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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产品环境成本核算

时间:2022-06-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1.1 加快产品环境成本核算11.1.1 环境成本的外部性及其危害在经济学家的眼中,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环境成本外部性造成的市场失灵。中国出口的优势在于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保证就业也是维持社会稳定的最重要因素。

11.1 加快产品环境成本核算

11.1.1 环境成本的外部性及其危害

经济学家的眼中,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环境成本外部性造成的市场失灵。如果一种产品在生产或消费中带来一种不能反映在市场价格中的收益或成本,那么外部性就会产生。外部性有好的外部性和坏的外部性(Meade,1952),我们在谈到环境成本外部性的时候多是指坏的外部性(外部不经济),即带来不能反映在市场价格中的成本。例如,前几年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鄂尔多斯羊毛衫事件,就是由于产品的价格未能体现鄂尔多斯高原因过度放牧导致荒漠化的环境成本,这种产品的大量生产和出口有着极大的生态危害。而传统的贸易理论并没有考虑到环境的外部性造成的市场失灵,使得环境成本未能得到内部化,扭曲了产品价格,将贸易结构引向错误的方向,进而又加重了环境问题。

环境成本的外部性按照产品的生命周期可以粗略分为生产外部性和消费外部性(李慧明、卜欣欣,2000)。生产外部性指对生产地周围的环境产生污染,而不对消费者和消费地直接产生损害,它一般发生在产品的设计和生产过程中,因为大量使用自然资源或排放废物,对生产地产生了环境危害。消费外部性是指对产品的消费和回收过程中对周围环境产生了危害,如使用电池、塑料袋和电器等。

11.1.2 环境成本内部化的途径

环境成本内部化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经济主体为了保护环境,自觉地减少资源消耗,使用低污染的生产工艺,生产绿色环保产品,称为主动内部化;另一种是当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造成了对环境的事实污染后才由有关环境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强制性干预,如征税和罚款,称为被动内部化(伍朝辉,2002)。在环境成本内部化的过程中,少不了政府“看得到的手”的调控,一般可以采取如下几种措施。

(1)建立和完善环境会计制度

对产品生产、贸易中的环境成本进行估价,并进行披露和解释,为企业和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决策提供信息。

(2)征收产品污染税和提倡绿色消费

对生产、消费、废弃过程中产生污染的产品收取污染产品附加税,向最终消费者征收污染产品消费税,鼓励他们转而购买其他可替代的绿色产品,使污染型产品的环境成本由生产方和消费方共同分担。

(3)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把环境问题纳入到政府的政策制定、规划和各级管理中,将经济、社会和环境要素加以综合考虑,统筹安排。改革或建立相应的环境资源决策机构,建立综合性、高层次的协调和管理机构。依靠法制建设使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环境监督和加快环境立法进程,制定和修订各项环境保护法规及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环境法制(王金南、曹东,1997)。

(4)完善和建立环境资源产权制度,建立综合的经济和环境资源核算体系

明确环境资源的权属关系,划清环境权、所有权和经营权之间的界限,加强环境资源市场的管理,促使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建立环境资源核算理论,提出资源评估和定价方法,分析国内有关的环境资源价格以及国际上同类资源的可比价格,最后把环境资源核算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建立符合可持续发展观的绿色GDP体系。

(5)调整扭曲的环境资源价格体系

目前我国的初级产品价格体系仍存在严重的扭曲现象,原材料定价过低,一些环境资源低价甚至无偿使用。今后要逐步取消工业用水和城镇居民用水的价格补贴,调整水资源价格和废水处理价格,使其接近水的长期供给边际成本。鼓励节约用水,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以及城市天然气和优质煤的用户比例。在放开农产品价格市场的同时,逐步取消进口农药、化肥的价格补贴,鼓励农民使用高效、低残留的化肥农药。

(6)完善环境税费制度

税收是消除环境外部性的重要途径(Sandmo,1975)。当前我国应继续完善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研究和尝试建立燃料环境税、矿产资源税、森林资源税等环境资源税,逐步把资源部门的资源补偿费纳入到资源税范畴。实施差异化税收政策,引导环保产业发展。对于“三废”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在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尝试实行水资源、森林资源保护等方面的生态环境补偿税(王金南,1997)。

11.1.3 环境成本内部化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11.1.3.1 资源型、污染型和高能耗性产品出口减少,进口增加

在环境成本内部化以后,资源型、污染型和高耗能型产品的成本提高,出口竞争力下降,企业的出口积极性降低,而进口积极性提高。在过去,我国资源型、污染型和高耗能型产品的出口并不是由于自己本身的环境要素丰裕,而是由于较低的环境标准、治污费用、宽松的环境管制和不合理的出口退税制度导致了所谓的环境政策优势以及自然资源价格的长期低估。随着我国经济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环境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举国重视,资源使用价格的纠正和各种环境成本得到内部化以后,这类产品的出口优势会逐渐丧失,而国家政策也会倾向于进口这类产品。

11.1.3.2 技术密集型、人力密集型产品成为出口的主要对象

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将成为今后的主流,环境敏感性产品将在国际市场上受到各种遏制和排斥。尤其是对于中国来说,地大物博已经成为一个历史性的名词,资源短缺、环境恶化、人口膨胀,使得中国必须主动调整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在接受外国直接投资的时候,要同步引入先进的生产技术,加强环保部门在项目审批中的否决力度,抵制污染型企业的引入。中国出口的优势在于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保证就业也是维持社会稳定的最重要因素。中国今后的贸易出口应该着重在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充分发挥中国的比较优势,而不是走上重工业型的高能耗、高污染的世界工厂的道路。

11.1.3.3 必须发展环保型企业,突破国外绿色壁垒

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各种环境标志制度,要求产品在生产、消费、使用、处置和回收的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要符合环保要求,如果没有该标志的产品则不能进入国内市场。另外,很多国家建立了市场准入检查制度。虽然一个国家不能规定其贸易伙伴的国内环境标准,不可以将自己的环境价值观附加于他国,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进口国会对出口国的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从而保证进口产品能满足本国的环境标准。相当一部分发达国家对进口产品征收环境附加税,如美国的大气污染扩散税,北欧国家的CO2税等(胡振华、杨晓明,2001)。目前环境标志制度使我国约40亿美元的产品无法出口,《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国际公约》使我国近50亿美元的产品出口面临各种麻烦(谢卓然、宗刚,2003)。可见,以上种种环保限制都对我国产品的出口造成了障碍,这实际上也是不同国家环境成本内部化程度存在差异的必然结果。对于我国来说,必须改变以前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大力推行企业的绿色化,从而突破环境壁垒。环境管制“优势”在今后的国际贸易市场上将不再有位置,只有环境友好的产品才具有持续的出口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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