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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的前提假设

时间:2022-06-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2 研究的前提假设1.跨国公司竞争优势源于公司内部企业竞争优势一直以来就是学术界和产业界关注的。波特在其后来的著作中,继承了他一贯的立场,包括对跨国公司竞争优势来源的分析。波特认为,通过利用各个区位的比较优势,有效地在全球进行产业链的布点,是跨国公司赢得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对于上述质疑,Rumelt所进行的相关实证研究提供了很好的证据。

1.2 研究的前提假设

1.跨国公司竞争优势源于公司内部

企业竞争优势一直以来就是学术界和产业界关注的。一种观点认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就是企业在与同行业企业的竞争中所表现出的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一种优势,依赖于这种优势,该企业可以获得超过该行业正常收益率的回报。那么,企业的竞争优势究竟从何而来呢?简单地讲,无非两种途径:或来源于企业外部,即所谓的竞争优势外生论;或来源于企业内部,即所谓的竞争优势内生论。

竞争优势外生论者以著名的迈克尔·波特(Michael E.Porter)教授为代表。他的代表性著作《竞争战略》和《竞争优势》,不仅奠定了他的竞争理论方面不可动摇的大师地位,也几乎成了企业管理学界的“圣经”。

在波特看来,竞争是企业成败的关键所在,而要想赢得市场上的竞争,企业就必须能够占据一个好的战略“位势”,而要占据这样的“位势”,则有赖于企业的竞争战略。因此,波特认为,所谓的竞争战略实际就是在某一产业领域寻求一个有利的竞争地位,即针对决定产业竞争的各种力量而建立起有利可图和持之以恒的地位。这种竞争战略的选择主要有两个基本问题,一是产业的选择问题,即从长期赢利能力和决定这种能力的因素的角度,来分析所在或所要进入的产业的吸引力。他认为,每个产业的赢利机会是不同的,而企业所在产业的内在赢利能力是影响其获利能力的关键因素之一。更直白地讲就是,进入哪一个产业领域,或身处哪一个产业领域,与企业竞争优势的获得息息相关。二是竞争地位问题,即企业如何在选定的某一个产业领域中取得优势竞争地位。因为在大多数产业领域,如果剔除产业本身的影响,企业之间的赢利能力仍然是有差异的,即便是在那些具有很强赢利机会的所谓“朝阳产业”,也有一些获利不丰的企业;而在那些赢利能力低下的所谓“夕阳产业”里,也总有一些企业比产业中的其他企业更有利可图。因此,波特认为,即使在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产业领域里,如果企业不能占据有利的竞争地位,依然不可能得到很好的发展。这种竞争地位的获得,则取决于企业与产业中如下四种力量的竞争态势,即新竞争者的进入、替代品的威胁、买方的讨价还价能力以及现有竞争者之间的竞争。

显然,在波特那里,企业的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即进入的产业和在产业结构中的位置。所以,波特认为“产业结构分析是建立竞争战略的基础”,“理解产业结构永远是战略分析的起点。”[3]当然也是企业赢得竞争优势的基础。

在这里,企业竞争优势是产业特有的价值,而不是企业特有的价值。如果追溯波特竞争优势理论的学理渊源,我们可以看出梅森—贝恩范式[4]的清晰痕迹,波特的理论实际上是以梅森—贝恩范式为基础的,是梅森—贝恩范式的产业组织理论在企业层面上的应用。因此,在波特的理论中,企业的竞争优势来源于企业之外,是一个外生变量。

波特在其后来的著作中,继承了他一贯的立场,包括对跨国公司竞争优势来源的分析。他在《竞争论》一书中这样写道:“无论是对本土化企业或全球化企业,竞争战略中绝大多数的议题都是相同的。像企业所处产业的吸引力,以及企业在这些产业的相对定位,都会影响企业是否成功……最能持久的竞争优势,则来自独特的竞争地位。无论是本土化或是全球化企业,都必须了解产业的结构,找出竞争优势的来源,并且分析竞争对手。”[5]对于跨国公司竞争优势的差异,波特认为主要源于以下三个方面:

(1)区位。波特认为全球化战略通常源于区位优势,从而反映企业的竞争地位,企业潜在的竞争优势主要存在于其所处的环境。

(2)布局。核心是价值链上的每项活动发生在全球的什么地方。企业活动的国际化布局,就是选择在什么地方从事哪一项活动,以及应该在全球多少个地方布点。波特认为,通过利用各个区位的比较优势,有效地在全球进行产业链的布点,是跨国公司赢得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

(3)协调。全球化战略可以借助协调跨区位的活动而创造出竞争优势。比如,通过协调世界各地的方法、技术和生产决策,可能激发出一些潜在的竞争优势(波特,2003)。

由此可见,波特关于企业竞争优势来源的思想是一贯的,外在于企业的。这是由他的产业组织理论分析视角所决定的。问题是,为什么在面临相同的外部环境时,企业的竞争优势仍然会有差异呢?或者说,对于某一个具体行业来说,行业内的所有企业在面临相对同质的市场结构、市场机会时,为什么企业之间仍然会有赢利能力上的差异呢?

对于上述质疑,Rumelt所进行的相关实证研究提供了很好的证据。他发现,处于同一产业内的企业间长期利润率的差异程度要比产业间的差异程度大得多。换句话说,处于不同产业的企业间长期利润率的差异远没有在同一产业中的“好的企业”和“坏的企业”之间的差异那么显著。所以,他认为:“很明显,最重要的超额利润的源泉是企业具有的特殊性,而不是产业间的相互关系。”[6]如果企业的竞争优势不是来自企业之外,那么我们就必须从企业内部去寻找答案了,这就是相关的竞争优势内生论的观点。

理论界关于企业竞争优势内生论的观点,可以追溯到美国女经济学家彭罗斯(Penrose)在1959年出版的《企业成长论》一书。在该书中,彭罗斯认为,企业是一个由具有不同用途的生产性资源组成的有机集合体,企业的资源和能力是企业经济效益的基础。管理者通过管理决策将这些资源在不同的使用者和部门之间进行配置,企业通过内部知识积累形成一种有别于其他企业的异质性资源从而拓展生产领域。

到了1980年代,研究者的目光重新投入到了企业内部,并形成了企业资源基础论。一般认为,该理论形成的标志是,1984年,B.Wernerfelt的经典论文《企业资源基础论》的发表。后来的一些学者,如D.J.Teece,G.Pisano,J.B.Barney,M.A.Peteraf等对该理论进行了丰富和完善,使之逐步成为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体系。这个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企业是由一系列有形和无形的资源组成的集合体,这里的资源包括企业中有价值的、可资利用的一切要素。它们是企业长期积累的结果,而且有些是比较难以流动的,而资源的差异性和企业利用资源的独特方式是企业形成竞争优势的基础。企业资源基础论者将企业视为无形和有形资产的集合,认为企业之间绩效的差异本质上源于资源集合的差异。作为生产过程的投入要素,资源是该理论流派基本的分析单位。显然,并不是所有的资源都能够成为企业竞争有优势的来源,以经济学的观点看,在一个竞争比较充分的市场上,很多资源是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得到的。

Grant(1991)甚至认为,就本身而言,企业的资源几乎没有生产能力,是生产活动要求资源进行组合和协调。资源是企业能力的基础,而能力才是企业竞争优势的主要来源,能力构成了企业的“经验基础”[7]。这就是企业能力理论。从理论的发展脉络看,企业能力论与资源基础论是一脉相承的,是一种竞争优势内生理论。从这个视角出发,我们认为,可以将跨国公司视为由母公司和遍布全球的子公司形成的一个资源集合体,而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则来自其内部独特的资源和能力组合。

由此,我们得到本研究的第一个重要的前提假设:

前提假设1:跨国公司母公司及其遍布全球的子公司是一个资源集合体,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来源于公司内部独特的资源与能力的组合。

2.知识是跨国公司拥有的关键性独特资源

企业资源基础论者认为,企业的竞争优势来自其拥有的独特资源,而企业能力理论将理论进一步推进为,建立在企业内部资源配置、资源开发与资源保护基础上的能力,才是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那么,决定企业内部资源配置、资源开发与资源保护能力的基础又是什么?或者说,是什么使企业间表现出上述能力上的差异呢?我们认为,是组织的知识,这些知识或通过组织内部逐步发展积累而来,或通过有效的外部途径获取。当然,组织如果要将从外部获取的知识转化为自身独特的竞争能力,还必须对这些知识进行必要的消化吸收并最终形成企业自己的知识。因此,在企业的整个资源体系中,知识被认为是最有价值的基础性资源。如果企业能够发展出独特的知识,就能够为赢得竞争优势奠定坚实的基础。这就是企业知识理论者的逻辑。

未来学家认为,今日之世界正处在由传统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的巨大变革过程中,而后工业社会是一个知识社会。在这个知识社会的演进过程中,最关键的既不是想方设法地获得各种自然资源,也不是无限制地追求资本的膨胀,而是适应时代变革所需求的知识,并且把知识迅速转化为人们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价值的增长不再仅仅通过劳动,而是通过知识,所以,美国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说,企业所拥有的、且唯一独特的资源就是知识。其他资源,比如资金或设备,不带来任何独特性。能产生企业独特性和作为企业独特资源的是它运用各种知识的能力(彼得·德鲁克,1999)。而促成这一变化的根本原因,正是变化了的企业竞争环境。这种改变是提高企业灵活性与适应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有效应对动态复杂的竞争环境的必然结果。正如I.Tuomi(1999)所言,强调组织智慧、组织学习以及知识管理,已经成为信息时代新企业组织的关键要素。

从企业内在发展的观点出发,企业知识理论将企业看作一个知识集合体,而企业通过积累过程获得新知识。企业是为了获得、运用和积聚生产产品和服务所需的知识而存在的,知识的特殊性决定了市场的边界,而知识的异质性则不仅决定了企业的异质性,更成为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Grant,1996)。更为重要的是,企业不仅生产产品,而且生产知识。管理服务的实践可以生产新的知识,而知识的增加又会导致管理力量的增长,从而推动企业的增长。在这里,企业成为一个经验积累—知识增加—组织成长的动态自主体系,并最终通过自身特有的演化路径发展出“组织中的积累性学识,特别是关于如何协调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有机结合多种技术流派的学识”(Hamel&Prahalad,1994)。

企业知识理论最重要的贡献就在于,从一个全新的视角探讨了竞争优势的根本来源以及竞争优势在决定企业异质性方面的内在理性。它认为,正是企业知识的异质性决定了企业的异质性;而知识资产较高的模仿成本和强的路径依赖则构成了企业长期优势的基础。因此,企业在竞争中获胜的根本途径就是加强对知识资产的积聚与运用,知识成为今天的企业唯一的长期可持续资源。现实中,越来越多的公司正在投入新的力量,以评价和发展并有效地利用其巨大的知识资产。如美国的道化学公司(Dow Chemical)和芬兰的石油化工巨头Neste公司,被认为是这方面的领先者。在这些公司里,不仅是传统的专利知识,还有如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诀窍、市场知识以及客户服务所需的所有知识都是同样受到重视,并有意识得到收集、整理、传播与利用。

知识作为企业竞争优势的来源,其内涵不仅仅在于知识本身,更在于异质性的企业知识所形成的企业间资源配置和发现未来能力上的差异。另一方面,从动态的角度看,企业异质性知识的积聚与更新显然不是也不应该是一个完全自发的过程,尤其是处在今天这样一个竞争环境中的企业。那么,知识的积聚与更新的有效途径又是什么?这应该是组织学习理论所要回答的问题。实际上,企业知识与组织学习是天然联系在一起的,只是如果从前者的角度出发,研究者关注竞争优势来源是什么,从后者出发,研究者则更加关注来源的形成问题。或者说,企业知识是组织学习的结果。所以,有学者干脆说,组织学习和知识创造是动态复杂环境中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源泉(如Nonaka,1995)。

基于上述认识,本书将跨国公司视为知识和学习的集合体,认为在今天这样一个动态复杂的国际经营环境中,跨国公司的竞争模式已经逐渐从过去单纯追求生产效率和低成本转向灵活性(适应迅速变动的当地化、多样化需求)、效率(规模与成本)以及知识与学习(创新)(Bartlett&Ghoshal,1989),知识与全球学习能力成为当今跨国公司赢得竞争优势的关键所在。从知识这个视角,Kogut和Zander甚至认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FDIs)行为可以解释为“一种中间产品——知识的转移者。这些知识隐含在公司的技术、生产、营销或者其他的经营活动中,并体现在其独特的竞争优势上”[8]

因此,我们得到了本研究的第二个重要的前提假设:

前提假设2:知识是跨国公司赢得竞争优势的关键性资源。

3.跨国公司的全球嵌入性

嵌入性(embeddedness)的思想最早是由K.Polanyi提出来的。后来,美国的新经济社会学家M.Granovetter(1985)在《美国社会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经济行动与社会结构:嵌入性问题》的文章[9],再次提出嵌入性问题,并依此作为重要的理论工具,对正统的经济学假设提出批评。后来的很多学者开始沿用这个概念,从此嵌入性也成为对经济行动者(个人或企业组织)的行为进行研究的一个重要假设。嵌入性假设认为,行动者(个体或者组织)并不是像原子那样是在社会背景之外行动或者决策的,也不是固执地坚守其已有的社会规则与信条,相反,他们的有目的的行动意图是嵌入于具体的、不断发展的社会关系的体制中的。

在嵌入论者看来,单纯的经济交换或市场交易活动是基本不存在的,因为经济过程不可能脱离具体的社会经济环境进行,既然如此,经济关系形式就不可能只是表现为市场交换,行动者与环境之间客观存在的联系与互动关系又决定了经济行动者有可能采取互惠行动,而不是如新制度经济学所假设的那样,必然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因为,对于一个理性的行动者来说,再好的制度安排都有可能因为行动者的“聪明”行为而失去效力。由此看来,特别是对于某些特殊的难以通过市场交易行为进行转移的资源(如知识、信息等),传统理论的解释力是不够的。嵌入论者的解释是,由于行动者是嵌入在具体的社会经济结构中的,这个现实能够使行动者之间产生信任感并有效地阻止了破坏与欺诈行为的发生。他们认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很少有人会依赖于普遍的道德或制度安排来避免麻烦,而是倾向于和有着较好声誉、自己了解的人进行交易。或者说,在现实经济社会中,商业性活动总是与社会性活动交织在一起,企业间如此,企业内的活动也是如此。对于知识这种特殊的对象,认识到这一点更有意义,因为,我们已经知道,企业的知识是很难在一个竞争性市场上通过单纯的商业活动进行交易的。

事实上,传统的经济学和心理学理论都隐含地认为企业和个人只是系统中相互独立、互不影响的“原子”,其模式也是建立在原子层次的知识结构基础上,而后汇集成系统的概念,比如“市场”。这种隐含的“原子式组织”的假定,从传统的管理理论中关于企业优势的分析中,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在这些分析中企业被假定为是一个自治的实体,但是,企业组织的各种形式并不是出现在社会真空中,而是嵌入于特定的经济社会环境中的。而且,每个社会通常会造就自身的组织安排形式。但当技术进步拓宽了经济活动的范围,企业系统在全球规模上互动时,组织形式便会散布开来,并创造出能够适应特殊社会环境的新组织形式。企业和环境之间这种密切关系提供了完全不同的分析前提,在这个前提下,个人和企业不再被看成孤立的实体,而是一个使他们的能力发挥作用的大的系统的组成部分,每个个体都要不断对他们的环境中所发生的变化做出反应。正如有的学者所说的那样,认为企业组织是由大量零部件(分支部门)拼凑起来的一个庞大机械系统,受命于一成不变的规则控制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取而代之的是把企业看成是一个嵌入周围环境的功能系统,这个功能系统有其自身的进化轨迹,并且具备与周围世界相互作用的自组织能力。在这种相互作用的进化过程中,用新的组织知识代替旧的组织知识已经成为有效管理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它甚至被认为是组织管理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E.Laszlo&C.Laszlo,1997)。

嵌入性的实质是注意到了组织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强调了组织与环境之间的联系,我们认为,嵌入性不仅仅是一种对组织研究假设的改变,也是动态复杂环境中企业所面临的真正现实。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深化、竞争市场的不断细分以及对企业核心能力的强调,使得现代企业越来越深地嵌入到了它所处的环境中,因为越来越多的结果需要依靠联系来产生创造力、智慧和行动。这种变化也对传统的等级制组织形式提出了挑战,因为它无法有效地把各自相互独立的知识联系起来。如果要适应一个动态复杂环境中的竞争需要,如果有效地学习和利用他人的知识和信息成为竞争的关键,那么,对传统组织做出改变以创造、加深和加强联系,就变得很重要了(M.Mcmaster,1996)。

基于上述理解,本书认为,嵌入性观点而不是传统的原子论观点更有助于认识和解释跨国公司组织的变化,特别是有助于理解跨国公司的组织学习和知识获取行为。因此,我们得到了本研究的第三个前提假设:

前提假设3:跨国公司是嵌入于特定社会文化环境中的组织。

4.知识分散性与跨国公司知识来源

我们知道,企业中的知识总是首先表现为具体的个人的知识,西蒙甚至认为,所有的学习只能发生在个人的头脑里,知识只能分散地存在于每个成员身上,并不存在属于组织的知识。但是,组织中的知识显然并不是每个个体知识的简单加总,组织毕竟不同于个人,它可以发展和维护属于其自身的知识系统,这套组织的知识系统不仅不需要像个人知识那样,需要完全依附于个体而存在,相反,它还能够影响组织中现在的成员,而且可以通过组织的历史和规范将知识传递给其他人。实际上,组织中的任何成员最终都会离去,或者离职或者退休,但是组织中的知识并不会因此而完全丧失,反而会随着组织历史的延续而积累起独具特色的组织知识。从那些有着比较悠久历史的、富有竞争力的组织身上,特别是那些长盛不衰的跨国公司身上,我们能够感受到组织知识的存在,虽然这些知识的发轫总是与组织中某个具体的“英雄人物”有关,但并没有随着那些“英雄人物”的离去而完全丧失,只是深化为独特的组织知识,成了组织的一部分。比如GE公司的杰克·韦尔奇、HP公司的创始人惠勒等,他们都为自己的公司留下了非常宝贵的精神遗产,而这些精神遗产一部分已经内化在组织的常规和惯例中了,一部分则成为公司最宝贵的隐性知识。

我们虽然不赞成西蒙关于组织知识就是个人知识的观点,但是认同他关于知识分散性的观点,组织中的知识存在于个体中,而且最初总是散布于个体中。正如哈耶克(Hayek,1945)所言,企业中每一个个体都是认知主体,由于他们都是“在场者”,因而是企业特定时间和特定地点的知识掌握者[10]。组织的知识总是首先表现为分散性的个人知识,只有这种个人知识显性化并进行编码之后,才可能成为组织的知识。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的这种分散性特征显得更加突出,只要留心观察一下那些知识密集型组织的特征,就可以意识到知识分散性对组织的影响。

对于跨国公司来说,知识的分散性意味着,作为其赢得竞争优势的关键资源,知识广泛地分散在全球各个区位(节点)以及它们的员工头脑中,而不仅仅存在于母公司或母公司的员工头脑中。遍布全球的子公司和它们的员工那里拥有着独特的知识,这些知识不仅来自于母公司知识的转移,更来自于子公司通过嵌入当地经济社会环境后,通过与当地公司的竞争与合作后,对当地知识的获取,以及通过自身消化吸收来自各方的知识后,对新知识的创造。因此,从企业知识论的角度看,海外子公司是跨国公司新知识的创造者,同时也是全球外部知识的重要学习者。因此,我们有如下研究假设:

前提假设4:海外子公司是跨国公司新知识的学习者和创造者,而与当地企业的竞争与合作是海外子公司新知识的重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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