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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金融创新与涉农供应链的稳定

时间:2022-06-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5.3 涉农金融创新与涉农供应链的稳定5.3.1 资金流问题与涉农供应链调研发现,融资困境在企业与农户中普遍存在。5.3.3 农产品期货与涉农供应链农产品期货市场作为发现农产品价格与规避农产品价格风险的重要场所,对于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意义重大。广东金岭糖业集团利用白糖期货,创新生产经营方式,锁定生产成本,实现稳定收益。

5.3 涉农金融创新与涉农供应链的稳定

5.3.1 资金流问题与涉农供应链

调研发现,融资困境在企业与农户中普遍存在。其中,涉农龙头企业的资金流问题,表现为融资困难、现金流差、非经营性价格损失、订单价格无法实现等突出问题。资金流问题加剧了涉农供应链运营的“沙地效应”,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目前涉农领域,已经发展出了一些解决融资困难、规避农产品价格风险、减轻农业生产自然风险损害的工具或方法,如电子商务、农产品期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政府撮合建立的担保公司或其他形式的流动资金扶持等。这些工具或方法各有其优劣势,在使用时一方面要注意其特征及其适用的具体环境;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各种工具共同介入时的系统性的配合。

5.3.2 利用电子商务系统来竞价增值

电子商务平台除了节约交易成本外,对于价格波动大的农产品还具有多种重要价值。例如,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竞价,可以科学地“发现”农产品产品价格,客观地体现产品的价值。目前第三批监测合格的国家级农业重点龙头企业中,专门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企业不多。如中橡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38]。2009年9月份无锡天鹏食品城电子竞买系统正式上线。

中橡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已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天然橡胶专业交易市场,也是2007年荣膺国家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唯一的电子交易市场,其前身海南农垦电子商务交易中心。从2001年成立以来共在网上销售橡胶220万吨,交易金额300亿元,天然橡胶年交易量占全国生产总量的70%。其中,从2001年组建到2005年9月止,海南农垦电子商务交易中心的橡胶产品电子交易系统[39],通过竞价为橡胶农场累计直接增加的销售收入已超过亿元,达到1.0034亿元,平均每销售1吨橡胶农场直接增收76元。据统计[40],4年多来当天竞价增值超过40万元出现过40次,其中有4次超过百万元,最多的一天是2003年5月19日增值156万元,平均每吨增值736.4元。竞价交易系统每年通过竞价提高橡胶价格总体水平,为农场增加的收入都超过亿元。同时为买家提供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会,使商家交易安全快捷、节省费用,并从捕捉商机信息中增长才干等。

竞价交易系统要真正成为实现交易双赢的和值得信赖的交易系统,还需要物流的支持。2001年5月成立的海南农垦电子商务交易中心,自其2002年10月份开展物流配送业务以来[41],加大在全国橡胶主销区的物流建设,陆续在天津、厦门、大连、武汉等地成立了物流配送站。这样,这些地区及其周边的客户通过互联网进入该交易平台采购天然橡胶,当天就可以到当地的物流配送站直接提货。

5.3.3 农产品期货与涉农供应链

农产品期货市场作为发现农产品价格与规避农产品价格风险的重要场所,对于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意义重大。在近年连续出台的6个中央一号文件内,中央决策层都对农产品期货市场如何围绕“三农”开展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

据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调查,2008年,广西地区有67%的制糖企业利用白糖期货套期保值,而全国有300多家食糖生产、贸易、消费企业参与期货市场套保,占规模以上糖业企业的85%还多。糖业企业通过套期保值,顺利度过行业危机,部分企业还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此外,在河南、河北和山东的小麦企业中,有30%的企业参与期货市场,其中67%的企业利用小麦期货进行套期保值转移价格风险,33%的企业利用期货指导生产和经营。另据统计[42],我国菜籽油期货上市后,现货企业纷纷开立期货账户。截至2009年4月底,油脂相关企业开户数为955家。目前国内有规模的油菜籽压榨企业约345家,其中有90%左右都已经在期货市场开户。

截至2009年6月底[43],郑州商品交易所涉农企业开户7212家,其中,一些中小企业借助期现两个市场的跨市操作脱颖而出,不断发展壮大。

1)运用期货案例:金岭糖业[44](制糖企业)

2007/2008榨季,由于种植面积扩大和单产提高,食糖大幅增产,出现严重供大于求的状况;加上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食糖价格暴跌,制糖企业承受巨大压力。面对不利环境,糖业企业更积极参与期货市场套期保值。据广西糖业协会测算,通过套期保值操作,广西制糖企业至少减少40亿元以上的损失。广东金岭糖业集团利用白糖期货,创新生产经营方式,锁定生产成本,实现稳定收益。金岭糖业在非榨季的主要业务是用白砂糖加工绵白糖。2008年,相对于白糖价格的大幅下跌,绵白糖下跌幅度相对较小,到7月份,二者之间的价差扩大到了500元左右,远远超过用白砂糖加工绵白糖的成本(每吨不超过200元)。于是,金岭糖业决定在期货市场上以3150元/吨的价格买入白糖807合约,通过交割完成现货原料的采购,并同时以3700元/吨的价格签订绵白糖销售订单。由于同时锁定成本和售价,金岭糖业在这次贸易中获得了无风险收益,扣除加工费和运输费用之后,每吨收益200多元。

2)运用期货案例:银丰公司(棉花企业)

银丰公司通过利用期货市场,经营由被动变主动,由过去的“抢”棉花,“赌”市场,到现在通过订单稳住货源,利用期货市场锁定风险和利润。2008年2月底至3月初,棉花期货CF807合约与现货的基差近2500点,银丰公司在迅速分析未来国内棉花产业形势后,决定在CF807合约上进行大胆的全额套保。当时现货成本在13700元/吨,到后来基差逐步缩小,在基差大约为1000点时,公司在销售现货的同时将期货空头平仓,现货平均每吨亏损500元,期货平均每吨赚取1500元,每吨棉花赚取了1000元/吨的基差利润。现货和期货结合起来,销路和价格都有保证,公司的利润也大大增加。

3)运用期货案例:安徽大平工贸(油脂企业)

2006年,安徽大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领办安徽省巢湖市含山县巨兴大平油料合作社,创建了“龙头企业+合作社+社员”的订单农业模式。这种新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农民和企业的利益矛盾,但由于只有现货市场一条腿走路,始终无法解决市场波动给双方带来的利益分配难题。2007年6月,菜籽油期货推出,大平油料合作社在原有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社员”的基础上开展了“订单+期货”的经营模式。大平集团旗下大平油脂公司与合作社签订了免费供种、保护价收购和加价收购油菜籽的合同,合作社与每户社员签订了详细的订单,在油菜籽市价低时,按保护价收购;在市价高时,在市价基础上每斤加价3~5分钱进行收购。这种方法较好地解决了农民与企业之间的利益矛盾问题,使这种订单农业模式可以良性运行下去。

4)运用期货案例:江苏省粮食集团(粮食企业)

江苏省粮食集团总经理刘习东认为,“订单+期货”模式是订单农业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该粮食集团通过期货市场发现远期价格,并转移价格不利变动的风险,因此敢于以比市场价高出40~50元/吨的浮动价格与农民签订小麦订单,增强了粮企和种粮农民的合作关系。

5)案例总结

上述案例中,涉农龙头企业将传统农业与现代金融业的期货市场结合起来,利用期货和各种市场手段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给我们提供了如下一些重要启示。

一是,从原料到产成品,涉农龙头企业面临经常性的、严重的价格波动,给企业的稳健经营带来巨大损害。“公司+农户”是目前探索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矛盾的一种重要的经营方式,但是,这种以订单或合同为纽带的合作关系无法避免价格波动所造成的履约风险。而大量优秀农业企业凭借期货市场交易机制,规避或锁定价格风险,提升农业企业竞争力的做法值得借鉴。实践证明,利用期货市场有助于解决公司与农户之间的履约风险问题,“订单+期货”的创新模式提高了现货订单的履约率,实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我们观察到,上述案例中主要显示的是涉农供应链上龙头企业的单方面操作,而如果能在供应链上多个节点中对应/并行操作,那么无疑将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上述创新模式。结合丁楠(2009)等人的研究[45],考虑将涉农供应链与期货相结合,发展出一种姑且称之为“订单+期货+ARSC”的模式。

为简化起见,仅考虑由一个上游企业(农业源物质的提供者—大户/农场/合作社等)和一个下游企业(农产品原材料的使用者—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组成的两极供应链,来阐述期货市场在供应链中所发挥的价格风险管理和实物交割的作用(如图5-7所示)。

图5-7 涉农供应链(ARSC)与期货的结合

图5-7列示了ARSC上下游企业在签完合同后,在面临价格波动和信用风险的条件下,可以利用期货市场的四种情况:①为规避价格风险,上游企业在期货市场上做卖出保值,下游企业则在期货市场上做买入保值。②ARSC上下游企业可以通过实物交割制度,来进行商品的采购和销售。③ARSC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后,可以通过期转现业务来直接达成商品销售。④在资金和技术足够的情况下,ARSC企业可以把期货和期权结合起来,既可以规避价格的不利波动,又可以获得价格有利波动的好处。

二是,积极发展期货市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功能对接。案例显示,在期货市场功能不断发挥的过程中,银行机构也从对期货不理解发展到逐步理解。涉农企业通过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规避价格风险,降低了银行放贷风险,推动了涉农信贷的进一步发展。例如,湖北省农发行依据棉花收购进度、棉花收购量和套保头寸确定企业棉花收购贷款额度,企业在期货市场上的套保头寸越多,获取贷款额度就会越大。2008年,银丰公司、银海公司分别向湖北省农发行贷款10亿元和4.2亿元,获得的信贷支持大幅增加。

5.3.4 将物流金融、供应链融资引入涉农供应链

在理论和实践过程中,物流金融常被认为是供应链金融的一部分,或者它们被看做同一种融资方式的两个称谓。实际上,物流金融和供应链金融是服务于不同融资对象的两种不同融资方式。

1)物流金融

物流金融是包含金融服务功能的物流服务,指贷款企业在生产和发生物流业务时,其为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通过物流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同时,物流企业为贷款企业提供物流监管及相应的融资及金融结算服务,使物流产生价值增值的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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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8 物流金融业务关系图

通常意义上的物流金融的业务关系如图5-8所示。可以看出,物流金融仅为供应链或非供应链的某一贷款企业进行服务,由于仅面向一个企业,此融资方式流程简洁,不存在关联担保,且融资关系简单清楚,风险性小。

2)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ing),也被称为供应链融资[46],是银行根据特定产品供应链上的真实贸易背景和供应链主导企业的信用水平,以企业贸易行为所产生的确定未来现金流为直接还款来源,配合银行的短期金融产品和封闭贷款操作所进行的单笔或额度授信方式的融资业务。供应链金融下的业务关系如图5-9所示[47]

可以看到,供应链金融主要涉及三个运作主体:金融机构、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其中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是融资服务的需求者,金融机构为融资服务的提供者;物流企业仅作为金融机构的代理人或服务提供商为贷款企业提供仓储、配送、监管等业务。

图5-9 供应链金融业务关系图

3)涉农领域引进供应链金融的意义

供应链金融跳出单个企业的局限,从更宏观的高度来考察实体经济的发展,并将各种金融产品组合起来,能够有效避免传统融资模式中非核心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

从产业分割和地域分割的角度看,“三农”属于弱势产业、高风险区域。因此,自我国银行业商业化运作以来,“三农”贷款比重较小。而在实践中,金融企业并未给予供应链金融足够的重视,主要体现在相关产品的缺失和对静态财务数据的过分依赖,这一局限如不能及时得到改变,将无法顺应产业竞争升级的态势。就农行而言,这一比例也不容乐观。因此,面向“三农”首要的问题就是扩大业务范围。供应链理念的引入,将有助于挖掘和培育一批优质客户,扩大各类银行为“三农”服务的范围。

本书调研中不断强化这样一个认识,即涉农龙头企业的上、下游企业规模往往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差;因此,按照传统的融资模式,金融机构一般不愿(或不许)介入。而供应链金融的引进,可以从整个产业链认识风险、把握市场经营情况,从而对企业的评价更为科学,在这种标准下重新对“三农”企业进行筛选,将有效扩大服务“三农”的范围。而对龙头企业上、下游企业的信贷支持,又能培养出新的龙头企业,新龙头企业又能带动新的产业链发展。2009年,农行广东省分行推出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易”服务[48]。在具体操作中,农行弱化中小企业对企业财务报表等硬指标的要求,转而注重对供应链交易结构和具体细节的分析,通过对核心企业的信用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把握,从而降低了中小企业银行融资的门槛。

4)农业产业化框架下的供应链金融

农业产业化框架下实施供应链金融,银行是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并为其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这就需要通过对供应链的分析,在供应链上寻找一个大的核心企业,以其为龙头,为从原料供应到生产、销售的各方提供一条龙服务和支持。而核心企业的寻找,需要对涉农供应链进行系统全面地分析。

从制度创新的视角看,农业产业化已日益成为我国解决“三农”问题、提升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农业产业化经营已成为稳定农业产业链上游的主要工具(张晟义,2004)。而一批“重量级、先导型”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领域快速发展,成为了整个产业链条的核心企业,带动了上下游配套农业中小企业的发展,也使银行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开发和服务具备了前提条件(贾彦乐,2008)。例如[49],江苏省实施《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以来,列入省级考核的140家龙头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均实现两位数的增长,销售收入超过亿元的有113家,5亿元以上的有14家,10亿元以上的有4家,其中维维集团、雨润集团的销售收入分别达60.17亿和39.01亿元,

5)农业产业化框架下物流金融与供应链金融的运用策略

借鉴罗齐和朱道立(2002),贾彦乐(2008)的相关研究成果,ARSC中导入物流金融和供应链金融,一条主要的实现途径是:通过核心企业或者自身提供一定形式的担保,借助现代物流管理的发展,根据用信企业实际需求,直接对其进行授信,这种方式根据企业运营过程中的资金缺口特点,又分为应付、存货、应收三个方面,相应的融资方案也有以下三种:

(1)采购阶段的供应链金融。

在供应链中处于下游的企业,往往需要向上游供应商预付账款,才能获得企业持续性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对于短期资金流转困难的企业,可以运用保税仓业务[50]对其某笔专门的预付账款进行融资,从而获得银行的短期信贷支持。保税仓业务除了需要处于供应链中的上游供应商、下游制造商和银行参与外,还需要仓储监管参与方,主要负责对质押物品的评估和监管。

(2)运营阶段的供应链金融。

当企业处于支付现金至卖出存货的业务流程期间时,企业可以采用存货融资模式,即所谓的融通仓[51]。它是指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流动商品仓储为基础,涵盖中小企业信用整合与再造、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与传统商业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三农”企业采用融通仓业务融资时,银行应重点考查的是企业是否有稳定的存货、是否有长期合作的交易对象以及整个供应链的综合运作情况,并以此作为授信决策的重要依据。另外,融通仓业务引进了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对质押物验收、价值评估和监管,并据此向银行出具证明文件,协助银行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进一步降低银行的风险,提高银行的积极性。

(3)销售阶段的供应链金融。

处于供应链上游的企业在销售产品后,往往不能及时收到购货方的货款,在这过程中,售货方可用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向金融机构办理融资业务,债权企业、债务企业和银行都要参与其中,且债务企业在整个运作中起着反担保的作用,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债务企业将承担弥补银行损失的责任,这样银行进一步有效地转移和降低了其所承担的风险。另外,在商业银行同意向融资企业提供贷款前,商业银行仍要对该企业的风险进行评估,只是更多关注下游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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