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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苏联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时间:2022-06-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论苏联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一农村在苏联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由上可见,目前苏联农村已初步形成了农工商综合发展的局面,与建国初期相比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按苏联农村产业结构的历史变化,可以粗分为两个时期:一是战前的单一经营时期,二是战后向综合经营过渡时期。

苏联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农村在苏联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1984年初,苏联农村人口为9 630万人,占全国人口的35.2%。1976—1980年,农村拥有的固定基金和提供的生产总值分别占全部固定基金和全部生产总值的22%,农村的基建投资占全部基建投资的30%,农村工作人员数占全部工作人员数的32%。农村各业在全苏国民经济对应部门中所占比重,据1983年统计是:农业在社会总产值中占16%,在国民收入中占20.1%;农村工业占工业总产值的7%,农村商业(包括集体农庄市场)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22.5%;农村服务业占居民生活服务总额的26.5%;庄际承包建筑组织完成的工程量占全部承包建筑组织完成工程量的6.7%。

由上可见,目前苏联农村已初步形成了农工商综合发展的局面,与建国初期相比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按苏联农村产业结构的历史变化,可以粗分为两个时期:一是战前的单一经营时期,二是战后向综合经营过渡时期

苏维埃政权建立初期,农村是小农经济占优势,处于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状态,除农业外,仅有少量的手工业和商业,商品率很低。1928年,苏联农村商品零售额只相当于农业总产值的7.7%,按农村人口平均计算的商品零售额只有3.2卢布。集体化后,农村手工业、建筑业、商业等虽然有所发展,但直到1940年,农村商品零售额还只相当于农业总产值的10.5%,按农村人口平均计算的商品零售额也只有39.4卢布,如剔除价格上涨因素,则增加很少。可见,农村基本上仍处于单一经营状态。就农业生产的内部结构看,据1940年统计,种植业占61.2%,畜牧业占38.8%。许多宜牧资源没有充分利用。

战后,特别是1960年代中期以来,苏联农村逐步从单一经营向农工商综合经营发展。农村工业、建筑业、商业服务业等的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了农业。

1966—1983年,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2.4%,而跨单位合作工业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1.1%(1971—1983年数字),庄际承包建筑组织完成的工程量平均每年增长8%,农村国营和合作社营商业的商品零售额(包括公共饮食业)平均每年增长5.4%,农村居民生活服务额平均每年增长14.9%。从而使这些部门相当于农业总产值的百分比都有上升。1965年,苏联庄际承包建筑组织完成的工程量相当于农业总产值的1.5%,农村国营和合作社营商业的商品零售额(包括公共饮食业)相当于农业总产值的27.3%,农村居民生活服务额相当于农业总产值的0.4%;1983年已分别上升为3.9%、46.2%和1.8%。目前,在农村的生产总值中,农业占三分之二,非农业占三分之一。在农村工作人员中,农业部门约占五分之三,非农业部门约占五分之二。在农业总产值中,种植业占45.2%,畜牧业占54.8%。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苏联农村之所以能够由单一经营变为综合经营,是同苏联采取的以下一系列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分不开的。

(一)实行农牧兼顾,加快发展畜牧业的方针

苏联幅员辽阔,平原和海拔高度不同的山地相互交错,农业用地约6亿公顷,其中可耕地2.27亿公顷,牧场3.3亿公顷,刈草地4 270万公顷,自然条件对畜牧业生产十分有利。但是苏联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却执行了一条“重农轻牧”的方针,用于畜牧业的投资仅占农业投资的七分之一到四分之一,而且为扩大耕地常常毁坏草原、牧场,以致畜牧业的发展落后于种植业,畜产品供应比农产品供应更紧张。为了摆脱这种困境,苏联从1960年代起转而实行“农牧兼顾,加快发展畜牧业”的方针。通过增加畜牧业投资,扩大饲料作物播种面积,建立饲料生产基地,发展机械化养畜场、养禽场等措施,促进了畜牧业生产的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增长超过了种植业,从而提高了畜牧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

(二)发展跨单位合作和农工一体化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苏联也曾试办过庄际联合企业以及农庄、农场的附属工厂,但限于当时的条件,没有多大发展。1953年苏共中央九月全会后,开始推行跨单位合作。根据自愿原则,采取入股方式,共同集资兴办企业。1958年起,允许农业企业经营农产品加工工业,准许在城市和工人村开设商店和零售摊亭,销售农产品。1960年代中期特别是1970年代以来,更是大力提倡和推行跨单位合作和农工一体化,组建各种形式的联合体,以促进农业生产,繁荣农村经济。截至1983年末,苏联共有跨单位企业(组织)9 897个,拥有固定基金210亿卢布,职工198.75万人。96%的集体农庄和60%以上的国营农场入股参加。按经营范围,大体分为4类:①农产品生产,主要是畜牧业生产;②农产品加工;③为农业提供生产性服务,如建筑、建筑材料生产、农业化学服务、机械化服务、土壤改良、汽车运输服务、牲畜人工授精等;④提供非生产性服务,如公用事业、疗养院、养老院等。其中以建筑企业为最多,畜牧业企业发展最快。

苏联通过跨单位合作,促进了农业专业化和集中化,在此基础上又发展农工综合体,逐步实现农工一体化。目前,一体化中最普遍的形式是农工企业。它多数是通过专业化农业企业同生产上与之有联系的工业企业实行组织合并的办法建立起来的,以生产水果、蔬菜及其罐头为最多。近年来,苏联又建立了农工联合公司,把农业企业以及在生产上与农业有关的从事加工、保管、运输、销售的企业联合组成统一的生产经营综合体,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并形成农工商一条龙。

(三)适应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大力发展农村商业和生活服务业

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的消费需求日益增长。能否满足农民不断增长的需求,常常会影响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的关系,以及农村劳动力的稳定。为此,苏联采取了许多措施来发展农村商业、公共饮食业和生活服务业。如:增设农村商业、服务业网点,增加农村商品供应品种和数量,扩大农村生活服务项目等。此外,还在城镇居民点广设集体农庄市场,为集体农庄和庄员出售农产品提供方便。

(四)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扩大地方和企业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的自主权

1955年,苏联改革了农业计划制度,规定国家只下达农产品商品产量指标,农庄、农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因地制宜地组织生产。1958年,又撤销了机器拖拉机站,结束了“在一块土地上有两个主人”的不合理状态。同时又取消了农产品义务交售制和拖拉机站工作的实物报酬制,实行统一的国家收购制度。1965年又降低了农产品收购任务,一定5年不变,超额交售加价50%奖励。并多次提高了农畜产品的收购价格,增加农庄、农场的经济收入,从而使农庄、农场获得了一定的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的自主权和必要的物质条件。

苏联的实践表明,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改变农村单一经营局面,实行农工商综合发展,具有以下一些积极的作用。

第一,有利于农村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

苏联地跨欧亚两洲,境内拥有大片原始森林、天然草原和牧场、肥沃的黑土带,河流、湖泊众多,近海水域广阔。这些为农、林、牧、渔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但过去长期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沙俄时代,农牧所占比重大抵相当。农业(种植业)中,谷物播种面积占90%以上,棉花等经济作物很少,很多宜于种植棉花等经济作物的土地没有合理使用。那时,粮食自给有余,大量出口,而棉花却严重不足,约有一半依赖进口。农作物结构很不合理。斯大林时期彻底改变了沙俄时偏重种粮的生产布局,大力发展棉花生产,效果显著。1937年已不再进口棉花。但是,又出现了“重棉轻粮”的倾向,在播种面积、灌溉条件、化肥供应、收购价格等许多方面,棉粮差异很大。结果棉花生产迅速发展,而粮食生产却停滞不前。赫鲁晓夫时期,通过大规模垦荒扩大了谷物播种面积,但在垦荒中大量毁坏草原、牧场,严重影响了畜牧业的发展。由于瞎指挥,盲目扩种玉米,全盘否定草田轮作制,给农业生产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1960年代中期以来,比较强调因地制宜,全国按自然条件划分了73个专业化农业区,以便于有重点地发展宜种作物的生产。

苏联境内河流总长度约300万千米,其中50万千米可用于渔业。除河流外,湖泊、水库、池塘等内陆水域中可利用来养鱼的水面共4 600万公顷。1975年,苏联已建成19个湖泊商品鱼养殖场,成鱼养殖水面有15万公顷。计划再建119个湖泊商品鱼养殖场,总面积达133万公顷。在渔业上已利用的水库面积为600万公顷,池塘水面为20万公顷。同时,注意发展海洋渔业。近年来,苏联水产品的90%来自海洋捕捞,10%来自内陆水域。

在农村,还蕴藏着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如不开展多种经营,过剩的劳动力势必大批涌入城市。对于由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而产生的闲散劳动力来说,也只有开展多种经营,实行农工商综合发展,才有利于统一调配劳动力,使农庄、农场可以一年四季有节奏地生产,运用流水作业法组织生产过程,减轻和逐步消除劳动力使用上的季节性波动。

第二,有利于工业生产布局的合理化。

过去,在农村单一经营的条件下,农村只是单纯提供粮食和工业原料的场所。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分在两地,不仅增加了运输、储存等中间环节的费用,而且带来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为改变这种状况,近20年来,苏联把某些工业部门从城市向农村扩散,通过跨单位合作和农工一体化,组织农产品就地加工,使农村从单纯提供农产品原料向提供半成品和成品转化。以跨单位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生产的各种罐头为例,1970年为770万标准听,1983年已达8 320万标准听,13年增长了9.8倍。同时,在农村劳动力过剩、工业不发达的中亚、高加索地区,兴建利用当地资源的劳动密集型工业,吸引闲散劳动力投入社会生产,从而使苏联工业生产的布局有所改进。

第三,有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苏联农村居民单搞农业生产,收入很低。1930年代末,集体农庄庄员的月平均劳动报酬不到20卢布。1955年也只有25卢布。随着多种经营的开展,收入大幅度增加。1984年,集体农庄庄员的月平均劳动报酬已达145卢布。从庄员的家庭支出结构看,吃的比重大幅度下降(1940年为67.3%,1983年为34.1%),穿和用的比重显著上升(1940年为12%,1983年为23%),用于文化和生活服务支出所占比重上升得更快(1940年为4.8%,1983年为15%)。农村人均商品零售额已由1950年的80卢布增加到1983年的647卢布。农村居民的文化、生活耐用品的拥有量大大增加了。如电视机,每1 000个农村居民的拥有量,已从1965年的37台增加到1983年的237台;电冰箱已由7台增为199台;洗衣机已由29台增为162台;电动吸尘器由3台增为49台;等等。

第四,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

农村从单一经营过渡到农工商综合发展,不仅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提高了农村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而且也缩小了城乡之间的差别。从收入水平看,按每个工作人员计算,职工的实际收入,1983年比1940年增加3.1倍,庄员的实际收入增加6.7倍。按家庭成员计算,1965年庄员实际收入为职工实际收入的75%,1982年已超过90%。从人均商品零售额看,1950年农村人均商品零售额相当于城市的20.9%,1983年为46.8%。从文化生活耐用品的拥有量看,1965年每1 000个农村居民拥有的电视机相当于城市居民拥有量的40.7%,1983年为75.5%;电冰箱由14.3%增为64.4%;洗衣机由34.1%增为68.9%;电动吸尘器由9.4%增为35.8%。从储蓄存款看,1940年末农村储蓄存款总额相当于城市储蓄存款总额的16.7%,1983年为35.8%。从文化水平看,1939年每1 000名10岁以上的居民中具有高等和中等教育水平的人数,城市为219人,农村为52人,农村相当于城市的23.7%;1983年城市为753人,农村为538人,农村相当于城市的71.4%。

苏联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在农村产业结构中,农业所占比重仍过大,工业、商业等所占比重太小。目前,农业在农村产业结构中仍占决定性地位。它在农村所拥有的固定基金中占62%,占农村固定生产基金的79%,占农村工作人员数的62%,占农村物质生产领域工作人员数的72%,占农村地区所生产的总产值的67%,占农村基建投资额的65%,占农村生产性基建投资的80%以上,占利润的30%。工商各业近20年来虽有较大发展,但还是不发达的。就工业来说,它在农村拥有的固定生产基金中只占15%,占农村生产总值的20%,占农村基建投资的12%,占农村工作人员数的8%。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固定基金占农村固定基金的20%,基建投资占17%,工作人员占20%。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苏联第三产业是很不发达的,而农村更落后于城市。

其次,农业生产的基本方向还是为完成国家计划任务,而不是直接为市场。据统计,1981—1983年平均,国家采购的农产品数量占各该农产品产量的比重是:棉花100%,制糖用甜菜89.9%,向日葵78.9%,亚麻96.5%,蔬菜65.4%,奶类64%,蛋类64%。对于集体农庄、国营农场和其他国营农业企业来说,生产几乎全都是从属于国家计划的。它们的生产是同市场脱钩的。只有个人副业与市场挂得较紧,但它在农业商品产量中的比重,除土豆较大外(占42%),蔬菜(15%)、肉类(13%)、奶类(3%)、蛋类(6%)的比重都不大。

再次,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薄弱,限制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实践表明,要发展商品生产,繁荣农村经济,必须相应地加强农村的道路建设,改善交通运输和储存保管条件等。可是,直到1970年代末,苏联还只有17%的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有硬路面道路,每一生产单位的平均路长不到10千米。而供应农村的汽车,又常常不适合运输大田和畜牧场的产品。由于“无路”和运输工具不足,使许多产品无法及时运送,加上农村地区的仓储容量较小,设备又差,因而造成很大损失,严重影响商品生产的发展。

另外,为了发展商品生产,企业必须及时了解市场行情,这就要求有发达的经济信息传递网络。战前苏联农村的邮电通讯落后,战后虽有很大发展,但与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从苏联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实践经验中,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第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是把小农经济引上集体化道路后的又一次深刻变革。它是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繁荣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别的必由之路。领导者要不失时机地推进这种变革,使农村从单一经营向综合经营发展,从自然经济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过渡。为此,必须放宽农村经济政策,在投资、税收、采购、供应等方面给予支持,并且相应地改革经济管理体制。这里,给予并切实保障农业企业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的自主权特别重要。战前,苏联对农业竭泽而渔,管理体制又过度集中,使农业企业既没有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和多种经营的自主权,也没有能力来发展多种经营,扩大再生产。1950年代中期以来,改革了农业计划制度,改进了农产品采购政策,提高了农产品收购价格,降低了农业税收,增加了投资,从而使农业企业具备了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但在实际工作中,农业企业的自主权常常受到侵犯,以致不能真正做到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经营。这个教训是值得注意的。

第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质基础,国家给予财力、物力支持是必要的,但主要还得靠农村自身的力量来进行。在具体规划农村产业结构时,必须注意农村各业的内在关系。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更是农村经济的基础。马克思指出,“超越于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撇开对外贸易不谈,“从事加工工业等等而完全脱离农业的工人的数量,取决于农业劳动者所生产的超过自己消费的农产品的数量”。因此,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时,从农业中抽调大量劳动力时,必须很好考虑到农业的供养能力,否则是不行的。就农业生产内部而言,畜牧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种植业生产,特别是谷物和饲料作物生产的状况。近年来,苏联为了加速畜牧业发展,扩大了大田饲料作物的播种面积,但因广种薄收,单产很低,加上加工、贮藏不善,养分损失严重,不能保证牲畜所需要的养料。因此,主要还是依靠谷物饲料,致使饲料用粮激增。但是,谷物产量的增长赶不上饲料用粮的增长,且很不稳定,于是不得不从国外大量进口来弥补。

第三,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目的是使农村面向市场,发展商品经济,密切工农、城乡关系。为此,必须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大力发展沟通工农、城乡联系的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信息交流网络,并相应地改善农村文化生活居住条件,采取多种措施来稳定农村劳动力。在这方面,苏联做了不少工作,但没有“使农村面向市场”的明确目标,因而使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苏联农业生产长期过不了关,与此不无关系。

(《世界经济》1985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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