市、自治区管理,有的又层层下放到专区、市、县。随着工业企业的下放,商业部也将所属一级批发站全部下放给省,省属二级批发站下放给专区。外贸部在各地的企业也全部下放地方,实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1965年,中央直属企业曾经增加到10533个,其工业产值占全民所有制工业总产值的46.9%,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42.2%。经过1970年的大下放,中央各民用工业部的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只剩下500多个,其中工厂142个,中央直属企业的工业产值在全民所有制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下降到8%左右。这次企业下放,不加区别,下放过多,一些显然不应该下放、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骨干企业也下放了。结果地方管不了,不得不仍由中央部门代管,继续按“条条”下达生产计划、供应物资,地方实际上主要管劳动和资金,造成中央、地方多头、多层管理,人权、财权、物权、计划权相互脱节,使企业形成“多头领导”,“婆婆多”、办事难的状况更加发展。下放过急、过猛,组织工作没有跟上,打乱了原有协作关系,新的协作关系又未能及时建立起来,使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难以维持,生产经营的经济效果大大降低。

2.实行财政收支、物资分配和基本建设投资的“大包干”

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企业的隶属关系为转移的。随着企业的下放,计划管理、财政、物资、信贷、劳动工资等管理权也随之下放。这次权力下放,在财政收支、物资分配和基本建设投资方面实行了“大包干”制。

财政收支“大包干”。《第四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规定,实行财政收支大包干。在国家统一预算下,对省、市、自治区试行定收定支,收支包干,保证上缴(或差额贴补),节余留用或者全额分成、收入留成的办法。1971年全国开始实行“财政收支包干”的体制。国家财政收入除中央部直接管理的企业收入和海关关税归中央外,其余全部划归地方;国家财政支出除中央部门直接管理的基本建设、国防战备、对外援助、国家物资储备等支出归中央外,企业也全部划归地方,由地方统筹安排。各地方的预算收支经中央综合平衡,核定下达,收入大于支出的,按包干数额上缴中央财政;支出大于收入的,由中央财政按差额数量给予补贴。在执行中,超收或节余都归地方支配使用,短收或超支由地方自求平衡。这种“大包干”的财政体制,在大批中央企业、事业单位下放地方管理的条件下,大大地扩大了地方的财政权限。但这种体制因各方收入打不准,容易造成各地方苦乐不均,包而不干,地方机动财力过于分散等问题。1970年后,财政体制几经变动,基本的一点就是试图以“大包干”为原则,寻求解决中央和地方财权关系的适当方式。

物资分配“大包干”。所谓物资分配“大包干”,即在国家统一计划下,实行地区平衡,差额调拨,品种调剂,保证上缴的办法。这次物资管理体制的变动,目的在于扩大地方的物资管理权,并与企业隶属关系的变动相适应。首先,调整和减少国家统一分配和中央各部管理的物资种类。1966年统配、部管物资为579种,1972年减为217种,减少了60%以上。其次,将下放企业的物资分配和供应工作移交地方管理。但是,由于许多下放企业的产品面向全国,生产计划不得不仍由中央部安排,而中央部制定计划时不知道地方能给企业多少物资,地方分配物资时,又不知道中央给企业安排多少生产任务,生产任务与物资供应的衔接发生了困难。并且,这些企业所需的物资数量大、品种多、质量高,且协作面广,地方也管不了,不得不仍由中央部代管,称之为“直供企业”。这种“直供企业”全国就有2000个。从1976年起,下放企业的物资分配供应工作就不再交地方管理了。最后,在国家统一计划下,实行地区平衡、差额调拨、品种调剂、保证上缴的办法。实行物资“大包干”,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地方在物资平衡、分配、供应方面的权力,有利于地区内物资的统筹安排和合理使用。但是,由于物资管理上的分散,造成地区间物资调度困难。

基本建设投资“大包干”。1970年,国家为了支持地方发展“五小”企业,实现自给自足、自成体系,提出了要“实行基本建设投资大包干”,即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任务,由地方负责包干建设。投资、设备、材料由地方统筹安排,调剂使用,结余归地方。地方暂时办不了的少数重点项目,实行双重领导。

与企业的管理权、财权、物权、投资权的下放相适应,在拟定《第四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时,还提出了计划的制订,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由下而上,上下结合,块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办法,在地区和部门计划的基础上,制定全国统一计划的设想。但是,由于下放的大批中型企业产供销面向全国,经济联系面广,生产技术复杂,地方无法安排,生产计划不得不仍由中央各部负责安排。因此,计划管理上“条条为主”的状况基本上没有改变,以“块块为主”的局面并未形成。

3.简化税收、信贷和劳动工资制度

1970年召开的全国财政银行工作座谈会提出要改变国营企业的工商税收制度,一个行业一般按一个税率征收,并在一些地区进行了试点。1972年为扩大试点,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税条例(草案)》,规定这次税制改动的主要内容为:①合并税种,把工商统一税及其附加、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盐税、屠宰税合并为工商税。税种合并后,对国营企业只征收工商税,对集体所有制企业只征收工商税和所得税,改变了对一个企业征多种税的做法。②简化税目、税率。税目由过去的108个减为44个;税率由过去的141个减为82个。③一部分税收管理权下放给企业,地方有权对当地新兴工业、“五小”企业、社队企业以及综合利用、协作生产等确定征税或减免税。

在简化税收制度的同时,也对信贷管理制度采取了简化措施,包括合并机构,下放权力,改变信贷方式,简化利率种类,调整利率水平等。

简化劳动工资制度。1971年,在整个经济体制变动的同时,国务院作出决定,改变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临时工、轮换工制度。在常年性的生产和工作岗位上的临时工,凡是企业、事业单位生产和工作确实需要,本人政治历史清楚,表现好,年龄和健康状况又适合于继续工作的,可以转为固定工。1969年将企业综合奖改为附加工资,相应地取消了原规定按计划完成提取奖励基金的制度,改为按职工标准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与此同时,也在实际上取消了计件工资制度。这就使我国的工资制度进一步单一化,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有了新的发展,严重影响了生产效率的提高。

这次经济体制变动的目的仍在于企图改变原有经济体制中的弊病,也确实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有利于发展地方工业。但它是在“左”倾错误思想的严重干扰和政治动乱破坏的背景下进行的,因而注定是要失败的。原有的弊病不仅没有得到实质改善,反而又增加了乱与散的新问题。

如何估计“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国民经济状况,学术界有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经过10年“文化大革命”,从总体上看,整个国民经济已濒临崩溃的边缘;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尽管10年“文化大革命”使国民经济遭受重大损失,但经济还是有缓慢发展的。综合分析现有的研究成果,显然,后一种观点要更客观、更准确些。

一、“文化大革命”使经济发展遭受重大损失

10年“文化大革命”确实给国民经济大发展造成了重大损失,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发展速度缓慢,损失严重

“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夺权、派性引发的大规模武斗,出现了破坏机器设备、炸毁铁路桥梁、抢夺武器弹药、砸毁文物古迹等种种恶性事件,造成了严重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此引发的停工、停产、减产所造成的大规模的间接经济损失,更是难以估计。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1967~1976年,社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6.8%,其中1967年、1968年出现倒退,分别比上年下降9.9%和4.7%,1974年和1976年比上年分别只增长1.9%和1.4%。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7.1%,国民收入年均增长4.9%。各项经济指标的平均年增长速度都低于“文化大革命”前的1953~1966年和之后的1977~1982年。社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分别比前者的8.2%和后者的8.9%要低;国民收入的年均增长率分别比前者的6.2%和后者的7.5%要低。据估算,由于政治动乱的破坏,仅1974~1976年三年间,就损失工业产值1000万元,损失财政收入400亿元。如按正常年份的增长速度估算,“文化大革命”10年间国民收入的损失达5000亿元。[6]

2.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

“文化大革命”10年间,由于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管理体制僵化,加上政治动乱,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被废除,正常的经济秩序被打乱,使得这个时期经济效益全面下降。

劳动生产率增长缓慢,甚至下降。全民所有制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平均每年的增长速度:“一五”时期为8.7%,1963~1965年为23.1%。“文化大革命”期间的“三五”时期为2.5%,“四五”时期为-0.3%,大大低于1950~1984年4.5%的平均水平。[7]

设备利用率低。以钢铁部门为例,1976年中国炼钢能力应在3000万吨左右,可是实际年钢产量只有2046万吨。说明有1/3的炼钢能力没有发挥作用。

基本建设效益下降。固定资产的形成率很低,投资效益极差。这10年间,共计新增固定资产1736.48亿元,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只有59.6%,大大低于“一五”时期的83.6%和1963~1965年的87.2%的水平,甚至低于1958~1962年“大跃进”和三年困难时期的71.5%。基本建设投资增加的国民收入减少,1950~1966年,每百元基本建设投资增加的国民收入为47.28元,1967~1976年为28.93元,下降了38.8%。按照新中国成立后17年百元基本建设新增国民收入水平计算,1967~1976年因基本建设效益下降,减少国民收入533.43亿元。[8]

3.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失调

积累与消费比例失调。“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左”的指导思想,片面追求生产的高指标,势必造成积累率过高。“一五”期间积累率为24.2%,“三五”期间积累率为26.3%,“四五”期间进一步增高至33%,其中1971年达34.1%。1966年至1976年的11年中,有8年的积累率在30%以上。在积累内部,生产性积累和非生产性积累也存在着严重失调状况。“一五”期间的非生产性积累为40.2%,而“三五”和“四五”期间却分别下降为22.5%和22.4%,结果住宅、教育、文化卫生保健等方面大量欠账,给人民生活造成了很大困难。[9]

农、轻、重比例关系失调。由于过分强调加强战备,造成农轻重比例严重失调。在全国投资总额中,重工业所占比重,“一五”时期只占36.1%,而“三五”和“四五”期间分别达到51.1%和49.6%。由此在工农业总产值中,重工业从1966年的32.7%上升到1976年的38.9%,农业从35.9%下降到30.4%,轻工业从31.4%下降到30.7%。农业、工业内部也存在着严重的比例失调问题。[10]

交通运输业和工农业生产比例失调。“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过分突出内地新线铁路建设,忽视运输繁忙地段铁路旧线的改造,使铁路主要干线运输能力同生产发展失调。1966~1976年,工农业总产值增长了近1倍,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了1.25倍;全部货物周转量仅增长77%,其中,铁路货运量只增长28.2%。这与“一五”时期交通运输先行,工农业总产值增长67.8%(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1.28倍),而全部货物周转量增长1.38倍(其中铁路货物周转量增长1.24倍),形成鲜明的对照。[11]

4.人民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相应提高

“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国民收入增长缓慢,积累率居高不下,人口又急剧增加,必然对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造成严重影响。从统计资料看,1976年同1966年相比,城乡居民主要消费品的人均消费水平是:粮食由189.57公斤增加到190.28公斤,仅增加了0.71公斤;食用植物油由1.76公斤降到1.595公斤;猪肉由7.04公斤增加到7.38公斤,仅增加了0.34公斤;食糖由1.84公斤增加到2.33公斤,仅增加了0.49公斤;各种布由6.63米增加到7.85米,仅增加了1.22米;煤炭由104.38公斤降到95.58公斤。[12]“文化大革命”前经过几年调整,商品的供应本来已有不少取消了配给票证,“文化大革命”时期又不得不恢复甚至增加。

二、“文化大革命”时期国民经济的缓慢发展

如上所述,“文化大革命”10年间,我国国民经济蒙受了重大损失,与“文化大革命”前正常的经济建设时期相比,我国失去了10年的宝贵时间,国家综合国力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但是,也应该看到,这10年间,国民经济仍然有所发展。从统计数据看,1967~1976年,社会总产值年均增长6.8%;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7.1%,其中工业为8.5%,农业为3.3%;工农业总产值指数与上年相比,除1967年、1968年外,其余各年均为正增长。国民收入年均增长4.9%,其中工业为7.2%,农业为2.5%。

工业方面,到1976年,全国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与1966年相比的增长情况是:钢2046万吨,增长33.6%;原煤4.83亿吨,增长91.7%;原油8716万吨,增长499%;发电量2.31亿千瓦时,增长146%;化肥524.4万吨,增长117.7%;水泥4670万吨,增长131.8%;机床15.7万台,增长186%;汽车13.52万辆,增长141.9%。全国工业总产值指数,1976年与1966年相比,增长128%。

农业方面,1976年粮食产量5726亿斤,比1965年增加了1836亿斤。在人口迅速增长的情况下,人均粮食产量由544斤增加到610斤,增长了12.1%。全国农业总产值指数,1976年比1966年增长24.5%。[13]

科学技术方面,1966年5月9日成功地进行了第一次含有热核材料的核试验,10月27日成功地进行了第一次发射导弹核武器试验。1967年6月17日成功地爆炸了第一颗氢弹。1969年9月23日成功地进行了第一次地下核试验。1970年4月23日成功地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1972年研制成功第一艘核潜艇。1975年11月28日,发射的人造地球卫星正常运行后返回地面。1975年袁隆平等人育成的一代籼型杂交水稻种通过鉴定。

除国防尖端技术取得重大成就外,地方工业、社队工业获得较快发展,“三线”建设在加强国防的同时,也极大地增强了西部地区的生产能力,缩小了东西部之间的差距,有利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三、正确评价“文化大革命”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毫无疑问,阻碍“文化大革命”时期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是“文化大革命”对经济领域的剧烈冲击和破坏。但也应考虑其他一些因素对这一时期经济发展的影响,这些因素大致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因素会对这一时期经济发展形成制约。首先,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为了实现工业化,我国实施了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文化大革命”中除头两年外,工业投资和积累率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大规模的投资建设时期,经济增长速度必然受到制约,人民生活水平不可能大幅度提高。其次,国际环境的影响。由于国际局势的紧张,中国的外部环境的恶化,毛泽东提出了加强战备,进行“三线”建设的建议,得到中央的一致赞同。在“三线”建设中,加强战备得到强调,“三线”建设的部署首先考虑到的是适应战备的需要,如分布原则是“靠山、隐蔽、进洞”,其次才是考虑比例关系的合理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因此,必然是为了国家的安全而牺牲了经济效益。最后,改变历史造成的工业布局不合理的影响。由于历史的原因,内地特别是西部地区工业基础十分薄弱,“文化大革命”10年间,内地和西部地区的建设得到极大加强。由于这些地区的工业交通基础薄弱,基建投资所显现的经济效益必然比投资沿海地区要小,见效也慢,这必然对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制约。

第二类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会使经济发展保持一个较高的速度。“文化大革命”期间,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再次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大规模向地方下放权力,尽管它造成了经济很大的混乱,但却给地方工业、社队工业的崛起创造了条件,成为“文化大革命”期间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不仅有利于“文化大革命”期间经济发展保持不太慢的速度,也为改革开放后乡镇企业的崛起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思考题:

1.试述“三线”建设决策的历史背景,如何评价“三线”建设的历史地位?

2.试述“文化大革命”时期地方工业和社队工业的发展。

3.试述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在国防尖端工业上所取得的成就。

4.试评述“文化大革命”时期经济管理体制改革。

5.如何评价“文化大革命”时期国民经济的发展?

[1]本节参考马泉山:《新中国工业经济史(1966~1978)》,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年版,第264~272页。

[2]武力:《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9年版,第687页。

[3]国家经委党组:《关于一九五八年度计划第二本账的报告》,1958年3月7日。

[4]马泉山:《新中国工业经济史(1966~1978)》,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年版,第364~365页。

[5]同①,第365~367页。

[6]董辅礽:《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上),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2001年版,第579~580页。

[7]《中国工业经济统计资料》,中国统计出版社,1985年版,第128页。

[8]赵德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1967~1984)》,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93~194页。

[9]董辅礽:《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上),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2001年版,第583~584页。

[10]同①,第584~585页。

[11]同①,第586页。

[12]同①,第586页。

[13]以上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1)》各表计算,中国统计出版社,199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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