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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汪氏与地方社会

时间:2022-06-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苏州汪氏与地方社会一、太平天国战乱与苏州汪氏———以吴趋汪氏为例1851年,洪秀全等金田起事,建号“太平天国”,遂转战湘鄂之间,先破武汉,再陷九江、安庆等地,定都“天京”,与清廷形成南北对峙的局面。直到1863年12月4日,江苏巡抚李鸿章指挥中外武装攻陷苏州,太平天国在苏州地区的统治达三年零六个月。训导汪福昌妻朱氏,钦旌节烈,城陷随夫与女三人同殉节,年四十一岁。

第一节 苏州汪氏与地方社会

一、太平天国战乱与苏州汪氏———以吴趋汪氏为例

1851年,洪秀全等金田起事,建号“太平天国”,遂转战湘鄂之间,先破武汉,再陷九江、安庆等地,定都“天京”,与清廷形成南北对峙的局面。随后,太平军北伐、东征、西征,东征军由忠王李秀成率领,一路攻克丹阳、常州、无锡。1860年6月2日(农历庚申四月十三日),攻陷江苏省会苏州,因此役发生在农历庚申年(咸丰十年),江南人称为“庚申之役”、“庚申之乱”。直到1863年12月4日,江苏巡抚李鸿章指挥中外武装攻陷苏州,太平天国在苏州地区的统治达三年零六个月。太平天国运动中直接蒙受战争灾难的肯定是人民。据王树槐统计,战前苏州府有人口3412694人,而战后仅剩1288145人,所留人口占战前的37.74%。(1)突如其来的战乱,对江南人来说可谓一场深重的灾难,而对于传统的家族组织,其在战争中处于怎样的命运,战争给他们带来了什么?面对战争他们又是如何应对的?搞清这些问题,有助于我们更为直观地看到近代社会变迁中下层民众的命运。以下笔者根据族谱、碑刻、方志、笔记、文集、日记等史料,试作细致透析。

(一)庚申之役对苏州汪氏的影响

1.族谱中所见太平天国战乱期间吴趋汪氏人口死难举隅

《吴趋汪氏支谱·旌表录》卷二中,列有汪氏在庚申之役中殉难并被旌表忠义的族人,现录于下:

浙江巡抚杨,汇入第三十六次案内奏请议恤,光绪元年正月十九日准。

礼部咨照守御所千总例给恤银二百两,光绪二月初九日奉旨。

两浙候补盐运司副使汪旭照,四品官以下阵亡,例议给云骑尉世职袭次完时给予恩骑尉世袭罔替。

文童汪宗绶年三十八岁,城陷,夫妇殉难。

同知衔汪桂芳,城陷殉难,年五十一岁。

恤赠知州衔州同汪棠,四月十六日在城殉难,年四十九岁。

忠义局第四十一案,同治八年十一月一日奉旨议恤。

文童汪禧,城陷殉难,年四十六岁。

道光己酉举人国子监汪培,城陷殉难,年四十四岁。

州同衔汪苌,四月十八日殉难,年四十三岁。

翰林院待诏汪煐,城陷殉难,年三十八岁。

文童汪福基,在城殉难,年三十六岁。

文童汪曜墀,城陷殉难,年二十八岁。

浙江候补县丞汪宗和,字子钧,浙江候补县丞,摄奉化县县丞,引疾归,咸丰十年四月郡城陷,常熟戒严,各乡民团四起,宗和在塘桥镇募勇助剿。八月初二日,常熟城陷,各团皆散。初五,贼麇至,被执死之(据昭忠录)。

恤赠道衔知府衔员外郎汪乃昌,同治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在江苏湘淮水陆各营积劳病故,经江苏巡抚李鸿章具奏,十一月初二奉旨,吴道坦汪乃昌等,均着照军营立功,后病故,例议恤该部知道等因钦此。

吏部议照知府军营病故,例加赠道衔,并荫一子入监读书,六月期满,以州判注册候铨,十二月具奏本日奉旨依议钦此。

文童汪兆鼎,遇贼自尽死,年二十六岁。

文童汪曜垣,在城殉难,年二十五岁。

文童汪蓍,汪蓍随李忠武公续宾襄办营务,咸丰八年十月在安徽三河大营阵亡,年十九岁。

文童汪洪烈,城陷殉难,年十九岁。

文童汪凤喈,城陷殉难,年十八岁。

文童汪景福,城陷殉难,年十五岁。

文童汪景增,城陷殉难,年十五岁。

同知衔浙江候补知县署桐乡县县丞汪德裕,浙江桐乡县丞,在署甸寺率众拒贼阵亡,年四十八岁(昆新志)。

布政使经历衔汪洪裕,遇贼不屈被害,年四十一岁。

监生汪曾煊,城陷殉难,年二十九岁。

文童汪曾燦,城陷殉难,年二十六岁

文童汪源长,八月初二日殉难,年二十五岁。

文童汪蓉,城陷殉难,年二十一岁。

文童汪蕃,城陷殉难,年十九岁。

文童汪菡,城陷殉难,年十八岁。

文童汪赓德,城陷殉难,年十六岁。

文童汪洪勋,城陷殉难,年十三岁。

文童汪朝煊,城陷殉难,年十三岁。

旌表录卷四(庚申殉难册)列有钦旌节烈者,亦录于下:

布政司理问汪亨衢妻潘氏钦旌节烈,城陷随夫殉节,年六十二岁。

布政司理问汪世鉎妻程氏钦旌节烈,城陷随夫殉节,年五十二岁。

苏州府庠生汪珍继妻陈氏钦旌节烈,烈妇陈氏生于嘉庆十八年,三十八岁夫故,抚侄兆麒为嗣,闻警兆麒以迁避地请不可,城陷贼毁垣突入刺兆麒扑地,氏历声大骂,夺刀自刎,贼去,兆麒徐苏氏竟死,乃埋尸于后庭,时年四十八岁(已守节十年)。

汪凤池妻陈氏,钦旌节烈,城陷殉节,年五十七岁。

同知衔汪桂芳妻程氏,钦旌节烈,城陷随夫殉节,年五十三岁。

恤赠知州衔州同汪棠妻潘氏,钦旌节烈,城陷随夫殉节,年五十一岁。

浙江巡检汪墉妻徐氏,钦旌节烈,城陷殉节,年四十二岁。

国子监学正学录汪培妻王氏,钦旌节烈,城陷随夫殉节,年三十七岁。

训导汪福昌妻朱氏,钦旌节烈,城陷随夫与女三人同殉节,年四十一岁。

汪曜煜聘室钱氏,钦旌节烈(同治十年旌),烈女钱氏曜煜病殁时氏年二十一,母知女性烈,秘不告氏侦知之日夜恸寝食俱废,母劝之曰此女命也,既然受聘为汪氏妇,后母殁归汪抱木主成礼,奉姑孝纺绩不辍,内外无间言,立侄绍宗为嗣,庚申城陷,氏命绍宗曰,吾本未亡人死何惜,汝速避以延一脉,子去,氏遂自缢,时三十三岁。

翰林院待诏汪煐妻王氏,钦旌节烈,城陷随夫殉节,年四十岁。

布政司理问汪世$长女梅贞,钦旌节烈,城陷父母被害,梅贞遂投井死。

府庠生汪珍长女贞珠,钦旌节烈,贞珠元配蒋氏出生于道光二十四年,生未及旬,母殁,抚养于外祖父母,年七龄遭父丧,哭泣如成人,幼读孝经,内则诸篇有若夙记及长兼工针黹侍奉外祖父母,暨继母,俱能先意承志且因怙恃早失,每届春秋祭祀父母忌辰悲哀备至,许字陆醴长子曜奎,咸丰十年随侍外祖蒋绍堉在城中狮子林,四月十六日贼众突入外祖投入池中,贞珠骂贼被戕,时年十七岁。

浙江巡检汪墉女大姑,钦旌节烈,城陷随母殉难。

训导汪福昌女大姑、二姑、三姑,钦旌节烈,城陷随父母殉难。

翰林院待诏汪煐女二姑、三姑、四姑,钦旌节烈,城陷随父母殉难。

旌表录者以纪吾宗之懿行,上闻者也,夫人之懿行莫如忠孝节烈,数大端其得请而旌于朝者,上邀国家褒宠,下为宗族仪型,吾家贞烈自八世祖妣鲍太孺人以下,得旌者四十四人,既援定例附祀庄祠两楹,丁酉冬既辑支谱复为编次旌表录四卷,以孝子顺孙为一卷,忠义为一卷,节孝贞烈为二卷,均照世次编序,其未经题请而例应旌表者,查明核实后由庄代为呈报,得旌如例再行补入,庶湮没不彰者九原之下,或可稍慰也,夫体椿谨识。

可见,该家族在太平天国之乱后,被旌表忠义凡34例,被旌表节烈凡44例。这些得旌者皆在庚申之役中殉难。而大多数在此役中遇难的汪氏族人未得到旌表。也就说在旌表录中并不能全面反映汪氏族人在太平天国战乱中的死难情况。而族谱的世系述为我们了解这一情况提供了便利,世系述中不仅记载了族人的生卒年月,还记载有每位族人的简历。现据此,将吴趋汪氏在太平天国战乱中死难的人口统计如下:

表4-1 庚申之役中吴趋汪氏家族人口死难情况统计表(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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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资料来源:《吴趋汪氏支谱》。2.表中取存活男丁数,鉴于更直观反映人口的死难情况。

由上表中数据可以看出,该家族人口在太平天国战乱中,伤亡惨重。从87—90世经过太平天国战乱而存活的男丁总人数为157人,在战乱中死亡的男丁138人,两者比重1.14∶1,几乎每两个人中就有一个死于战乱。而这还是相对保守的估算,因为族谱编纂时,对死难或不知所踪者的统计存在遗漏,连族谱编纂者汪彤宣在《重修家谱序》中也说:“……而死葬者不可胜数,苟非纲罗阙佚何由详尽。”

表4-2 太平天国对苏州人口的影响(2)(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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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根据族谱统计的吴趋汪氏家族在太平天国战争中死难的数据,与苏州整体人口死难情况有一定出入,但人口伤亡几乎占家族人口一半的规模也足以对该家族产生沉重的打击,为了更为直观地反映这种情况,下文中将以个案来加以分析。

2.《庚申殉难日记》

《庚申殉难日记》,又名《德门公手书日记》,作者汪德门,曾与纱绸商徐研渔办义赈,开震泰号店,是一个商人,(3)系吴趋汪氏第88世老四房湘泉公支长房中一员,其名汪亨衢,字兰生,号德门,布政使司理问衔,勒授儒林郎,生于嘉庆三年(1798年)七月六日,卒于咸丰十年(1860年)庚申七月一日,殉难年63岁,娶潘氏刑部员外郎师韩女,勒封宜人,钦旌节烈,生于嘉庆四年(1799年),卒于咸丰十年(1860年),庚申六月二十日,殉节年六十二,子一,煐,女一,适江启埰。汪德门其父汪诒翼,字万宗,号芗岩,生有六子:廷0,嘉森,亨衢,嘉梓,嘉棣,嘉榕,德门公排行第三。

日记从庚申四月十三日(1860年6月2日)太平军攻克苏州开始,直到七月一日(8月17日)作者因痢疾病死为止,记载了作者一家及族人逃难经过。以下根据《德门公殉难日记》将其一家在战乱中的逃往经历概述如下:

庚申四月十三日黎明,城门失守,街坊大乱。唐三(二房唐妪之子,借宿者)将大门、库门紧闭,余家俱往后门躲避,而贼已由东备弄直至三房,内人不及避,左额、脑后、左臂被砍四五刀。午庄(德门公之子)得信往观,贼抄搜首饰,乘间亦至后门,于大房朱氏侄媳抱幼女在东圊暂避,其逃出者,子英、侣梅、瑶、源官及诸侄孙女浓生、俊卿、虎伯、徐、王两侄媳、两宝官、唐、徐两妪,小丫头。德门公之媳王氏带珊寿及孙女五人,下人阿桂、阿四、王妪、应乳、薛妈均出后门。午庄(此后被害)因救母落后,无人看见。德门在家祠静坐,一毛贼突如其来,持刀逼银,告以无有,徘徊而去。少间,又来二人,其一本地引路者,其一形状稍凶,持刀乱砍。……下午,呤云侄告余,早遇毛贼,左腿受矛伤。顷往后巷,知三婶在后邻沈家,余眷俱邻家暂避。是夜诸内眷俱回家住宿,内人因伤重留于沈氏。沈老,号振沧,开万通肉店,以德门家为主顾,老夫妇极其殷勤,正为难得。德门与呤云宿于祠堂对面小弄内,而浓生等俱无下落,闷闷。

十四日,侣梅回家,据称出门被拉扛抬物件,乘间三次投河,均被毛贼救起。当晚,德门与侣梅同宿。

十五日,子英归云,十三日在谢弄前某姓家,遇旧仆周福,并看房友。日间同往高墩,夜则宿其家,因家事挂怀,急归,周福被抓。当晚,德门与子英、侣梅、呤云三侄同宿。

十六日,大房廷%媳朱氏带女往祠堂投井,人多不沉。子英与后邻唐菊生并唐氏戚友蒋畹香、蔡知恬有旧,因将子女寄宿。子英回家与德门同宿,呤云、侣梅宿于柴房。是日,四、五房被太平军大抄。

十七日,毛贼又来德门公家掳掠财物,并被带往北街石皮弄口“馆子”,后被放回,回家见侣梅被戕于花厅天井,口闭目开,左额受伤甚重,惨目痛心。据呤云称,有小毛贼屡次欲杀,幸他贼劝阻,后仍遭其毒手。东邻俞秋涛,太夫人韩,长子树恩,媳沈氏,次子树棠,媳某氏,两孙子,一孙女,一被掳。树恩夜与妻、妹、弟、侄共议投缳,于十六日五鼓殉难。是夜半,二房两侄媳及诸孙女至祠堂投井。

十八日,呤云将徐、王两侄媳并侄孙女恳唐氏借宿,当日,瑶官、珊寿均被掳。

十九日,德门公妻潘氏与侄孙女,由沈氏迁于后门对邻邓姓空屋内。

二十日,辰刻,至古市巷,见馆子甚多,出护龙巷见北巷栅关闭,栅有多人,内有女馆,后从接驾桥往西,见“偕吉鞭店”被杀三人,开甲巷口亦有一尸,至王凤鸣,嗅无一人,米票满地,知金圃一房已被抄。往西至安良局门口,后见子英,下午毛贼三人拉子英领往阊门,阊门不通,须从齐门绕道。傍晚,有乘骑毛贼,手执黄旗,令将巷栅锁闭,女人孩童俱归女馆,男人另立男馆,是日,德门家前门已作馆子。是夜,德门有家难归,遂宿于邓氏。

二十一日,大、二房侄媳及侄孙女俱搬家至方家,而德门公一房由邓家先至此,并觅妥人凑为二十五人成一馆。

二十二日,德门公侄媳等被押娄门外领米,后又令男人同去,当日德门公一家失散者十四人,唐、蒋家失散者十五、六人。于是馆子已散,仍居唐氏。

二十三日,德门公至皮市街,归后知唐、蒋、蔡三君定于第二日出娄关躲避,是日夜,蔡夫人自缢。

二十四日,黎明,德门公送诸君出门,天未及明,俱回,云约同行,胆怯不去者甚多,须再商酌。

二十五日,贼又来抄,德门公妻伤痕正剧,两侄媳悬梁自尽,二侄媳已气绝,材店棺木俱封,只得将被褥与席包扎。

四月二十六—五月十二日德门公日记遗失,五月十三日,德门公家又被贼抄,家本已无所有,惟略藏油米又遭一卷。德门思实逼处此,一刻难安,急思退步。

十四日,午前,纱绸商徐研渔来。即将觅屋之说重托,约明后日往看。见对门馆子有汪姓者,亦本地人,全家失散。

十五日,午后,德门公与徐研渔得晤,遂往徐家,获知前日之房已作女馆,现有空屋数椽,钱德隆之产,房东即在座之淡村者。德门遂与淡翁言明无游移,未果归家。

十六日,德门至二大房、老大房、本房、老二房,并对照门口一望,抄掠惨重。

二十日,贼至前楼,德门等被驱。

二十一日,德门一家往巷西,绕道由皮市街、古市巷,从何敬余宅出后门,逃至护龙街装家巷中徐研渔家。

二十五日,德门公闻巷内奉令收埋,其家后门已收一二十俱尸骨,皆被焚烧,两侄媳自缢之尸因前无处买棺木,用被、席卷置于德门公住宅后门空场,略草掩盖,不料毛贼因臭味四布,亦将火烧之。德门闻而泪下,因出入甚难,德门公闷闷而归。

二十七日,德门拟下午往看两侄媳,斟酌揭骨,无果而返。

二十八日,午后,德门等至尸所,可怜半将灰烬,不能分析,共装两布袋于后门而回。

六月初四日,德门公与徐研渔乞食,至临顿里万选药店,见大小贼无数,断不及避,因思出阊门,遂进史巷、皮市街、古市巷,过崇真宫桥口,见城墙鼓楼形迹全无,南北亦一望无际,可怜金粉繁华,转瞬化为焦土。周围数里无可躲藏,德门公于烈日中挨步而出,并与徐研渔出城,吁喘不止,气不相接,仍努力奔驰,遍地瓦砾,几乎一步一蹶,病根由此而种。

初八日,德门公夜半便痢,懒卷异常,随后病情不断加重。

十八日,德门身热泻痢,杳不思谷,病势一日增重一日。

二十日,德门公妻潘氏于未时疾终于徐氏寄所。

七月初一日,德门辰刻谢世。

根据上文对《德门公殉难日记》及附录的简单梳理和概括,我们可以了解德门公一家在太平天国战乱中的基本情况。太平军于农历庚申年四月十三日(1860年6月2日)攻陷苏州,据记载,德门公妻潘氏即被太平军砍伤,其子午庄(名煐,号午庄)前去救母,随后为太平军掳去,不久被戕害。其媳王氏带领珊寿及孙女五人(即汪煐之子鸿勋及女四)以及下人从后门出逃。另外,除大房廷0媳朱氏在汪家东圊暂避外,子英(廷0子福昌)、侣梅(廷0子福基)、瑶(廷0子福成)、源官(廷0子鉌)及诸侄孙女浓生(嘉森子墉)、俊卿(嘉森子忻)、虎伯(嘉森子培)、徐(墉之妻)、王(培之妻)两侄媳、两宝官、唐、徐两妪,小丫头等都外逃。呤云(廷0子鉌)早遇太平军被矛刺伤。到当天下午,德门家眷在后邻开肉店的沈振沧家暂避,晚上又回家过夜。经过这一惊心动魄的逃亡,难怪德门公发出“闷闷”的感慨。

随后,汪德门古市巷住宅被太平军作为馆子,被迫避居别屋,连次被驱,存身无片刻之安,竟于五月二十一日黎明,带同妻潘氏、媳王氏及薛仆妇女,径逃避到护龙街装家巷中故友徐研渔家安歇。徐研渔系德门素与同办义赈之好友,开“大有”纱锻庄。(4)不料德门公妻子潘氏,于庚申六月二十日未时捐珮。德门公于六月四日同徐研渔乞食,忽被赶出阊门外,急走气喘,病根由此而种,骤然于六月十八日身热泻痢,杳不思谷,病势一日增重一日,延至七月初一辰刻谢世。伊侄媳两人自缢之尸骨(是时,无处买棺木,用被、席包卷置在德门公宅后门空场,略草掩盖,谅无再有他虞,不料毛贼因臭味四布,将火烧之,德门公闻信泪下,随即往彼装袋检归)。并同德门公及伊妻潘宜人,共四口尸骸骨殖,一并均经徐研渔亲自经手,葬于装家桥巷研渔住宅后门谢家弄底谢姓机房屋基内,掘土深埋,插木板条为标记。

德门公亲笔日记带至徐宅,并伊祖先栗主,在病重时,当面嘱咐研渔收管。伊子午庄被掳后数日,有人传说目睹受戕。伊孙亦被掳去,毫无音信。伊孙女及仆妇八人,五月十二日均赶娄门外。(5)

日记中所提到德门公一家共25人,经庚申之役而死的有:汪德门、汪德门妻潘氏、德门公子午庄、侄侣梅、子英、呤云,侄媳徐氏、王氏,另外,孙珊寿、孙女、侄孙女及仆人八人下落不明。共8人殉难,9人下落不明。可谓惨烈。

另根据《吴趋汪氏支谱》中记载,吴趋汪氏第87世老四房诒翼,生子六:廷0(号揽英),是为长房,嘉森(号铁峰),是为二房,亨衢(号德门),是为三房,嘉梓(号楚园),是为四房,嘉棣(号韡轩),是为五房,嘉榕(号荫庭)早卒。廷0生子六,福昌(号子英),鉌(号吟云),福成(号斐卿),铭殇,福基(号侣梅),彦龙幼殇。嘉森生子八,墉(号厚卿),培(号侣笙),福谦(号少峰),载椿(号陶安),长康,忻(号俊卿)。亨衢生子一,煐(号午庄)。嘉梓嗣子,焯(号箫史)。嘉棣生子二,炘(号小轩),炜(号少韡)。

在太平天国战乱中死亡的,87世有:廷0妻谢氏,嘉森妻潘氏,亨衢及妻潘氏,嘉梓;88世有:福昌及妻子朱氏,鉌,福成,福基,墉妻徐氏,培及继室王氏,忻及妻王氏,煐及妻王氏;89世有:福昌子二,志准、希浚,女三,墉一女,培一子蕃,煐子鸿勋及女三。共28人。而五房中经历此役存活的,87世,1人,88世11人,89世6人,共18人。所剩人口仅占39.13%。由此可见,太平天国战争对汪德门家人口的打击之大。

我们根据汪德门一家人口在庚申之役中的伤亡情况及其在战争中的悲惨遭遇,可窥吴趋汪氏乃至整个苏州地区家族人口死难情况。总之,太平天国战争对苏州地区的家族人口发展来说,打击甚巨。

(二)苏州汪氏与战后苏州社会秩序重建

清政府平定太平天国之乱后,为恢复先前江南的社会秩序,进行战后地方重建,家族组织对基层社会的控制作用在政府的鼓励下重新获得确认,他们积极与苏州地方政府配合,对19世纪六七十年代同光之际的“再造江南”有不可磨灭之功。就家族自身而言,他们经历了“长毛之乱”,损失惨重。战后,摆在汪氏面前的第一要务就是重建宗族组织,修建义庄祠堂,以维持其家族的长盛不衰。

1.汪氏宗族组织的重建

咸、同年间太平天国起义,因其与清军的主战场在江南,给苏州经济文化和宗族组织造成严重的破坏。战乱之后,百废待兴,苏州地区的宗族重建活动也很快提上了日程。

(1)义庄、祠堂重建

苏州地区的宗族大都建有义庄,义庄在宗族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大多数宗族祠堂也设在义庄之内,其更是族人议事的场所。之前我们曾专门考察过吴趋汪氏的耕荫义庄,耕荫义庄正式建成于道光二十六年(1847年),但到咸丰元年因经费不敷,汪氏不得不续捐田产,俾祠宇方告落成,经费充足。然而,好景不长,咸丰十年庚申之难,汪氏的大批族人丧命于战火,义庄祠堂也被毁。庄正锡珪同治十年(1871年)七月在义庄续定规条中写道:“……次汝卿公祠,次通奉公祠,次节孝祠,今正中二楹俱毁,义庄经费未充,势难遽复……”;(6)同治十一年(1872年)十二月又写道:“……族中自遭难后丁口稀少至有数房无后,无从为之立嗣者……”。(7)

面对如此棘手的问题,汪氏族人采用了变通的办法。如针对宗祠的问题,他们变通了前规,将旧章敬就后楹葺为正楹,合祭三祠,祝文仍分为三所以别也,节孝祠添入贞烈,又另建忠义孝悌祠,奉旨旌恤各主即附于正楹两旁房屋,正楹祭毕后,先忠义孝悌祠,次节孝贞烈祠,凡主祭以雨村公支庄正为之,如庄正年老派人谨代亦可,分献则叶渊公支雨村公支分为之,永不更易,通赞以下各执事由庄正庄副派充皆当严肃,将事毋得怠忽推诿。(8)另外,由于祠堂重建的迫切需要,汪氏对在重建祠堂有功的族人大加褒奖,“前规载忠孝节义乡贤名宦儒林文苑及实有功于义庄,如捐田百亩捐银千两以上者,准予袝祀,准此例以类推,如先兄虾亭公琴斋公当义庄创始之初,曾随先伯考中宪小村公,先考光禄紫仙府君联名具呈并达,大部虽未捐资其孝义昭垂青有功于庄则一有功则祀夫何间言,珪忝任庄正以来遇事一秉至公总期有裨于大体,即如先叔雅南公于建庄之处,庄中一切事宜悉心参酌,劳瘁不辞,亦应袝祀后楹以昭,激劝至先兄虾亭公琴斋公神位例袝祀正楹,现秋祭在即,合由支总转行饬知该支裔,任其择日诣庄供奉日期,详报以便敬谨豫备”。(9)汪氏这一变通的做法虽说有悖于前规,但这是在受到战争破坏下的无奈之举,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家族的适应能力。当然,这种变通也是有一定原则的,这一点在汪氏重建宗族过程中对族人丁口的管理上表现尤为突出,这个问题我们放在汪氏续修族谱中加以考察。

(2)族谱的编纂

族谱是一个家族的宪章,(10)它是“在中国的宗族中所构造的以系谱为中心的记录”,是对始祖以来的父系亲族的记录,其内容包括每一个亲族成员的姓名、生年、卒年、生前业绩、妻姓、子女数、居住地、坟墓位置和风水等,同时,也会解释和附记整个宗族的来历及亲族应遵循之规范(族规)。族谱的每一次重新编撰过程,都要增加转述和再解释工作。(11)而我们从这些增加的转述和再解释的内容中可以看出宗族制度变化的轨迹。

族谱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功能就是,它是维系宗族成员的重要纽带,对族人丁口入谱的规定和管理则是这一纽带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族谱中对谱系和出绍入嗣的规定尤为严格,至少在苏州来看是这种情况。(12)吴趋汪氏即便遭遇战争的创伤,对这一原则的坚持依然执着。同治十年(1871年)续定规条中就言道:“义庄谱系为重,原谱正副二册,系先兄易门公手缮未梓,庚申岁轶其副本,迄今二十载中多变,故亟应续修以资稽考,惟变迁之后,各支裔有寄居外郡未经旋里者,其增减丁口生卒年月等尚须博询详订,至官阶封赠,尤不容稍事含混,议叙保举者以奉旨之年月为凭,报捐者以部照为凭,请封者以诰勒为凭,然后开明载入以昭郑重。”(13)对待因战乱几将绝后的房支虽然采取变通,助其立子嗣,如“老大房均菴公为迁吴支大宗,经乱无嗣,前规屡经议及,按谱天伦公由老大房支出嗣为老六房支元镇公子,今议以老六房天伦公支下承智第五子名际珠,归本宗为绳武公后,昭穆相当,每年由庄给米四石,俾供奉祀,以重大宗。”(14)但对宗法昭穆、异姓兼祧的严格规定,还是可以看出的。

按照一般的惯例,家族每30年就要续修族谱一次,以不断更新对族人丁口的统计,便于管理族中的人口,但是由于战乱,汪氏人口死难惨重,更多的是不知所终,因此,这也就为族谱的续修带来了困难。然而,汪氏族人续修族谱的强烈责任感并未因此有丝毫的减退,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光绪年间,吴趋汪氏中某个成员抄录的汪氏族谱中看出。该抄本分上中下三册,皆为汪氏的世系述,现藏于苏州图书馆古籍部。据笔者判断,该族谱是抄录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编的汪氏族谱而形成的抄本,最初是汪氏第88世易门公(汪棨)抄录的,随后流传到其子孙,从谱上不断增添的世系和修改的笔迹可以看出,该谱先后保存在多人手中,而且增添的世系到汪氏第92世,而且不断增加新的内容,所以,尽管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到光绪十二年(1886年)吴趋汪氏没有大规模的续修族谱,但其对族谱编撰的准备工作一直在延续。经过多次战乱之后,吴趋汪氏中仅留存易门公手抄的旧谱,(15)到了光绪十二年(1886年),第89世体椿等人商议,将旧谱增补重修,到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完成,名为《吴趋汪氏支谱》(光绪丁酉年木活字版,10册,耕荫庄藏)。之后,在宣统二年(1910年),秉斋公(锡珪)的儿子彤宣又进行了纂修,仍名《吴趋汪氏支谱》(光绪庚戌年木活字版,11册,耕荫庄藏)(16)后一版本的内容基本上与前一版相同,更正了一些错误,还增加了一册《汪耕荫义庄祖墓图》,增添了第93世的成员,但人数较少,并未完全收录。(17)

从汪氏族谱续修的艰难过程,可以看出汪氏重建宗族活动尽管举步维艰,但仍不遗余力。

(3)墓田管理

关于苏州宗族的墓祠祭祀的普遍现象,已在学界达成了共识,在本文第一章中我们已讨论过汪氏墓祠祭祀的问题,已经了解吴趋汪氏家祠和宗祠也是分开祭祀的,宗祠是全族成员每年都要春秋祭祀之所,而各家祠则没有统一规定,根据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亦有所不同。宗祠实际上掌握在族中显贵有势力的上层士大夫手中,当然,这些士大夫在保护、维修宗祠的责任上也较普通族人更大。太平天国战乱,对普通族人的打击比那些显贵士大夫来得要大,除了战争的影响,社会流动和阶层分化也使那些中下阶层的族人的生计难以维持,士大夫们正是有鉴于此,利用宗族脉脉的温情,通过赡济这些贫穷的家庭,以达到对宗族的控制。因此就出现了这样的现象,汪氏中的普通家庭的家祠纷纷向宗祠靠拢,将墓田也交由宗族来管理。

族谱中就有大量的资料验证这一点。如“族中自遭难后丁口稀少至有数房无后,无从为之立嗣者,其坟墓无人祭扫,暴露未经安葬,以后难免无盗卖之事,兹托支总向房长查问,凡有无主之墓,均规庄中祭扫,或春或秋一年一次,有未葬之柩,亦由庄中买地为之收埋,坟地条漕亦归庄中彙办,其有主者,一概不准滥入。”(18)可见,由于战乱,汪氏数房无后,致使其坟墓无人祭扫,便归于义庄管理。经过战后多年恢复,义庄对于族内无人祭扫的坟墓亦有了进一步的规定:“族中坟墓前议由庄经理者照数捐资,今因经乱乏嗣者多量为变通,凡本支无后由支总查明所葬棺何人墓地若干契据有无报庄核实,每年或春或秋墓祭一次,其有契据承庄条漕归庄代为完纳,庶免荒废,坟旁倘有余地,亦由庄经营,或充族葬或赁种,贴费近支毋得与闻,支总仍宜随时查看其契据,遗失墓碣无存,尤须确实访查,勿致误报。”(19)

再来看汪氏宣统二年(1910年)续修的族谱所增添的一份《汪耕荫义庄祖墓图》中的有关信息,祖墓图上标录了汪氏第83世信玉公(文瑞)、第84世素亭公(癸正)、第85世湘泉公(元鏊)、第86世雨村公(为仁)及其妻室的详细墓图,图边还详细附录了在不同的时期契得的田地方位和大小。如:

信玉公暨潘太恭人副室戴孺人葬吴县一都二十五图羊字圩上方山寺下街酉山卯向兼庚甲,茔墓细数:

嘉庆七年契得万德明吴县一都二十五图羊字圩内三坵官田五亩。

嘉庆十八年契得张立亭吴县二上一都二十五图羔字圩寺下街朝东门面平屋楼房三十九间计基地二亩二分十九年分加推八分。

道光十四年契得黄石菴吴县一都二十五图羊字圩(下缺)

素亭公暨元配潘恭人副室方恭人葬吴县一都十一图西春字圩横塘酉山卯向兼辛乙簉室王孺人附葬墓右辛山乙向兼酉卯,茔地细数:

乾隆十四年契得袁扈氏吴县一都十一图西春字圩内地二分

乾隆十七年契得何三观吴县一都十一图西春字圩地四分

乾隆十七年契得钱才观吴县一都十一图西春字圩地一分八厘

……

嘉庆元年契得袁瑞扬吴县一都十一图西春字圩地一分

以上总共田地十五亩三分七厘

同治九年丈见坟地四亩九分五厘二毫

办粮细数:

吴县北正五图(有、无)润(六钱二分六厘,六钱一分六厘)

漕米(有、无)润(五斗九合、五斗八合)

湘泉公暨元配朱太夫人葬元和县二十四都八图枝交字圩璩巷村子山午向兼癸丁吴附葬墓右旁□山□向

坟地细数:

嘉庆二十年契得彭慎余元和县二十四都二图枝交字圩(七十三、七十五)坵官田(九分六厘九毫、三分五厘五毫)无存

同治九年丈见十二亩七分七厘八毫

湘泉公副室傅夫人暨雨村公元配朱夫人葬吴县十一都四图默字圩天平山麓(坤山艮向寅申三分辛未辛丑分金)

坟地细数:

嘉庆二年契得范秉楠吴县十一都四图默字圩山地一亩。

……

道光十年契得吴廷芳、吴瑞芳吴县十一都四图默字圩山地一分

以上总共地六亩四分五厘

同治九年从墓上碑石拓见二亩三分五厘五毫

雨村公暨配缪夫人葬吴县十一都十图嘉字圩何山之麓亥山巳向兼壬丙辛亥己分金

茔田细数:

嘉庆十五年契得沈五观吴县十一都十图嘉字圩屋基地四分八厘九毫

……

道光十八年契得朱六观吴县十一都十图嘉字圩官地三分

以上总共田地四十五亩三分三厘九毫

同治九年从乡堂石碑拓见四十三亩五分六厘

办粮细数:

吴县北正五图汪耕荫户上下条银(有、无)润(五两五钱一分、五两四钱一分九厘)

漕米(有、无)润(四石四斗七升四合、四石四斗六升九合)

雨村公副室吴恭人暨渊亭公元配周恭人葬吴县十三都宿字圩裹双桥酉山卯向兼辛乙二分

茔地细数契据遗失

同治九年丈见二亩三分九厘

从以上排列的汪氏祖先墓地田亩数、交纳漕粮数中,我们可以发现两个共同的特征:其一,这些墓主从83世信玉公(文瑞)、第84世素亭公(癸正)、第85世湘泉公(元鏊)到第86世雨村公(为仁),他们之间是直系亲属关系。其二,都是在同治九年(1870年)重新丈量了墓地田亩数。而这说明了什么问题?我们知道,同治九年,时值太平天国战争后不久,吴趋汪氏耕荫义庄庄正是汪锡珪,汪锡珪之父是汪为仁,汪为仁是雨村公之子,在锡珪之后,担任义庄庄正一职的是锡珪之子汪彤宣,也就是说庄正一直在吴趋汪氏老四房之中产生,这也是义庄初建之时制定的规则,而收入族谱中的墓图也都是老四房的,因此,虽然经过了太平天国之乱,吴趋汪氏的基本原则还是不变的。同治九年重新丈量这些汪氏先祖的墓地田亩数,实际上也是汪氏重建宗族的一个重要任务,因为传统社会中,祖先崇拜是人们最为重要的一种精神活动,在苏州的普通民众的祖先崇拜形式中,除了对家族共同的始祖崇拜之外,对五服以内的先祖崇拜似乎更为重视,而墓地则是他们进行这种活动的重要场所。然而,对一个宗族来说,维系族内成员更有效的办法恐怕要数对共同始祖的崇拜,吴趋汪氏也不例外。太平天国战后,汪氏士大夫们面对重建宗族的使命,便充分利用了这一点,将这些墓祠墓田凡条漕祭埽及坟丁工食悉由义庄开支。从实际的效果来看,这些士大夫们是成功的,在战后不久,吴趋汪氏又重新表现出兴盛的迹象。

2.汪氏士绅与苏州社会秩序重建

江南地区一向为战争的后方,素以社会安定、生活富庶、文化昌盛而为世人所艳羡。但自1842年英军攻入上海之后,江南便进入了多事之秋。一方面战争接踵而至,社会陷入严重的周期性震荡;另一方面,由于上海的开埠,江南被卷入世界性市场体系,西方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及其伴生的负面影响,一起从外部侵蚀瓦解着江南旧有的社会秩序。(20)而在这些诸多因素中又以太平天国战乱影响为首,1860年5月太平军击溃江南大营后乘胜东进,清军溃为散勇,纪律败坏,沿途烧杀抢掠,尤其是在苏州,清总兵马德昭借口防城需要竟下令将苏州最繁华的阊门外店肆民房全部焚毁,阊门由此一蹶不振。这场战争留给江南的不仅仅是残垣断壁和荒烟蔓草,战后政府始终没有处理好的散兵游勇一直成为江南社会不安的因素,官方和民间社会基层组织的瓦解则让整个社会陷入混乱无序状态,而战乱给江南人所造成的心灵创伤更是经久难平,人口的大量减少所造成的两性比例失衡也给江南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江南士绅尽管在清朝前约两百年中几乎处于沉默状态,但至19世纪五六十年代,为了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及战后重建,士绅的权力和社会责任在政府的鼓励下重新得到确认。他们积极与地方政府配合,在地方政治防范、社会保障、思想灌输、道德整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1)那么吴趋汪氏家族是如何参与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以及重建战后苏州社会秩序的呢?

(1)汪氏士绅与太平天国战争

太平天国战乱给吴趋汪氏的打击是无疑的,但他们并非坐以待毙,特别是那些拥有功名的士绅,积极参与到与太平军殊死搏斗的战争之中。如88世老四房明衡公支汪旭,字瑞宗,号蓉初。监生,盐运使司运同衔加二级,两浙即捕盐运司副使,驻守浙江波门,在咸丰十年庚申城门失守的巷战中阵亡,恤赠云骑尉世职,照守御所千总司例给恤银二百两。再如,汪宗和,字子钧,浙江候补县丞,摄奉化县丞,引疾归,咸丰十年四月,郡城常熟戒严,各乡民团四起,宗和在塘桥镇募勇助剿,八月初二日,常熟城陷,各团皆散,初五日贼麇至被执死之。(22)汪培,字敦甫,号侣笙,长洲县廉膳生,道光己酉科举人,国子监学正、学录。太平军攻破苏州城时阵亡,后被恤赠云骑尉世职。汪乃昌,字曙民,信阳人,寓吴以知府衔,候选员外郎,入湘军、淮军幕,积劳病故,例议恤加道衔,荫一子入监,期满以州判用。(23)汪福昌,字厚田,号子英,吴县附贡生,候选复设训导,咸丰十年苏州城破,阵亡,恤赠云骑尉世职等。从以上所列举的史料可以看出,这些汪氏士绅积极参加到与太平军的对抗中,有的还入湘军、淮军幕,献谋献策,有的举办团练幕勇助剿,更多的是直接参与到与太平军的格斗中。而以上这些人中大都在府志或县志有传,更多汪氏士绅在庚申之役中阵亡但却没有详细记载下来。不过,在民国《吴县志》中有一分昭忠录,是旌表那些在庚申之役中殉难的吴县绅士名单,现将汪氏绅士辑录如下:

汪廷桢、汪福昌、汪学治、汪廷梓、汪学范、汪棠、汪荣柏、汪亨衢、汪世金、汪世$、汪桂芳、汪世钰、汪肇锡、汪宗美、汪源塋、汪麗川、汪镕、汪肇祥、汪忻、汪晋生、汪万咸、汪闰生、汪煦堂、汪虎文、汪万清、汪曜墀、汪鸿勋、汪蓉卿、汪曜阶、汪曾煊、汪祥炯、汪福基、汪宗绶、汪景福、汪玉成、汪源长、汪蕃、汪志义、汪志準、汪希浚、汪曾燦、汪景淦、汪世杰、汪世渠、汪福源、汪廷骏、汪鸿勋、汪元祚、汪菊生、汪学铨、汪贵、汪芳、汪福寿、汪福、汪业慎、汪业懋、汪增祥、汪成乐、汪金奎、汪承轩、汪曜垣、汪景增、汪朝煊、汪禧、汪蓉舫、汪福门、汪福昌、汪洪裕、汪蓉年、汪曾煊、汪苌、汪洪烈、汪兆鼎、汪凤喈、汪赓德、汪永熙、汪志义、汪桂林、汪炳章

所列汪氏共79人。根据族谱记载,可确考的有39人是吴趋汪氏的(斜体加粗部分),几占一半之强。一方面反映了吴趋汪氏士绅在庚申之役中殉难人数之多,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吴趋汪氏士绅在吴县影响之大和地位之高。

我们再看长洲县庚申之役殉难的汪氏士绅:

汪培、汪寿同、汪源长、汪大泂、汪得仁、汪树、汪蕃、汪少丰、汪元煜、汪永福、汪兆林、汪锦章、汪普、汪耐安

长洲县在庚申之役中殉难的汪氏士绅共14人,吴趋汪氏5人(斜体加粗部分),占35.7%,可见在长洲县吴趋汪氏也占有相当的地位。

综合起来考察,吴趋汪氏在庚申之役中竟有四十多名士绅殉难,可见该家族对后来清军镇压太平天国作的贡献是何等之大。当然该家族中也有不少士绅经过此役而幸存的,他们为战后苏州社会秩序重建也作了较大贡献。

(2)苏州汪氏与战后社会秩序重建

同治三年(1864年),江苏巡抚李鸿章收复苏州之后,立即在沧浪亭设立善后局。“时兵燹之后,百废待举,凡公署、坛祠、学校之建置,以及城厢内外民房之给照,胥恃此局规划而经理之”。(24)但四年之后,官设的“善后、抚恤诸局先后裁撤,而城厢内外男妇臞瘠鸠形鹄面者所在多有”。(25)面对这一困境,地方官府既无人力,也无物力,只好动员或听任地方士绅采取各种自救措施,其中最主要的措施就是重建或新建江南地方的社会保障系统,正是在这一形势的逼迫之下,江南的宗族义庄和各类善堂、公所迎来了史无前例的高潮。

在之前我们已经探讨了太平天国战后,吴趋汪氏家族的宗族重建,实际上汪氏家族自我重建的过程也是参与地方社会秩序重建的过程。江南的社会保障系统主要分国家、地方政府所建的保障系统;地方宗族建立的自我保障及面对一般民众范围更广的保障;行业保障等。(26)随着国家和地方政权的式微,地方宗族建立的保障系统在整个江南的社会保障系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吴趋汪氏耕荫义庄在战后经过庄正汪锡珪等族内士绅多年的苦心经营,终于恢复元气,并对族人进行赡济,毕竟族内的劳苦大众经过战火的摧残,太需要这种救济了。使得鳏寡孤独废疾者始有养,嫁娶凶葬者始有助,春关秋赋者始有赆。正因为诸如汪氏耕荫义庄等苏州各地的宗族义庄战后对族人的救济,使得这些贫苦劳动人民有了生计,消除了不安定因素,对战后社会秩序的稳定起到相当大的作用。

行业救助也是苏州一个重要的社会保障途径,战后各行业的缙绅商人们纷纷响应政府的号召,重建各业公所,并施行行内互济。这些汪氏商人大都拥有双重身份,一般都有捐职,我们习惯称其为缙绅商人。而这些缙绅商人在各行业重建活动担任了领导角色。吴趋汪氏也积极地参与到这一行动之中并起到较大作用。比如,战后木业重建,A.61碑“窃我大兴会馆向立西汇,缘遭兵燹,地成瓦砾,艰于创造,兹议公借资阳地基,起造正堂三间……遵于同治四年(1865)三月十七日兴工,五月十三日告成……”,汪氏有六人参与这次活动中,汪芸圃、汪晓峰、汪闇然、汪德模、汪礼端、汪倬云、汪燕山,其中汪德模、汪礼端都是吴趋汪氏的,尽管他们都是商人,但都是监生,因此实际上他们是缙绅商人。A.64碑“据职监沈仁福、杨一鹏等在长元吴三县,分开木行,代客买卖,嗣因差务殷繁,设立巽正公所,选举司董承值,例当差徭,悉遵示谕碑摹办理,查公所所需经费,出诸牙用,然全充公费,不足以昭平允,公同彙商,拟于行用内,按照木植出塘,每甲提钱四百文,无论西广建浙,一律照提,悉数归入公所,抵充公用,有盈即办善举,众情允洽。……”,碑文后所附录的木业同行中有汪氏三人,即汪恒裕、汪恒顺、汪源盛。A.80碑“咏勤公所,嘉庆中,吴县洋货同业所创设,于吴县梵门里萧家园。庚申毁于战火,同治癸亥,朱君酉山唐君小梅以存正佛布公所存款协贴,合而一之,别购屋宇于阊门宝林寺之右,顾君寒谷翰香、汪君秉之佐其事,四阅月而修葺工竣,凡恤寡代葬诸善举,向附公所以行者,咸复其旧……。另外,A.88锦文公所、A.97苏州银楼业成立公所、A.111苏州府皮货业设立公所举办同业善举、A.119酱坊业建立公所、A.122永康糖食公所、B.061纸业创立两宜公所、C.283性善公所修葺等,汪氏无不参与其中。诸多会馆公所的创立或修复,一方面重整了商业秩序,另一方面,通过会馆公所的行业互济,也对社会稳定起到了一定作用。

盛世修史,方志编纂又何尝不是。大乱初定,统治者为了在意识形态上控制地方社会,急需将其意识通过各种途径转达给普通民众,编纂方志可以说是一个极佳的途径。而承担地方志编纂任务者,一般既得到朝廷的重任,同时在地方社会上也德高望重。而吴趋汪氏家族中的汪堃就担任了编纂《昆新两县续修合志》的任务。汪堃字应潮,号安斋,是吴趋汪氏第89世老四房的。昆山县附贡生,道光乙未恩科举人,辛丑恩科进士,殿试二甲,钦点翰林院庶吉士,改授吏部文选司主事加三级,内廷、上谕处行走,四川川南分巡永宁道加四级,赏加盐运使衔。而汪堃先世曾独资修建昆山文庙及地方诸多善举,故而汪氏子孙得通试苏州府属九县学,而自嘉道以后,入昆新两县学尤多。(27)因此,汪堃取得昆山附贡生。再加上道光乙未中举,辛丑再中进士,因此汪堃在昆山当地威望极高,故而也享有在庚申之役后为昆新两邑编纂方志的殊荣。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汪堃起到了清政府向苏州民众灌输统治者意识的纽带。

上文提及的汪锡珪,不仅在吴趋汪氏族内德高望重,他在苏州当地亦享有极高威望,与苏州著名士绅冯桂芬、潘遵祁、汪鸣銮、潘曾纬、吴嘉椿、潘仪凤、汪朝芬、吴景萱、陶文路、彭福保等也往来密切,并共同整饬地方社会秩序。B.081碑《苏州府重申封禁各山严禁宕户私行开采碑》同治十一年(1872年)“据郡绅冯桂芬、潘遵祁、汪鸣銮、潘曾纬、汪锡珪、吴嘉椿、潘仪凤、汪朝芬、吴景萱、陶文路、彭福保等呈称:苏省来龙,发源天目……。”向官府禀报宕户在各山私行开采,以示禁约。因为在他们看来,各山是苏省来龙发源天目,为苏省风水紧要之地,宕户私行开采亵渎神灵。最后官府下令严禁各宕户私行开采。

上海图书馆古籍部藏有一份《汪鸣銮上谭序初师书》信稿,成文时间不详,但根据信稿内容推断,应在1879—1884年间(谭序初于这段时间任江苏巡抚),根据《汪鸣銮上谭序初钧培师书》所载,赵金榜,乃一介武夫,原在江苏徐州军中,后投效苏州,经常在吴中各处巡查,出入街市,民间为之侧目,称为“赵屌”,几于妇孺皆知。其劣迹贻着日彰播闻,易口同声,言之凿凿,士绅汪鸣銮将平日风闻所及列举赵金榜之劣行十条,上书时任江苏巡抚的谭钧培,(28)恳请惩一员以儆百,整顿地方秩序。

综上,苏州汪氏绅士们在战后苏州社会重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无论是在宗族保障的实施上,还是在行业公所的创建与修复上,以及方志编纂、保护当地风水、整顿地方社会秩序等一系列活动上,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对苏州社会的稳定,为“同治中兴”局面的形成均作了较大贡献。

二、苏州汪氏与地方自治

近代意义上的地方自治,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发轫于戊戌变法时期,以湖南保卫局的成立为标志,(29)而其正式出现则是与清廷立宪新政相为同步。1906年清朝统治者集团中以南书房翰林吴士鉴、出使俄国大臣胡惟德等为代表的开明人士开始提出实行地方自治的主张,清廷在群臣呼喊下,1907年发出上谕,表示“非地方自治,则人才无从历练”,同意在部分省份先行试办。遂掀起了一股地方自治潮流,在这股潮流中,江苏的自治活动则走在最前面,而苏州府的长、元、吴又领先于其他各厅州县,这与苏州历代书院繁盛、官学兴旺、人才荟萃密不可分,也正因为这些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并热心于地方自治的苏州人,使得苏州在清末自治运动中处于领先地位。而这些具备较高文化素养并热心于地方自治的人我们一般称之为士绅,苏州汪氏中也有不少这样士绅参与到清末至民国年间苏州的地方自治活动之中。

1.参与地方自治调查研究会

苏州地方自治活动起始于成立自治筹办处与城厢自治公所。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8月,苏州成立了苏省地方自治调查研究会。根据遗存的苏州商会档案记载,地方自治调查研究会成立之初,汪氏既有不少人加入该会,如汪晋康、汪铭才、汪廷沐、汪佐才、汪庆衔、汪吉亭、汪宰之、汪凤春(其中,汪宰之以拒烟总会、讲报社成员,汪凤春以拒烟总会团体会员身份加入)。(30)从他们的身份来看,可谓地道的士绅。如汪铭才,字伊臣,号莘农,监生,布政使司经历衔。汪晋康,字锡候,号接三,光绪二十二年入新阳县学,附监生,江苏法政讲习所毕业生,光禄寺署正。

苏省地方自治调查研究会成立后曾对苏州的一些社会团体进行过一次调查,在苏州地方自治运动中发挥不少作用,但后来官方对它的渗透日益明显,其作为地方自治组织所起的作用受到限制。(31)研究会后与官方合作,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进行改组后更名为“苏省自治局”,并在自治局下设立“自治研究所”。同年,为筹备成立江苏咨议局,苏州官绅又发起成立了咨议局筹办处,并于次年将其并入“苏省自治局”,改称“苏属地方自治筹办处”,主要事务是筹办下属城、镇、乡的自治公所。在其督办下,长洲、元和、吴县于苏城玄妙观成立城厢自治公所,其他苏州城郊及属县也纷纷成立自治机构,苏州地方自治活动如火如荼地开展,而无论是苏城的城厢自治公所还是城郊及属县的自治机构也都能见到汪氏的身影。

2.参与市民公社

较之自治公所,市民公社是更具苏州特色的地方自治组织,它的出现,也意味着汪氏更深地介入了苏州地方公共事务。

市民公社是清末自治运动中只在苏州出现的一种自治组织,在其成立以及后来的各项活动中苏州士绅始终起着主导作用,苏州汪氏族人中也不乏这样的士绅。

苏州出现最早的市民公社是观前大街市民公社。观前大街地处要冲,商铺店面林立,人口众多,因此时有火灾、治安等问题发生,1909年6月,苏州洋货业商人施莹、施炳卿等为请求商民自行试办卫生、保安等事,拟请成立观前市民公社一事,禀请府县衙门、苏州总商会、苏州自治筹办处,7月,观前市民公社获准成立,而在其成立过程中,苏州汪氏便有不少参与其中。我们在《观前大街市民公社第一届机构设置职员姓名及代表商号》(32)中可见,豫康庄的汪渊如被选为评议部成员,《观前大街市民公社第二届机构设置职员姓名及代表商号》(33)中可见,豫康庄的汪渊如被选为调查部成员,晋福银楼汪仲镐、沈同兴铜锡号的汪锡华任消防部成员。

观前街是苏州城内最为繁华的地区,观前市民公社的创立起到了示范作用。1910年7月,商人韩庆澜、汪文海等人为组织渡僧桥四隅市民公社呈文苏州总商会,言到:“窃查城、镇、乡地方自治限期成立,凡属商民,均有应尽义务。今拟联合同志,组织团体,以专办地方公益事宜,辅佐官治为主。定名曰:苏州阊门外渡僧桥四隅市民公社。一切宗旨、方法,参仿观前市民公社章程,均不出自治范围以外,期与官治无相抵触,而于本街卫生、保安、道路等事,均须实力试办,以仰副宪政进行之至意。为此具禀,恳移自治筹办处宪,并巡警道宪,苏州府宪,长、元、吴三县宪,准予立案,以期成立,而图进行。”(34)同年8月,苏州巡警道汪瑞闿即为请劝谕商户组织市民公社也致函苏州总商会:“自前年元妙观前一带发起市民公社,今夏阊门外渡僧桥四隅韩职商庆澜等踵而行之,敝处均有案据……贵会综握苏州商务机关,登高一呼,众山皆应。务希广为提倡,邀集东西中市、护龙街、养育巷、临顿路、阊胥门外、山塘、南濠,以及各处市廛繁盛之区号商铺户,鼎言劝谕,组织市民公社多出,以期集思广益……”。(35)苏州总商会在函复中称“……现在苏城自治公所、议事、董事两会,已于本年五月开办,长元吴三县自治筹备公所,亦于本月初三据报成立,嗣后再有组织此项公社,如系殷实公正商人发起,敝会遵将章程禀件代呈核夺批示,仍候地方官查明,与自治公所章程有无抵触,议复尊处暨自治筹备处核饬遵照”。(36)此后,苏州陆续建立的渡僧桥四隅市民公社、金阊下塘市民公社、道养市民公社。进入民国年间,革命形势的发展,成为推动苏州市民公社迅速增建发展的有力动因。在此形势推动下苏州各地的市民公社纷纷成立。(37)从1909年市民公社最初成立,到1928年消亡,汪氏始终积极参与其中。而且有多人还担任公社的主要负责人,如汪故砚任临平市民公社社长、汪朝桢任护北市民公社社长、汪存志任盘溪市民公社社长。为直观反映苏州汪氏在市民公社中的情况,现根据有关资料,将其辑录如下:

表4-3 苏州汪氏参与市民公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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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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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1.苏州市档案局编:《苏州市民公社档案资料选编》,内部资料;2.章开沅、马敏主编:《苏州商会档案丛编》,第1—6辑,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1—2011年版;未出版苏州商会档案,苏州档案馆藏。

3.参与苏州社会公益事业

(1)参与戒烟运动

众所周知,鸦片烟毒的泛滥,早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前夕就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并曾引发一次次禁烟运动。但直到20世纪初,鸦片烟仍四处扩散。1906年清政府在各方舆论压力下颁布了禁烟章程,规定:烟馆限六个月一律停歇改业,土行膏店渐令收歇,“不准再有新开”;洋药分年递减,限期禁绝,等等。(38)同年,苏州绅商姚铣等发起成立苏州拒烟会,“劝谕戒烟,迭次开会演说并施送鹅郎草”。(39)1907年,苏藩司照会苏商总会,“……希即照商尤绅等转饬各业商董、各行店主,公同妥议章程,分业各设立戒烟善会,互相劝导,从速开办,各尽合群义务,同振商界精神,以祛痼疾而跻康和。……”(40)在此背景下,苏州拒烟总会宣告成立,绅商学三界共同参与其中。而在拒烟总会职员名单中就有苏州汪氏两人,他们是“汪宰之、汪凤春”,(41)可见苏州汪氏绅商也参与到禁烟运动之中。

(2)参与消防事业

旧中国由于房屋建筑多是砖木结构,且楼宇间距甚小,街巷狭窄,再加上救火力量不足和设施落后等多方面原因,火灾频发。近代苏州的情况也是如此,仅1909年,带城桥、观前、宫巷等多处失火,酿成巨灾。当时苏州的消防事业虽也由警务公所管理。但直到1913年2月,苏城巡警总局进行改组,另行成立苏州警察厅,并于观前街南侧建立消防队,而这也是苏城唯一的官办专职消防组织。(42)但因经费、人力等限制,其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以致“火警频闻,为害甚烈”。在此情况下,苏城居民尤其是广大商人为免遭火灾损失,纷纷呈文苏商总会禀请成立救火会、治安龙社等消防组织,总商会则给予大力支持。

在“长元吴城厢自治公所”1911年的第一次会议上,商民郭毅斋等人向大会提出成立“苏州救火联合会”的倡议,经过会议的激烈讨论,虽然最终通过议案,但并无实际动作。次年,在“苏州市公所”董事会会议上,建立“苏州救火联合会”的提案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最后决议召集苏州各“龙社”代表,组建“苏州救火联合会”,1913年5月4日,苏州救火联合会成立大会正式召开。这样苏州救火联合会正式宣告成立。1915年苏州救火联合会举行第三次选举,汪炯之被选为副会长,1917年举行的第五次改选汪炯之被选为评议员。1944年,联会召开沦陷后第二次代表大会,汪承基被选为常务理事。(43)可见苏州汪氏也参与到苏州的消防事业之中。

(3)参与整顿市容卫生

有关城市市容和卫生的管理,本是当时官府衙门的职责,但由于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许多问题都涉及商人,因此官府仍不得不求助商人团体,这些商人团体也自觉或不自觉地参与到管理和整顿市容、卫生等事务当中,而苏州汪氏热心参与其中。

如,1917年2月,苏州公益事务所市董汪恩锦代表苏城士绅就美商美孚洋行在苏筑油池一事致函苏警厅,言道:

“遵查苏州美孚油行前于民国四年拟在亚细亚油池对面,觅渡桥东岸空旷处建筑油池,迭奉会勘,邀集士绅核议,当以亚细亚油池尚在灯草桥南首,距离觅渡桥二里有余,所择对面沈姓田亩,一面临河,三面皆田,接近地方并无庐舍坟墓,不致窒碍等因,据实声复在案。此次该油行另泽相当之地,如系仍在亚细亚油池南首或对岸空旷处,并无别项窒碍。中美睦谊素敦,当地人民自无反对之理,惟事关消防卫士,不得不审慎周详。董事等复经遍访就近耆老、商民,佥以所勘施秉记业主地点,距离亚细亚栈约有一二里之遥,即在觅渡桥东岸咫尺之间,北邻丝厂,对峙洋关,附近又有民房,且该处为运河孔道,洋关报运货船往来络绎不绝,每多停泊装卸。若于此地筑油池囤油,无论消防卫士,恐多窒碍,即该油行营业资本所在,似亦不甚相宜。……究竟能否推行,应请贵厅长、知事俯赐察核,妥议会详,期昭郑重而顺舆情,至为公便。此致苏州警察厅长崔、吴县知事孙。”

早在1911年2月,美驻沪总领事所即与清江苏交涉司就美孚洋行在苏州齐门外民房堆储煤油一事签订合同,地址在齐门外元邑九都二十图,计三亩七分三毫。(44)1915年,美孚洋行在之前的油池对面觅渡桥河东岸再建油池,以应其亚细亚火油公司之需要,时因觅渡桥河东乃空旷之地,既无坟墓亦无房屋,故而苏人并无反对。但美孚洋行又在陈公乡第三图桑园地内购买施姓田七亩,该地处于苏车站东北近齐门城厢,西南接阊门商场,人烟稠密,北邻丝厂,对峙洋关,附近又有民房,且该处为运河孔道,洋关报运货船往来络绎不绝。因此,鉴于消防卫士等各方面考虑,以汪恩锦为代表的苏州士绅纷纷向政府致函请愿,要求政府与美商交涉。经过苏州交涉署、警察厅及众绅的积极交涉,最后美孚洋行作出让步,最终在“旧境北三十一都五图夏字圩”设油池,“东至汤家浜、南至董佃、西至官河、北至百脚桥巷,计官则田八亩二分九厘”。(45)

(4)参与医疗卫生事业

1912年9月,沪、锡发生时疫,传染到苏,时深危憟,众多市民被传染,士绅潘济之、汪棣卿等人便筹集资金,发起组织时疫医院,并就此事致函苏州总商会。函件如下:

敬启者:窃同人等以秋疫为秧,是深危慄,既患传染,更悯死亡,爰集同志,延请各名医组织时疫医院。惟是事属创始,需用殷繁,独立难支,众擎易举,动仁者如饬之隐,抒吾党胞与之怀。夙仰商界诸君慈心热力,拯此鞠凶,所冀筹集巨资,分途劝募,莫谓杯水之济,忧其燎扬,庶己桔井之芬,同登仁寿。肃布,敬颂热力。惟希台鉴。

时疫医院发起人:潘济之 吴讷士 汪棣卿赵雝飞、朱藜然 贝醉安王咏梅 沈束璋 孙炳生张杏生 雷磐如 叶榴生

同谨呈(46)

苏州总商会遂即转呈苏州警察厅,后由警察厅发文呈准设立临时时疫医院,以资救助。并布告周知,分别函行知照在案。时疫医院成立后,对苏州控制疾病传染,救治病人发挥了巨大作用。直到1919年,时疫得以肃清,苏州警察厅遂定于10月2日将临时时疫医院取消结束,除分别布告行知并呈报外,相应函达查照,并致函苏州总商会。

民国16年(1927年)6月,江苏省政府撤销吴县临时行政委员会,成立吴县县公署和苏州市政筹备处。7月1日,苏州市政筹备处正式成立,汪基任苏州市政筹备处第一区行政筹备委员。1928年8月12日,汪基因再次筹备“防疫医院”致函苏州雍业公所,言道:

敬启者:敝区承奉市政筹备处议决案,为谋全市人民公众卫生计,特设防疫医院分处办理防疫事宜,惟经费有限,需用颇巨,须分向各区境内热心士商设法劝募,以资维待,素知先生热心公益,遇有慈善事业,维护尤力,赞助备至,用是不揣冒昧,备函上恳敬乞对于防疫医院经费允分赐助,俾院务藉此进行,市民卫生赖以维持,则不仅敝区荣幸,全市民众之生命寔系维之,如蒙俞允赐款,请径交敝区,当掣正式收据,并将款数录缴经济委员会收存备用,及登报申谢,以扬仁风而资信尚祈本悯天救人之心,解造福积善之囊,翘企引领无任铭感之至,此启敬请雍业公所诸位代表先生台鉴。市政筹备处第一区行政筹备委员施魁和、汪基。(47)

由上可见,苏州汪氏在苏州医疗卫生事业中也占有一席之地。

(5)参与慈善救济事业

经过辛亥革命的腥风血雨,苏城金融停滞,工商坐困,民生凋敝,贫民生活难以为继。1912年,苏沪两地绅商发起成立苏州急赈会,一面禀奉都督核准拨款开办,一面由旅沪绅商踊跃捐款,先从急赈入手,并筹设工艺厂以资生计。9月,沪地募捐业已集有成数,并询问苏地募捐情形,经苏沪两地绅商往返商榷,由著名士绅潘祖谦、尤先甲、吴理杲、吴荫培、汪恩锦、汪凤藻、蒋炳章、杭祖良、曹福元、曹宝书、方炳勋、钱宝镕、陈昌壬、洪玉麟等人召集苏州各大善士,于22日召开苏城急赈会会议。会议议决“以所捐之款,以四成为限,赈济鳏寡孤独病废残疾者,以符急赈之名;将急赈会改名为苏州济贫会;各善士担任认捐款六千七百元”。(48)汪恩锦前已提及,而汪凤藻在前文中亦做专门考察,在此不再赘述。

再如,1921年江苏省发生水灾,苏州各界发起成立苏州筹赈会,经邀集各界会议,推定苏州筹赈会干事名单。聘商会副会长苏稼秋、公益事务所董事潘经耜、顾选青、电报局长陆守墨、电话局长顾少萼及苏警厅李厅长、吴县郭知事等为干事,苏常镇守使朱熙被举为会长、苏常道尹王莘林为副会长。因朱熙、王莘林等各有本署职务,不能时常莅会,恐于事或有隔阂。兹由朱熙委派何维枬、潘利谷,王莘林委派汪惟韶、徐荄为筹赈委员,令饬随时到会,遇事接洽商办。(49)

此外,据苏州商会档案记载,吴趋汪氏的汪国庠于1930年还被吴县县政府聘为吴县救济院院长,管理吴县慈善救济事务,档案原文如下:

敬启者:案准吴县县政府聘任敝院长等为吴县救济院院长、副院长,并准前吴县公款公产管理处将问卷、银钱、房屋、地产、器具名册等项移交前来,敝院长等即于中华民国十九年九月一日接受就职任事文于四日准县政府办法图记,即日启用,除分函县政府暨各机关查照外,相应函达贵会请烦查照是荷,此致苏州总商会。

院长汪国庠

副院长陈希濂

中华民国十九年九月六日(50)

另外,还有其他许多苏州汪氏绅商积极参与到苏州的慈善救济事业之中,兹因篇幅所限,在此不作一一介绍,仅将主要情况辑录如下表:

表4-4 苏州汪氏参与地方慈善事业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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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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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与社会治安、市政建设管理

清末年间,按照苏州巡警局规定,所管地段有开设大小客栈,均由栈主设立循环簿,将寓客姓名、年貌、籍贯、行业、保人以及进出日期一一注明,按五日送分局倒换,循去环来,即由巡警留心查验,凡有形迹可疑之人,均不准栈内容留,以杜宵小溷迹,违者惩究。时苏城客栈约有四种:一在中市、天库前、宝林寺前、包衙前、汤家巷、穿珠巷等处,类多号商所寓居;一在护龙街、香花街、北寺左右,向住江湖、乞丐、僧道等人,为匪徒藏身之所;一在司衙前、道前街、学士街、东西善长巷,所住候补人员及客官固多,而讼棍、书役、经造等类,亦托迹其间,唆讼窝赌,时有所闻;一在盘、胥、阊三门外马路。盘、胥、阊三门外马路三处,各类客栈多至七十余家,不免藏污纳垢。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中路巡警局委员汪龙标因此情况,即请限定当年九月底为止,不准添开新栈,倘若有开大栈,亦须禀候核准给照,方准开张。1909年中路巡警局在汪龙标提出整治方案的基础上,以中小客栈诲淫诲盗,不独马路为然,城厢内外一律按此办理,这一方法对于苏城客栈管制,苏州地方治安维护具有一定作用。(51)

1914年,苏州胥门外万年桥年久失修,势甚危险,晋裕公典等各商号及公民陈文甲等先后致函苏州市董事会,禀请设法修理,苏州市董事会认为该桥系护城吊桥,事属国防,便将此事转呈江苏省行政公署,以请拨款兴修。但江苏省行政公署函复称因本省自经变乱,善后抚恤百凡待款,省库奇绌,碍难筹拨。因此,苏州市董事会发起自行筹款,经各方努力,募集善款银元2655元。但后来,因苏州市董事会即日停办,遂将款项移交苏州总商会代为管理。此后不久,新成立苏州公益事务所,汪恩锦被选为董事。苏州总商会便将万年桥工程专款移交给公益事务所,由汪恩锦亲自负责万年桥修缮事务,在其督促下,5月29日,万年桥工程正式动工,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万年桥修缮工程终于完工。汪恩锦作为绅董,既出钱又出力,出力可谓不小。(52)

再如,根据苏州商会档案记载,1928年,苏州总商会委托汪培卿出席吴县建设局会议,商讨市乡考察团等有关事宜。档案原文如下:

敬启者:准建设局函定于三月二十日下午二时集议市乡考察团事宜,务派代表出席等因,兹特委托台端,届时前往县政府会址列席为荷,此致汪培卿先生。

苏州总商会启

民国十七年三月十九日(53)

再如,1931年,江苏省财政厅委任汪以忠(54)为吴昆江官产兼太湖湖田分局局长,负责苏州太湖湖田的管理。委任情况如下:

敬启者:案奉江苏省财政厅委任令财字第132号内开为令委事,本厅奉财政部令兼办江苏沙田官产事宜,业于四月一日接办,查吴昆江官产兼太湖湖田分局长马方瑛前经辞职,差委汪以忠接充,其原有副局长助理督征等员一律裁撤,除分令外合行令仰该员即使遵照,克日驰赴该局,迅将钤记文卷器具等项分别接收清楚,呈报察核并将任事日期先行报查等因,奉此遵即驰赴该局接收,于本月十六日任事启用钤记除呈报并分函外相应函请查照为荷,此致吴县县商会。

局长汪以忠

中华民国二十年四月十六日(55)

诸如上述汪氏参加苏州社会治安及市政管理的事例不胜枚举,限于篇幅不再一一介绍,从上述事例可见苏州汪氏在苏州社会治安及市政管理方面也作出一定贡献。

三、苏州汪氏参与其他政治活动

1.收回路权运动

19世纪末,世界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资本输出成为它对外侵略的主要特征和手段。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一面继续划分势力范围,强占租借地,一面抓紧进行资本输出,开掘矿山、修筑铁路,严重侵害了中国的主权,使中国人民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而随着民族资产阶级力量日益增强,他们收回铁路主权的呼声日益高涨。这一运动的斗争目标是反对列强强行贷款以攫取中国铁路主权,集股自办铁路,以其中心内容———商办铁路而言,既是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维护国家主权、抵制帝国主义侵略的积极影响,同时还兼有反对清王朝拍卖路权以挽救封建统治危机的意义。(56)

苏州绅商在这场运动中,也纷纷摇旗呐喊,要求苏路商办,而汪氏士绅也积极参与其中。1905年10月苏商总会为路事窒碍请毋订约照会苏省商务总局,函称:“苏杭甬铁路事隶两省,究竟有无窒碍情形,自应咨商办理。除咨请浙江抚院查明复苏外,合就抄粘札局,即便遵照会同藩司,照会就地绅董,查明有无窒碍情形,核议详复察办,等因。转奉照会到会。准此,当即会商就地绅董,佥谓浙江铁路已由浙省绅民自行筹办,江浙既系邻省,苏杭又属咫尺。现在宁沪铁路正筹挽回利权,甚窒碍情形不言而喻。应请毋庸订立正约,相应备文照复贵总局。请烦查照转详。须至照会者。”(57)苏商总局函复苏州总商会称:“苏杭宁铁路现准商务总会绅董查明窒碍,请将草约作废,呈候察办,俯赐批示由。奉批:察核来详所述情形,洵属窒碍难行。且查二十四年所立草约第三款,内有从速测勘字样。为时已延七年,今昔情形不同,办理更有窒碍。仰候咨请外务部咨商督办铁路大臣盛查照,速将草约作废,以顺舆清而维大局……”。(58)清政府商部致电苏州总商会称:“路政重要,急宜郑重以图。希转诸绅商,妥筹改为苏省铁路公司,仍俟公呈到部,再行核夺。”(59)于是,苏州商绅商便抓紧筹款订章,自苏达浙一段,路线百里,费约二百余万,认定底股三十万元,再定章招股,定名曰苏省商办苏南铁路有限公司。在《苏省绅商成立铁路公司呈商部文》后所附《在籍绅商具名清单》中,盘门梅家桥汪氏的汪钟霖赫然在列。可见,这些苏州绅商们对苏路商办的成功启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德国忙于欧战,无暇顾及中国山东,日本则乘机强行出兵山东半岛,无视中德关于由中国暂时接管山东胶济铁路的协议,强行占领胶济铁路全线。中国政府尽管多次与日本进行交涉,但始终未果。欧战结束后,中国作为战胜国一方参加巴黎和会,曾提出收回德国在中国山东权益的要求遭到拒绝。此后召开的华盛顿会议上,在英国、美国等调停下,中日两国签订了《中日解决山东问题悬案条约》和《附约》,就胶济铁路问题,提出“债券赎路”的方案。(60)因此,全国总商会、银行公会便发起合全国国民财力赎回自办,苏州总商会也积极响应赎回胶济铁路路权,于1921年11月为组织“胶济赎路储款会”推定干事30名,而在这30名干事当中,汪氏就有5人,分别是来自教职员联合会的汪怡之,市公所的汪絅之,总商会的汪巨川、汪瑞书、汪百川。(61)可见,在苏州赎回胶济铁路利权运动中苏州汪氏可谓出力不小。

2.呼吁和平

1918年10月23日,熊希龄、蔡元培、张謇等人发起组织了“和平期成会”。同时将和平促进会取消。熊希龄向记者声明,和平期成会:一、不带政派臭味;二、以运动和平为范围,和平恢复后,会即撤废;三、绝对不为野心家所利用。10月28日,和平期成会在北京开筹备进行会,决定在各省设立和平期成会分会。早前,熊希龄、蔡元培、张謇即致函苏州总商会劝导成立苏州和平期成会。(62)苏州总商会则因此事致函苏州绅商汪恩锦(字絅之),函称:

絅之先生大鉴:敬启者,和平期成会各省均组织进行,吴苏尚安缄默,惟此事应由绅、学、商、民各界团体联合发起。兹接伍君漱芳来函,寄示平和期成会纲领,嘱为开会集议,敝会极表同情。谨抄原函并附纲领三份,送请察照,希烦就商诸君子,即日定期会议进行,至为盼荷。专此。祗颂大安。

庞、苏谨呈(63)

汪恩锦复函称:“经敝公会同人集议,一致赞成。定于本月五日,阴历十一月初三下午二时,集合城乡绅、学、商、民各界,在敝公会开成立会,筹议进行方法。”(64)1918年12月5日,苏州和平期成会如期成立,汪恩锦任名誉会董,汪文海任总务干事。(65)

3.呈请都督府永驻苏州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3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正式成立,以原两江总督衙署为临时大总统府,改江宁府为南京府。2月15日,临时参议院接受孙中山辞职咨文,选举袁世凯为第二任临时大总统,议决南京为临时政府所在地。4月1日,孙中山正式辞去大总统职,让位袁世凯。次日,临时参议院议决《临时政府迁至北京案》,南京临时政府结束,原临时大总统府为南京留守府。5月31日,撤南京留守府,次月,江苏都督府由苏州移驻南京。

针对江苏都督府由苏州移驻南京的现实,苏州绅商们纷纷请愿呈请都督府永驻苏垣,以吴趋汪氏汪恩锦等为代表的苏州绅商呈文程德全都督,呈文如下:

窃查苏垣光复以后,军书旁午,人心浮动,幸赖都督抚绥镇定,得以安堵如常。嗣因宁垣未下,宪节亲征,东南大局遂以底定。私意以为流亡载道,可渐招徕,商业元气亦可恢复。讵近日以来,城乡劫案迭出,街谈巷议,昕夕惊惶。似此现象日非,岂为长治久安之道,推原其故,皆由大都督移驻金陵,本城无主任大员坐镇其间。虽宁、苏同属一省,大都督兼筹并顾,本无歧视之心。然苏州虽处腹地,以战争历史考之,洵非紧要地点;以财赋历史证之,实为东南诸省之冠。正如富家大户,僮仆子女素称繁多,一切家政向视家督为主体,而服从其指挥。一旦家督远出,委任一部分之人摄理全部分之事,其僮仆子女之驯者,固觉帖然无争,而其中之桀者,必从而生心,穿窬偷盗,势所难免。一家如此,何况一城?更何况乎一省?惟有吁请都督驻节苏台,庶几襟江带湖,纤细沪渎,于金陵为腹心,于两浙为唇齿,呼吸相通,舟车辐辏,物产、商业必有蒸蒸日上之势。地方治安全局所关,实非浅鲜。□□等互相商酌,意见相同,用特合词具呈,伏祈都督大人恩鉴,俯准所请,以慰舆情,而资保障。无任恳切待命之至。谨呈。

汪恩锦 方炳勋 汪济

朱正鎣 姚肇泰 卫顾德(66)

在呈文后所附《赞成程德全驻苏者列名知单》中,苏州娄门内北街汪氏汪凤藻、汪凤瀛、汪凤樑也赫然在列,这三人在前文中我们曾做过考察,此不赘述。

苏州各同业公会也积极参与呈请都督府永驻苏州,如苏州钱业公会即为请程德全驻苏呈文苏商总会,条陈利害,恳开会议决都督永远驻苏州。钱业公会会员中即有苏州汪氏二人(汪廷栋和汪馥)。(67)

尽管苏州绅商们努力,未能改变江苏都督府由苏州移驻南京的事实,但最终成功争取到都督府宁苏分驻,1912年11月,时任江苏省第一任民政长的应德闳致函苏州总商会,告知已商定都督宁苏分驻。(68)

4.提倡国货、抵制洋货运动

1900年之后到抗日战争之前,列强侵略中国的主要方向,转向强迫中国政府接受不平等要求,以求进一步扩大在华的政治和经济特权;中国反侵略斗争的主要方式,则从军事抵抗转向非军事抵制,反侵略的主要力量已从国家转向民间,反侵略的主要目标也从单一抵制列强侵华势力的进一步扩大转向收回已失之利权,争取国际平等。在民间的反侵略斗争中,在商会领导下的工商界反侵略斗争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有时甚至成为主导的角色,而抵制日货和提倡国货运动就是一显例。1919年3月中旬,时任上海总商会董事的虞洽卿在上海发起成立了“劝用国货会”,并函告沪上各行业分别召开会议,要求各界抵制日货,爱用国货。南京、苏州、杭州等全国各地商会,也纷纷召集各业举行会议,要求提倡国货,抵制洋货。各地有的成立国货展销机构,有的组织劝用国货会,有的建立国货维持会,以一日千里之势,很快普及全国。(69)

1919年,苏州各界人士联合发起设立“苏州国货维持会”,以发扬国货、改良工艺、提倡商业为宗旨。9月21日各界代表暂借苏州总商会会所召开预备会,商谈“苏州国货维持会”成立大会等有关事宜,1920年1月4日(农历十一月十四日)在西百花巷商会隆重召开成立大会,讨论章程,选举职员。在选定职员名单中,苏州汪氏即有两人,汪朝清和汪朝桢,此二人均为苏州东花桥巷汪氏,皆从事纱缎业。

除参加“苏州国货维持会”外,苏州各业汪氏商人也积极参与到提倡国货运动之中。如绸商汪星一致函苏州总商会,“恳请劝导各界注重国货营业,竭力提倡挽回利权,以保国本,得能多兴一份国货,即为国家多留一线命脉,若再因循坐误,商业愈行衰败,游民日众,危象环生,恐将为印度朝鲜之续”。(70)

苏州纸行业代表汪百川也函复苏州总商会称:

会长先生钧安:前日接到通告,审查提倡国货,各业自行分举调查员实行调查原□存货,敝业理当详细报告,苏城纸行只有三家,祥发椿去冬自遭回禄停顿至今,协利、李隆盛素不经售各种洋货,毫无关系,惟纸店出入不知底蕴,务希另行通告该代表可也,特此奉告,即请公安。

纸行代表汪百川(李隆盛号纸行)谨启

民国八年七月二十七日(71)

再如,1925年,五卅运动爆发,6月26日,苏州汪氏商人汪巨川致函苏州总商会,提议由商会印刷通告“不与仇人交易,不进仇货”,张贴各店门前,以表后援之意。(72)汪巨川还向苏州总商会提议设计吴县国货展览会,称“目下反日之时,提倡国货极好之机会,开展览以利进行售国货,以示周知,地点假借留园,通知吴县各厂各商店,届时往留园铺设,热心提倡,廉价出售,振兴国货,挽回利权,开幕时柬请名人,并请县长、商会执行委员主席莅临审查各厂各商号国产货物之优劣,闭幕时发给奖状,以示鼓励,是否有当,敬请公决。提倡国货会诸同志均鉴”。(73)

同年7月,苏城布业尚始公所召开会议,议决调查仇货,推定观前街葑门协记号的汪蔚伯等稽查员6人,以抵制仇货,声援爱国运动。(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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