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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氯工业的出现与初期发展

时间:2022-06-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碱氯工业的出现与初期发展(一)碱氯工业的出现在中日战争全面爆发前夕,台湾总督府就规划大规模生产工业用盐,1937年2月,于台南州保留了6 900公顷作为盐田用地。3月,日本曹达株式会社所掌控的台湾制盐株式会社,也完成其苦卤处理工场。到1946年5月1日,资源委员会和行政长官公署合资组织台湾省制碱有限公司,1947年初又改称台湾碱业有限公司。

四、碱氯工业的出现与初期发展

(一)碱氯工业的出现

在中日战争全面爆发前夕,台湾总督府就规划大规模生产工业用盐,1937年2月,于台南州保留了6 900公顷作为盐田用地。3月,日本曹达株式会社(日本碱业公司)所掌控的台湾制盐株式会社,也完成其苦卤处理工场。[47]

随着1937年侵略战争的全面爆发,日本大藏省于同年12月主持“内外地盐务紧急协议会”,拟订化学工业用原料盐的增产计划,以便自产自给。计划中,除在所占领的中国东北和华北开辟盐田外,并指定台湾必须于1941年负担25万吨(1945年度增为40万吨)的产量。[48]为实现此生产扩充计划,乃在台湾总督府的主导下,由大日本盐业株式会社、台湾拓殖株式会社、日本曹达株式会社共同出资,于1938年6月创立资本1 000万元的南日本盐业株式会社,以制盐、利用苦卤副产品和发展碱业三者的一贯作业为目的。首先,计划于布袋、北门、乌树林等地以4年的时间,开辟盐田4500甲(后改为3 550甲),生产355 000吨的盐(结果因为专门技术人才不足、资材和劳力的补充困难,1941年时仅完成2210甲,产量为215 200吨)。其次,为强固南日本盐业会社的事业基础,由日本曹达、日本盐业和台湾拓殖三股份公司,于1939年另投资1 500万元创立南日本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以分担副产品利用和碱业的经营,弥补制盐业所带来的亏损。亦即南日本化学株式会社从苦卤中提炼镁时,所产生的副产品为工业盐,再将之加以处理,则能制成碱氯;而苦卤是生产天日盐时的产物(1939年约20万吨,1940年约30万吨),以前都废弃了。[49]故经过此计划经营后,食盐、工业盐、镁和碱氯的生产作业能一贯完成,台湾盐业乃为台湾制盐会社和南日本盐业会社所独占,并与南日本化学工业会社相配合,脱胎换骨成为现代化的工业。

到1941年11月,为呼应日本的《工业振兴第二个四年计划》(1942年度开始),台湾乃有《大工业化计划要纲》以振兴工业,而利用工业盐的工业更是一重点。[50]

1941年,由台湾总督长谷川清担任会长,台湾既存大企业的代表,以及日本大藏、商工、农工、拓务、陆海军省等28位相关官员召开“临时台湾经济审议会”,第一特别委员会所议决的“工业振兴方策”中,与工业盐相关的是,利用海水、咸水、苦卤等发展化学肥料工业;并且在台南州盐田适地增设溴素的制造。[51]同年总督府也决定以南日本盐业会社及台湾制盐会社为两大主干,合并其他小企业。[52]1942年7月1日,总督府将食盐专卖规则改称为盐专卖规则,把工业盐也纳入管理范围。[53]同时钟渊曹达工业株式会社(钟渊碱业公司)成立,拥有资本1 000万元,建厂于新丰郡安顺庄(今台南市安南区),在此筑盐田666.615甲,其中官有地仅50甲,其余皆为民有地。翌年4月溴素工厂首先开工,并且开始晒盐,到1944年,也建设完成部分碱氯工厂,该厂主要利用工业盐生产碱氯。[54]

再者,日本旭电化工业株式会社于1939年在高雄筹备设厂制造碱氯,将氯气供该公司的制镁工厂,制造金属镁;其所产烧碱(NaOH、氢氧化钠、苛性碱)则供给附近的铝厂,生产铝锭,这些都是军事上所需的轻金属。该厂于1941年8月正式开工。[55]

总之,1937年日本侵华战争全面爆发以后,为求帝国内部盐的自给自足和减少外汇支出,限制外国盐的进口殖民地的盐愈益占优越地位。其后,国际形势对日本不利,日本为了战争需要和不仰赖外国的工业盐,乃促使台盐大幅增产,使台湾成为工业日本的重要资源供给地。[56]并进一步成为帝国南进的跳板。但是当时的主要目的是军需,而且日本并未在台湾制造纯碱,此乃因为台湾需用的纯碱数量极少,日本本国纯碱产量足敷需用,不必依赖殖民统治地区的供给。所以仅把制造工业盐的电解法和leBlanc法引进台湾,其效益远逊于欧美的Solvay法。[57]

到了战争末期,日本在台所设立的碱氯工厂都先后遭盟军飞机轰炸,被迫停工。如表1-8所示,其产量在1944年达到高峰,共计生产烧碱8125吨,盐酸779吨,液氯100吨,漂粉941吨,[58]其中烧碱产量是1941年的12.3倍,而盐酸则为79.7倍。

表1-8 1941—1944年台湾碱氯工业产量表 单位:吨

资料来源:周国雄:《台湾之碱氯工业》,载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编:《台湾之工业论集卷三》,台湾银行1965年印,第76页。

日本投降后三个月,1945年11月中华民国资源委员会在台湾成立电化业监理委员会,开始监理南日本化学工业株式会社、钟渊曹达工业株式会社与旭电化工业株式会社等制碱工厂。到1946年5月1日,资源委员会和行政长官公署合资组织台湾省制碱有限公司,1947年初又改称台湾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碱”)。[59]台碱主要产品烧碱的最大需求市场是海峡对岸,所以随着时局的转变,台湾碱氯工业进入困境,一时之间,民营工厂的业务一落千丈,纷纷相继停工,到1949年年底仅残存12家厂。[60]另一方面,台湾区生产事业管理委员会于1949年8月决议关闭台碱公司的第一、三两厂,遣散员工570名,并配合台币改制,将资本额调整为新台币400万元。此举导致月产烧碱能力达650吨的台碱公司的月产量减少到固碱200—250吨,[61]约为生产设备能力的30.8%—38.5%,徒然浪费设备。换言之,1945年以前的台湾本身市场不大,资源亦不丰富,以碱业为主的台湾军需工业是在“日本帝国”的经济体制下始能维持;战后日本成为一片废墟,台湾工业的复苏仰赖大陆的原料供给和市场消费,一旦失去大陆原料和市场,台湾工业即受严重打击。[62]

台碱在台湾的大用户是台湾铝业公司和台湾纸业公司,两者在此时亦皆减产,所以对烧碱的需求大减;台碱在1949年以前因为一再扩充设备,借贷资金甚多,造成经营上的困难。公司乃采取紧缩开支的对策,两次裁减员工,使第二厂停止制造普通漂粉,并且关闭第三厂的海水提溴工场和效能不高的第一厂。同时,公司在销售方面亦作调整,即降低成品售价,修改对大户的计价方式,更进一步与各用户签订长期合约,分别折扣优待,削价促销,并且公司也尝试外销烧碱。[63]而如表1-9所示,台碱公司的烧碱和盐酸产量在1949年开始减少,1950年低降到谷底。但此情况在50年代初期有所变化,首先,50年代朝鲜战争的爆发和美援的恢复,促进台湾工商业的发展,增加烧碱的内需市场;其次,味精的生产方法改进,导致盐酸需求剧增,必须大量利用氯气。再者,台湾纸业利用甘蔗渣制造纸浆,亦需要氯气。因此台碱公司烧碱产量大增,在1964年达到巅峰,[64]并且,如后讲述,台湾塑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扩产PVC塑料粉,亟须氯气,所以当年氯气的使用率高达98%。[65]

表1-9 1946—1965年台湾碱业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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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资料来源:《台湾碱业有限公司快邮代电》[(39)碱北总第1408号],1950年8月24日发,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收藏的资源委员会档:《台湾碱业公司》,编号24-17-12-6-3;《台湾碱业公司民国四十年度工作报告》、《台湾碱业公司“中华民国”四十五年工作报告》,“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收藏的战后台湾时期经济部门档案《台碱公司》,编号35-25-16-10;1963年资料源自《台湾碱业公司第五十次董监联席会议纪录》,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收藏的战后台湾时期经济部门档案《台碱公司》,编号35-25-16-1;《台湾碱业公司第五十四次董监联席会议纪录》,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收藏的战后台湾时期经济部门档案《台碱公司》,编号35-25-16-2;《台碱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次董监联席会议纪录》,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收藏的战后台湾时期经济部门档案《台碱公司》,编号35-25-16-2。

(二)强力漂粉工厂的兴建

剩余氯气的使用问题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以来一直是台碱公司的一大挑战,该公司积极寻求在企业内部的解决之道,那就是强力漂粉(HTB)的生产。该公司兴建强力漂粉工场计划书中即表示:“强力漂粉系一有力之漂剂,用途甚广。举凡纺织、漂染、造纸等工业,以及公共卫生家庭洗衣均可应用。且较普通漂粉安定,能久贮而漂白力量不变。预计所产成品,除供应台湾所需外,大部分拟外销,以换取外汇。”[66]

此强力漂粉工厂的兴建过程可以说是一条艰辛的技术创新之道,因为当时台湾并无此项技术,只得自国岛引进。在外汇短缺的情况下,该公司乃申请美援。公司原计划系以日本业经工业化之旭电化会社漂粉厂为蓝本,因该厂设备制造者为日本月岛会社,所以申请美援的报价单,亦系月岛提供。该计划经怀特工程公司(J.G.White Engineering Corporation)审查同意后,台碱与“行政院美援运用委员会”签订供应合约,于1952年10月开标。决标时,台碱全依怀特公司意见,未选最低标的月岛,而改选瑞士的克勒勃公司(Krebs&Co.,在台代理商为有利公司United Exporters)。[67]

台碱公司获借22万美元,1952年11月开始向瑞士克勒勃公司订购日产5吨强力漂粉的设备(约20万美元),并向西德Carlowitz公司订购制桶的设备(约2万美元),为配合漂粉设备,另行自建Azbe窑、厂房储槽等(约新台币560万元)。自1953年2月24日开始安装日产5吨的机械,并聘请该公司安装工程师福尔曼(Foreman)于6月5日抵高雄着手指导,台碱公司则派任继光协助安装工程。其中,附属设备及厂房均按预定进度于1953年12月前建造完毕,唯主要漂粉设备的厂房,则因克勒勃公司的机器布置图样屡有更改,超出预定计划,延至1954年9月始行竣工。

依合约规定,由克勒勃公司于10月初派化学工程师安格勒(Eugen W.Angele)参加试车。福尔曼和安格勒的酬劳及旅杂费用均由台碱负担。

但试车结果不能达到所规定之产量与质量,虽屡经瑞士克勒勃公司补充设备,并由该公司续派两位试车工程师阿尔弗雷德和施奈德(Alfred G.Irmer and Otto Schneider)来台试车。[68]根据设计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张静愚的视察,当时的实际失败情形如下:

(1)氯化副产品过多,冷却效率太低。

(2)防蚀衬里材料全不适用。

(3)氯化器搅拌设备设计错误。

(4)过滤机的滤布材料不合格。而且他表示:“以上问题之发生实堪惊异,据安格勒称各项设计尚属首次试验,在其本公司并无数据报告可供查考。”[69]

至1956年7月产品的有效氯成分始达预计标准的70%上下,[70]唯产量及用料尚未达到标准,“经济部”乃召集“美援会”、怀特公司、“中信局”、“工业委员会”,及克勒勃公司在台代理商行有利公司,为强力漂粉试车问题举行会议,决定由克勒勃公司负担试车费用,并同意试车阶段最后延至1956年8月30日止为限。旋克勒勃公司总经理即于8月22日抵台商讨解决各项问题,8月27日至28日在该强力漂粉工厂实地观察后,认为现有设备可产质量70%以上的强力漂粉,唯不能保证日产5吨。乃再提出补充设备计划,经“中信局”及“经济部”等单位数次会议获得协议,于是补充设备,由克勒勃公司无价供给,迨至1957年5月28日,该强漂工厂将再补充安置设备以及试车情形呈报“经济部”核备,始于同年8月9日举行开工典礼后,正式移交高雄碱厂管理。[71]距开始安装机械已历经4年半的光阴。

但是生产情形并不佳,每日平均产量仅3吨左右,成分在65%以下,尤以每吨成本计算,约需新台币9 000余元(每吨强漂原料须氯气2吨,每吨单价约2 000元,其他如石灰、水、电、人工等不计在内),而所销售之价格为4 000元,以该工厂自筹建及生产后的情形,总计负债约有3 000万元,而且该公司财务现况欠佳,1958年初春之际即约亏损90万元,虽似由于停电及滞销而减产所致,但该强漂工厂所负债的影响显为重大因素。[72]所以“经济部”乃正式行文要求该公司说明与改善。

该公司对于此亏损的状况有所辩解,认为应属技术不纯熟的缘故:

(1)强力漂粉在制造过程中,可以发生影响的因素甚多,且又均甚敏感。现在各工业先进国家制造强漂工场亦不过数家,其所用方法又各不相同,且均保守秘密,在技术上迄今仍为未定型的制造方法,殆由于制造过程中可发生影响之因素太多之故。其与硫酸铔、纯碱、烧碱等产品已有标准制造方法者不同。

(2)克勒勃公司供给本公司设备制造方法之特点,在于使用再生乳液与石灰乳配制氯化用灰乳,使氯化时结晶易于生长。故制造过程中须能控制一定浓度的石灰乳和一定成分的再生液,依照一定比例配合,严格控制氯化终点,则所得的结晶经过滤与干燥后,必能得到质量上乘之产品。但实际操作时,欲控制得宜,困难甚多。

(3)设备方面,因克勒勃公司缺乏经验,所选用的设备,亦多不切实用。如石灰水化缺乏控制设计;氯化器冷却欠佳,内部涂料容易剥落;真空过滤器在结晶情形欠佳时不易过滤;喷雾干燥器所得产品质量粒轻松,增加包装费用;所用的加热管与滤袋寿命过短等。其他如输送用之泵多系特殊材料所制,但无备品,均使操作上增加困难。[73]

在这一案例中,可以看出台碱公司由于怀特公司的建议,当初没有采纳日本旭电化会社漂粉厂的设备,而选用瑞士厂商,该厂商显然缺乏经验,其工程师又在试车不顺后擅自回国,似乎没有能力或根本无意转移技术给台碱公司。并且台碱乃至克勒勃公司的相关研发潜力亦值得深思。

此后台碱公司一面尽力设法善后;一面根据合约规定,仍请“中信局”向克勒勃公司继续交涉赔偿损失[74]经过反复交涉后,到1959年11月为止,克勒勃公司已赔偿该公司损失11 890.40美元,偿还工程代办费用1 775.88美元,无价供应设备价值37 226.95美元,总计共50 893.23美元。[75]

但是成本过高问题仍然困扰着相关主管机构,所以“国家安全局”局长陈大庆发文给“经济部”,表示如下的疑虑:

据报:“(一)台湾碱业公司强力漂粉工场四十七年度计划产量为一千吨,而实际产量仅及三百九十七吨,因此,该年度未能利用之氯气达七千五百九十吨,以每吨生产成本一、一四〇.九〇元,加处理费用三三〇.四二元计算,合计一、四七一.三二元,则全年损失总额约达一千一百十六万余元。(二)查该厂前在试车期间,即不为理想,开工后生产迄未正常,致产量过低,成本偏高,每年损失颇巨,亟待研讨改进”等情。[76]

针对此疑点,台碱于10天后答复如下:

(1)本公司强力漂粉生产情形,四十八年全年生产五四八.一九公吨,已较四十七年度之三九六.八一公吨,增加一五一.三八公吨。在技术改进方面,制造方法、制造设备,均经悉心研究,逐步改良。如推进质量管理,使生产稳定;整修输送设备,严格防止制造过程中之漏损;设法减低原料石灰及氯本身成本等。今后产量当可逐渐增加,成本亦可逐渐降低。

(2)四十七年度本公司未能利用之氯气约七、五〇〇公吨,即使强力漂粉达到计划产量一、〇〇〇公吨,亦不过增加用氯一、五〇〇公吨,仍有约六〇〇〇公吨以上未能利用。故氯气之未能全部利用,主要因素并非由于强力漂粉未能达到计划产量,乃由于本公司为配合本省烧碱市场需要,必须增加产量,而增产烧碱同时增产之氯气,一时无法利用所致。

(3)因此本公司在高雄厂扩建增产计划内,新添多种氯产品小型生产设备,此项设备,目前已次第完成;加以台湾塑料公司今年起用氯量已增加,相信剩氯问题,可望获得圆满解决。[77]

由此信函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剩余氯气的出现是因为1950年代初期以来台碱公司增产烧碱的缘故。故强力漂粉的制造为利用氯气的下游产业,另一重要关系产业就是塑料工业。

(三)台湾塑料工业的萌芽

为了提升技术与有效利用氯气,台碱公司早于1952年11月获得联合国技术协助管理局的补助,派遣技术室主任李尧前往美国、加拿大和日本考察碱氯工业与塑料工业,到次年5月底始返台。他的报告中对于氯乙烯塑料工厂的印象良深。[78]而台碱公司亦曾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研发制造氯乙烯、聚氯乙烯二氯乙烷等小型生产设备,[79]但结果是当局并未重视这类研究的付诸实施,最主要的因素就是上面引文中所提到的台湾塑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塑”)的用氯量增加。

台塑的用氯量之所以会增加,是因为扩大兴建制造PVC塑料粉工厂的缘故。该公司成立于1954年3月,在1953年“行政院”设立“经济安定委员会”,其下除因职务分有四组外,并设置“工业委员会”,推举尹仲容[80]为召集人,拟定了玻璃、纺织、塑料原料、水泥等建设计划,拟统筹运用工业美援的资金。其中的塑料原料工业,当局原属意有化工业经验的永丰原纸业公司与永丰化工公司的老板何义负责。何义本来答应投资设厂,但是,何义往日本、美国、欧洲考察相关工厂后,发现这些国家的塑料原料厂的规模都在日产50吨以上,而计划中的台湾厂日产仅达4吨,距离规模经济太远,没有国际竞争力。何义认为自行车与机车工业远较塑料原料制造业有前途,所以返台后宣布放弃。此时许多人主张公营,但是在尹仲容力排众议坚持民营之下,找到了原来想申请投资制造轮胎而被拒绝的王永庆。王永庆当时对塑料完全外行,手头只有一点资料,就是根据日本当时月产3 000吨,而台湾人口大约是日本的十分之一,日本能够月产3 000吨,则十分之一则是300吨,所以,他认为如果能月产100吨,大概可以拥有不错的销售市场。因此以自有资金约2 000万元台币,和预计向美援会贷款的78万美元的投资设备费,与赵廷箴(“行政院”秘书长陈庆瑜的外甥)共同创设了台湾塑料工业股份有限公司。[81][82]

由于使用美元采购机械,并从岛外引进技术,按规定,其开支均须经美援监督机构怀特公司审查。1955年3月,经由“中信局”开国际标,怀特公司于审查中,突遭美国国会议员薛明敦(Symington)反对。理由为,援助78万巨额美元,却每月仅计划生产100吨,并不符合经济效益。但其实是美国圣路易的孟山都(Monsanto)化学公司(John F.Queeny于1901年创立)与日本两化学公司合作,拟制造塑料销售台湾,故向参议院游说,企图取消台塑建厂计划。因此,美援被搁置下来。后来,经当局苦心争取,至同年12月始获美方同意。[83]1957年3月台塑建厂完成,正式开工生产;每月产量只有100吨,是世界上规模最小的。即使如此,当时台湾市场每月的需要量仅15吨,所制成的产品只有胶膜,俗称化学玻璃布,质量很差,做成雨衣一穿即破,以至于很难取信于一般用户。其余用途有软质PVC,将它压制成细条状,用于编制小袋子,其消耗数量亦很有限。[84]

因为是台湾首次自行生产PVC塑料粉,岛内仅有的两家胶布机厂(加工业者)永丰化学公司和台南第一化学公司对台塑产品质量根本没信心,风闻政府要保护管制进口后,立即一次进口七个月数十吨的需要量。所以,从1957年3月台塑开始投产后到年底止,台塑所生产的PVC塑料粉一吨也卖不出去,库存堆积如山。[85]

台塑当时的处境非常艰辛,只得求助于“经济部长”尹仲容。尹仲容指出由于台湾市场狭小,非开拓外销市场不可。但以当时每月100吨产量的规模,根本毫无竞争力。因为当时PVC粉的国际行情是每吨售价800美元以下,而台塑产品的成本每吨却超过800美元。所以,王永庆决定一方面扩厂,希望大量生产以降低成本;一方面筹组二次加工厂,企图利用垂直经营的模式为台塑的PVC塑料粉找出路。于是,在1958年,日产增加至21吨。成本虽然稍降,但那时日本已能生产5 000—6 000吨左右,成本远低于台湾地区,所以台塑的产品仍然无法具有国际竞争力,因此王永庆决定向“经济部”申请扩充增产。同时,在该年成立南亚塑料公司,以便从事二次加工,生产PVC管,设法协助台塑销售PVC粉,于是从原料到加工形成一贯经营体系。[86]

由于制造PVC塑料粉是以氯气为原料,所以在1959年7月,台碱董事长针对剩余氯气问题表示:“经济部”已经原则同意台湾塑料公司扩充日产PVC粉21吨计划案,所需氯气由台碱供给。而台塑届时(预计在1961年)如果扩充日产PVC粉21吨,则估计全年需用氯气6 500吨,已可解决剩余氯气问题。[87]因此台碱不但放弃了氯乙烯、聚氯乙烯、二氯乙烷等小型氯气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并且向“经济部”撤销先前所提编的“氯化铵建厂”计划。[88]

该计划的催生是“美援运用委员会”在1959年元月建议台碱公司利用剩余氯气制造氯化铵供作肥料,并将小部分用于工业如制造干电池之类。[89]于是该公司乃于2月编列1960年度氯化铵建厂计划,向美援会申请贷款新台币15 107 000元;其业务处副处长金懋晖并应日本盐安(即氯化铵)肥料协会之邀,在5月随同氯化铵肥料考察团赴日考察。[90]在6月所提出的考察报告中指出:“据日本各方面所发表之意见,氯化铵肥料适宜在日本发展之优势,并不同样存在于本省。”并且“虽然日本盐安协会各厂代表均声称粒状氯化铵无潮解之弊,但本省湿度较日本大;包装贮存均似有进一步研究之必要。包装成本亦值得注意”[91]

再者,台碱拟编氯化铵建厂计划时,曾估计该公司高雄厂剩余氯气约3 600—6 000吨,可转制氯化铵5 000—8 000吨左右,其经销则必须配合高雄硫酸铔公司的推广。但是一般农民的接受度尚待考验。[92]因此如果台塑能够扩建PVC塑料粉制造厂而充分利用剩余氯气,则当然不必兴建氯化铵工厂了,所以这些比较先进的计划乃胎死腹中。这或许也是公营企业基于必须创新技术,不仅旷日费时,并且负担高风险的考虑,故放弃垂直经营的构想,而将其部分下游产品的制造机会移转给民营企业的一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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