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 土地整理项目的合同体系
3.4.2.1 主要合同关系
土地整理项目建设涉及不同种类、数量众多的合同。通过合同使各参与方之间建立起较为复杂的内部联系,形成了一个复杂的合同网络。一个项目的合同关系的形成往往体现了以项目为主线,以项目承担单位为主导,以承包单位为重点的合同网络。土地整理项目的主要合同关系如图3-14所示。
1.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合同关系
项目承担单位作为项目业主,是项目的发起者、组织者。它根据项目的需求确定项目的整体目标。这个目标是所有相关合同的核心。要实现项目目标,项目承担单位将项目的咨询、规划设计、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工作委托出去,与有关单位签订如下各种合同。
1)咨询(监理)合同
该合同即指项目承担单位与咨询(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咨询(监理)负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监理、招标和施工阶段监理等某一项或几项工作。
图3-14 土地整理项目的主要合同关系
2)规划设计合同
该合同即指项目承担单位与规划设计单位签订的合同。
3)供应合同
对由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他必须与有关的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签订供应合同。
4)工程施工合同
该合同即指项目承担单位与承包商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土地整理项目需要由一个或几个承包商承包或分别承包土地平整、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等工程的施工。
按照项目承包方式和范围的不同,项目承担单位可能订立几十份合同。例如将工程分专业、分阶段委托,将材料和设备供应分别委托,也可能将上述委托以各种形式合并,还可以签订交钥匙合同。因此,不同合同的工程范围和内容有很大区别。
2.承包单位的主要合同关系
承包单位是工程施工的具体实施者。承包单位通过投标接受项目承担单位的委托,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和承包单位是任何建筑工程项目中都不可缺少的。承包单位可以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在不具备所有的专业工程的施工能力、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和供应能力时,他也可以将某些专业工作委托出去。所以承包单位常常又有自己复杂的合同关系。
1)分包合同
对于一些大型的工程,承包单位常常必须与其他承包单位合作才能完成总包合同任务。承包单位把从项目承担单位那里承接到的工程中的某些分项工程或工作分包给另一承包单位来完成,则与其签订分包合同。
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下可能订立许多分包合同,而分包商仅完成总承包单位的工程,向总包负责,与项目承担单位无合同关系。总承包单位仍向项目承担单位担负全部工程责任,负责工程的管理和所属各分包商之间的协调,以及各分包商之间合同责任界面的划分,同时承担协调失误造成损失的责任,向项目承担单位承担工程风险。
2)供应合同
承包单位为工程所进行的必要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和供应,必然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
3)运输合同
这是承包单位为解决材料和设备的运输问题而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
4)加工合同
该合同是承包单位将建筑构配件、特殊构件加工任务委托给加工承揽单位而签订的合同。
5)租赁合同
在工程施工中承包单位需要许多施工机械、运输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当有些设备、周转材料在现场使用率较低,或自己购置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而又不具备这个经济实力时,可以采用租赁方式,与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6)保险合同
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要求对工程进行保险,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承包单位的这些合同都与工程承包合同相关,都是为了完成承包合同责任而签订的。
3.其他方面的合同关系
其他方面的合同关系包括:①分包单位将其工作再分包,形成多级分包合同;②设计单位、供应单位订立分包合同;③承包单位与金融机构订立贷款合同;④承包单位与其他企业合伙或联营时,订立联营合同。
3.4.2.2 合同体系
1.合同体系的构成
将上述各种合同关系利用树状图的形式,对其进行合同结构分解,就得到不同层次、不同种类的合同,它们共同构成项目的合同体系,如图3-15所示。这些合同从宏观上构成项目的合同体系,从微观上每个合同都定义并安排了一些项目活动,共同构成项目的实施过程。
在这个合同体系中,施工合同是最有代表性、最普遍,也是最复杂的合同类型。它在合同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是整个项目合同管理的重点。无论是项目承担单位、监理工程师或承包单位都将它作为合同管理的主要对象。深刻了解施工承包合同将有助于对整个合同体系以及其他合同的理解。
项目的合同体系在项目管理中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从合同构成的角度反映了项目的形象,对整个项目管理的运作有很大的影响。
(1)它反映了项目任务的范围和划分方式。
(2)它反映了项目所采用的管理模式,例如监理制度、总承包方式或平行承包方式。
图3-15 土地整理项目的合同体系
(3)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项目的组织形式。因为不同层次的合同常常决定了该合同的实施者在项目组织结构中的地位。
2.合同体系的协调
在合同体系中,相关的同级合同之间,以及主合同和分合同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在项目中这个合同体系的建立和协调是十分重要的。要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就必须对此作出周密的计划和安排。
1)工作内容的完整性
项目承担单位的所有合同确定的工作范围应能涵盖项目的所有工作,在工作内容上不能有缺陷或遗漏。
2)技术上的协调
技术协调是极其复杂的内容。如,分合同必须按照主合同的条件订立,各合同所定义的专业工程之间应有明确的界面和合理的搭接等。
3)时间上的协调
由各个合同所确定的工程活动不仅要与项目计划(或主合同)的时间要求一致,而且它们之间时间上要协调,即各种工程活动形成一个有序的、有计划的主合同实施活动,例如设计图纸供应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与运输等之间应合理搭接。
在实际项目建设中,由于工程合同体系中的各个合同并不是同时签订的,而且常常也不是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的,所以它们的协调更为重要。这种协调不仅在签约阶段,而且在工程施工阶段都要重视;不仅是合同内容的协调,而且是职能部门管理过程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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