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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定义视角下的家族企业治理研究

时间:2022-06-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1.2 不同定义视角下的家族企业治理研究不同的家族企业定义在过去的家族企业研究中引发了不同的研究视角和理论发展方向,但近期的研究表明,家族企业理论正在实现多学科和多问题研究的融合。因此,本质视角的治理研究有助于分析家族企业如何生存和竞争,这类分析更为强调企业的“异质性”。

2.1.2 不同定义视角下的家族企业治理研究

不同的家族企业定义在过去的家族企业研究中引发了不同的研究视角和理论发展方向,但近期的研究表明,家族企业理论正在实现多学科和多问题研究的融合(Sharma,2004)。实际上,家族企业研究体现为两大方面的问题:

(1)家族企业始终是企业的一种形式,其研究归根结底还是需要研究企业组织的产生、运行和演化等问题,这都属于组织系统的研究。

(2)家族企业与非家族企业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些差异主要来自家族要素的卷入。因此,需要引入家庭社会等方面的外延理论来对一般化的组织理论进行补充,才能有效反映出家族企业的真实情况和发展趋势。

如果这两种理论分别能够准确地反映家族企业的相关特征,并且两者能够实现融合,那么所谓的“家族企业理论”才能有效建立起来,如图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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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家族企业理论的建立途径

资料来源:Sharma,P..An Overview of the Field of Family Business Studies:Current Status and Directions for the Future[J].Family Business Review,2004,17(1):1—36.

在这样的理论背景和趋势下,家族企业治理研究在拥有许多具体主题的同时,在总体上也开始向一些共性方面靠拢。Chrisman等(2005)把家族企业定义研究总结为内容视角和本质视角。本书认为,家族企业治理的研究在视角和研究对象的选择方面也有类似特征,本书将其归纳为以下两种类型的治理研究。

1.以主流理论为基础,强调技术层面的一般化治理研究

这种类型以传统的企业研究为主,大多数以公司治理中的委托—代理模型为分析框架,特点是强调代理关系中的监督与激励机制如何沿用到家族企业中、会遇到什么问题以及如何解决。总体上而言,此类研究都隐含了这样的逻辑思路:以“现代企业制度”中的治理结构和机制为标准和发展方向,并以家族企业治理落后为预设前提,在此基础上分析家族企业“如何走向现代化治理”。

这种情况在中国的企业研究中更为突出,特别是在2000年以前,企业研究的重点都在国有企业改制和股份制企业的研究方面,而对民营企业及家族企业的研究则是真正的非主流。在这样的理论氛围下,即便是存在的少量家族企业研究也被笼罩在当时的主流思路影响下,把国企和股份制研究的一些“发展方向”当成自然选择带到家族企业研究中。因此,一些文献甚至不给出明确依据说明家族企业如何不符合发展趋势,就直接切入“民营企业如何走出家族制”的主题。

另外,还有一些研究从产业理论的分析基础出发,把家族企业与企业发展阶段和生命周期的分析建立起联系。其中的一些观点把家族企业等同于特定经济制度背景和企业发展阶段的产物,一方面认为公众公司是家族企业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认为在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家族企业将难以适应环境。

总结起来,本书认为:上述各种分析路线都是从主流理论出发,对家族企业报以审视的态度,研究如何改造家族企业。所以,其研究对象多为具体的技术性问题,比较常见的研究主题有:

(1)控制权转移与内部治理结构的变迁

这类研究一部分分析了控制权的界定问题(如苏启林,钟乃雄,2005),然后分别从股权和管理权两个问题上展开分析。很多文献都针对家族企业的产权逐渐对外开放而引起的控制权与治理模式匹配问题(如马丽波,付文京,2006)。

另一部分则从管理权入手,主要分析外部职业经理进入家族企业所引起的权力转移(如叶国灿,2004),以及相应的治理问题(如Jonovic,1989;Huse,1990;金祥荣,余立智,2002)。实际上,这是家族企业研究的核心问题,不仅仅被主流理论所强调,从其他角度出发的研究也很重视这个问题。

(2)董事会结构和职能

德国的Melin(2000)认为家族企业治理研究的主要内容都是关于董事会的,分别研究董事会在家族企业内的角色、重要性和结构(如Huse,1998;Schwartz&Barnes,1991;王志明,顾海英,2004)。这类观点针对家族影响下的董事会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问题,对董事会的结构和职能做出一些调整的建议。

(3)外部董事介入的问题

作为董事会研究的一个延伸,在强调控制的家族企业中引入外部董事还很少被研究,并且存在着很多争议(如Schwartz&Barnes,1991;曹德骏,2002)。

(4)家族企业形态与治理模式的演化

此类研究(如杨大楷,韩其成,2003)大多数以盖尔西克等(1998)的家族企业三维发展模型为基础,认为家族企业会随着企业发展阶段而从纯家族化演化为现代家族股份制企业(Handler,1989;张余华,2006)。

(5)治理文化转型问题

在家族企业形态和治理模式会转型的假设下,一些文献探讨如何能消除现代企业制度进入家族企业的障碍(如陈高林,2003),另一些文献(如胡军,钟永平,2003)则认为要深入分析华人家文化中对企业治理的消极和积极因素。

2.以本质分析为主,强调家族企业的“异质性”及其治理

Carney(2005)指出,治理系统会影响企业的竞争能力,而家族企业则可以通过团队灵活性和战略持久性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因此,本质视角的治理研究有助于分析家族企业如何生存和竞争,这类分析更为强调企业的“异质性”。Chrisman等(2005)则在“家族性”(familiness)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家族企业的资源和规则要素。本书认为,本质视角的研究通过对家族企业本质特征进行挖掘,形成了一些具有家族企业特色的治理理念和模式,成为引人注意的研究主题。

(1)家族治理问题

Lansberg(1999)认为家族企业的治理实际上包含两个环节:“企业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和“家族治理”(family governance)。以往的研究几乎都是关于企业治理(传统的公司治理研究范围)的,而家族企业特有的家族治理问题却几乎没有被研究,一些冠以“家族治理”之名的研究也是模糊的说法[1]

(2)家族参与导致的治理结构复杂性问题

Neubauer等(1998)通过实证研究表明,家族企业面临比非家族企业更加复杂的治理结构(苏启林,欧晓明,2002),加入家族因素后,企业治理结构中的角色多达15种,使得治理机制很难全面处理这些角色冲突。

(3)家族理事会

家族理事会是家族企业董事会研究衍生出来的问题,由卡洛克和沃德(2002:92—112)提出后受到广泛重视。家族理事会将集体决策方式引入家族内部,对正式组织中的董事会治理提供了辅助作用。

(4)家族企业特殊的代理问题

家族企业内实际上存在三种代理关系:家族群体内、股东与经理人、控制性家族股东与中小股东。以往的研究仅仅对于股东与经理人的代理关系进行了较多的分析,而家族群体内的代理机制(Tannenbaun,2002)以及上市公司的家族控制问题(苏启林等,2003,2005)开始得到重视,但还没有被广泛研究。

(5)利他主义

从本质观点出发的治理研究越来越重视家族企业的社会性特点,作为家族企业比较独特的治理机制,利他主义被许多研究者当成家族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因而成为近期的研究热点(Miller et al.,2006;Schulze etal.,2003)。

(6)信任机制及泛家族化对治理的影响

信任机制在家族企业研究中得到了高度重视,家族企业治理的困难和解决方法都与信任相关(储小平,2002;李新春,2002),特别是对于解决职业经理问题。泛家族化则是信任机制的延伸,对于解决家族企业的封闭性提供了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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